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渝中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重庆市渝中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渝中未保20094号 关于开展2009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区级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在全区营造起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经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
2、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一)评选范围。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个人、以及其他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出贡献的机关、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及个人;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个人,以及其他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做出贡献的机关、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及个人。(二)表彰名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各810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各1020名。二、评选条件(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努力优
3、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组织健全,制度落实,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能较好地完成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任务。3、积极推动青少年公益活动和青少年公益事业发展。4、扎实推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法制副校长”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项目,成效突出。5、认真查处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事迹突出。6、关心处于特殊困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及失足未成年人的进步,积极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摆脱困境,健康成长。7、能够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8、其他为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集体。(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
4、件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各项方针、政策,积极组织落实全区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措施和部署,工作具有创新性。2、积极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宣传青少年相关法律法规,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为青少年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有效的服务和帮助。在提高青少年整体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3、严厉打击针对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活动,大力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为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办实事、办好事,社会反响好。在侦查、检察、审理青少年的案件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使青
5、少年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4、积极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活动,认真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方式指导青少年开展法律学习和实践,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事迹突出,受到社会广泛赞誉。 5、关注失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及进步,积极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树立信心,摆脱困境,走向新生,且成绩显著。(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1、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努力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监督社会场所和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敢于和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作斗争。3、积
6、极参与青少年法制宣传、安全自护等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4、积极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优秀文化产品,建设公益性未成年人活动阵地,组织、指导未成年人开展文化、体育、科技等有益身心的活动。5、为未成年人的学习、活动提供条件或资助,采取多种方式帮助暂时处于困境的未成年人。(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心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创造性地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物质和精神上给予青少年关心和帮助,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作出突出贡
7、献,在干部、群众中其到模范带头作用,得到青少年的信任和普遍认可。 3、秉公执法,坚持正义,无私奉献,面对引诱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及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和事件,敢于挺身而出,事迹感人,得到周围群众的广泛赞誉。 4、长期致力于困难家庭子女、残缺家庭子女,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引导、挽救,积极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摆脱困境,走向新生。三、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活动,是全面总结近年来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成绩和经验、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单位
8、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将为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推荐出来。(二)及时报送。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须分别填写2009年渝中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2009年渝中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2009年渝中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和2009年渝中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1、2、3、4),以及15002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两份,于2010年1月11日(星期一)前上报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级机关25楼团区委学少部)。 联 系 人:吴 欣联系电话:6
9、3765242电子邮箱:tqw5555附件: 1、2009年渝中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2、2009年渝中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3、2009年渝中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4、2009年渝中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渝中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渝中区预防青少年犯罪领导小组2009年12月23日附件1:2009年渝中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政 治面 貌文 化程 度联 系方 式工 作单 位现任职务或职称通 讯地 址邮 政编 码主 要事 迹(另附1500字左右申报材料)单位推荐意见(盖章)年 月 日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意见(盖章)
10、年 月 日附件2:2009年渝中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申报单位名称分管领导联系电话经 办 人联系电话主要迹事(另附2000字左右申报材料)单位推荐意见(盖章)年 月 日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意见(盖章)年 月 日申报单位(集体)名称分管领导联系电话经办人联系电话主要迹事(另附2000字左右申报材料)单位推荐意见(盖章)年 月 日区预防青少年犯罪领导小组意 见(盖章)年 月 日附件3:2009年渝中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4:2009年渝中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政 治面 貌文 化程 度联 系方 式工 作单 位现任职务或职称通 讯地 址邮 政编 码主 要事 迹(另附1500字左右申报材料)单位推荐意 见(盖章)年 月 日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意见(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