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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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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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20年度)
矿井名称:
日期
基本情况
验收结果
水文地质类型
项目
标准分
权数(%)
实得分
综合探测情况
地测防治水(含防冲)
100
15
安全生产
地质
100
25
企业自检各月得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测量
100
25
防治水
100
25
上级抽验动态得分
县级煤炭部门(集团子公司)
市级煤炭部门(集团公司)
防冲击地压
100
10
小计
—
100
验收部门
验收组长
考评得分
煤矿负责人:
验收考评人:
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测评体系考核评分办法
第一条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测评体系考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矿井必须按规定和程序完成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和审批。
2.有中长期和年度地测防治水工作规划,并能按计划组织实施,指导矿井安全生产工作。
3.所有矿井必须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地测科和专门的探放水队伍,水文地质类型为复杂、极复杂以及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且进入承压区开采的矿井还应配备地测(水文)副总工程师或地测(水文)副矿长(地质或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在地测科设专门分管防治水的副科长。
4.地测防治水部门必须配备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瓦斯地质(瓦斯矿井不配)、储量管理、测量、钻探及物探、制图绘图等方面的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必须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5.地测防治水部门配备满足地测防治水工作需要的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防爆型)、计算机、打印机、流速仪、绘图仪、激光导向仪(防爆型)、GPS、物探仪器、无线电透视仪、满足矿井探放水需要的专用探放水设备和相应的钻探设备等仪器。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评为D级
第二条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体系考核共两部分,每一部分满分100分。
第三条考核项目及评分办法(具体见附表):
1.每一大项中各检查项缺项时,按下列计算公式进行折算计分:
本大项折合分数=100÷(100-缺项分数)×本大项检查实得分数
地测防治水考核得分=〔地测防治水
(一)考核得分+地测防治水
(二)考核得分〕×0.5
2.考核评级各项计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单项及小项最低为零分,不出现负分。
第四条年产120万吨/年及以上的矿井建立地测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能与上一级管理机构联网并正常使用。
K.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测评体系(地测防治水一)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及描述
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一
机构人员装备20分
一
机构人员装备20分
1、
(1)必须成立防治水领导组,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常务副组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通风助理为副组长,生产科、安全科、机电科、通风科、地测科、调度中心、探放水队负责人为成员
2分
有一项未实施不得分
(2)设置防治水科室(地测科)
(3)配备专职水文地质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进行防治水技术管理
2、
(1)公司总经理(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
2分
各岗位职责未以文件形式明确,不得分
(2)总工程师负责技术管理工作,负技术责任;其他各级负责人负责防治水措施的实施,负落实责任
3、
(1)配备1-3名地质类工程技术人员
2分
(1)未配备地质类工程技术人员的不得分
(2)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煤矿配备3名以上地质类工程技术人员
(2)未按要求配备的扣0.5分
4、
(1)建立专业探放水队
2分
(1)未建立专业探水队不得分
(2)根据矿井规模和水文地质类型,配备满足生产需要的探放水工,每矿至少15人。
探放水工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探放水工人数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5、
(1)配备200米钻机一台,其他不同钻距探水钻共3台
2分
(1)探水钻机配不够3台不得分
(2)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物探设备,至少配备一台瞬变电磁物探仪
(2)未配备物探设备扣0.5
