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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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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docx

    1、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Dont preach your own heart everywhere, you are not the only one in this world who have stories.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 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1合同号:无为县金鼎典当 最抵借字第_号贷款人( 抵押权人): 无为县金鼎典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地址及联系方式:借款人:_ _ 法定代表人:地址及联系方式:抵押人:_ _ 法定代表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1、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是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典当取得当金的行为,借款金额即为典当金额,借款人也称当户。2、贷款人同意在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期间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最高贷款限额为人民币( 大写 )_。借款种类与用途以当笔借款合同为准。在上述借款期间内,借款人应在最高贷款限额内逐笔向贷款人提出申请,贷款人有权根据国家信贷政策、典当相关政策和贷款人实际情况对各笔贷款进行逐笔审批并决定是否发放。第二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当笔借款合同约定为准。第三条 借款利率及综合费率:本合同借款利率及综合费率由贷款人、借款人根据当笔贷款发放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典当相关政策商定,具体以当笔借

    3、款合同为准。第四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应按本合同之约定足额支付利息费及综合服务费,并按期偿还借款本金。无论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其他任何合同对借款人的还款_有任何约定,均不能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无论出现何种情况,借款人都不得拒绝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第五条 抵押人自愿以有完全处分权的财产( 见附件1抵押物清单)作为抵押物典当给贷款人,为贷款人在本合同中项下发生的所有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约定如下:1、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全部本金、综合费用、利息( 包括罚息、复息等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它合理费用。2、抵

    4、押效力及于抵押物之从物、从权利、孳息及赔偿金、保险金等物上权利。如贷款人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物保险,则抵押人须为抵押物办理足额的保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贷款人为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应将抵押物权利凭证及保险单等交由贷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权贷款人代为抵押人办理全部保险理赔手续,并确认如贷款人出示本合同条款于保险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见贷款人有特别代理权。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时,抵押人应将所得保险理赔款提前偿还相应贷款本息或交由贷款人进行提存。若抵押物发生毁损,抵押效力仍及于抵押物残值或修复后之抵押物全部价值。抵押物价值减少时,借款人应在三十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担保

    5、。3、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的,抵押人仍应以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4、抵押登记手续由抵押人负责办理,贷款人应密切配合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5、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抵押条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贷款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 权利 )仍按本合同有关抵押条款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6、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则抵押人仍然以全部抵押物价值作为贷款人债权的担保。7、如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须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如抵押人不及时告知而使抵押权人遭受损失的,抵押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第六条 贷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贷款到期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

    6、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和低押人另行签订贷款展期还款协议。抵押人承诺对展期后的贷款继续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并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据展期还款协议办理抵押物抵押登记相应手续,贷款人予以配合。贷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计期限的.现行利率档次确定。第七条 违约责任(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 含展期 ),从逾期之日起按借款本金的2支付日违约金。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3、借款人提前还款,须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贷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

    7、利息。4、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和提前处置抵押物清偿贷款:(1)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当笔借款合同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4)未按期归还贷款人清偿其他贷款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6)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7)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8)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9)因经营不善而停

    8、产歇业的;(10)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选资金( 本 )的;( 11)未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租赁、合资、兼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 12)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贷款人的;(13)发生偷( 逃 )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 撤销 )营业执照的;(14)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1、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 间接损

    9、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第八条 合同的成立、生效与解除: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记办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人未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第九条 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 查询、披露 )借款人、抵押人的有关信息。第十条 借款人有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贷款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_。第十二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三条

    10、附则签约时间:_年_月_日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2贷款方(抵押权人):_借款方(抵押人):_借款方为取得借款,贷款方为确保贷款安全,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财产抵押契约。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保证恪守下列条款:第一条 借款方自愿以本单位所拥有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包括固定资产_元,可封存的流动资产_元,其他_元(详见抵押物清单),评估现值共计_万元。抵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贷款方根据抵押率不得超过现值的70%的规定,同意以借款方提供抵押物为条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贷款额度_万元。在这个额度内,可以一次申请贷款,也可分次申请借款,

    11、在抵押期限内,贷款归还后可以申请贷款,但借款期不得超过抵押期。第二条 抵押期间借款方可继续使用、保管抵押物,并负责保养、维修,其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由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间,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由借款方负责,并在十日内通知贷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贷款方核减相应的贷款额。第三条 借款方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如处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借款方应用其他资金归还。第四条 在抵押期间,如充当抵押物的有价证券到期兑现,由借贷双方共同

    12、负责办理并偿还贷款。第五条 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格下降,贷款方相应调低放款额度。第六条 抵押物必须参加财产保险(有价证券等除外)。如遇保险公司不同意保险或续保,借款方应另找意外财产损失担保人。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方应负责续保,并将续保的保险单交贷款方保管,如发生灾害损失,借款方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归还贷款本息。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以及合同公证等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第八条 贷款方有权随时对借款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借款方须在工作上保证协助。第九条 抵押合同依法需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第十条 借款方

    13、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第十一条 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条款:_第十二条 本契约自借贷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和办理抵押合同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含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抵押物返还借款方,本契约自动终止。第十三条 本契约一式四份,签约方和公证机关、抵押合同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借款合同一起保存。借款方(公章):_贷款方(公章):_法人代表(签字):_附件抵押物清单抵押契约编号:_单位:以上所列财产已在保险公司投保,到期后由借方负责续保。保险单据由贷方保管。经双方协商,本单所列抵押财

