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247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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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2473
湖南省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
(修改讨论稿)
新型工业化是富民强省的第一推动力,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途径,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推进湖南新型工业化进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通过建立科学系统的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客观真实、公开透明地考核新型工业化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有效引导、激励和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努力推动湖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奖励对象
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规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法人企业、文化产业文化服务企业。
三、考核内容
(一)考核发展指标
1、对市州的考核内容
(1)工业增加值,包括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及其增减百分点、规模工业增加值总额及其增长率、人均工业增加值及其增长率。
(2)工业企业实缴税金,包括工业企业实缴税金总额及其增长率。
(3)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增减百分点。
(4)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
(5)资源节约,包括万元制造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建设用地供地率、单位工业用地面积实现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6)环境保护,包括制造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万元制造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主要污染物包括:
SO2、COD、氮氧化物、氨氮、铅。
(7)技术创新,包括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例、新产品产值占总产值的比重、专利授权量增长率。
(8)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及其增长率、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率。
(9)工业招商引资,包括工业招商引资总额及其增长率。
工业招商引资总额包括工业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工业实际利用境内省外资金。
(10)信息化水平,包括信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及其增减百分点。
(11)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率。
2、对县市区的考核内容
(1)工业增加值,包括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及其增减百分点、规模工业增加值总额及其增长率、人均工业增加值及其增长率。
(2)工业企业实缴税金,包括工业企业实缴税金总额及其增长率。
(3)规模工业全部资产利税率。
(4)万元制造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5)环境保护,包括制造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万元制造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主要污染物包括:
SO2、COD、氮氧化物、氨氮、铅。
(6)技术创新,包括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及其增减百分点。
(7)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及其增长率、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率。
(8)工业信息化水平,包括辖区内工业企业信息化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率、主要信息管理系统拥有率。
3、对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的考核内容
(1)技工贸总收入,包括技工贸总收入总额及其增长率。
(2)工业增加值,包括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总额及其增长率。
(3)企业实缴税金,包括实缴税金总额及其增长率。
(4)万元制造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5)环境保护,包括制造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万元制造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主要污染物包括:
SO2、COD、氮氧化物、氨氮、铅。
(6)技术创新,包括规模工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
(7)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及其增长率。
(8)招商引资,包括招商引资总额及其增长率。
招商引资总额包括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实际利用境内省外资金。
(9)单位工业用地面积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4、对规模工业企业的考核内容
(1)主营业务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及其增长率。
(2)实缴税金,包括实缴税金总额及其增长率。
(3)全部资产利税率。
(4)万元工业产值能耗降低率。
(5)环境保护,包括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万元工业产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主要污染物包括:
SO2、COD、氮氧化物、氨氮、铅。
(6)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7)工业信息化水平,包括信息化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率、主要信息管理系统拥有量。
(8)企业利润,包括企业利润总额及其增长率。
5、对文化产业文化服务企业的考核内容
(1)企业总资产,包括资产总额及其增长率。
(2)企业营业收入,包括营业收入总额及其增长率。
(3)企业实缴税金,包括实缴税金总额及其增长率。
(4)资产利税率。
(5)营业利润,包括营业利润总额及其增长率。
(二)考核基础工作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要求和年度推新工作重点,对市州、县市区、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考核基础工作。
1、机制建设,包括领导机构、工作制度。
2、政策落实,包括国家和省政策落实、当地政策制定。
3、财税支持,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省制定的政策措施落实、根据当地实际及时制定落实具体政策措施。
4、重大工作,包括省布置的重点工作、推新重大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信息。
