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近期工作安排。第三章 标委会换届第十四条 每届标委会任期为五年,届满前六个月,标委会应向中电联提出书面换届申请,并附以下材料(附电子文件,一式两份):一、标委会任期工作总结和近期工作安排;二、新一届标委会正、副主任委员,正、副秘书长和委员人选的名单;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登记表;五、新一届标委会章程(草案)、秘书处工作细则(草案)。第十五条 中电联对标委会的换届方案进行审核,对新一届行业标委会进行批复,并向标委会委员颁发聘书。全国标委会换届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复。第四章 标委会调整第十六条 标委会需要对任期内的委员进行调整(解聘、增补)时,应向中电联提出申请,原则
2、上标委会委员调整每年不得超过一次。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包括:一、调整委员的申请;二、拟增补的委员登记表。第十七条 中电联对标委会委员调整申请进行审核,批复行业标委会委员调整方案,并向新增补的委员颁发委员证书;全国标委会委员调整申请报主管部门批复。第十八条 标委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中电联可责令其限期整改:一、起草的标准存在重要技术内容错误;二、不能按时组织开展和完成相关标准制修订和复审工作任务;三、不按规定程序制修订标准;四、秘书处不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工作经费或不能维持标委会的正常运作。整改期间,不受理其新标准计划项目的申报。第十九条 标委会秘书处挂靠单位以正式文件向中电联提出申请不再承担挂靠工作
3、,或标委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中电联可对秘书处挂靠单位进行调整:一、 排斥利益竞争者参与标准制修订活动,为少数利益相关方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影响标准制修订的公正、公开、公平的;二、在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三、长期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四、在限期内未整改或者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五、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二十条 中电联公开征集并确定新的秘书处挂靠单位。秘书处挂靠单位调整后应对标委会委员进行调整或者对标委会进行换届。原挂靠单位应提交标委会的工作总结、财务决算报告,交回标委会印章。第五章分委会组建和换届第二十一条 标委会所涵盖的技术领域可以相应分解为独立的标准体系,有明确的标准化需求和工作任务,可
4、以设立分委会。第二十二条 中电联可根据实际需要及行业标委会提出的申请,批准相应的分委会的组成方案。第二十三条 分委会的组建、换届与委员调整等按照本细则第二章至第四章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全国专业标委会分委会编号为:/SC,电力行业专业标委会分委会编号为:,能源行业专业标委会分委会编号为:第六章标委会组成第二十五条 标委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2至3人;主任委员负责本标委会全面工作,审定标委会章程、本专业标准体系,审批标委会年度工作计划草案,主持标委会年会及标准审查会议;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开展工作。标委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应有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经历,并具有高级以上技术
5、职称。原则上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不应由同一单位的人员担任。第二十六条 标委会设秘书长一人,可根据需要设副秘书长一人。秘书长在标委会主任委员的领导下负责标委会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标委会秘书长应有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经历,并有高级以上职称。原则上秘书长、副秘书长不应由同一单位的人员担任。第二十七条 每个标委会委员人数应当为单数,一般为2539人,分委会委员人数一般不少于15人。标委会委员应由从事本技术领域的专业人员担任;委员应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标委会内同一单位的委员不应多于三人,一人不应在三个以上标委会任职。第二十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标委会可设顾问(不多于五人),顾问应为
6、本专业领域的专家或学者,无表决权。第二十九条 专业领域相关联的标委会应互派委员作为联络员。联络员可参加其负责联络的标委会的活动,无表决权。第七章工作任务第三十条标委会应当在全体委员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实行主任委员领导下的集体表决制度。第三十一条 标委会应根据章程规定的职责,积极开展本专业标准化工作,结合电力生产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提出有关标准化工作建议;编制本专业领域的标准体系表;组织制修订、审查本专业标准;收集标准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适时组织本专业标准的复审;提供标准宣贯、咨询等服务。第三十二条标委会应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可与审查标准结合进行),通报标准化信息,研究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立项建议及相
7、关事项;对标准进行复审;完善标准体系;审议工作经费的预、决算及执行情况;提出委员和机构的调整建议;形成标委会决议和年度工作总结。标委会各项提案应当获得全体委员3/4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第三十三条标委会应于每年11月15日前对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复审、标准宣贯等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填报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度工作表(见附表6),提出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标准立项计划建议,报中电联。第三十四条标委会在每届任期内,根据标准的实施情况与技术发展,至少完成5项标准制修订任务,并按时完成年度标准复审工作,提出复审结论。第三十五条 中电联负责对标委会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表彰先进标委会,对在任期内未能完成相应工作
8、,或工作开展不积极的标委会进行调整。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细则实施后原细则即行废止。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由中电联负责解释。附表1:组建电力(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请表申请单位名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称及工作范围申请理由:申请单位对秘书处工作的支持1每年能保证提供必要的活动经费;2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职人员;3保证为秘书处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办公用房: 间; 平方米; 电话: 部;计 算 机: 台; 上网条件:有 无其它:申请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 真E-mail网 址申请单位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年 月 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意见: 年 月 日附表2:编号:全国
