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号机组脱硫系统管道安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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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号机组脱硫系统管道安装
封面
作者:
PanHongliang
仅供个人学习
A
初版
实施
REV
版次
签名
日期
签名
日期
签名
日期
MODI.
修改
STATUS
状态
编写AUTH.
审核CHK’DBY
批准APP’DBY
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
GUANGDONGPOWERENGINEERING
CORPORATION
文件号DOCUMENTNO.
GPEC/TSP/OG/TL/6030
台山工程项目部
作业指导书
6号机组脱硫系统管道安装
版权所有COPYRIGHTGPEC/TSP2009Page1of14
发文范围:
(共5份)归档夹类:
作业指导书夹号:
14
发文
份数
发文
份数
发文
份数
工程经理
物资部
焊接工程
工程副经理
工程管理部
力特工程
书记、工会
计划信息室
土建施工部
总工程师
安装施工部
1
归档备查
1
质量部
1
锅炉工程
脱硫工程
2
安全部
汽管工程
计财部(合同)
电仪工程
计财部(财务)
综合工程
行政部
调试工程
本版文件于2009年月日开始实施。
批准人:
6号机组脱硫系统管道安装
1.施工简况
广东台山发电厂二期(首两台1000MW级机组)扩建工程烟气脱硫工程由广东电力研究院设计。
#6机烟气脱硫工程采用湿式石灰石—石膏法工艺。
脱硫管道安装包括衬胶管道及支架制作安装、碳钢管道和不锈钢管道及支架安装、FRPP、PP-R管道及支架制作安装。
其中浆液管道≥DN80的管道采用碳钢衬胶管道,小于≤DN80的采用FRPP管道;废水旋流器给料管(DN50)均为PP-R管;工艺水管道均为碳钢管道;仪用压缩空气管道均为不锈钢管道。
本工程的管道主要分部在吸收塔区域、制浆脱水区域,这两个区域之间的管道通过管桥连接。
另外就是一部分公用设备管道的连接。
其中包括SO2系统管道安装、除雾器冲洗水管道安装、吸收塔浆液循环管道及溢流排空管道安装、烟气系统管道及附件安装、石膏脱水系统管道安装、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管道安装、废水系统管道安装、滤液水管道安装、事故浆液箱管道安装、工艺水系统管道安装等。
对于设备之间的管道根据广东电力设计院提供的图纸进行安装。
另外仪用及检修用压缩空气将从主厂房引出一条母管,不设独立的压缩空气设备。
2.依据的图纸、文件及标准
2.1.《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L5031--94
2.2.《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2004
2.3.《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管道篇)(2000年版)
2.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2002
2.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年版)
2.6.广东电力设计院相关图纸
3.作业准备和条件要求
3.1.作业准备
3.1.1.设计及其他技术资料齐全,施工图纸及管阀清册经过会审。
3.1.2.技术、安全交底和必要的技术培训与考核已经完成并合格。
3.1.3.管道、管件、阀门及施工用的材料、工机具等准备齐全。
3.1.4.土建及本体基本完工并移交,区域内大件设备已安装就位。
3.2.机械、机具配备
角向磨光机、电源线架、交流焊机、直流焊机、切割机、内磨机、各类活动扳手、割刀、2P手锤、手拉葫芦1T2T3T、钢卷尺、水平尺等。
3.3.作业条件
3.3.1.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
