1、期货业信息技术人员技术能力评定治理方法证券期货业信息技术人员技术能力评定治理方法(草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 (评定目的)为了增强证券期货业信息技术人材队伍建设,标准信息技术人员技术能力评定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踊跃性、制造性,增进证券期货业科技进步,充分考虑证券期货业信息技术专业特点,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评定作用)证券期货业实行信息技术人员技术能力评定制度。依照本方法评定合格并取得相应能力品级证书的人员,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可被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 行业各单位可依照技术人员的能力品级确信其专业技术职务。第三条 (评定原那么)技术能力评定工作,严格执行“公布、公平、公正”
2、的原那么,确保技术能力评定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客观性。第四条 (评定范围)参加技术能力评定人员的范围包括:证券期货交易所等市场核心机构、证券期货基金公司等经营机构的在职信息技术人员。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信息技术人员,再也不评定技术能力品级。第五条 (品级设置)技术能力评定实行分级治理。信息技术能力的品级设为六级。其中,技术六级为最高级,对应教授级工程师;技术五级,对应高级工程师;技术四级对应工程师;技术三级对应助理工程师;技术二级对应见习工程师;技术一级对应技术员。第六条 (评定周期)技术能力评定周期为一年。第七条 (费用安排)技术能力评定工作,依照节约节约的原那么,合理收费。第八条 (主办单
3、位)技术能力评定工作由中国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和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一起负责。第九条 (监督治理)技术能力评定工作同意中国证监会的指导、和谐、治理和监督。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十条 (组织形式)设立证券期货业信息技术人员技术能力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定委员会”),负责对能力评定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评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常务副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4名,委员假设干名。评定委员会下设证券期货业信息技术人员技术能力评定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定办公室”),评定办公室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能力评定的日常工作。评定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
4、名。信息技术能力评定工作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连番组织,评定办公室主任由昔时主办协会的相关负责人担任,每两年一届。第十一条 (委员会职责)评定委员会要紧职责为:(一)负责审定信息技术人员技术能力评定工作方案;(二)负责对信息技术人员技术能力评定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第十二条 (评定办公室职责)评定办公室要紧职责为:(一)制定信息技术人员技术能力评定工作的有关治理规定和工作方案;(二)成立并完善能力评定专家库;(三)建设治理能力评定系统和网站;(四)组织开展技术能力的评审、证书颁发、宣传工作;(五)同意和处置技术能力评定工作的投诉举报;(六)负责技术能力评定资金的
5、筹集、利用、审计工作;(七)负责技术能力评定工作有关的其他工作。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十三条 (大体要求)凡申报信息技术能力品级评定的人员,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职位职责,具有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第十四条 (一级要求)符合以下条件,可申报一级信息技术能力评审:一、运算机及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二、在一年之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业(或期货业、基金业)协会、所在公司的惩罚。3、具有必然的信息技术理论基础和运算机软、硬件系统应用技术。第十五条 (二级要求)符合以下条件,可申报二级信息技术能力评审: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运
6、算机及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从事信息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有一级能力满2年。(2)运算机及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二、在一年之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业(或期货业、基金业)协会、所在公司的惩罚。3、具有较好的信息技术理论基础和运算机软、硬件系统应用技术,能够大体知足本单位信息技术工作要求。第十六条 (三级要求)符合以下条件,可申报三级信息技术能力评审: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运算机及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从事信息技术工作满8年。(2)运算机及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信息技术工作满4年。(3)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学位运算机及相近专业毕业,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4)具有二级
7、能力满2年。二、在2年之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业(或期货业、基金业)协会、所在公司的惩罚。3、具有较好的信息技术理论基础和运算机软、硬件系统应用技术。第十七条 (四级要求)符合以下条件,可申报四级信息技术能力评审: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运算机及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从事信息技术工作满12年。(2)运算机及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信息技术工作满8年。(3)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学位运算机及相近专业毕业,从事信息技术工作满4年。(4)博士学位取得者,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5)具有三级能力满2年。二、在2年之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业(或期货业、基金业)协会、所在公司的惩罚。3、具有较高的信
8、息技术理论基础和运算机软、硬件系统应用技术,能够全面负责证券期货业信息技术工作,或对单个技术应用领域有较深的研究。第十八条 (五级要求)符合以下条件,可申报五级信息技术能力评审: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运算机及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从事信息技术工作满16年。(2)运算机及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信息技术工作满12年。(3)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学位运算机及相近专业毕业,从事信息技术工作满8年。(4)博士学位取得者,从事信息技术工作满4年。(5)具有四级能力满2年。二、在3年之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业(或期货业、基金业)协会、所在公司的惩罚。3、具有高深的信息技术理论基础和运算机软、硬件系统应用
