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减免情况备案核准表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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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减免情况备案核准表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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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减免情况备案核准表资料
核准类减免税事项目录
序
项目名称
资料名称
核准时间
1
残疾、孤老、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
13个工作日
减免税申请报告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残疾、孤老、烈属的资格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2
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
13个工作日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3
企业纳税困难减免房产税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
20个工作日
减免税申请报告
房屋产权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申请人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4
纳税人困难性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
20个工作日
减免税申请报告
土地使用权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申请人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2
备案类减免税事项目录
(一)纳税申报同时报送附送材料的事项目录。
序
项目名称
资料名称
1
房屋土地无偿赠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暂免征收增值税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继承或者接受遗赠的,只须提供继承人或接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 A1无偿赠与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提交户口簿或者出生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其他部门(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 A2接受遗赠的,应当提交: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证明;经公证的能够证明有权继承或接受遗赠的证明资料 A3无偿赠与非亲属抚养或赡养关系人的,应当提交:
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赡养)关系证明或者其他部门(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双方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资料
2
离婚房产过户暂免征收增值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契税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 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 离婚证
3
对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接收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包括不动产、有价证券等,免征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销售转让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资产以及利用不动产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
税务登记证副本 转让、融资租赁合同或协议 处置不良资产收入相关证明材料
4
对港澳国际(集团)香港公司清理和处置其中国境内的资产免征营业税
税务登记证副本 清理和处置资产的合同或协议 清理和处置资产收入相关证明材料
5
对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接受相关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借款方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和票据等抵充贷款本息的,免征资产管理公司销售转让该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以及利用不动产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
税务登记证副本 转让、融资租赁合同或协议 处置不良资产收入相关证明材料
6
国有商业银行划转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免征营业税
税务登记证副本 财政部核定划转数额的证明文件 国有商业银行划转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的合同文本
划转土地或不动产的产权证明书据
7
被撤销金融机构清偿债务免征被撤销金融机构转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等应缴纳的增值税
税务登记证副本 人民银行依法决定撤销金融机构的证明文件 转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的合同 被撤销金融机构清理和处置财产取得收入的证明材料
8
中国邮政转制公司之间进行资产置换涉及的土地和房屋权属转移免征营业税
税务登记证副本 中国邮政转制公司之间进行资产置换的证明、清单材料 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产权过户受理回执
9
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税务登记证副本 房改批文等有关证明材料 出售住房合同及收入证明材料
10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电信重组改革过程中免征营业税
税务登记证副本 联通集团公司电信重组的相关文件 联通集团公司电信重组转移资产的证明、清单材料 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产权过户受理回执
11
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增值税
交易双方身份证 房管部门出具的自建证明材料 出售住房合同 房产产权证明 出售住房收入证明材料
12
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承接和处置剩余政策性不良资产或改制银行剥离不良资产比照财税〔2001〕10号文、财税〔2003〕21号文、国税发〔2002〕94号文免征营业税
税务登记证副本 转让、融资租赁合同或协议 处置不良资产收入相关证明材料
13
夫妻房地产更名暂免征收增值税、契税减免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 结婚证
14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不征税申请表》 企业资产重组方案及证明债权、债务和劳动力随土地房产一并转移相关文件 原企业房地产证
15
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免征营业税
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后退回)或个人身份证明 转让或者发包(或出租)土地使用权合同
16
以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联营双方或投资方、被投资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不征税申请表》 作价投资入股的房地产产权证 作价投资入股方案、被投资企业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
17
土地、房屋被政府征占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未超出规定补偿标准的契税减免
身份证明 土地房屋被征收文件 拆迁补偿协议
18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契税减免(大于90平米)
身份证明 家庭成员房产登记查询记录 房屋买卖合同
19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减免(小于等于90平米)
身份证明 家庭成员房产登记查询记录 房屋买卖合同
20
个人房屋征收补偿契税减免(拆迁安置)
身份证明 房屋被征收文件 拆迁补偿协议
21
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契税减免
身份证明 房屋买卖合同
22
已购公有住房土地权属转移契税减免
身份证明 房屋上市批准文件
23
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契税减免
身份证明 房屋买卖合同
24
法定继承房屋权属过户(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契税,暂免征收增值税)
有效身份证件 经公证的能够证明有权继承或接受遗赠的证明资料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证明 房产证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25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契税减免
房产用途证明 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或其他文书)
26
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契税减免
房产用途证明 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或其他文书)
27
支持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契税减免
房产用途证明 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或其他文书)
28
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契税减免
房产用途证明 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或其他文书)
29
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减免
改制/合并/分立/破产/资产划转/债权转股权/股权转让(按符合条件选其一)相关证明文件 工商登记相关文书 房地产证 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或其他文书)
30
教育用地契税减免
房产用途证明 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或其他文书)
31
社会力量办学契税减免