    14、产在_方保管(使用)或封存,按合同要求负责管理。借方(公章):_ 贷方(公章):_法人代表:_ 法人代表:_经办人:_ 经办人: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企业名称:_经济性质:_电话:_抵押物名称:_ 规格:_ 单位: _ 数量: _账面价值:_ 抵押现值:_ 折扣率:_抵押价值:_ 存放地点:_ 保险单:_ 保险号码:_起止时间:_ 原值:_ 净值:_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3贷款人:_借款人:_抵押人:_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1借款种类:_;2借款用途:_;3借款期间:_年_月_日至_年_

    15、月_日;4借款最高余额:人民币_元(大写_);5利率为月息_;6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利息;单笔借款到期,清息还本。第二条 借款人的义务: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三条 抵押人的义务: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抵押资料;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3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

    16、用借款;4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5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6在抵押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转让、出租等形式处置抵押物;7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时,必须在事故发生3日内向贷款人报告,并提供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重新设定抵押;8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应当优先偿还借款本息;9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四条 贷款人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2对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债务、财产、经营等情况保密;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规定以外的费用;4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五条 借款实行“一次核

    17、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第六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第七条 贷款人及借款人协商对合同条款履行进行变更的,除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对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第八条 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_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展期后,借款利率按照

    18、借款期限累计档次重新确定。第九条 借款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50计收利息;2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照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100计收利息;3未按合同约定清偿借款利息的,贷款人对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分别按照合同约定利率、逾期贷款利率及挤占挪用利率计收复利;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5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可降低直至取消其信用等级;6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

    19、贷款人有权在新闻媒体公布借款人未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事实并督促其还款。第十条 贷款人的违约责任:1贷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时,按照日万分之_支付违约金;2贷款人违反规定向借款人收取费用的,借款人可向主管部门投诉。第十一条 贷款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时,抵押人对上述措施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第十二条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受偿不足部分,贷款人继续向借款人追偿,抵押人对优先受偿不足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第十三条 贷款人收

    20、取借款,可直接从借款人或抵押人的帐户中直接扣收。第十四条 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由抵押人或者抵押人委托借款人负责办理,贷款人不承担因此所支出的评估、登记等一切税费。第十五条 本合同抵押条款独立于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抵押条款仍然有效。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约束力。第十七条 如因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八条 本合同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_份,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持一份。第

    21、二十条 本合同签订及履行地点均在贷款人住所地。贷款人(签章):_借款人(签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委托代理人(签字):_委托代理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抵押人(签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委托代理人(签字):_年_月_日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4合同编号:_抵押人:_贷款人(抵押权人):_借款人:_为确保贷款人的债权实现,抵押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经各方平等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 抵押人提供抵押物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贷款人自_年_月_日 至_年_月_日,向借款人提供的最高贷款余额为人民币(大写)_(小写)_可周转性或分期发放的贷款。每笔贷

    22、款发放根据借款人合理需要、经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银行资金供应可能等确定,贷款发放金额、期限、利率等以借款合同为准。第二条 抵押人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上述的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息和加收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含诉讼代理费用)。第三条 抵押人以其所有的或有处分权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人,抵押物评估价值总计万元(详见抵押物清单号,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四条 抵押人的义务:l.保证对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2.抵押物清单所列的抵押物,抵押人应妥善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维修,保证其完好无损,其费用开支由抵押人负担。3.抵押人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

    23、,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4.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物的保管、使用、封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抵押人应给予配合协助。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5.抵押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下列抵押物的物权证书等文件交贷款人保管,法律上有其他规定,从规定。(1)_(2)_(3)_(4)_6.对贷款人要求保险的抵押物,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办妥抵押财产保险手续,在抵押期间抵押财产保险到期,抵押人应负责续保。抵押财产保险应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把财产保险单交贷款人保存。7.抵押人负责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公证、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保险等事宜及全

    24、部费用。8.抵押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1)经营机制或经营方式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投资、与外商合资合作等:(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3)抵押物的权利发生争议;(4)申请破产、歇业、解散;(5)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6)法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为、注册资本发生变更。抵押为有本项第(1)款第(4)款的情形应提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为;有本项第(2)、(3)、(5)、(6)款情形应在事后七日内通知贷款人。第五条 在抵押期间,因抵押人过错造成抵押物毁损、灭失或受查封的,抵押人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期他等价的抵押物,保证抵

    25、押物价值不低于原估价金额,否则,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担保或提前收回贷款。第六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物发生保险范围内的损失,或因第三人的待业导致内的损失,而获得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当用于提前归还贷款本息或存入贷款本息或应当存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内,抵押期间抵押人不得动用。第七条 以上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银行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第八条 抵押人违反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应按借款金额的3%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如果造成贷款人损失的,由抵押人损失赔偿。第九条 抵押物依法继承或受遗赠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办理变更登记。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收清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第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与贷款人协议延长借款合同期限(即贷款展期),应事先取得抵押人书面同意,抵押人有义务向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并承担有关费用。第十二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与贷款人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权利义务,应取得抵押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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