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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法案例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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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此事件,根据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制度,甲国国家对乙国承担的义务是什么?a甲国国家应承担全部7800万美元的赔付b甲国有义务在保证船运公司赔付乙国5000万美元的同时,船运公司无力赔付的其余2800万美元,由甲国政府先行代为赔付c甲国有义务保证督促船运公司进行赔偿,但以船运公司能够负担的实际赔偿能力为限,即只能赔付5000万美元,其余2800万美元可以不予赔付d由于该行为不是甲国国家所从事,故甲国国家不需就此事件承担任何义务本题考查的是国际法中不加禁止的行为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承担。解答此题关键是理解国家责任制度的新发展。国家责任是国家因违反其国际义务的国际不当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国家不当行为是其

    2、承担责任的前提。国家不当行为构成要件包括:(1)是可归因于国家;(2)行为性质上违背国际法义务。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科技迅猛发展,各国在工业生产、核能利用、外层空间控制以及国际海底开发等领域活动日益频繁,这些活动虽不是国家不当行为,但确容易给其他国家带来潜在的威胁或损害,因而被称为“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依据传统的国家责任制度,这些行为不是国家不当行为,国家对该行为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责任,这明显有违公平法理。因此,国际上为了解决这些行为给他国造成损害时国际责任承担问题,制定了一些公约如外空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将“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所导致的国家责任视为一种新

    3、的国际责任,以严格责任为归责原则,创立了三种新的责任制度,分别为:(1)国家责任制,即由国家承担对外国的赔偿责任;(2)双重责任制,即国家与营运人(具体致害人)共同承担责任,国家应保证营运人赔偿,营运人无力赔偿部分由国家负责赔偿;(3)营运人自己承担有限赔偿责任,无论营运人是国家或私人企业。本题中,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和核动力船舶经营人公约均采第二种责任制度。甲、乙两国既然都是上述公约的缔约国,双方当然应依照公约规定双重责任制解决损害赔偿问题,故b项正确。a项是国家责任制,b项是营运人责任制,均不符合题干中两公约的规定。3甲国人詹氏,多次在公海对乙国商船从事海盗活动,造成多人死亡;

    4、同时詹氏曾在丙国实施抢劫,并将丙国一公民杀死。现詹氏逃匿于丁国。如果甲乙丙丁四国间没有任何司法协助方面的多边或双边协议,根据国际法中有关规则,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a丁国有义务将詹氏引渡给乙国 b丁国有义务将詹氏引渡给丙国c丁国有权缉拿詹氏并独自对其进行审判 d甲国有权派出警察到丁国缉拿詹氏归案本题考查的是引渡的性质与管辖权。引渡是国家间的一种司法协助行为。在国际法上,除非两国之间有关于相互引渡的双边条约,否则国家没有引渡的义务,一国是否接受他国引渡请求,由被请求国自行决定。本题中,甲乙丙丁四国间没有司法协助条约,所以丁国没有义务将犯罪嫌疑人詹氏引渡给任何一国,故选项a、b错误。由于詹氏多次在

    5、公海从事海盗活动,而海盗行为是国际犯罪行为,各国依据国际法都对其享有管辖权,因此丁国可以逮捕詹氏并进行审判,故c项正确。詹氏虽是甲国人,但一国警察制度只是各国国内治安行政管理制度,警察行使职权仅限于一国之内特定的社会治安事务,不可能到他国行使职权,故d项错误明显。4甲国是一个香蕉生产大国,其蕉农长期将产品出口乙国。现乙国颁布法令,禁止甲国的香蕉进口。甲国在要求乙国撤销该禁令未果后,宣布对乙国出口到甲国的化工产品加征300的进口关税。甲乙两国间没有涉及香蕉、化工产品贸易或一般贸易规则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对此,下列判断哪个是正确的?a乙国的上述做法违背其承担的国际法上的义务 b甲国的上述关税措施违背