(3)受奥灰水威胁的矿井还应建立注浆专业队伍配备必要的注浆设备
(3)未配备注浆设备扣0.5分
6、
(1)测量工作采用GPS、全站仪、陀螺仪定向或电子手薄等
2分
新技术应用每少一项扣0.2分
(2)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工作至少采用2种物探手段,并能得到有效的使用
(3)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及以上的矿井应建立矿井水情、水害监测、监控预报系统
(4)配备微机及数字化成图系统
(5)地测信息系统与上级管理机构联网正常使用
7、具有通风良好、采光适宜、环境清净的微机室、资料室和符合要求的专用仪器室
1分
专用微机室、仪器室、资料室,每缺一项扣0.5分
8、地测防治水资料的管理应达到以下标准
(1)分门别类保管,有索引、目录,查找方便
(2)装订成册,装入卷柜,相对集中,符合防火、防潮、保密要求
(3)账、卡相符,文字部分与基础数据一致
(4)上级下达及本部门回复、上报的各种函件、审批文件、报表等,有专门卷柜和管理手段,信息传递和反馈要及时有效
2分
(1)资料未分类保管装入卷柜,无目录索引查找困难,每存在一个问题扣0.2分
(2)账、卡、图、文、数相互矛盾,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2分
(3)资料存放不符合防火、防潮、保密要求,扣0.5分
9、制定详细的防治水培训计划,矿领导、管理人员及全部入井人员都必须掌握必要的煤矿防治水知识和辨识水患征兆的能力,详细了解本矿的水文地质概况,提高职工对矿井水害的防范意识及自我安保能力
2分
未进行培训不得分
10、煤矿防治水资金要列入当年矿井生产安全资金计划
3分
资金计划中未列入防治水项目的不得分
二
规章制度10分
应建立、完善并执行如下制度:
(1)各部门、各岗位责任制
(2)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3)矿井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高、突矿井还应制定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制度
(4)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
(5)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6)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7)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的使用、管理及报废制度
(8)探放水管理制度包括:
①防治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
②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
③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含单孔和循环验收)
④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
⑤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9)重大水害(包括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
(10)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
(11)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以市局“一矿一表”中规定的十五项制度为基础,补充完善上述各制度,制度内容不重复,不矛盾
10分
(1)检查所有制度,每缺一项扣1分;
(2)检查执行情况,无记录扣1分
三
基础工作20分
1、地质报告
(1)煤矿在不同的生产阶段,必须具备地质勘探报告、建井地质报告、生产矿井地质报告、补充勘探地质报告;
(2)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必须按期修编,并经省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3分
(1)生产矿井地质报告从上一次修编批准后(或基建移交的报告)至检查之日,未按期修编扣1分;
(2)修编工作结束未经省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扣1分;
(3)其它地质报告每缺少一种扣1分
2、地质说明书
(1)各采掘过程设计施工前,地测部门需按规定的时间分别提交采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和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简称“三书”;
(2)必须有按《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由生产设计部门提交并经总工程师签字批准的“委托书”,“三书”必须做到文字内容、原始资料、图纸相符,并能指导生产
3分
对检查时段内(年度、季度或半年度)的“三书”进行全面检查(未划分采区的矿井,可只抽检其它两项)
(1)有缺项的,每少一项扣0.2分
(2)对照采掘工程设计、施工日期,提交“三书”的时间达不到《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的,每一处扣0.1分(3)说明书的内容不全或叙述不清,以及互相间有矛盾等现象,每发现一次扣0.1分
3、采后总结
(1)已结束的采煤工作面应在1个月内完成采后总结
(2)已结束的采区应在6个月内完成采后总结
1分
(1)缺一份工作面采后总结的扣0.3分
(2)缺一份采区采后总结的扣0.3分
(3)总结内容不全、简单的扣0.1分
4、地质预报
(1)年有年报,月有月报,必要时应做临时性预报,有文字和附图,附图应清晰直观。
并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2)预报的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针对性措施等
(3)预报结果基本准确,可指导安全生产
3分
(1)缺年报扣1分