包装应完好,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损。
3.3.2.管道和管件到货后必须进行复查其外径,壁厚及外观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否则退货。
3.3.3.对材质不明的材料不得使用。
3.3.4.弯头、法兰、螺栓、螺母等必须符合图纸要求,不得乱用,当需使用合金材料时,必须进行光谱复查,并在材料上注明材质。
3.3.5.严格执行验收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质量验收标准和有关规定。
3.3.6.设备基础的验收、核对、具备交安条件。
3.3.7.施工场地清理干净。
3.3.8.支吊架预埋件验收应符合安装要求。
3.3.9.道路畅通,场地清洁。
3.3.10.严禁在办公室、工具房、休息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3.11.施工现场附近必须设有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
4.施工工序关键的质量控制点和质量通病及预防
4.1.质量控制点的设置
4.1.1.管道外观检查W点。
4.1.2.管道施工过程控制W点。
4.1.3.焊缝检查H点
4.1.4.管道系统试压、冲洗H点。
4.1.5.工程隐蔽R点
5.作业流程图
6.作业程序内容
6.1.管道支吊架制作、安装。
6.1.1.严格按照设计院图纸提供的支吊架所需材料型号、材质、尺寸来制作支吊架
6.1.2.在混凝土柱或梁上装设支吊架时,应先将混凝土抹面层凿去,然后固定。
6.1.3.管道的固定支架应严格按图纸安装,不得在没有补偿装置的热管道直段上同时安置两个及以上的固定支架。
6.1.4.管道安装使用临时支吊架时,应有明显标记,并不得与正式支吊架位置相冲突,在管道安装及水压实验完毕后应予以拆除。
6.1.5.在混凝土基础上,用膨胀螺栓固定支吊架的生根件时,膨胀螺栓的打入必须达到规定深度值,其尺寸和数量应符合要求。
6.1.6.导向支架和滑动支架的滑动面应洁净、平整、滚珠、滚柱、托滚、等活动零件与其支撑件应接触良好,以保证管道能自由膨胀。
6.1.7.所有活动支架的活动面部分均应裸露,不应被水泥及保温层敷盖。
6.1.8.管道安装时,应及时进行支吊架的固定和调整工作,支吊架位置应正确,安装应平整、牢固并与管子接触良好。
6.1.9.在有热位移的管道上安装支吊架时,其支吊点的偏移方向及尺寸应按设计要求正确装设。
6.1.10.有热位移的管道,在受热膨胀时,应及时对支吊架进行检查与调整。
整定弹簧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调整。
恒作用力支吊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调整。
6.1.11.支吊架调整后,每个连接件的螺杆丝扣必须带满,锁紧螺母应锁紧,防止松动。
6.1.12.吊架螺栓孔眼和弹簧座孔眼应符合设计要求
6.1.13.支吊架间距应按设计要求正确装设。
支吊架安装工作宜于管道的安装工作同步进行。
6.2.管阀及附件安装、固定。
6.2.1.衬胶管施工工序:
6.2.1.1.检查衬胶管成品有无缺陷。
6.2.1.2.在搬运、安装过程中严禁剧烈碰撞。
6.2.1.3.衬胶管法兰连接螺栓紧固力矩均匀。
6.2.1.4.支吊架制作安装。
6.2.1.5.衬胶管子法兰连接、阀门安装。
6.2.1.6.系统水压实验、冲洗。
6.2.1.7.系统恢复。
6.2.2.衬胶管道具体施工方法:
6.2.2.1.调整段的配制在标准件安装完毕后,根据现场实际尺寸下料,并减去衬胶(衬塑)厚度、垫片厚度共9mm,打好钢印后取下,送去外委衬胶(衬塑),最后回装。
6.2.2.2.衬胶(衬塑)管道法兰对接时,所有螺栓均朝一个方向穿入,即由固定端向扩建端,螺母位于扩建端。
6.2.2.3.所有衬胶(衬塑)管在安装前,必须进行电火花实验。
如有漏电,禁止使用。
6.2.2.4.管道衬里不允许有长度等于50mm,宽度大于20mm,高度大于1mm的突起开脱处,小于以上规定的突起和开脱不允许大于两处。