    6、其承担的国际法上的义务bsKyB Q d_e z$_F 此文转贴于我的学习网资格考试司法考试 http:/www.GbsKyB Q d_e z$_F c甲国采取的措施属于国际法上的反报措施 d甲国采取的措施属于国际法上的报复措施。本题考查的是反报与报复的区别。反报是指一国对他国不礼貌、不友好或不公正但不违法的行为以同样的或类似的行为作为的回报;报复是指一国对另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采取与之相应的措施作为回应。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引发的原因上:报复所针对的是一种违反国际条约或双边条约义务的国际不法行为,而引起反报原因,通常不是不礼貌、不友好或不公正的行为,而非违反国际法的不法行为。在本题中,既然甲乙两

    7、国间没有贸易方面的双边、多边条约,那么在贸易领域两国间互不承担任何国际法上的义务,乙国颁布法令和甲国征收关税都是一国自己的内政事务,因而a,b两项错误;同理乙国对甲国既不负担任何国际义务,颁布禁止甲国香蕉进口法令就不构成国际不法行为,甲国对乙国该不法行为采取的对乙国化工产品进口加征关税的措施也就不会构成报复措施,而仅是对他国不公正的贸易措施做出的类似的回报,目的在于迫使对方改变对自已的不公正的待遇,所以选择c甲国该行为是反报措施正确。5甲乙两国缔结某条约时,约定甲乙两国文字的文体同样为作准文本,并以第三种文字的文本作为参考文本。条约生效后,两国发现三个文体的某些用语有分歧:依乙国文字文本进行解

    8、释对甲国更加有利,而依据第三种语言文本进行解释,对乙国更有利。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下列关于该条约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甲乙两国应接受各自语言文本的拘束b甲国可以仅根据乙国文本进行解释适用,因为该文本对其有利且为作准文本c乙国可以根据第三种语言的文本进行解释适用,因为该本文为参考文本,不必考虑甲乙国语言文本d由于三种文本用语有分歧,该条约无效本题考查的是国际条约的解释。条约解释是对条约条文和规定的真实含义予以说明和澄清。根据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3条规定:(1)如果一个条约是以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写成,除条约规定遇有解释分歧时应以某种文本为准外,每种文字的文本同作准;(2)作准文字以

    9、外的条约译本,不能作为作准文本,但在解释时可作参考;(3)条约用语在各作准文本内应推定意义是相同的,如有分歧,除条约明文规定的一种文字解释外,各方只受其本国文字约文的约束,而且不得从对方文字约文的不同解释中获得利益;(4)两种以上文字同一作准之条约没有规定以某种文字为解释的根据,如遇解释分歧而且按照上述办法不能消除分歧时,应采用在考虑条约的目的及宗旨下最能调和各约文的意义。所以,本题中依据上述第3项规定,a项正确,b项违反不得从对方文字的解释中获益的规定,故错误;c项依据参考文本进行解释,违反该规定第2项解释准则,亦错;条约本身是否具有效力应依据有关条约效力的规定判断,d项以不同文本用语的分歧

    10、而给予直接否认,十分荒谬。6结束国家间战争状态须经过必要的法律程序和方式。下列哪种方式不意味着战争状态在法律上正式结束?(2000年试题)a无条件投降 b单方面宣布结束战争,一般由战胜国宣布 c交战双方共同宣布战争结束 d缔结和平条约a。本题考查的是战争状态的正式结束。所谓战争状态结束是有关停止战争行动和结束战争的一切政治、经济、领土和其他问题做出最终的解决。国际战争法上,结束战争必须依据一定的法律程序,其方式包括双边或多边缔结和平条约、战胜国单方面宣布结束战争状态和交战国双方发表联合声明结束战争,所以选项bcd所述方式正确但不合题意不应入选。而无条件投降是交战一方承认自己战败而要求对方停止战

    11、斗,并接受战胜国采取的一切处置措施。其法律意义在于:标志着战败国的彻底失败,战胜国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处置敌国,包括暂时接管战败国的最高权力。因此无条件投降非结束战争状态的方式,故a项错误,为应选项。7甲国发生的某组织进行的叛乱活动已被甲国政府和国际社会承认为叛乱团体。该叛乱团体在其控制的一些地区,强行掠夺或占用外国侨民和外国国家的财产。根据国际法,下列关于甲国政府是否承担责任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承担直接责任 b承担间接责任 c甲国政府和叛乱团体共同承担直接责任 d不承担责任d。本题考查的是对一国内部叛乱行动造成损害其政府的责任承担。解答此题关键是把握国家责任的构成要件。国家责任是国家应对其

