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安理工大学大学生应征入伍指南试行西安理工大学大学生应征入伍指南(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指南(财教2013236号)、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办理就业手续的通知(教学厅2009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鼓励支持我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结合学校实际,拟制本指南。 第一条 学校征兵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理工大学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在理工大学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征兵工作站,各学院设立征兵联络员制度。征兵工作站设在
2、武装部,征兵联络员设在各学院学工办。具体组成见附表一。 第二条 优惠政策一、学校武装部协助部队兵役机关对大学生应征入伍实行优先报名应征、优先安排上站体检、优先政治审查,合格者优先审批定兵。二、 学校武装部协助民政部门落实应征入伍大学生家庭优待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优惠政策。三、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国家关于入伍大学生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考研招考计划单列、考试升学加分,以及退役就业服务等各项优惠政策。四、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符合学校转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转入本校其它专业学习。五、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课
3、,直接获得学分,并跟据其服兵役情况评定军训成绩。六、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学生在部队的表现纳入本科生荣誉及奖励制度体系。七、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学生在部队的表现纳入我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八、从学校所在地入伍的大学生,由征兵工作站牵头做好体检、政审、送行、复退接收等环节工作,相关部门和学院予以配合。九、在“西安理工大学基层就业奖励办法”中设立“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奖”, 对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十、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由于各种原因要求延长学习期限的,由本人申请,学院(系)签署意见,教务处批准,“在校时间”总计时,参军入伍服役两年时间不在计算之列。第三条 入伍程序
4、一、应征地选择。大学生既可以选择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以选择在生源地应征。二、兵役登记。在国家规定时间内,所有年满18周岁的男性大学生均应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高中阶段已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大学生,须进行兵役登记核验。三、网上报名。在国家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兵役登记”,有参军入伍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报名。在线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此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四、学生持登记表到所在学院,学院在“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签定意见”栏目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5、五、学生提交登记表及初检(一)从学校所在地入伍应征的学生,将登记表交到学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登记,由学校武装部统一将登记表交到西安市碑林区武装部,并组织交表学生参加碑林区征兵初检。高等技术学院的学生由该学院联络员负责,并在莲湖区武装部的安排下进行初检。(二)从生源地入伍应征的学生,将登记表交到生源地所在辖区武装部,参加生源地武装部安排的初检。六、 确定预征对象。初检合格者为预征对象。七、 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将申请表提交相关财务部门,进行学费缴纳金额或贷款金额审核并盖章。而后,从学校所在地入伍的学生将申请表交由学校武装部或学院联络员, 从生源地入伍的学生自行保管,为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
6、备用。 八、定兵入伍。学校武装部及有关单位协助县级征兵办对应征学生进行复检、心理测试、政审,合格者确定入伍。应征学生被确定为入伍对象后,由县级征兵办在登记表和申请表上加盖兵役机关公章。并将登记表装入新兵档案,将登记表存根留存;将申请表原件返还学生。第四条 保留学籍(入学资格)及学费补(代)偿程序一、 入伍学生办理保留学籍(入学资格)程序(一)在校入伍学生办理保留学籍程序。在校入伍学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在学院 填写理工大学保留学籍暨休学申请表,经学院、教务处履行保留学籍等相关手续后,将表格交学生处档案室(保留部分自行保管)。(二)入伍高校新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程序。(1)入伍高
7、校新生在全国征兵网站下载或到当地武装部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交县级兵役机关。(2)县级征兵办加盖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发送至学校招生办。(3)由招生办将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有关材料交到教务处。(4)教务处依法依规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生个人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教务处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审核加盖公章后,一份留教务处备案,另一份连同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寄送相关县级征兵办。(6)县级征兵办收到上述材料后,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留存备案,并在1周内
8、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送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二、 入伍大学生办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程序。学生本人或委托人持申请表(两份)、入伍通知书原件、毕业证原件(毕业生)或休学证明,于当年10月30日前到理工大学学工部资助教育中心,办理相关经济资助手续。当年没有申报的,下一年可继续申报(补报)。第五条 复(入)学程序一、 退役大学生士兵办理复(入)学程序(一)在校入伍学生办理复学程序。在校入伍学生返校后,持“退伍证”原件和“休学证明”, 到学院、教务处办理复学手续,完后将“手续材料”交学生处学生科,并在武装部备案。(二)入伍复学的在校生,因应征入伍错过课程补考时机的,本人提前申请, 按学
9、分制教学管理办法予以解决。(三)入伍高校新生办理入学程序。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学校新生入学期间,持“退伍证”原件、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学校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对申请入学的入伍高校新生(含复检被退回及中途退役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二、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取消学籍或入学资格: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服役期满后,持“退伍证”原件等在文件规定的2年内办理复(入)学手续,逾期将取消学籍或入学资格。2入伍高校新生重新报名参加高考或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原入学机会,入学资格不再保留。3学校对申请复(入
10、)学的学生(复检被退回及中途退役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复(入)学资格。4入伍后因政治原因或拒绝服兵役被部队退回、服役期间受到除名或开除军籍处分的,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所在部队有关部门负责通报其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并由县级征兵办告知学校。学校取消其复(入)学资格。第六条 学费减免及就业报到程序一、 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向学校提出学费减免申请,需填写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按照有关规定到学工部资助教育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二、 入伍前为应届毕业生的退役士兵,在退役一年内视同当年应届毕业生,学生就业中心参照当年应届毕业生,再次为其办理就业报到证等手续。第七条 附
11、则一、本指南中“大学生”是指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含高校新生和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是指应征的义务兵和直招士官(不包括应届毕业生直招军官)。二、大学生入伍的年龄条件按照国家当年规定执行;身体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政治条件按照征兵政治审查规定执行。三、本指南由武装部负责解释。四、本指南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 西安理工大学征兵工作组织机构2. 2018年相关部门及人员通讯录 附件1西安理工大学征兵工作组织机构一、西安理工大学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西安理工大学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分管武装工作副书记;成 员:武装部、学工部、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院财务处、保卫处
12、、校团委、校医院和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担任。2、征兵工作站。在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征兵工作站,征兵工作站办公室设在武装部。组成人员征兵工作站站长:校人武部部长;征兵工作站副站长:人武部副部长;工作人员:武装部专干,学院联络员。3、各学院设立征兵联络员制度,联络员办公室设在各学院学工办办公室。 附件2 2018年相关部门及人员通讯录名称单位(校区)姓名/部门地址办公电话手机征兵工作站金华刘军体育场旁曲江孙科逸夫广场4-6月设立征兵联络员印包学院王佳浩教3楼三楼理学院刘梦教9楼四楼材料学院朱金超教2楼二楼水院谢天明教4楼南楼三楼机仪学院 任美战教1楼一楼 82312654马院孙六平教11315 人文学院 刘珉曳教11楼四楼 82066158艺术学院马欢艺设大楼二楼经管学院刘静教11楼二楼158-2935-5639自动化学院张皓喆教5楼三楼计算机于全教6楼十二楼信装学院李永阳2号楼207高技院孙波7号楼106相关部门学费补偿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一楼学费审核财务处会计服务中心综合2楼313学籍管理教务处教务科综合1楼104政审户籍保卫处综合2楼一楼研究生 研究生院研招办综合1楼110心理辅导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体育场旁平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