6.2.2.5.阀门在安装前,必须查明其型号、规格,且表面无裂纹、砂眼等,所有阀门均已进行过解体和水压实验。
6.2.2.6.衬胶阀门用电火花检查合格,安装时法兰两端的螺栓由外向里穿入,螺母均位于阀体侧,阀门的安装方向与阀体上的箭头方向一致,所有阀门在安装完毕未投入运行前,根据阀门的大小做一个方的白铁皮保
6.2.3.焊接管道施工工序:
6.2.3.1.材料准备。
6.2.3.2.管子下料打坡口、组对安装,对口前检查管内清洁度、对口间隙和平直度。
6.2.3.3.管子焊接、法兰连接、阀门安装。
6.2.3.4.支吊架制作安装。
6.2.3.5.系统水压实验、冲洗。
6.2.3.6.系统恢复。
6.2.4.焊接管道、阀门组合安装施工工艺
6.2.4.1.与管道有关的土建工程经检查合格,满足安装要求。
6.2.4.2.与管道连接的设备找正合格,固定完毕。
6.2.4.3.必须在管道安装前完成的有关工序和清洗、脱脂,内部清洁等已进行完毕。
6.2.4.4.管子、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等已经检验合格,并具备有关的技术证件。
6.2.4.5.管子、管件、阀门等已按设计要求核对无误,内部已清理干净、无杂物。
6.2.4.6.管道安装若采用组合件方式时,组合件应具备足够钢性,吊装后不应产生永久变形,临时固定应牢固可靠。
6.2.4.7.管子组合前或组合件安装前,均应将管道内部清理干净,管内不得遗留任何杂物,并装设临时封堵。
6.2.4.8.管道水平段的坡度方向与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管道坡度方向的确定,应以便于介质的流动为原则,其坡度应符合DL/T5054—1996《火力发电厂浆液管道设计技术规定》的要求,在有坡度方向的管道上安装水平位置的π型补偿器时,补偿器两边管段应保持水平,中间管段应与管道坡度方向一致。
6.2.4.9.管子对接焊缝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否则,应符合下列要求:
Ø焊缝位置距离弯管的弯曲起点不得小于管子外径或不小于100mm
Ø管子两个对接焊缝间的距离不宜小于管子外径,且不小于150mm。
Ø支吊架管部位置不得与管子对接焊缝重合,焊缝距离支吊架边缘不得小于50mm,
Ø对于焊后需做热处理的焊口,该距离不得小于焊缝宽度的5倍,且不小于100mm。
6.2.4.10.管子接口应避开疏、放水及仪表管等的开孔位置,距开孔边缘不应小于50mm,且不应小于孔径。
6.2.4.11.管道在穿过隔墙,楼板时,位于隔墙,应按设计加接短管。
6.2.4.12.管道上的两管件对接时,应按设计加接加装短套管。
6.2.4.13.除设计中有冷拉或热紧的要求外,管道连接时,不得用强力对口;加热管子,加偏垫或多层垫等方法来消除接口端面的空隙、偏斜、错口或不同心等缺陷。
管子与设备的连接应在设备安装定位紧好地脚螺栓后自然地进行。
6.2.4.14.管子的坡口型式和尺寸应按设计图纸确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按DL/T5190.4-2004《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的规定加工。
6.2.4.15.管子或管件的对口质量要求,应符合DL/T5190.4-2004《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的规定。
6.2.4.16.管子和管件的坡口及内外壁10~15mm范围内的油漆、垢、锈等在对口前应清除干净,直至显示金属光泽。
对壁厚大于或等于20mm的坡口,应检查是否有裂纹,夹层等缺陷。
6.2.4.17.管子对口时一般应平直,焊接角变形的距离接口中心200mm处测量,除特殊要求外,其折口的允许偏差应为:
当管子公称通径DN<100mm时,a≯2mm。
当管子公称通径DN≥100mm时,a>3mm。
a
6.2.4.18.管道施工时,必须严格按图纸施工,且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值应符合下表:
工程
允许偏差(mm)
标高偏差
小于±20
水平管弯曲度