    12、违反国际义务的国际不当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国际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1)以过错责任为一般归责原则;(2)国家有不当行为,即该行为可归因于国家,违背该国所应承担的国际义务。因此,在一国领土或其管辖下的任何其他领土内成立的叛乱运动的机关的行为,不是该国现存政府的行为,所以不能因其发生在境内而被视为可归因该国的行为,该国不必然对此负责。本题中,叛乱虽然发生在甲国境内,叛乱组织在其控制范围内掠夺外国侨民财产,但其行为不是甲国国家行为,对由此造成的损害,甲国不承担责任,选项d正确。二、多项选择题1甲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其下列行为中,哪些属于国际法上的国家内政范围,外国不得进行干涉?a甲国决定废除

    13、君主立宪制,改用共和制作为其基本政治制度b为解决该国存在的种族间的冲突,甲国通过立法决定建立种族隔离区c甲国决定邀请某个外国领导人来访 d甲因决定申请参加某个政府间的国际组织acd。本题考查的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上,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和不干涉内政原则是调整国际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主权是国家的根本属性,表现为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内外事务的统治权,具有不可侵犯、不可分割、不从属于任何外来意志的性质。平等原则是任何国家都拥有主权,国际交往中各国都有义务尊重他国的主权和国际人格,任何国家都有权自由选择并发展政治、经济、文化在内的制度包括选择社会制度,确定国家体制,制订对外政策,申请参加国际组织

    14、,自由地决定同他国的建议缔约、互派使节、往来等。本题中,a项是一国自主选择确定国家政体形式的,c项、d项是一国自主决定对外交往的,因而都是行使国家主权的具体表现,均正确。所谓不干涉内政原则含义是,在国际关系中,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不得以任何借口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干涉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内政事务,不得以任何手段强迫他国接受自己的意志,维持或改变被干涉国家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但是对于一国违反国际法义务的行为,各国有权采用相应的单独或集体的行动,条件是这些行动必须具有公认的合法根据并且严格地在国际法律框架下进行。对于*的问题,我国的基本立场是*可以成为国际保护的对象,但本质上*是一国内政的事

    15、项,*从属于主权,坚决反对某些国家按照自己的价值判断以所谓“人道主义”为借口,为其自身的私利而干涉他国内政事务。同时,我们强调*从属于主权并不等于说国际社会对发生于一国境内的大规模侵犯*的事件可以置若罔闻。一国境内发生的种族隔离、种族灭绝、以不人道的手段迫害、驱赶难民等活动本身就是国际法所禁止的国际罪行,国际社会应根据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的国际公约等一系列国际*公约规定,在国际法律框架中给予关注。所以,b项甲国通过立法决定建立种族隔离区,违反有关*保护的国际义务,该国不能以“内政”事务为借口而逃避其应承担的国际责任,故该项错误。2甲乙两国是陆地邻国。甲国边防人员在例行巡逻时,发现本国一些牧民

    16、将一座界碑擅自移动,将另座界碑毁坏。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制度,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甲国巡逻人员应将被移动的界碑移回到甲国认定的界碑原处b如本国的肇事者逃过边界,甲国巡逻人员可以进入乙国追拿这些肇事者c甲国有义务惩办这些擅移界碑的本国牧民d甲国应尽速通知乙国,并在甲乙两国代表都在场的情况下将界碑恢复原状_O;9_H61cd。本题考查的是边境制度中界标的维护。边境制度是为保护国家安全、维护边界线和便利当地居民的生活,国家通过国内法或签订双边协议而建立的关于边界标志的维护、边界资源的利用、边境居民的交往、边界事件的处理的法律制度。国际法上,在界标维护方面、相邻国家负有共同责任。包括:(1)预防

    17、和惩戒。双方都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界标被移动、损坏或者灭失,对移动、损坏、毁灭界标的本国肇事者给予严防惩罚。(2)通知和修复。如果一方发现出现上述情况,应尽速通知另一方;在双方代表都在场的情况下修复或重建界标,而不可单方将界标移回原处。所以本题中,a.b项甲国巡逻人员擅自修复界标和进入邻国境内抓捕肇事者,都是甲国单方面采取的行动,违背边界制度相关规定,侵犯乙国的主权,故是错误,正确答案是c、d项。3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和相关实践,对于国际条约在我国法律制度中的地位,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a凡是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条约,都可以在国内作为国内法直接适用b在民法涉及的范围内,我国为当事国的条约规定与国内法的