(2)月报每缺一个采掘工作面扣0.5分(3)附图不清晰扣0.2分(4)预报图、表不全或内容不全,每发现一处扣0.1分(5)预报内容简单,有疏漏、错误,每处扣0.2分(6)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不得分
5、技术要求
(1)矿井必须有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由总工程师审核后上报上级单位批复。
(2)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应当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编制单位应在市局备案。
2分
(1)未制定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或年度计划的不得分
(2)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未经专家评审和上级单位批复的扣0.2分
(3)无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不得分,未经专家评审和上级单位批复的扣1分
三
基础工作20分
6、水害预报
(1)水情水害预报必须有文字及图纸,预报要评价突水危险性,提出水害处理意见;应做到年有年报,月有月报,及时下达,并按年装订成册
(2)预报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范围、水情及针对性措施和处理意见。
每月要及时进行预报总结
(3)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会出现因预报错误而照成透水事故现象
(4)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并存在水害隐患,水害通知单要提前5天发送到相关单位
(5)在矿井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进行采、掘作业前,必须提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
报告的编制、审批、提交程序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
(6)对于水文地质类型中等及以上的矿井,在每年年初提出年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
5分
(1)缺报或未按要求发放水害通知单的扣1分
(2)预报内容简单,不能指导生产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3)预报下发不及时,每发现一次扣1分
(4)无年度水害分析图表扣1分
7、系统完善
(1)水文地质条件中等以上的矿井都必须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坚持观测和分析水情变化
(2)、矿井防、排水系统健全,设施完善
(3)、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运转,并有联合试运转报告
3分
(1)生产矿井未建立水文观测系统或未进行定期观测扣0.5分
(2)排水系统不健全或排水能力不能满足矿井排水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3)没有进行联合排水试运转或无联合排水试运转报告扣0.5分
四
基础资料20分
四
基础资料20分
四
基础资料20分
1.必备的成果资料台账
(1)井田大、中型地质构造台账和陷落柱台账
(2)井筒石门见煤点台账
(3)井上、下地质钻孔成果台账(包括钻孔设计及验收评级报告)
2.必备的成果卡片
(1)地质构造和陷落柱素描卡片
(2)见煤点煤层全厚素描卡片
3.必备的日常用图
(1)采区地质剖面图,1:
500~1:
2000
(2)采区分煤层底板等高线图1:
1000或1:
2000
4.必备的实测地质剖面图
(1)石门、斜井、上下山剖面图
(2)岩石大巷剖面图
(3)主要煤巷剖面图
3分
(1)从保存期内的各种台账和卡片中任意检查1本
①有缺项的,每缺一种扣0.5分
②台账和卡片内容不全,数字前后矛盾,字迹潦草不清,有涂改现象,每发现一处扣0.5分
(2)从检查时段内使用的图纸中任意抽查2张
①有缺项的,每缺项一张扣0.3分
②对照其它资料,采掘工程及地质内容未及时填绘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
5.有正规的专用原始记录本
(1)记录齐全,不少页。
每本每页都按顺序编号
(2)分档按照时间顺序保存,有目录、索引,便于查找
2分
(1)检查相应时段的全部原始记录本,无正规的专业原始记录本的扣0.2分;每缺少一种记录本扣0.2分;
①保管混乱,无目录、索引,查找困难的扣0.2分
②发现缺页者,扣0.2分
(2)记录内容不齐全,字迹、草图不清,数字涂改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
(3)观测时间、地点和观测者记录着姓名不全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
6.记录内容齐全,字迹、草图清楚,数字无涂改
7、必须具备的图纸
(1)矿井地形地质图,比例尺1:
2000~1:
10000
(2)矿井可采煤层底板等高线及储量计算图比例1:
2000或1:
5000
(3)矿井地质剖面图1:
1000或1:
2000
(4)矿井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1:
200~1:
500
(5)矿井煤岩层对比图1:
200~1:
500
(6)矿井地质构造纲要图和陷落柱分布图1:
5000~1:
25000
(7)矿井瓦斯地质图,比例尺1:
2000~1:
10000
5分
(1)检查全部地质图纸
①图纸不全的,每缺一种扣1分
②每一种图图幅不全的扣1分
③无电子版图的缺一种扣1分
④比例尺不符合要求的(指小于规定的比例尺)按缺图论处
⑤超过3个月不填绘的,按图幅不全论处
8、基建矿井必须具备以下图纸
(1)井田地形地质图,1:
2000~1:
5000
(2)主要井巷地质素描剖面图,1:
200~1:
500
(3)设计开拓煤层底板等高线及储量计算图,1:
2000~1:
5000
(4)建井期施工钻孔柱状图。
(2)任选一幅进行检查