房产用途证明 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或其他文书) 资质证明
32
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契税减免
售后回租合同 回购合同 房地产证
33
支持购买经济适用房契税减免
房产用途证明 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或其他文书)
34
其他契税减免
证明符合免税条件的资料
35
企业土地房屋权属未转移,仅因名称变更,办理产权过户的土地房屋,不征契税
工商变更登记表 原企业房地产证 《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经办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
36
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免征营业税
税务登记证副本 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的相关险种清单 保监会对保险产品的备案回执或批复文件 免税保险产品收入明细 保险产品的保险条款 保险产品费率表
37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
税务登记证副本 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备案登记表》 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的书面材料
38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政速递物流业务重组改制邮政公司向各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转移资产免征营业税
税务登记证副本 中国邮政转制公司之间进行资产置换的证明、清单材料 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产权过户受理回执
39
非居民企业利息所得免税备案
贷款合同或协议 贷款银行关于利率优惠的证明
40
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
《非居民纳税人税收居民身份信息报告表》 《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 由协定缔约对方税务主管当局在纳税申报或扣缴申报前一个公历年度开始以后出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与取得相关所得有关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支付凭证等权属证明资料 其他税收规范性文件规定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特定条款税收协定待遇或国际运输协定待遇应当提交的证明资料
41
扶持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盖章的《自主创业认定申请表》 居民身份证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可申领此证人员) 税务登记证副本
42
安置符合条件人员就业企业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税务登记证副本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盖章的《企业实体吸纳符合税收政策人员认定证明申请表》和《符合税收政策人员本年度实际工作时间表》 符合税收政策人员的居民身份证
43
企业招用退役士兵限额减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 劳动合同(副本)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 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工资发放清单
44
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个人身份证明 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
45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免征营业税
转制方案批复函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证明 同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证明 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变更资本结构的,需出具相关部门的批准函
46
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减免核准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减免税(费)申请表》 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加盖公章) 土地使用权证明 政府依法征用、收回文件 政府征用、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
47
(涉及房地产类专用)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于贴花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减免税(费)申请表》 房地产证或其他产权证明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改制批复文件
48
(涉及房地产类专用)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纳印花税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减免税(费)申请表》 房地产证或其他产权证明 合同 合同书立双方的单位性质或个人身份证明
49
单位、个人改制重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财税〔2015〕5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减免税(费)申请表》 单位、个人改制重组相关证明文件 税务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申报征期后规定期限提交报备资料的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
资料名称
提交时间
1
非居民企业特殊性税务重组备案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备案表》 股权转让业务总体情况说明,应包括股权转让的商业目的、证明股权转让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股权转让前后的公司股权架构图等资料 股权转让业务合同或协议(外文文本的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工商等相关部门核准企业股权变更事项证明资料 截至股权转让时,被转让企业历年的未分配利润资料 受让方在股权变更之日起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的承诺书 转让方非居民企业,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不转让取得的受让方非居民企业股权的承诺书〔仅限于属于《通知》第七条第
(二)项情形〕 转让方非居民企业在3年(含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受让方非居民企业股权的承诺书〔仅限于属于《通知》第七条第
(一)项情形〕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生效且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30日内
2
对企业就成本分摊协议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核准
成本分摊协议副本
签订协议之日起30日内
3
个人股权激励计划备案
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
实施之前需提交计划或实施方案、协议书、授权通知书等资料;行权之前需提交股票期权行权通知书和行权调整通知书(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形式的股权激励报送) 限制性股票:
计划或实施方案、协议书、授权通知书、股票登记日期及当日收盘价、禁售期限、股权激励人员名单(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报送) 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境内机构备案资料:
股权激励计划的中(外)文资料(境外上市企业报送)
个人接受或转让的股权以及认购的股票情况(包括种类、数量、施权价格、行权价格、市场价格、转让价格等)、股权激励人员名单、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等资料(所有股权形式的激励报送) 企业属于上市公司(含所属分支机构)和上市公司控股企业的,需报送上市公司占控股企业股份比例最低30%的证明文件
实施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计划的,应于计划实施之前报送;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应在股票登记、并经上市公司公示后15日内报送
4
拟上市企业转增股本个税备案
企业实施的经股东大会通过的转增股本的决议或方案 深圳市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登记备案证书 市上市办发送的协调函 《代扣代缴税款承诺书》 企业和纳税人共同签署的《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报告表》
发生转增股本事项的次月15日内
5
非货币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分期纳税
纳税人身份证明 投资协议 非货币性资产评估价格证明材料 能够证明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的相关资料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
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之日的次月15日内
6
高新技术企业个人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技术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名单 《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股权奖励)》 相关技术人员参与技术活动的说明材料 企业股权奖励计划 能够证明股权或股票价格的有关材料 企业转化科技成果说明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发生转增股本的次月15日内
7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转增股本个人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 经股东大会确认同意的转增股本方案 《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股权奖励)》 上年度及转增股本当月财务报表 转增股本有关情况说明
发生转增股本的次月15日内
8
个人所得税(转化职务科技成果股权奖励暂不征税备案事项)
扣缴义务人的机构代码证书,其中,科研机构指按中编办和国家科技委规定设置审批的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单位机构,还应提交上述部门同意科研机构设立的文件