1.5/1000且小于20
交叉管间距偏差
小于±10
坐标偏差
小于50
6.2.4.19.管子对口符合要求后,应垫直牢固,避免焊接或热处理过程中管子移动。
6.2.4.20.不锈钢管道与支架之间应垫入不锈钢或氯离子含量不超过500ppm的非金属垫片隔离。
6.2.4.21.一般中、低压阀门经外观检查合格后直接逐个进行水压实验,并填写《阀门试压签证表》。
试压不合格的阀门退货。
6.2.4.22.作为闭路元件的阀门(国产),安装组合前必须进行严密性检验,以检查阀座与阀芯、阀盖及填料室各接合面的严密性。
阀门的严密性实验应按1.25倍铭牌压力的水压进行。
当厂家对实验压力有规定或要求时,以厂家规定或要求的压力进行。
6.2.4.23.进口阀门或厂家有特别质量保证承诺的阀门,一律不进行解体检查。
若需检查,必须厂家派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阀门检修人员可以予以配合。
业主、质量部、各施工工程技术人员均需派人进行旁站确认。
6.2.4.24.阀门安装前应清理干净,保持关闭状态,搬运阀门时,不得以手轮作为起吊点,且不得随意转动手轮。
6.2.4.25.截止阀、止回阀及节流阀应按设计规定正确安装,介质的流动方向要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6.2.4.26.所有阀门应连接自然,不得强力对接或承受外加重力负荷。
6.2.4.27.阀门安装,手轮不宜朝下,且便于操作及检修。
6.2.4.28.法兰或螺纹连接的阀门应在关闭状态下安装。
6.2.4.29.对焊阀门与管道连接应在相邻焊口热处理后进行,焊缝底层应采用氩弧焊,保证内部清洁,焊接时阀门不宜关闭,防止过热变形。
6.2.4.30.法兰安装前,应对法兰密封面及密封垫片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影响密封性能的缺陷。
6.2.4.31.法兰连接时应保持法兰间的平行,其偏差不应大于法兰外径的1.5/1000,且不大于2mm,不得用强紧螺栓的方法消除歪斜。
6.2.4.32.法兰连接除特殊情况下,应使用同一规格螺栓,安装方向应一致,紧固螺栓应对称均匀,松紧适度。
6.2.4.33.安装阀门与法兰的连接螺栓时,螺栓应露出3~5个螺距,螺母宜位于法兰的同一侧。
6.2.4.34.连接时所使用紧固件的材质、规格、型号、型式等应符合设计规定。
6.3.管阀质量检验和清洁度处理。
6.3.1.管道的材质及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清洁度处理应符合管理规定。
为防止焊接熔渣、飞溅物对管内清洁度的影响,国华台山工程管道系统除了疏放水及排空管道外,所有的管道的焊口将进行氩弧焊打底,采用多层多道焊,从焊接上来保证管道的清洁度。
6.3.2.管段安装前进行压缩空气吹扫,保证管道内部不残留有杂质等。
对可能残留脏污杂物的部位采用人工进行清除。
6.3.3.为清除管道系统内部的污垢和杂物,管道系统应进行清洗,(水冲洗、化学清洗、蒸汽吹洗),并应具有经过批准的技术、安全和组织措施。
6.3.4.清洗前除设计要求外,应将系统内的流量孔板(或喷嘴)、节流阀阀芯、滤网和止回阀阀芯等拆除,并妥善存放,待清洗结束后复装。
6.3.5.管道清洗应按先主管、后支管、最后疏、放水管的顺序进行。
1.1.1.管道系统清洗,应在系统严密性合格后,冲洗管道应使用洁净水。
冲洗时宜采用最大流量,条件具备时系统冲洗可考虑使用系统自用泵,冲洗作业应连续进行,直至出口处的水色和透明度与入口的目测一致时为合格。
管道系统清洗后,对可能留存脏污杂物的部位应用人工加以清洗除。
6.3.6.对于清洗完成后的管件封口放置于室内干燥通风处并及时组织力量施工,尽快投入下道工序。
以免造成管道内部再次腐蚀。
6.3.7.水冲洗的放水管应接入可靠的排水沟中,并应保证排泄畅通和安全,放水管横截面积不应小于被冲洗管的60%,化学清洗时,放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排放标准。
6.3.8.管道经清洗合格后,除按技术、安全和组织措施进行检查及恢复工作外,不得进行其它可能影响管道内部清洁的工作。