9、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申请书名 称:类 别: (TC、SC)申 报 单 位:秘书处拟承担单位:填 表 日 期: 年 月 日一、 组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必要性(包括行业现状及其发展趋势,行业发展对标准化工作的需求,本领域国内外及国际标准化活动现状等)二、拟负责制修订国家标准详细的专业领域(包括与国际标准组织对口建议)三、拟负责专业领域的国家标准体系表(需提供相应领域不少于7名来自不同单位的专家对体系表的书面论证材料,并说明哪些标准由秘书处承担单位制定)四、成立后近期工作计划(包括拟开展的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具体计划等,并列出本领域已有的并拟由本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的国家标准计划项
10、目和国家标准维护清单)五、秘书处承担单位简介和相关信息(需提供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六、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初步组成方案建议七、秘书处拟承担单位意见(包括对秘书处开展工作提供的人财物保证和公平、公开、公正开展工作的承诺等) 负责人: (签名、盖公章)年 日八、申报单位意见九、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意见注:本表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附表3:电力(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称:序号本会职务姓 名工作单位职称电 话本表不够可另附页。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汇总表姓名附表4:电力(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登记表技术委员会名 称对口的ISO/IEC/TC/SC本届是
11、第几届第届本届标委会成立时间年月日第一届标委会 年月日挂靠单位名称单位性质1.科研院所 2.企业3.大专院校 4.其他秘书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主任委员电子信箱秘书长委员人数分委员会数目秘书处工作人员情 况或秘书专兼职身份证号码学历外语语种和熟悉程度技术委员会的工作领域:挂靠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 (公 章)分技术委员会可参照此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登记表编号及名称SAC/TC/SC对口国际组织本届成立时间第一届成立时间承担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及组织机构代码1、国有企业 2、民营企业 3、科研院所 4、大专院校5、行业协会 6、政府机构7、其他 组织机构代码:通信地址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委员数顾问数
12、观察员数工 作人 员职务/职称出生年月下设分技术委员会或标准制定工作组编号名称负责制修订国家标准的专业领域:拟开展的工作内容:秘书处承担单位意见:负责人: (签名、盖公 章)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意见(分技术委员会需填写此项)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意见:附表5:电力(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技术委员会名称:性别民族二 寸照 片标委会职务担任时间年 月参加标委会时间 年 月技术职称聘任时间 年 月身份证号行政职务现从事专业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学位会何种外语: 1. 英语 2. 法语 3. 德语 4. 日语 5. 俄语 6. 其他(请注明):外语熟练程度 ( )英语 ( )法语 (
13、 )德语 ( )日语 ( )俄语 ( )其他 1流利 2. 中等 3. 入门有 何专 业技 术特 长两院院士请 填 写1 科学院院士 担任时间: 年 月2 工程院院士 担任时间:曾参与制修订标准主要职责有何发明、著作、学术论文,发表时间、发表刊物名称参加何种学术组织担任何种职务受过何种奖励工作单位意见备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技术委员会编号:SAC/TC /SC彩 色本会职务参加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时间年 月1、国有企业 2、民营企业 3、科研院所 4、大专院校 5、行业协会 6、政府机构 7、外商独资企业 8、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或外资控股企业 9、其他 从事专业通讯地址会何种
14、外语 1、英语 2、法语 3、德语 4、日语 5、俄语 6其他(请注明)外语熟练程度 ( )英语 ( )法语 ( )德语 ( )日语 ( )俄语 ( )其他1、流利 2、中等 3、入门 有何专业技术特长两院院士请填写1、 科学院院士 担任时间:2、 工程院院士 担任时间:曾负责组织制修订标准、主要职责有何发明、著作、学术论文,发表时间、发表刊物名称参加何种学术组织、担任何种职务备 注单位意见(签名、盖公章)填报此表需附两张二寸彩色照片。附表6:电力(能源)行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度工作报表填表时间: 年 月 日标委会编号及名称秘书处挂靠单位名称本届标委会成立时间 年月日顾问委员数联络员数人人
15、下设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情况编 号联系方式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1.标准制修订情况应完成项目数量实际上报项目数量占 % 2.标准维护情况应复审项目数量实际完成复审项目数量占 %3.参加或承担国家标准制订情况参加国家标准制修订数量完成情况承担国家标准制修订数量4.秘书处挂靠单位经费的投入情况万元5.召开标委会会议情况(可附页,举办会议名称及规模)会议名称主要内容参加人数时间地点6.完成制修订标准清单(可附页,含国家标准)标准编号标准名称7.正在制修订标准清单(可附页,含国家标准)计划编号所处阶段8.完成复审标准清单(可附页,含国家标准)复审结论9. 标准宣贯情况(包括举办培训班主要内容、次数和培训人
16、数)10. 标委会设置调整及人员变更情况11标委会意见 主任委员(签名) (标委会公章) 年 月 日 分委会参照此表填报至相关标委会;内容较多时可另附页。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年度工作报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号及名称秘书处承担单位名称委 员 数顾 问 数 人 人 人秘书处承担单位1.国家标准制订情况2.国家标准复审情况3.参加或承担国际标准制订情况参加国际标准制订数量承担国际标准制订数量4、国际标准提案审议工作完成情况应完成国际标准投票数量实际完成国际标准投票数量5、参加国际会议等其他国际标准化活动情况6.秘书处承担单位的经费投入情况 万元7.召开会议情况(举办会议名称及规模)8.完成制订标准清单(含国际标准)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