5、优化环境,包括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运营和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6、招商引资。
新引进的重大工业投资项目。
四、考核计分办法
考核分为发展指标和基础工作两个部分。
采用百分制,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发展指标占70分,基础工作占30分。
1、发展指标:
市州、县市区、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规模工业企业、文化产业文化服务企业考核指标总分值各为100分。
各指标的分值分别见附件1、2、3、4、5。
采用分项指标得分相加计算总得分,分项指标计分具体办法为:
(一)单项指标得分=(该项指标考核期指标值÷该项指标标准值)×该项指标分值。
(二)单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超过该项指标分值的1.5倍,最低得分不低于零分,如本项指标得分为负分时作零分计算。
(三)在市州考核计分中,当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在55%以上时,其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增减百分点指标得分,按考核期内各市州该项指标最高得分计分。
在县市区考核计分中,当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在80%以上时,其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增减百分点指标得分,按考核期内各县市区该项指标最高得分计分。
2、基础工作:
按照评分标准认真权衡计分,各项工作分值见附件6。
五、考核奖励组织实施
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工作由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其中,新型工业化考核的发展指标的数据统计和评估认定,由省统计局牵头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
新型工业化考核的基础工作由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年度考核要求并组织进行。
发展指标和基础工作考核计分由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推进新型工业化情况进行督查,对获奖单位进行审核。
(一)数据收集和审核
1、发展指标
为确保考核指标数据真实可信,所有发展指标考核数据由统计部门以及省直、市直相关部门收集提供,并实行分工负责制,所有考核数据统一由省统计局负责审核认定。
(1)市州、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考核指标数据由省统计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经济技术协作办、省知识产权局收集整理,由省统计局审核认定。
(2)县市区、企业考核指标数据由市州统计局及市州有关部门收集整理,市州统计局及市州有关部门初审,报省统计局和省直有关部门审核认定。
考核数据收集分工如下:
统计部门负责收集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及其增减百分点、规模工业增加值总额及其增长率、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增减百分点、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总额及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率、万元规模制造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单位工业用地面积实现工业增加值增长率、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的比例、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及其增减百分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及其增长率、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率、信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及其增减百分点、规模工业全部资产利税率、工业信息化水平、技工贸总收入总额及其增长率、规模工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以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及其增长率、全部资产利税率、万元工业产值能耗降低率、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企业利润总额及其增长率等指标数据。
国税、地税部门负责收集提供工业企业实缴税金总额及其增长率等指标数据。
环保部门负责收集提供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及排放强度等指标数据。
科技部门负责收集提供科研院所研发经费支出等指标数据。
教育部门负责收集提供高等院校研发经费支出等指标数据。
知识产权部门负责收集提供专利授权量及其增长率等指标数据。
商务部门负责收集提供工业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及其增长率等指标数据。
经济技术协作部门负责收集提供工业实际利用境内省外资金总额及其增长率等指标数据。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收集提供工业用地面积、工业建设用地供地率等指标数据。
(3)战略性新兴产业数据收集和审核。
战略性新兴产业考核指标的数据来源,采取企业申报、部门认定的方式进行。
企业申报、部门认定的组织实施办法是:
由各市州经(工)信委、宣传部、统计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本地企业进行申报;由省经信委、省统计局及有关行管办、行业协会,对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信息产业及节能环保产业等6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进行审核认定,文化创意产业相关企业由省委宣传部、省统计局审核认定;最后由省统计局进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考核数据的统计。
文化产业文化服务企业的实缴税金总额及其增长率指标数据,由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负责收集提供;其余指标数据由省统计局负责收集审核。
2、基础工作
新型工业化考核基础工作由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年度考核要求,其中,市州基础工作考核由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县(市)区和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基础工作考核由各市州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并报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二)考核及审核程序
新型工业化考核按考核对象分层考核奖励。
对市州实行季度通报和年度考核,对县市区、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规模工业企业和文化产业文化服务企业实行年度考核。
季后20日对各市州上季度的新型工业化考核指标情况进行通报,次年1季度组织对各市州、县市区、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规模工业企业和文化产业文化服务企业上年度的新型工业化发展情况进行考核。
年度考核按照考核计分办法计算各市州、县市区、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规模工业企业、文化产业文化服务企业分值,根据分值高低排序结果、适当考虑地区、行业的综合平衡,确定拟予奖励的市州、县市区、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规模工业企业和文化产业文化服务企业。