科工贸信部门出具的高新技术成果认定书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登记注册资料 获奖人名单(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职务、获奖股权) 在编正式职工的编制证明
授(获)奖后30日内
9
年金个人所得税备案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登记表 企业年金方案及批复函 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及计划确认函等资料
建立年金计划或发生变化的次月15日内
10
个人取得股票期权或认购股票等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分期纳税备案
个人取得股票期权或认购股票等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
股票期权行权或实际认购有价证券的次月15日内
(三)按税务机关要求期限提交报备材料的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资料名称
1
邮政企业代办金融业务免征营业税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所属邮政企业单位证明材料 代理金融业务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2
营业税纳税人购进税控收款机抵免营业税
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3
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4
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公路经营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相关证明材料
5
部队空余房产租赁免征营业税
军队空闲房屋租赁合同
6
科普单位和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科技部门对科普活动、科普基地认定的证明材料
7
职业学校设立企业从事服务免征营业税
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证件 职业学校取得相关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8
进修班、培训班取得收入免征营业税
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或出具的从业认定证明 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缴款书 学校提供的同一账号证明材料 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9
高校学生食堂餐饮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取得高校学生食堂经营权的协议或合同 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10
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取得高校学生公寓经营权的协议或合同 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11
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助学贷款台账 助学贷款合同 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明细表 学生本人身份证明
12
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免征营业税
普通学校办学许可证或经省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或经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 物价主管部门核准收费的批准或备案材料 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13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
开展相关业务合同 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14
地方商业银行转贷用于清偿农村合作基金会债务的专项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专项贷款利息收入相关证明材料 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属于专项贷款的证明材料
15
国际农发基金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贷款合同 国际农发基金贷款利息收入相关证明材料
16
中国农业银行三农事业部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金融机构发放给农户、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的贷款清单 接受贷款的农户、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名册
17
对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保险业收入相关证明材料
18
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乡镇出具的农户居住证明 金融机构与农户签订的小额贷款合同
19
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保险产品合同 取得免税保险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20
对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接受相关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资产管理公司接受国有银行不良债权的相关合同文本
资产管理公司接受相关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取得的利息收入明细
21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证监会批准管理人设立的证明材料 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等证明材料
22
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社保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社保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收入相关证明材料
23
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下同)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24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差价收入,按现行政策规定暂免征收营业税
内地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相关证明材料 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25
专项国债转贷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贷款合同专项国债转贷利息收入相关证明材料
26
外汇管理部门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合同协议
27
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
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相关险种清单 经中国保监会确认的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产品备案报送材料清单表 免税保险产品收入明细
28
对注册在深圳市的保险企业向注册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企业提供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险种清单 经中国保监会确认的保险产品备案报送材料清单表 保险产品合同
29
科技企业孵化器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科技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汇总表 科技企业孵化器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给孵化企业的场地占可自主支配场地比例说明、孵化企业占孵化器内企业总数量比例说明
30
对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 委托合同
31
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免征建筑安装工程和项目服务收入营业税
项目具体承包商和各承包商的具体承包金额的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和项目服务收入相关证明材料 国家发改委批复的项目总投资额相关文件
32
提供外派海员劳务免征营业税
《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 与境外船东签订的船舶配员服务协议 外派海员劳务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33
残疾人个人提供劳务免征营业税
残疾人证书 劳务合同 个人身份证明
34
托儿所、幼儿园、养老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殡葬服务、婚姻介绍服务免征营业税
婚姻介绍服务证明材料(非必报,报送条件为提供婚姻介绍服务) 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办园许可证等证明材料(非必报,报送条件为托儿所、幼儿园提供育养服务) 物价主管部门核准收费的批准或备案材料(非必报,报送条件为托儿所、幼儿园提供育养服务) 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非必报,报送条件为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育养服务) 养老院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非必报,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养老服务) 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或出具的从业认定证明(非必报,报送条件为其他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养老服务) 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35
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营业执照副本 纳税人与员工制家政服务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副本
纳税人为员工制家政服务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报送条件为家政服务企业为其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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