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诉讼“当事人化”。诉讼活动都由当事人来发动、推动和主导。(2)程序公正。第二,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更强调程序公正价值。(3)当事人有积极权。当事人主义予以当事人极大权力。(4)法官中立。法官在诉讼过程中处在悲观仲裁者地位。2、简述法定证据制度特点:1、刑讯逼供是法定证据制度基本证明办法,是获取证据合法方式。2、法定证据制度某些做法如防止法官专断也具备相称合理意义。3、法定证据制度具备级别性特点。4、法定证据制度具备形式主义特点,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证明力和判断规则。3、简述证据裁判原则基本内容及例外:(1)对事实问题裁判必要依托证据。2)裁判所根据证据,必要是具备证据资格证据。3)裁判所
2、根据证据,必要是通过法庭调查和质证证据。民事诉讼中详细证明对象多数内容往往因存在其他证明办法而不具备以证据证明必要性,从而削弱了证据裁判原则对事实认定决定性作用。而这些恰恰体现了证据裁判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合用例外。4、简述在英美法系国家中重要存在证明规则:(1) 有关性规则;(2) 传闻证据规则; (3) 任意性自白规则;(4)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5) 最佳证据规则;(6) 证人特权规则;(7) 交叉询问规则;(8) 补强证据规则;(9) 推定;(10) 司法认知。三、阐述题 1.试论证据制度与老式文化、经济制度及诉讼制度关系:法定证据制度是封建社会重要证据制度,与奴隶社会神示证据制度相比,是
3、审判经验总结,具备一定科学性和进步性。 然而法定证据制度归根究竟是一种唯心主义证据制度,机械而脱离实际。特别是法定证据制度把口供视为证据之王,导致了刑讯逼供泛滥,随着社会进一步发展受到了强烈批判。 (一)法定证据制度概念 所谓法定证据制度,又称为形式证据制度,是法律依照证据不同形式,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证明力和评断原则,法官必要据此作出判决一种证据制度. (二)法定证据制度内容(基本规则): 法律预先规定了证据形式,依照证据形式规定了各种证据证明力和判断证据规则. 第一,被告人口供(自白) 第二,证人证言 1.有了完整证明就必要做出判决,没有完整证明就不能做出判决. 2,最佳完整证明是两个可靠证
4、人,其证言内容统一是认定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结论性证明. 3,无论多么可靠,一种证人证言只能构成1/2证明,并且其自身永远局限性以作为判决根据 4,如果除证人证言外尚有一种1/2证明,那就足以作为判决根据. 5,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个人信誉有瑕疵证人证言是1/4证明,而受到对方有效质疑证据证明力减半. 6.任何两个1/2证明相加都可以构成完整证明;任何两个1/4证明或者四个1/8证明相加都可以构成半个证明. 第三,书证 (三)法定证据制度产生历史条件 1.法定证据制度浮现是人类文化科学发展对司法经验总结成果,法定证据制度与当时政治斗争形势联系在一起,是中央集权君主制产物. 2,级别制度是法定证据制度
5、产生社会因素. 3,崇拜权威思潮是法定证据制度产生文化因素. (四)对法定证据制度评价 作为司法证明基本模式之一,既有长处也有缺陷.作为一种极端法定证明模式,其缺陷体现得尤为突出: 长处: (1)这种证明模式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决得规范性 (2)这种证明模式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决可预见性 由于诉讼中规则是详细明确,人们知晓,因此人们能事前预见到成果. (3)这种证明模式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决权威性 2.缺陷: (1)这种证据制度在运用证据问题上过于死板,缺少灵活性. (2)这种证据制度容易导致刑讯逼供泛滥2.试述证据制度历史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古代证据制度:一、古代证据制度发展状况这里所谓“古代”,是指自
6、秦王朝至清王朝,跨越中华文明二千近年。这一时期,国内证据制度在本土领域内自生自发,未受外来文明影响。在这漫长历史过程中,证据制度内容几乎没有什么重大变化,相对于西方世界,它处在一种相对停滞状态。二、古代证据制度基本特点1、口供至上在各王朝统治时期,法律均把嫌疑人认罪口供作为定罪证据最佳证据。法律规定,“断罪必取输服供词”、“罪从供定,犯供最关紧要”。2、刑讯逼供合法化从秦汉至明清,刑讯均明确规定在法律中,成为一种获得口供证据合法手段。刑讯不但合用于刑事被告人,也合用控告人、证人和民事当事人。法律对于刑讯条件、办法,使用刑具、拷打部位、刑讯次数和限度等均有详细规定。3、法官断案注重经验判断法官在
7、判断证据可靠性时,往往运用生活经验对证据进行审查。这在法律上也有明确规定。例如唐律中规定,“依狱官令,察狱之官,先备五听,以验诸证信。”所谓“五听”是指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话语、神色、气息、精神和眼睛均作为断定陈述真伪途径。4、疑罪从轻在诉讼实践中,经常会遇到事实不清“疑罪”案件,对此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定罪。例如唐律规定,“诸疑罪各依所犯以赎论。”中华人民共和国近代证据制度这里“近当代”,是指中华民国建立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这一时期证据制度随着时代大变革而浮现较大转折。老式证据制度完全废弃,代之以西方国家证据制度。自清朝末年之后,国内法制开始转向西方国家学习。证据制度,如其她法