    18、规定不同时,适用条约的规定,但我国缔结该条约时做出保留的条款除外c我国作为当事国的任何条约的规定,若与国内法的规定冲突时,在国内法院都直接并优先适用这些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缔结核条约时做出保留的条款除外d在民法涉及的范围内,在国际上所有已生效的民商事方面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如与我国国内法的规定冲突时,都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本题考查的是国际条约在我国的法律地位。国际法上,对国际法在一国国内适用问题没有具体、统一的规定,我国在国际条约在国内适用的实践中是视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而采取三种做法:(1)依据民诉法第2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民法通则第1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可见在民商法律关系中,可以直接适用国际条约;(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在有关外交领域的法律关系中,条约与国内法同时适用的(3)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39条“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国际劳工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仍然有效,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予以实施”的规定,条约需经国内法转化才能适用。综上所述,除有关民商事性质

    20、外并非所有的条约、公约在我国一律直接适用外,在外交关系、国际*保护方面的条约、公约能否在中国国内直接适用,需要结合条约本身具体情况后才能做出结论。所以本题中,a项错误显而易见,c项仅在民商事领域是正确的,在其他领域尚待进一步结合具体条约内容才能判断,d项忽视条约保留问题,所以符合题意。4甲国的一个航海航空爱好者组织“碧海蓝天协会”,准备进行一次小型飞机“蓝天号”和赛艇“碧海号”的海上联合表演,计划涉及我国的领海和领海上空。对此,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我国的相关法律,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蓝天号”飞行表演如在我国领海上空进行,必须得到我国的允许b“碧海号”赛艇表演如果在我国领海中进行,必须得

    21、到我国的允许c“蓝天号”在前往表演空域途中,如果仅仅是以通过为目的,从而飞过我国的领海上空,则无须得到我国的许可d“碧海号”在前往表演海域的途中,如果仅仅是以通过为目的,从而穿越我国的领海,则无须得到我国的许可abd。本题考查的是无害通过制度。解题时应理解无害通过制度是长期国际实践形成的习惯规则,主要适用于外国船舶,而不适用航空器。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规定,无害通过制度是指所有国家,无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其船舶享有无须沿海国的许可或事先的通知而连续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只要通过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该公约排除与通过没有直接关系的任何其他活动等行为为无害通过。所以,本题中“碧海

    22、号”仅以通过为目的前往表演区域的行为是无害通过行为,选项d正确;选项b中“碧海号”表演区域在我国领海内,而赛艇表演是“与通过没有直接关系的任何其他活动”,因而不是无害通过行为,必须首先得到我国政府批准同意后,方可在我国领海上进行,故b项亦正确;依据我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中国人民共和国的领陆和领水(内水和领海)上空为我国领空,我国对之享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权,外国民用航空器必须根据其国籍国政府与我国政府签订的协定、协议或经中国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或接受方可飞入、飞出中国领空,领空没有无害通过制度。因此,既然领海上空是我国领空范围,甲国“蓝天号”在我国领空进行表演,如果该国与我国没有相关的协定,

    23、当然要经过我国政府的许可,故a项正确,c项错误。5甲国和乙国合并成立丙国,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丙国政府应该继承的债务?a甲国政府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b甲国政府关于甲国南方省水利项目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c乙国北方省政府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d乙国东方公司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ab。本题考查的是国家债务的继承。国家债务继承是国家继承的法律效果之一。国际法上,被继承的国家债务特指被继承国对另一国家、某一国际组织或其他国际法主体所负担的任何财政义务。实践中,从国家继承的角度可将债务分成三类:一是国债,指以国家名义负担且用于整个国家的债务;二是地方化债务,指虽由国家名义承担的却用于地方的债务;三是地方化债务,指地

