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实现我校建设“空天信融合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目标,立足空地协同、车路协同和空地信一体化的交通运输工程学科发展特色,将北航的交通规划、航空器适航、汽车、信息与控制、机场道路等学科有机联系起来,进一步发挥学科交叉的优势并持续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大力提升人才队伍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特制订“志成冠军优秀青年学者”奖励计划,进一步加大对杰出青年人才的引进和支持力度。第二条根据学院“十二五”规划,计划在xx年期间,重点引进和支持在交通学院规划的一级学科各方向(含自主设置)相关学术领域崭露头角,具有较大学术发
2、展潜力的青年学术骨干。其中每个方向最多聘任一个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全院聘任3-5个优秀青年学术骨干。第三条“志成冠军优秀青年学者”奖励计划实行校内公开招聘、重点激励、目标考核、聘期管理的原则。第二章人选基本条件第四条“志成冠军优秀青年学者”奖励计划申请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严谨求实的学风;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优秀青年学术骨干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2)在本学科领域从事学术前沿研究工作,并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创新成果,是所从事学科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对本学科领域的发展和
3、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潜质。3)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还应具有组织、管理和领导学术队伍的工作素质,具备带领一支队伍在国际前沿科学领域做出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成果的能力。第三章遴选条件第五条申请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原则上应具备下述条件(近五年,其中2、3项必备,412项任选3项;对交通学院有突出贡献的申请人可酌情放宽条件):1、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本人学生作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名义发表6篇(含)以上本学科领域内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至少应有4篇(含)以上sci(e)收录,或1篇sci(e)收录及5篇(
4、含)ei、istp收录。2、作为主持人至少承担1项国家级基金项目和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年均到款科研经费不少于40万元(以进入校财务为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按照1:1.5核算经费)。4、作为第一享有人,获得1项(含)以上已授权技术发明专利;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前五名)或行业标准(前三名);或参与编写公开出版1部(含)以上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著(译)作或教材(前三名)。5、获得校级以上优秀硕士论文指导教师;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副导师;校级以上优秀主讲教师(教学名师);参与校级以上精品课程、精品教材或公开课程(前三名);主持校级教改重点项目。6、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或省部级教学
5、、科技成果一等奖前五名或二等奖前三名或三等奖(第一名)。7、积极促进产学研合作和技术转化,作为负责人负责产学研合作基地1个并累计获得100万以上产学研合作经费支持。8、担任省部级重点教学或科研基地副主任以上职务。9、获得“新世纪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北京市科技新星”称号等。10、重要国际会议大会分会主席或秘书长、国际合作科研项目中方负责人。11、引进国家“”、“青年”、“海外”、xx、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的主要贡献人。12、在全国或国际性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冯如杯”一等奖、或省部级科技创新竞赛二等奖的团队导师。第六条申请优秀青年学术骨干原则上应具备下述条件(近五年,其中2、3
6、项必备,416项任选6项;对交通学院有突出贡献的申请人可酌情放宽条件):1、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本人学生作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名义发表5篇(含)以上本学科领域内学术论文,其中至少应有2篇(含)以上sci(e)收录,或1篇sci(e)收录及3篇(含)ei、istp收录。2、作为主持人承担1项国家级基金项目。3、年均到款科研经费不少于10万元(以进入校财务为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按照1:1.5核算经费)。4、院级以上优秀学术团队或创新团队骨干成员。5、获得1项(含)以上已授权技术发明专利(前三名);6、作为主要完成人制修订国家或行业标准1项;7、参与编写公开出版1
7、部(含)以上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著(译)作或教材。8、获得校级优秀班主任或院级优秀青年教师;9、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本科毕业论文或优秀生产实习指导教师;10、获得校级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前三名或院级第一名;11、主持校级教改项目1项或负责院级核心课程建设1项;12、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奖,或校级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前五名)或二等奖(前三名)或三等奖(第一名)。13、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并担任兼职实验员,或主持承担1项实验教学任务。14、获得“蓝天新秀”称号。15、重要学术会议分会报告人或优秀论文第一作者。16、“冯如杯”三等奖的团队导师;或校级学科竞赛二等奖指导教师。第七条同等条件下,在海外著名
8、大学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且具有半年以上海外学术访问经历者优先入选。第四章支持方式及相关待遇第八条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作为聘期考核的主要依据。学院对“志成冠军优秀青年学者”奖励计划给予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入选者5万/年的岗位津贴补助(分10个月发放),给予优秀青年学术骨干入选者2万/年的岗位津贴补助(分10个月发放),签订协议后按月支付补助,此后每年进行聘期评审,通过后支付下一年度补助,未通过则自动终止聘任,每个聘期为3年。第九条学院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和所获学科建设经费的情况,优先为“志成冠军优秀青年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提供科研经费专项配套支持。优先支持“志成冠军优秀青年学