对按照第6.2.15、6.2.19条规定恢复和清理后,应作为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6.3.9.疏、放水管道系统在试用前应通汽、水进行冲洗,检查有无堵塞。
6.3.10.管道如果当天不能及时完成安装,应对敞开口及时封堵,以保证管内清洁,
6.4.管道系统严密实验和清洗。
6.4.1.管道安装完毕后,应按设计规定,对管道系统进行严密性实验,以检查管道系统及各连接部位的安装质量。
6.4.1.1.严密性实验前应做到:
Ø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并符合设计要求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Ø支吊架安装完毕,经核算需增加的临时支吊架及加固已安装完毕。
Ø结束焊接和热处理工作,并经检验合格。
Ø实验用压力表经检验、校准正确。
Ø具有完善的实验技术、安全和组织措施经审查合格。
Ø对于汽、水管道在水压实验前,应将支吊架锁定或垫牢固定好,以免因水重造成支吊架超载影响支吊架受损或变形。
Ø实验前安全阀应拆卸或采取其它措施,加置盲板的部位应有明显标记和记录。
6.4.1.2.管道系统在严密性实验时,应做检查的部位不得涂漆或保温。
6.4.1.3.管道系统实验时,应于实验范围以外的管道、设备、仪表等隔绝,隔绝可采用装设盲板的方法,如果以阀门隔绝时,阀门两侧温差不得超过100℃。
6.4.1.4.对位移差较大的管道系统,应考虑实验介质的静压影响,液体管道以最低点的压力为准。
6.4.1.5.管道系统的水压实验,其水质应洁净,充水应保证能将系统内空气排尽。
实验压力按设计图纸规定,设计图纸无规定时其实验压力应不小于设计压力的1.5倍试压,但不得大于任何非隔离元件的最大允许实验压力且不得小于0.2MPa。
6.4.1.6.水压实验宜在水温与环境温度5℃以上进行,否则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防冻及防止金属冷脆折裂等措施,但介质温度不宜高于70℃。
6.4.1.7.管道与容器作为一个系统进行水压强度实验时,管道可于容器无法隔断时,如果容器的实验压力不小于管道设计压力的1.15倍,则可以在建设单位的同意下,管道和容器一起按容器的实验压力进行实验。
6.4.1.8.管道系统水压实验时,当压力达到实验压力后,应保持10分钟,然后降至设计压力,对所有接头和连接处进行全面检查,整个管路系统除了泵或阀门填料局部地方均不得有渗水或泄漏的痕迹没,且目测无变形。
6.4.1.9.在管道系统实验过程中,如发现渗漏,应降压消除缺陷后再进行实验,严禁带压修理。
6.4.1.10.结束实验后,应及时排净系统内的存水,并拆除所有临时支吊架,盲板及加固装置。
7.作业检查验收应达到的质量技术标准
7.1.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掌握设计施工图纸。
7.2.管道焊接的坡口,尽可能采用机械坡口。
7.3.为了保证管道内部干净,尽量采用氩弧焊打底的焊接工艺。
7.4.管道系统严密性记录。
7.5.系统水冲洗或化学清洗记录。
7.6.隐蔽工程记录。
7.7.主要阀门水压实验记录。
7.8.所用的管子、管件及管道附件的出厂证件和现场检验记录。
7.9.管子、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必须具有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书有关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
7.10.中低压合金钢管子、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在使用前,应逐件进行光谱复查,并作出材质标记。
8.安全措施
8.1.安全防护用品措施
8.1.1.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或带钉鞋,酒后等进入施工现场。
安全帽帽箍应根据人头型来调整箍紧,以防低头作业时帽子前滑挡住视线。
安全帽应戴紧、戴正,帽带应系在颌下并系紧。
8.1.2.使用角向磨光机、割炬等工具时须带好防护眼镜,并要避免火花飞溅到周围人员身上。