①内容不全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②不按统一规定的图例符号绘制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③符号、注记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扣0.5分
9、图纸内容符合《矿井地质规程》的要求
(1)图件要有电子版,且图种齐全,打印出的图面清洁,内容齐全,符合、标注要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规定的要求;
(2)井田范围较大时,1:
5000图(区域地形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综合水文地质图等)图幅过大,比例尺可用1:
10000
10、矿井应当建立的防治水基础台账:
(1)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
(2)气象资料台账(煤系地层覆盖隔水层较厚,矿井充水条件不受大气降雨和地表水体影响的矿井可不做此台账)
(3)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账
(4)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成果及河流渗漏台账
(5)抽(放)水试验成果台账
(6)矿井突水点台账
(7)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账
(8)井上下水文地质钻孔成果台账
(9)水质分析成果台账
(10)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台账
(11)水源井(孔)资料台账
(12)封孔不良钻孔资料台账
(13)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
(14)防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账
(15)矿井、采区、工作面排水系统台账(水仓容积、水泵能力、管路规格)
(16)井下超前探测(钻探、物探等)基础台账
(17)其它专门项目的资料台账
矿井防治水基础台账,应当认真收集、整理,实行计算机数据库管理,长期保存,并每半年修正1次
3分
(1)有缺项的,每缺一项扣0.5分
(2)台账内容不全、数字前后矛盾、字迹潦草不清、有涂抹现象,每发现一处扣0.1分
(3)台账与原始记录对照,每发现一次错误扣0.1分(4)当年的观测成果应及时填写,每发现一处未及时填写的,按缺项论处
11、
(1)有正规的井上、井下水文地质观测原始记录本
(2)分档按时间保存、有目录、索引便于查找
(3)记录本齐全,不少页,每本每页都按顺序编号
2分
检查时段内的全部原始记录本
(1)无正规的专业记录本扣0.2分,缺少一种记录本扣0.2分。
(2)保管混乱,无目录、索引、查找困难的扣0.2分
(3)发现缺页扣0.2分
(4)观测时间、地点和观测者记录姓名不全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
12、必备的水文地质图纸
(1)矿井充水性图,比例尺1:
2000或1:
5000
(2)综合水文地质图,比例尺1:
2000~1:
10000
(3)水文地质剖面图,比例尺1:
1000~1:
10000
(4)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比例尺1:
500~1:
1000
5分
检查全部水文地质图纸
①图种不全的,每缺一种扣1分
②不按规定期限及时填绘,扣0.5分
③各图种无电子版的,缺一种图扣1分,无存档扣1分
五
防治水
工程27分
1、技术要求
(1)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矿井,必须制定相应的防、堵、疏、排、截等综合防治水措施
(2)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工程结束后有验收、总结报告
(3)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规定和“探掘分离”管理规定
(4)坚持“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的综合探测手段,并有相关探测资料和记录
(5)警戒线以外的区域,掘进工作面钻探验证时,掘进中心水平上不得少于3个孔,在垂向上每1.5米至少布置1个孔;回采工作面在物探资料可疑点已进行钻探验证基础上,延顺槽方向每50米应保证1个钻探验证孔(两顺槽对打验证孔,平距不得大于10米)
(6)采、掘工作面超前探测设计可不进行孔口管设计
(7)警戒线以内探放水工程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第94条有关规定
(8)探放水工程设计应有单孔设计,设计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并将探放水钻孔参数及时如实填绘在相关图纸上
(9)对采掘工作面上覆采空区和相邻同层采空区积水影响安全开采时,必须在采、掘之前进行探放,及时下达停止采、掘通知书和允许采、掘通知书
(10)矿井每月进行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并有书面排查记录,对查出的隐患问题必须制定整改措施
(11)工业广场防洪排涝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54、255、256条规定,必须制定防灌措施
(12)每半年对井田范围内井上下的所有水文钻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详细记录
(13)防隔水煤(岩)柱留设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17分
(1)未制定综合防治水措施的扣1分
(2)防治水工程无设计或未经审批,扣1分;无验收、总结报告扣1分,内容不全,有一处扣0.5分
(3)无探放水钻孔设计及技术措施扣1分
(4)未按规定坚持“有掘必探”不得分
(5)无相关探测资料和记录扣1分
(6)“有掘必探”牌板内容更新不及时扣1分,未悬挂牌板扣1分
(7)少于3个孔的扣2分
(8)垂向上每1.5米少于1个孔的扣2分
(9)无单孔设计扣1分