9、技术,能独立承担或领导信息技术创新或攻关专题工作。第十九条 (六级要求)符合以下条件,可申报六级信息技术能力评审: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运算机及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从事信息技术工作满20年。(2)运算机及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信息技术满16年。(3)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信息技术工作满12年。(4)博士学位取得者,从事信息技术工作满8年。(5)具有五级能力满2年。二、在5年之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业(或期货业、基金业)协会、所在公司的惩罚。3、学术造诣深,知识面广,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声望,把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科技动态。4、有丰硕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体会,有参加省
10、、部级以上重大项目,或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经历,或作为要紧完成人,取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或证券期货业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的人员。5、有1篇以上(至少有1篇为独立撰写)专业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作为要紧起草人参与行业重要技术规章、标准和文献的编制工作。第二十条 (破格条件)工作业绩突出,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能够不受学历、工作年限和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刻的限制,破格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能力评定:一、作为要紧完成人,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人员,申报一至四级技术能力评定的。二、作为要紧完成人,取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或证券期货业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的人员,申报五、六级技术
11、能力评定的。3、带头制造的科技功效转化为商品,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的。4、有2篇以上(至少有2篇为独立撰写)专业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具有庞大社会阻碍、引发良好社会反应的。五、参与国家或证券期货业重大工程项目,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技术骨干,且受到省部级及以上单位表彰的。第二十一条 (其他)其他行业调入人员,如在其他行业取得过工程序列或研究序列技术职称,评定办公室在审核后,能够直接颁发相应技术能力品级证书。第四章评审专家第二十二条 (建专家库)为保障技术能力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评定工作具有权威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评定办公室应成立信息技术能力评审专家库。第二十三条 (专家比
12、例)评审专家由证券期货基金行业协会、证券期货交易所等市场核心机构和监管部门推荐产生。专家来源要紧包括行业内外的专家,其中行业外专家比例不低于30%。第二十四条 (专家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作为信息技术能力品级评审专家:(一)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与丰硕的从业体会,在行业内有必然声望,并具有良好的执业信誉或专门好的学术声誉;(二)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的专业研究或相关工作,熟悉相关领域的进展状况,具有丰硕工作体会;(三)关切行业科技进展,热心行业信息技术能力品级评审工作,能够踊跃参加各类评审活动。(四)具有本级及以上的信息技术能力。第二十五条 (回避制度)评审专家实行回避制度。评审专家与被评单位或被评人员有
13、利益关系的,原那么上不得参与有关技术人员能力的评审。第五章评审第二十六条 (一至四级评审)四级及以下信息技术能力的评审可由行业各单位(人事和信息技术部门)自行组织,相关的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方案应报评定办公室核准。关于不自行组织评审的单位,可委托行业协会开展。各单位在评审终止后,应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内部网站公示,公示期很多于7天。公示终止后一个月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通过能力评审人员的信息技术能力品级评审表(电子版),通过中国资本市场科技网网站报备评定办公室。评定办公室对各单位报备的信息技术能力品级评审表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在中国资本市场科技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第二十七条 (五级组织)五级
14、技术能力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制定评审规那么,报评定办公室批准后别离组织评审。 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也能够依照本行业的具体情形,授权具有条件的地址行业协会承担技术能力评审工作。第二十八条 (六级组织)六级技术能力由评定办公室制定评审规那么,报评定委员会批准后组织评审。第二十九条 (五、六级评审流程)五、六级评审应包括材料征集、组成专家组、材料审查、会议评审、公示等环节。第三十条 (五、六级材料征集)五、六级评审征集材料包括:(一)信息技术能力品级评审表;(二)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三)目前信息技术能力品级证书复印件;(四)代
15、表本人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论文、高作、报告、功效、文献、获奖证书复印件;(五)同意继续教育的记录证书复印件;(六)破格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七)申请评审六级信息技术能力者需要提供二位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行业各单位应统一征集本单位申报技术能力品级评定的技术人员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统一上报。第三十一条 (组成专家组)评定办公室或行业协会依照昔时信息技术能力六级或五级品级评审申报情形,确信评审专家数量,组成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组由以下人员组成:评定委员会成员(很多于30%);行业专家;行业外专家(很多于20%)。评审专家组每组不得少于9人。第三十二条 (五、六级材料审查)五、六级评审单位在材料征集终止后,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终止后,评审单位将通过审查的人员的申报材料在评审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通过资格审查和公示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环节。第三十三条 (会议评审)五、六级评审采纳会议评审的方式。 会议评审采纳个人答辩、投票决定的方式。评审专家要认真阅审、评议,采纳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取得赞同票数量达到评审专家数量三分之二以上的为通过。会议评审应成立评审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包括评审日期、出席专家、评审议程、评审对象及数量、评委投票结果等。记录由评审主持人及记录人签名,并做好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