8.2.火焊割作业安全措施
8.2.1.氧气与佳力气胶管安全使用要求
8.2.1.1.注意胶管保存与维护,防止酸、碱、油及其它有机溶剂接触,距离热源不小于1M。
8.2.1.2.新胶管使用时,必须将管内壁滑石粉吹除干净,防止焊割炬被堵塞;
8.2.1.3.使用时避免挤压及机械损伤,不得将管身折叠;
8.2.1.4.氧气与佳力气管不可相互混用和代用,不能用氧气胶管吹除佳力气胶管堵塞;
8.2.1.5.发生回火的胶管则不可再用;
8.2.1.6.气割作业时保证氧气压力以防止回火;
8.2.1.7.严禁漏气胶管用胶布粘紧后继续使用。
8.2.1.8.严禁气源管道靠近热源。
8.2.1.9.严禁皮管与电线、焊线缠绕。
8.2.2.气瓶安全使用要求
8.2.2.1.所有氧气、佳力气瓶一律必须进气笼后方能使用;
8.2.2.2.运输使用时应避免气瓶受到剧烈振动,气瓶运输贮存时必须加瓶帽及瓶护圈以防摔坏瓶阀;
8.2.2.3.避免气瓶直接受热,应离明火源10M以上;
8.2.2.4.经常使用肥皂水检查气瓶是否漏气;
8.2.2.5.与电焊作业同一地段气瓶应垫绝缘物;
8.2.2.6.严禁在太阳底下曝晒;
8.2.2.7.氧气瓶不能沾附油脂;
8.2.2.8.佳力气气瓶不得横放;
8.2.2.9.氧气、佳力气气瓶不能同库存放,不得同车运输。
现场使用佳力气、氧气时,下班后必须关好气阀。
8.2.3.焊割炬安全使用要求
8.2.3.1.气体流量调节应方便灵活,能迅速切断气源。
8.2.3.2.保证焊割炬各部位连接与调节阀门严禁不漏气。
8.2.3.3.点火前先检查焊割炬吸射性能与气密性。
8.2.3.4.严禁带火调整气流。
8.2.3.5.停止使用时先关调节佳力气手轮,再关氧气调节手轮以防回火。
8.2.3.6.焊割炬使用后应保存在工具箱内,不得随便乱放。
8.2.3.7.使用焊割炬时焊嘴不可太过靠近熔融金属,以免压力过大,气流不畅产生回火。
8.2.3.8.避免焊割炬喷过热。
8.2.3.9.当发生回火时,先关闭佳力气调节轮,再关氧气调节轮,待回火熄灭后,放在水中冷却,打开氧气调节手轮,吹除焊炬内杂物,再重新点火。
8.3.小型机具的安全使用措施
8.3.1.砂轮机
8.3.1.1.使用磨光机等电动工具前应检查接头、电缆或软线是否完好,开关是否正常、灵活,无缺损,电气保护装置、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转动部分是否灵活;
8.3.1.2.砂轮机旋转方向不得正对人。
8.3.1.3.安装砂轮片时,砂轮与两侧板之间应加柔软垫片,严禁猛击螺帽。
8.3.1.4.砂轮片有缺损或裂纹时严禁使用。
8.3.1.5.砂轮机安全罩应完整,使用砂轮机时应站在侧面并戴防护眼镜。
8.3.1.6.不得两人同时使用同一砂轮片,不得在砂轮侧面打磨,不得使用砂轮机打磨非金属、软金属及大工件。
8.3.1.7.砂轮片有效直径磨损到原来直径1/3必须更换。
8.3.1.8.手动工具
8.3.1.9.手锤、大锤甩打性工具把柄作用坚韧木料制作,打锤时不得戴手套,挥动方向不得对人;
8.3.2.使用撬杆,支点应件牢靠,高处使用时严禁双手施压。
8.4.安全用电措施
8.4.1.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绝缘必须良好。
8.4.2.电源线架(电源盘)使用前应检查漏电保护装置是否正常,失灵的严禁使用;
8.4.3.电气设备不得超铭牌使用,闸刀型电源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
8.4.4.严禁将电线直接勾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8.4.5.手工操作可能触电设备应戴绝缘手套。
8.4.6.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架时,支架应稳定,并采取接地、接零保护。
8.4.7.使用螺丝灯头时,零线应接在灯头螺丝口。
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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