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垄断案例分析 品牌处方药反托拉斯诉讼 (BNPDAL)制作人 案例简介 诉讼方集团药品零售商包括独立药店、连锁药店、多种经营药店、等大小不一的药品零售商共计4000余家。#被诉讼方集团处方药生产企业 结果:#诉讼缘由不成立,原告败诉。#案例简介时间:#20世纪90年代地点:#美国伊利诺伊州联邦法庭缘由:#原告认为医药公司滥用市场势力,对于医疗机构和药品批发商在处方药市场上给予价格折扣,但拒绝给原告优惠,违反了罗宾逊-帕特曼法案关于歧视价格的规定。#相关市场处方药市场特点 1、处方药的需求是病人特征和医生偏好的函数(商品的选择不完全由消费者做出)2、第三方付款制度,道德风险不可避免:#医生和病
2、人只考虑药效,而不考虑成本.3、参加医疗式管理机构的人员日益增多相关市场商品市场界定1、对特定病症具有相似效果的可替代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2、考虑到本案的焦点集中在处方药市场上,因此仅关注处方药及替代品。#相关市场地域市场界定1、基于制药厂角度,其面对的是全国的医院、管理式医疗组织和零售药店.2、全国各地输送药品,不存在法律,地域,运输的障碍.因此界定为全国性市场反竞争影响分析关键点:#“制药厂对于不同的需求方的价格折扣是否构成歧视”不构成歧视的理由:#1、折扣属于功能性而非数量性不是基于购买数量大而是购买方影响需求的能力.反竞争影响分析2、传统的办公室拜访式营销失效.3、广告营销花费巨大,
3、收益与成本不匹配.4、该折扣可以将竞争性商品进入被考虑行列,赢得竞争机会,即应对了竞争。#折扣是一种变相的营销手段.5、该行为符合“帕特曼”法案的规定.结论:#价格歧视诉讼不成立反竞争影响分析消费者福利视角 在制药行业中,低产品边际成本、高研发和固定成本使得三级价格歧视更符合社会最佳定价。#替代性药品的竞争使得价格向最优水平靠拢。#结论:#品牌不同的替代性药品间的竞争使得总体福利最大,对消费者而言,差异定价优于统一价格本案结论 1、药品零售商只是分发药品而不能开处方药或控制药品使用,故不能影响竞争,使自身获益,因此出现了本文论述的诉讼.2、如果原告获胜,被告被迫给所有购买者提供同样的价格条款,可能阻止原告在定价和营销上的进一步尝试,这将对消费者没有好处.本案反思 1、本案反映了反托拉斯执法中,效率哲学与民粹哲学的斗争.2、经济学分析在反托拉斯执法中日渐重要,民粹主义的同情原则日渐让位于经济原理。#更加强调消费者利益保护和经济效益,而非保护中小企业.谢 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