8、律规定,重要是以日本、德国为效仿对象。国内近代证据制度在清末、北洋军阀、国民党统治时期具备持续性,证据制度是欧洲当时施行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翻版。但由于一系列革命和战争以及本土文化抵触,这种证据制度实践中很难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当代证据制度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当代证据制度发展大体经历二个阶段,以1979年改革开放为界,分为前、后三十年。前三十年,由于一系列政治运动,证据制度,犹如其她法律基本上处在虚无状态。近三十年,国内证据制度迅速发展。这种证据有老式持续性,基本概念和基本制度体现民国时期证据制度,也反映了现实政治影响下某些自身特色。例如,对自由心证提法抵触、对无罪推定原则否定,
9、主张“实事求是”。详细而言,国内现行证据制度特点重要体当前如下几种方面:第一,证据结识论上强调客观性;第二,证据价值论上追求实体真实;第三,公、检、法三机关全面收集证据;第四,书面笔录证据普遍使用。证据学作业 二 1、诉讼证据: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并审查核算,可以证明案件真实状况依照。2、物证:是指据以查明案件真实状况一切物品和痕迹。3、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不利于已案件事实承认,可分为诉讼上自认和诉讼外自认。4、证据保全:是在证据也许灭失或者难以获得状况下,执法机关依照当事人祈求或者依照职权积极采用一定办法加以固定调查取证办法。5、反证:是指可以证明对方当事人主张
10、事实不存在证据。1、简述对的结识证据客观性在实践中有哪些意义和作用 (1) 办案人员不能把个人主观判断,或人们想象、假设、推理、臆断、虚构等等作为定案证据合用;(2) 在查办经济犯罪案件中,不能把算大帐,即某人或某单位收入多少、支出多少,加减得出差数,就作为证据使用,应为算大帐还不真正具备客观性;(3) 按照客观性规定,证据必要要有对的来源,对于没有对的来源,由于无法进行查证,不具备客观真实性,固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2、简述证人资格条件有哪些。(1) 凡是懂得案件状况并有作证能力人,都可以作为证人;(2)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对的表达人,不能作证人;(3) 证人只能
11、是当事人以外懂得案件状况人;(4) 由于证人是以懂得案件状况为特性,具备不可代替性,因而绝额定了证人在刑事诉讼中占有优先地位; (5) 证人只能是公民个人,法人和非法人团队不具备证人资格;(6) 刑事诉讼中见证人,应视为特殊证人。 3、简述证据分类有哪些。证据分类,是指在理论研究上将(刑事)证据按照不同原则划分为不同种类。依照证据来源,可以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三、阐述题:阐述证据在诉讼中意义是什么?(1)证据是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备案、侦查起诉和审理,以及定罪判刑和对的认定事实根据,是司法人员查明和认定案件事实基本;(2)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揭露犯罪、证明犯罪重要手段,是迫使犯罪分子认
12、罪服法、接受改造有力武器;(3)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时,证据是解决发生争议案件事实基本;四、案例分析题 某县卫生防疫站,在一次检查时发现某个体餐馆卫生条件不合格,当即对其罚款600元,并限其及时改正,否则即令其停业。但该卫生防疫站没有出具决定书,也没有收集关于证据,只给了餐馆业主一罚款收据。该个体餐馆不服惩罚,即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卫生防疫站接到起诉书之后,未告知法院即找该个体餐馆规定其提供惩罚当天卫生不合格关于证据。请问: (1)该卫生防疫站没有出具决定书,人民法院应否受理该个体餐馆起诉? (2)该卫生防疫站收集证据行为与否合法?为什么?(1)该卫生防疫站没有
13、出具决定书,人民法院应否受理该个体餐馆起诉? 该防疫站已经做出了详细行政行为,没有出具决定书只是程序上问题,行政相对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不合法。行政诉讼法33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证据学作业 三 1、举证时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法院、仲裁委员会指定当事人可以有效举证期限。举证时限是一种限制当事人申诉与诉讼行为。2、证明:指诉讼主体按照法定程序和原则,运用已知证据和事实来认定案件事活动。有时又称为“司法证明”。3、证明对象:是证明活动中需要证明事实,又称待证事实或者要证事实。4.证明责任:是指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收集或者提供证据证明主张案件事实成立或者有助于自己主张责
14、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危险。5、证据开示制度:是指诉讼当事人或诉讼外第三人所掌握事实材料,只要与案件关于,除享有秘密特权保护以外均应向对方当事人披露,任一方当事人均享有规定对方当事人及诉讼外第三人披露上述事项权利制度 二、简答题:1、简述国内证明原则合用 普通以为,对“案件事实清晰,证据的确、充分”可以作如下理解:(1)据以定案证据均已查证属实。这是指作为定案依照每一种证据都具备证据本质属性,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2)案件事实均有必要证据予以证明。这是指司法机关所认定对解决争议故意义事实均有证据作依照,没有证据证明事实不得认定。(3)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矛盾得到合理排除。办案中收集到证据也许与其她证据或案件事实有矛盾,这时,必要进一步补充证据,有依照地排除矛盾,查明事实真相,否则,不得认定关于事实。(4)对案件事实证明结论是惟一,排除了其她也许性。以上四点必要同步具备,才干以为是达到了“案件事实清晰,证据的确、充分”原则。2、简述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证明对象有哪些? 刑事诉讼证明对象重要是关于犯罪行为构成要件和量刑情节事实;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