9、者”奖励计划入选者申报博士生导师资格。第十条对于聘任期间入选教育部“xx奖励计划”、中组部“青年拔尖奖励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优秀青年基金”、“杰出青年基金”的“志成冠军优秀青年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自动终止聘任合同。第五章岗位职责第十一条获聘“志成冠军优秀青年学者”奖励计划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的受聘者聘期内岗位职责如下(1-6项必备,717项任选3项):1、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本人学生作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名义发表10篇以上本学科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应有5篇以上sci(e)收录,或1篇sci(e)收录及8篇ei、istp收录。2、作为主持人承担2项(含
10、)以上国家级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含子题);或1项国家级基金项目和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年均到款科研经费不少于60万元(以进入校财务为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按照1:1.5核算经费)。4、指导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至少1项/年。5、每年为全院研究生做学术报告1次。6、组织所在二级学科青年教师学术研讨会1次/年;7、作为第一享有人,获得3项(含)以上已授权技术发明专利;或负责制修订国家标准1项;或主编公开出版2部(含)以上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著(译)作或教材。8、获得省级以上(含)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省部级以上教学名师或教学团队负责人;省部级精品课程、精品教材或视频公开课程负责人。9、
11、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前五名;或省部级教学、科技成果一等奖第一名。10、积极促进产学研合作和技术转化,作为负责人负责产学研合作基地1个并累计获得300万以上产学研合作经费支持。11、获得省部级重点教学或科研基地1个并担任主任职务。12、获得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并作为学科方向带头人。13、获得蓝天学者以上人才资助计划。14、新任国家一级学会常务理事、二级分会副理事长、教育部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国家基金委学科评审专家、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科技委委员、863主题专家、总装科技委咨询专家等。15、重要国际会议大会主席或组委会主席、大会主报告人、重大重点国际合作科研项目负责人、与国外机构成立国
12、际联合实验室的负责人(有持续科研经费支持)。16、引进国家“”、“青年”、“海外”、xx、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的突出贡献人。17、获得全国或国际性科技创新竞赛一等奖的团队导师。第十二条获聘“志成冠军优秀青年学者”奖励计划优秀青年学术骨干的受聘者聘期内岗位职责如下(1-5项必备,614项任选3项):1、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本人学生作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名义发表6篇(含)以上本学科领域内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至少应有2篇(含)以上sci(e)收录,或1篇sci(e)收录及5篇(含)ei、istp收录。2、作为主持人承担1项国家级基金项目和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
13、年均到款科研经费不少于20万元(以进入校财务为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按照1:1.5核算经费)。4、指导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至少1项/年。5、每年为全院研究生做学术报告1次。6、作为第一享有人,获得1项(含)以上已授权技术发明专利;或制修订国家标准(主参人)或行业标准(前五名);或参与编写公开出版1部(含)以上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著(译)作或教材(前三名)。7、获得校级以上优秀硕士论文指导教师;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副导师;校级以上优秀主讲教师(教学名师);参与校级以上精品课程、精品教材或公开课程(前三名);参加校级教改重点项目(前三名)。8、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或省部级教学、科技成
14、果一等奖(主要完成人)或二等奖(前三名)或三等奖(第一名);或校级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第一名)。9、积极促进产学研合作和技术转化,作为负责人负责产学研合作基地1个并获项目经费支持。10、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并担任实验室建设项目负责人。11、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人才”,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北京市科技新星”,北航“蓝天新星”等称号。12、重要国际会议大会分会报告、国际合作科研项目中方负责人。13、引进国家“”、“青年”、“海外”、xx、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的主要贡献人。14、在全国或国际性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冯如杯”一等奖、或省部级科技创新竞赛二等奖的团队导师。第六章聘期管理与考核第
15、十三条学院对“志成冠军优秀青年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实行年度考核,并根据年度考核的结果对其提出工作建议或意见。年度考核结束后,学院可酌情对相关学科进行聘任增选。第十四条学院对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或聘期调离的获资助者,终止聘任;对违反职业道德、学术道德、弄虚作假或触犯法律的获资助者,终止聘任,并根据情况报请上级部门给予相关处理。第十五条聘期结束前3个月,学院对“志成冠军优秀青年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进行聘期考核。聘期考核合格者酌情续聘,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第十六条受聘人为非交通学院教师,若选择仍在原单位任职,需经原单位同意并签订相关协议以确保其在受聘期间所获成果的第一受益方为交通学院。第十七条受聘
16、人所取得的成果在注明获“志成冠军优秀青年学者”奖励计划资助时方可得到考核认可。第七章应聘要求与评审流程第十八条优秀青年学术骨干岗位应聘人应为交通学院在职教师,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岗位应聘人应为北航在职教师。第十九条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直接与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人事秘书联系并递交应聘材料。应聘材料包括“志成冠军优秀青年学者”奖励计划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其中附件材料应包含:海外经历/学位/任职等证明材料、近5年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需要特别提供的材料。由学院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报请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第二十条学院对评审通过的“志成冠军优秀青年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布“志成冠军优秀青年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名单。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