(10)钻孔设计达不到《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的扣2分
(11)未及时在设计图上标明钻孔进度的扣0.5分
(12)无超前探测设计的扣2分,内容不全的有一处扣0.5分
(13)无停采、掘通知书和允许采、掘通知书,扣1分
(14)未对上部采空区积水和相邻同层采空区积水及时探放,影响正常秩序的,此项不得分
(15)定期进行防治水排查,每缺一次扣2分,无排查分析记录,每缺一次扣2分,未按期提交书面整改意见的,每缺一次扣2分
(16)工业广场防洪排涝措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扣2分
(17)没有储备水害应急物资和防排水设施的扣2分,没有专业仓库的扣2分
(18)水文钻孔管理台账内容不清、记录不全,每发现一处扣0.5分;没有检查记录的一处扣1分(19)防隔水煤(岩)柱设计不及时不合理,扣2分;未上报审批扣2分
五
防治水工程27分
2、各项防治水工程均满足设计要求
(1)井上下防治(探)水工程质量应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
(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及进入承压区开采的矿井,水情、水害监测系统齐全、设备状态完好
(3)按要求治理地面塌陷区及裂缝,并制定安全措施
(4)井下防水闸门、防水闸墙、探放水钻孔等工程质量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
3分
现场检查并查阅相关资料,
工程质量未达到数量和标准,
每处扣1分
3、疏干带压开采
(1)进入承压区开采前应编制承压开采防治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企业总工程师审批
(2)承压开采工作面应采用2种及以上物探方法、化探或钻探手段查明隐伏构造及构造破碎带及其含(导)水情况,并提出防治措施
(3)承压开采的矿井必须编制水文地质报告。
承压开采的矿井、水平或采区,必须按规定构筑防水闸门或强排水系统,不能安设防水闸门或强排水系统的,必须制定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每年按规定进行不少于两次试验,其中在雨季前进行一次,有总结报告。
矿井水压大于5MPa,必须制定综合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企业总工程师审批
5分
(1)缺一项措施、方案,或未按要求审批,扣1分
(2)未采用物探、钻探手段进行探测扣1分
(3)未安设防水闸门或强排水系统且没有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扣1分
4、辅助工程
(1)排水设备(工作泵、备用泵、检修泵)应及时排查、维修和更新,保证设备运行正常
(2)及时清理水仓、水沟,保持排水畅通
(3)及时完成各种防洪坝和防水箅,并建立健全各类防洪坝和防水箅资料和台账
2分
(1)排水设备未及时检查、维修和更新,积水不能及时排出,影响生产的,该项不得分;无水泵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过期的本项不得分
(2)未及时清理水仓、水沟,排水不畅通的,该项不得分
(3)应建而未建防水箅的,该项不得分,不符合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未建立台账或未及时填绘上图、上台账的,有一处扣0.5分
六
水害应急与
预警3分
1、矿井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主要水害类型和可能发生的水害事故,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每年对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并至少进行1次演练和总结评价
1分
(1)预案针对性不强扣0.2分
(2)没有进行演练者扣0.5分(3)没有及时总结者扣0.2分
2、
(1)对井田范围内及矿井周边关闭废弃的小煤窑位置和积水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其威胁性,记录在案,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对构成矿井威胁的断层突水、煤层顶底板突水、陷落柱突水、地表溃水等各种水害进行监测、诊断和预控
(3)不定期对相邻现采的矿井现状调查,及时准确掌握相邻矿井的生产现状,并定期交换资料
2分
(1)检查井田范围内和周边关闭废弃的小煤窑调查台账,无小煤窑台账扣1分
(2)未与相邻煤矿交换资料,扣1分
(3)未及时填绘的扣0.1分,实际与图不相符的,发现一处扣0.2分;对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开采的小煤窑没有及时向矿、公司领导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的,发现一处扣0.5分
(4)无开采现状调查扣0.5分
(5)无各类密闭台账和检查记录的扣0.5分
(6)没有对构成矿井威胁的断层突水、煤层顶底板突水、陷落柱突水、地表溃水等各种水害进行监测、诊断和预控的扣1分
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测评体系(地测防治水2)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及描述
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一
基础工作40分
1、建立健全测量控制系统,精度符合《煤矿测量规程》规定要求;井下基本控制导线和采区控制导线,按《煤矿测量规程》规定及时延长
8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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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治水 安全 质量 标准化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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