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为做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定义、编制依据及原则1、定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指公司为减少事故后果而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是进行事故救援活动的行动指南。2、编制依据:施工生产过程中潜在危险源和事故后果分析。3、编制原则:(1)、预案是针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而又具有突发性的事故、灾害,如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及自然灾害等。 (2)、预案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
2、,同时兼顾财产安全和环境防护,尽量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3)、预案是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理程序和措施。(4)、预案要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5)、预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指挥及救援组织机构,直属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事故现场抢险组,事故现场救护组,事故现场保护组,事故现场通讯小组名单。三、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组成: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及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常设办公机构。四、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由各分公司经理、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四、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机构组成
3、:由项目部经理、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作业队长、栋号长等相关人员组成,项目部经理任组长、并明确各应急专业组长。五、公司应急指挥及救援组织职责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1)、负责事故救援的整体指挥;(2)、负责建立公司网络系统,保证与各分公司、项目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工作;(3)、负责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2、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工程事故救援的全面指挥;(2)、负责所需救援物资的落实;(3)、负责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联系及情况汇报。(4)、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3、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
4、负责指挥处理紧急情况,保证突发事件按应急救援预案顺利实施;(2)、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保护、救护及通讯工作;(3)、负责所需材料、人员的落实;(4)、负责与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联系及情况汇报;(5)、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6)、负责工程项目生产的恢复工作。4、项目部应急专业组职责:(1)、事故现场抢险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包括受困人员、现场贵重物资及设备的抢救、危险品的转移等。(2)、事故现场救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护送重病伤员到医疗中心救治。(3)、事故现场保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人员的清点及疏散工作。(4)、事故现场通讯组职责:负
5、责收集相关单位部门的通信方式,保证各级通讯联系畅通,做好联络工作。六、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措施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急专业组人员应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发出报警信号,互相帮助,积极组织自救;在事故现场及存在危险物资的重大危险源内外,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种紧急措施,如紧急断电、组织撤离、救助伤员、现场保护等;及时向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向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事故现场内外人员应积极参加援救。2、事故现场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任现场指挥,全面负责事故的控制、处理工作。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能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的,必须委派一名项目
6、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或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启动应急系统,控制事态发展。 3、各应急专业组人员,要接受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照各自岗位职责采取措施,开展工作。(1)、事故现场抢险组,应根据事故特点,采用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抢险过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员的救援、事故现场内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封存及转移等,其次是贵重物资设备的抢救;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保护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2)、事故现场救护组,应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救治及护送受伤人员到医疗急救中心医治;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3)、事故现场
7、保护组,应开展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及清点工作。现场保护组人员应指引无关人员撤到安全区,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根据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经事发现场人员的证实,确定事发现场人员名单,并与到达安全区人员进行核对,判断是否有被困人员;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七、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单位应立即组织或参加事故抢险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同时迅速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保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八、为了预防特大事故的发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特大事故危险源的监控,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建立档案,制定防范监控预案,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控制,杜绝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