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开翔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副主任) 甘 春 (市公安局局长)曹继光 (市城管局局长)陈德军 (市交通局局长)陈 飚 (市工商局局长)徐晓忠 (市教育局局长)唐先华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刘继玲 (市妇联主席)李 敏 (团市委书记)何淑惠 (市文明办副主任) 王建碧 (市卫生局局长)郭连军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局长)付玉华(市林业局党组副书记)曹若军(市国税局局长)刘子涛(市地税局局长)许文强(清镇供电局局长)刘 凯(工商银行清镇支行行长)徐 志(农业银行清镇支行行长)梅宗贵(商业银行清镇支行行长)肖 侃(建设银行清镇支行行长)陈 枫(电信局局长)龚本平(移动公司经理)周训荣(联通公司总
2、经理)赵更生(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桑德智(青龙街道办事处纪委书记)黄海霞(红枫湖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文明办(创建办),何淑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孟志鸿、李顺友、李晓萍、余应华、朱婷婷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本次活动日常事务。二、活动名称三、活动主题 “与文明同行,满意在清镇”四、时间地点时间:3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地点:清镇市人民广场、红旗路、红枫大街、三角花园等五、主办单位清镇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六、活动内容(一)启动仪式1、“与文明同行,满意在清镇”万人签名仪式2、军民共建文明城环境卫生大清扫活动3、各窗口部门开展“与文明同行,满意在清镇”的主题活动
3、4、利用短信平台开展“与文明同行,满意在清镇”主题活动宣传(二)系列活动1、3月5日,“学雷锋,树新风;整脏治乱,从我做起”主题活动。2、3月16日,“迎三八、唱和谐”卡拉演唱比赛。3、3月9日,“三八”妇女维权周、艾滋病防治暨禁毒宣传主题活动。4、3月9日,公民道德宣传月暨“三下乡”活动启动仪式。5、3月10日,开展“义务植树及市领导认养树”创建生态文明城市主题活动。6、3月15日,开展“消费与责任” 共铸诚信清镇主题活动。7、开展“向白色垃圾宣战” 主题活动,清理红枫湖环湖周边白色垃圾。(具体活动时间待定)8、3月19日,开展“与文明同行,满意在清镇”,军民共建文明城万人签名及卫生大清扫活
4、动。9、2月至3月,开展“党旗映灾区,服务在基层”主题活动。10、3月19日,开展建设生态文明城市“节能减排家庭行动”暨“环保布袋进万家”启动仪式。七、活动安排(一)“与文明同行,满意在清镇”主题活动启动仪式时 间:地 点:参加人员:市四大班子领导、驻地官兵;市属机关单位、青龙街道办事处(含村居代表)、红枫湖镇干部职工;其它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属中(小)学学生;青年志愿者;武警消防中队;企业代表等。议 程:主 持 人:市委副书记李瑞1、青年志愿者为四大班子领导配戴“与文明同行,满意在清镇”主题活动绶带。2、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军讲话。3、部队领导讲话。4、青年志愿者代表宣读倡议书。5、
5、市领导宣布“与文明同行,满意在清镇”主题活动正式启动。(届时由文明办(创建办)向全体干部职工发送“与文明同行,满意在清镇”主题活动短信)。6、进行万人签名。(签名后各单位按清镇市贯彻公民道德建设“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启动仪式集中行动责任路段分解表到各自责任路段开展卫生大清扫。)7、部门开展主题活动。(1)开展“朋友,我们一路同行”主题活动 责任单位:交通局(2)开展“你的平安,我的心愿”主题活动 责任单位:公安局、交警队 (3)开展“一流服务、一流业绩”主题活动 责任单位:金融系统 (4)开展“文明就在你的脚下”主题活动 责任单位:城管局 (5)开展“健康伴你一生”主题活动 责任单位:卫生局、
6、药监局(6)开展“大千世界,网网情深”主题活动 责任单位:文广局(7)开展“心系市民,情牵万里”主题活动 责任单位:电信局 (8)开展“优质服务伴你行”主题活动 责任单位: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建设局、供电局(9)开展“为人师表,文明新风进校园”主题活动 责任单位:教育局(10)、开展“微笑服务,诚信经营”主题活动 责任单位:旅游局、发改局、供销社、轻工局(责任单位: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清镇市文明办)林业局)工商局)文明办及相关部门,红枫湖镇负责拟写活动方案于3月12日上午10点以前报创建办李小萍名下)(具体活动时间待定)8、3月19日开展清镇市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满意在贵州”主题活