对市州、县市区考核分两个区域进行。
第一个区域为工业化高、中级阶段地区,包括长沙市、衡阳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常德市、郴州市等7个市;第二个区域为工业化初级阶段地区,包括邵阳市、张家界市、益阳市、永州市、怀化市、娄底市、湘西自治州等7个市州。
对拟予奖励的市州每个区域均设“推进新型工业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奖项。
每个区域分值排序前2名为“一等奖”,3名至4名为“二等奖”,其他市州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即年度考核综合计分达到60分及以上的为“三等奖”。
对拟予奖励的县市区按市州所分区域分别设“推进新型工业化一等奖、二等奖”两个奖项。
先取每个市州中分值排序第一位的县市区纳入获奖单位,然后再按每个区域的全部县分值排序前3名为“一等奖”,4至10名为“二等奖”;每个区域的全部区分值排序第1名为“一等奖”,2至5名的为“二等奖”。
对拟予奖励的产业园区设“推进新型工业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奖项,分值排序前3名为“一等奖”,4至8名为“二等奖”,9至15名为“三等奖”。
对拟予奖励的规模工业企业设“推进新型工业化一等奖、二等奖”两个奖项。
先在冶金、有色、石化、机械、电子信息、食品、医药、烟草、建材、轻工、纺织等行业中,各取在本行业中分值排序第一位的企业纳入获奖单位,然后再按全部企业分值排序前10名为“一等奖”,11至30名为“二等奖”。
对拟予奖励的文化产业文化服务企业设“推进新型工业化一等奖、二等奖”两个奖项,分值排序第1名为“一等奖”,第2名为“二等奖”。
为确保考核奖励结果更加公平、公正,获奖名单按以下审核程序提出:
1、获奖市州、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名单由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审核,报领导小组审定。
2、获奖县市区名单经各市州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审定,由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审核,报领导小组审定。
3、获奖企业名单经各市州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初步审定,由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审核,报领导小组审定。
在考核期内,市州所辖区域内发生重大工业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经安监、环保部门认定或被“一票否决”的,取消评奖资格;县市区或产业园区发生重大工业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经安监、环保部门认定或被“一票否决”的,取消评奖资格;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由于重大违法案件被执法部门立案查处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取消评奖资格;企业发生亏损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取消评奖资格。
(三)奖励
季度考核只通报考核指标情况,不进行奖励;年度考核分档次给予奖励,并将市州、县市区、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考核结果作为市州、县市区、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对市州的奖励:
年度考核结果被定为“一等奖”的市州,由省委、省政府颁发奖牌和奖金40万元;年度考核结果被定为“二等奖”的市州,由省委、省政府颁发奖牌和奖金30万元;年度考核结果被定为“三等奖”的市州,由省委、省政府颁发奖牌和奖金20万元。
对县市区的奖励:
年度考核结果被定为“一等奖”的县市区,由省委、省政府颁发奖牌和奖金20万元;年度考核结果被定为“二等奖”的县市区,由省委、省政府颁发奖牌和奖金15万元。
对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的奖励:
年度考核结果被定为“一等奖”的产业园区,由省委、省政府颁发奖牌和奖金20万元;年度考核结果被定为“二等奖”的产业园区,由省委、省政府颁发奖牌和奖金15万元;年度考核结果被定为“三等奖”的产业园区,由省委、省政府颁发奖牌和奖金13万元。
对规模工业企业的奖励:
年度考核结果被定为“一等奖”的企业,由省委、省政府颁发奖牌和奖金20万元;年度考核结果被定为“二等奖”的企业,由省委、省政府颁发奖牌和奖金15万元。
对文化产业文化服务企业的奖励:
年度考核结果被定为“一等奖”的企业,由省委、省政府颁发奖牌和奖金20万元;年度考核结果被定为“二等奖”的企业,由省委、省政府颁发奖牌和奖金15万元。
六、考核奖励工作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开展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的目的和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安排必要经费和人员,认真组织实施,要本着对考核对象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工作,坚决防止弄虚作假的现象。
省统计局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统计制度和实施细则,加强协调、指导、规范、督查,严格履行数据统计和评估认定牵头责任。
省直有关部门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统计制度,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对纳入考核的指标数据进行严格规范、严格审核,严格履行本部门数据质量监管责任。
各级各部门、各园区、各企业要依法统计,及时准确地提供考核数据和资料。
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对纳入考核的指标数据进行严格规范、严格审核,畅通数据收集渠道,完善数据审核评估办法,严格履行考核数据质量监管责任,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可信、客观公正。
在省委、省政府决定进行表彰奖励之前,由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拟奖励单位进行检查复核,对于在考核数据上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评奖资格,并按照党纪政纪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
1.湖南省市州新型工业化考核指标体系
2.湖南省县市区新型工业化考核指标体系
3.湖南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新型工业化考核指标体系
4.湖南省规模工业企业新型工业化考核指标体系
5、湖南省文化产业文化服务企业考核指标体系
6、湖南省市州、县市区新型工业化考核基础工作评价
体系
附件1
湖南省市州新型工业化考核指标体系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分值(100)
1.工业增加值
—
18
①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
2
②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增减百分点
百分点
4
③规模工业增加值总额
亿元
3
④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
3
⑤人均规模工业增加值
万元
3
⑥人均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
3
2.工业企业实缴税金
—
10
①总额
万元
4
②增长率
%
6
3.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增减百分点
百分点
5
4.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
%
4
5.资源节约
—
13
①万元制造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