    24、方当局以自身名义负担的债务。依国际法理论,可继承国家债务包括国债和地方化债务,对于被继承国基于战争目的而承担的债务或基于对被继承国有害的目的而承担的债务,原则上不应由继承国继受。在本题中a.b项分属国债和地方化债务,丙国政府应予继承;c项属于地方性债务,而d项则是普通的民事债务,丙国政府不继承。6根据海洋法公约规定,各国军舰在公海上如果发现外国船舶有从事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某些国际性犯罪行为时有权登临检查。下列哪些船舶可以成为登临的对象?a外国渔船 b外国军舰 c外国商船 d未挂任何船旗的船舶本题考查的是登临权。登临权,又称临检权,依据海洋法规定,是指各国军舰或经授权的政府船舶在公海上遇到有合理根

    25、据认为外国船舶(军舰等享有豁免权的除外)有从事海盗行为、贩卖奴隶或从事未经许可的非法广播(军舰的船旗国对该广播有管辖权)、无国籍或虽悬挂一国旗帜却拒不展示旗帜而事实上与军舰同一国籍等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嫌疑时,可以命令该船舶停船并派人登上该船进行检查的权利。该公约还规定军舰和由一国所有或经营并专用于政府非商业性服务的船舶在公海上有不受船旗国以外任何其他国家管辖的完全豁免权。因此登临权适用的船舶范围只能是军舰和专用于政府非商业性服务的船舶以外涉嫌从事公约所列行为的船舶。所以,本题a.c.d项所列船舶均得成为登临的对象,故均正确;b项所指外国军舰则享有完全豁免权,不是登临的对象。7根据1958年联合国

    26、国际委员会制定的仲裁程序示范规则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下仲裁裁决无效?a仲裁协议无效 b裁决遭到一方当事国的强烈反对 c仲裁员有欺诈行为 d裁决严重违反基本程序规则本题考查的是仲裁裁决的效力。国际常设仲裁法院和多数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都规定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对双方当事国(人)均有拘束力,这是仲裁方法区别于斡旋、调停等政治解决争端方法的最主要的特征。但国际法上仲裁的拘束力没有法律制裁的效力,当事国接受仲裁裁决是其出于道义的责任感和自觉承担义务的结果,此与商事仲裁效力不同之所在。国际仲裁裁决必须执行,但在特定的法律条件下任何方当事国可以将争端提交新的仲裁庭裁决。依据仲裁程序示范规则第35条规定,

    27、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裁决无效:(1)仲裁协议无效;(2)仲裁庭越权;(3)仲裁员有欺诈行为;(4)裁决理由不足或违反基本程序规则。因此,本题a.c.d项正确;由于仲裁是当事国自愿将其之间产生的争端交由仲裁机构裁决,仲裁机构裁决一旦做出,除上述法律特别规定情形外,在当事国之间有终局性效力,不因遭受不利益一方的反对而无效,故d项错误。8某国是实行三权分立制度的国家。根据国际法,下列该国哪些部门做出的行为被认为是国家行为?(2000年试题)M_g8m:k,*B95V_.&._ 此资料转贴于学习网资格考试司法考试 http:/www.Gzu521.ComM_g8._ a立法机关 b行政机关 c司法机关

    28、d军队abcd。本题考查的是国家行为。国际法实践中,国家行为通常是一国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根据一国国内立法建立的国家机关不论是属于制宪、立法、司法、行政或其他权力机关所属机关,不论担任国际性或国内性职务,也不论在国家组织中处于的地位,只要在有关事件中依据本国国内立法赋予的职权做出行为,即应视为该国国家行为。一国不能将上述机关的行为割裂开来以分担或推卸责任。在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立法机关所为立法事务,司法机关进行执法活动,军队维护国家安全的行为,行政机关管理社会经济文化等活动都是履行一国宪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赋予其的职权,因而所做出的行为皆为国家行为,一国不能以政府不干涉立法和司法为托辞,拒不承担由立法或司法机,关的国际不当行为所引起的国家责任。故本题久b、c.d项均为应选项。9.上航行悬挂船旗的规则?a船舶在航行途中,可以根据需要悬挂不同国家的旗帜 b如果船舶在两个国家注册,则应悬挂两个国家的船旗c如果船舶未挂任何船旗,则任何国家的军舰都可以对其行使登临权d为航行方便而在航行中不断变换船旗的船舶,可被视为无国籍船舶本题考查的是船舶公海航行悬挂船旗规则。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90条规定:“每个国家,不论是沿海国或内陆国,均有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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