7、动启动仪式。文明办)9、2月至3月,开展“党旗映灾区,服务在基层”主题活动,帮助群众搞好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组织部及各级党组织)市妇联) 八、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深入发动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满意在贵州”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这次活动作为推动“整脏治乱改差”专项行动和军民共建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举措。2、提高认识,深入发动,掀起一场公民道德建设工程 “满意在贵州”的热潮,推动我市“五个创建”再上一个新台阶。3、各单位要把“与文明同行,满意在清镇”这一主题活动纳入近两年的工作目标,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实践活动,逐步提高公众对各类环境的综合满意度
8、。4、各单位除留必须的工作人员值守岗位外,其余人员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参加3月19日上午的启动仪式和环境卫生大清扫活动。5、开展主题活动的单位,必须于3月14日提交主题活动方案到文明办(创建办),并于3月19日起启动主题实践活动。6、各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也必须参加此次活动。(二)加强领导,严密组织1、各单位3月19日上午8:40前到清镇市人民广场集中,按启动仪式大会会场区划示意图整队入场,有服装的单位要统一作装。2、红枫街沿街单位要制作宣传标语悬挂,营造浓厚而热烈的活动氛围。3、城管局要合理安排消防车辆冲洗路段,并组织垃圾清运车搞好清运,同时要按职责安排好本部门职工工作,协助开展好此次活动。
9、4、各单位要按清镇市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启动仪式集中行动责任路段任务分解表中的要求准备好各类清扫工具。5、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启动仪式集中行动责任路段任务分解表中的牵头单位负责划分涉及该路段单位的清扫区域。(三)严肃纪律,强化督查1、四大班子领导参加活动20分钟后在供销社门口集中,一是集体看望和视察部队官兵、单位干部职工;二是视察窗口部门“与文明同行,满意在清镇”工作开展情况。2、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创建办)、两办督察室各派一名领导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并将活动情况进行通报。3、各责任单位要将开展活动的情况、有关图片、资料报市文明办
10、(创建办)。附件:1、启动仪式大会会场区划示意图2、启动仪式工作职责 3、清镇市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启动仪式集中行动责任路段任务分解表4、“满意在清镇”及军民共建系列活动标语内容二OO八年三月八日附件1:清镇市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启动仪式会场区划示意图领导席1、法院 2、驻市某部队3、驻市某部队4、人大办、政协办、统战部、青年志愿者6、政府办、招商局、新农办、人大、创建办、信访局、审计局、旅游局7、公安局5、市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察)、团委、妇联、市直机关党委8、检察院 9、教育局10、教育局11、地税局12、工商局13、交通局14
11、、财政局16、建设局15、城管局17、教育局19、国税局20、文广局21、卫生局22、环保局18、教育局23、农业局24、林业局32、红枫湖镇31、人事局26、教育局27、青龙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29、发改局安监局30、工商联(非公企业)25、教育局28、青龙街道办事处、乡镇代表37、计生局统计局粮食局药监局33、政法委司法局信访局34、人 武 部市委党校老 干 局质 监 局气 象 局35、国土局编 办38、乡企局科 协残 联工 会农调队史志办40、供销社档案局供电局烟草局邮政局39、移民办物价局农 办工业联社36、水利局科技局民宗局民政局 附件2启动仪式工作职责序号工作职责责任单位责任人11、活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