8
②建设用地供地率
%
2
③单位工业用地面积实现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
3
6.环境保护(主要污染物包括:
SO2、COD、氮氧化物、氨氮、铅)
—
7
①制造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
%
2
②万元制造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千克
5
7.技术创新
—
10
①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例
%
5
②新产品产值占总产值的比重
%
3
③专利授权量增长率
%
2
8.工业固定资产投资
—
11
①总额
亿元
2
②增长率
%
5
③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率
%
4
9.工业招商引资
—
5
①总额
亿元
2
②增长率
%
3
10.信息化水平
—
7
①信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
3
②信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增减百分点
百分点
4
11.人力资源利用
—
/
①规模工业从业人员增长率
%
/
②专业技术人员占规模工业从业人员比例
%
/
12.战略性新兴产业
—
10
①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
5
②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率
%
5
附件2
湖南省县市区新型工业化考核指标体系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分值(100)
1.工业增加值
—
18
①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
2
②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增减百分点
百分点
4
③规模工业增加值总额
亿元
3
④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
3
⑤人均规模工业增加值
万元
3
⑥人均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
3
2.工业企业实缴税金
—
12
①总额
万元
5
②增长率
%
7
3.规模工业全部资产利税率
%
8
4.万元制造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
10
5.环境保护(主要污染物包括:
SO2、COD、氮氧化物、氨氮、铅)
—
14
①制造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
%
6
②万元制造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千克
8
6.技术创新
—
12
①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
%
5
②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增减百分点
百分点
7
7.工业固定资产投资
—
17
①总额
亿元
4
②增长率
%
8
③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率
%
5
8.工业信息化水平
%
9
附件3
湖南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
新型工业化考核指标体系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分值(100)
1.技工贸总收入
—
10
①总额
亿元
4
②增长率
%
6
2.工业增加值
—
12
①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总额
亿元
5
②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
7
3.企业实缴税金
—
14
①总额
万元
6
②增长率
%
8
4.万元制造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
10
5.环境保护(主要污染物包括:
SO2、COD、氮氧化物、氨氮、铅)
—
14
①制造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
%
6
②万元制造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千克
8
6.技术创新
—
12
①规模工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
%
5
②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
%
7
7.固定资产投资
—
10
①总额
亿元
4
②增长率
%
6
8.招商引资
—
10
①总额
亿元
4
②增长率
%
6
9.单位工业用地面积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
8
附件4
湖南省规模工业企业
新型工业化考核指标体系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分值(100)
1.主营业务收入
—
20
①总额
万元
9
②增长率
%
11
2.实缴税金
—
20
①总额
万元
8
②增长率
%
12
3.全部资产利税率
%
8
4.万元工业产值能耗降低率
%
10
5.环境保护(主要污染物包括:
SO2、COD、氮氧化物、氨氮、铅)
—
14
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
%
6
②万元工业产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千克
8
6.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10
7.工业信息化水平
%
10
8.企业利润
—
8
①总额
万元
3
②增长率
%
5
附件5
湖南省文化产业文化服务企业
新型工业化考核指标体系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分值(100)
1.总资产
—
16
①总额
万元
8
②增长率
%
8
2.营业收入
—
24
①总额
万元
11
②增长率
%
13
3.实缴税金
—
24
①总额
万元
10
②增长率
%
14
4.资产利税率
%
12
5.营业利润
—
24
①总额
万元
11
②增长率
%
13
附件6
湖南省市州、县市区、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
新型工业化考核基础工作评价体系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计分方法(100分)
一
机制建设(10分)
1、领导机构(5分)
2、工作制度(5分)
1、有推新领导小组得5分,没有的得0分
2、工作制度、激励机制建立完善得5分,较完善得3分,不完善得0分。
二
政策落实(20分)
1、国家和省政策落实(10分)
2、当地政策制定(10分)
1、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省制定的政策措施,有1项未落实的扣1分,直至扣完10分。
2、根据当地实际及时制定落实具体政策措施,有1项未制定的扣1分,直至扣完10分。
三
财税支持(20分)
1、财政资金支持(10分)
2、税收优惠政策落实(5分)
3、金融支持(5分)
1、财政设立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逐年增加的得10分,持平的得5分,未设立的得0分。
2、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的得5分,未全部到位的得3分,未到位得0分。
3、工业获得信贷支持资金逐年增加的得5分,持平的得2分,减少的得0分。
四
重大工作
(22分)
1、省布置的重点工作(5分)
2、推新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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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湖南省 新型 工业化 考核 奖励 办法 2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