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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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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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办法
工程管理办法
版号:
A/0
拟制部门:
生产指挥控制中心
审核人:
魏炳
批准人:
吕向东
2009年1月发布2009年1月1日
实施受控状态:
受控发放编号:
2009-37
1、矿山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矿山公司项目建设合同管理,规范项目合同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集团公司签订《项目经理责任书》的矿山维简项目、年修项目各类合同(包括补充合同)的订立、履行、补充、变更、终止等合同行为。
3.术语、定义
4.职责
4.1.项目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勘察、设计、技术咨询、招标代理、施工、项目总承包等合同的起草、谈判和签订。
5.管理内容及要求
5.1.合同签订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在订立合同时不得订立有损集团公司利益的合同,不得将其意志强加给集团公司。
5.2.依法订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合同签订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签订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5.3.合同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合同签订双方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5.3.1.合同签订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5.3.2.标的名称、内容、范围和要求。
5.3.3.相关标的工作量及计量单位。
5.3.4.施工或制造规范以及验收规范或技术标准。
5.3.5.合同价款和付款方式。
5.3.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5.4.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数额。
5.4.1.应约定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时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嘉峪
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若仲裁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应约定向嘉峪关市人民法院起诉。
5.5.合同起草和谈判
5.5.1.项目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勘察、设计、技术咨询、招标代理、施工、项目总承包等合同的起草和谈判工作。
5.6.合同会签
5.6.1.采用标准范本的合同由项目部、监理单位、财务处会签;对标准范本修改后形成的合同,由法律顾问处、项目部、监理单位、财务处会签。
5.7.合同签订
5.7.1.合同签订人要对合同的订立、履行、补充、变更、终止等全部合同行为负责。
5.7.2.施工单位签订合同代表在签订合同时应出具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5.7.3.合同原则上必须采用各类标准合同范本以书面形式签订。
5.7.4.项目部委托范围内物资采购合同由宏泰国际贸易公司授权代表负责签订。
5.8.合同生效
各类合同须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5.9.合同盖章
5.9.1.施工合同加盖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合同专用章。
5.9.2.其它合同加盖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专用章。
5.10.合同备案
5.10.1.与宏泰和外方签订的合同需在项目部备案
5.11.合同付款
5.11.1.付款时须办理项目月中间结算表,经监理单位、项目经理签署意见才能上报。
5.12.合同的履行和补充
5.12.1.合同签订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5.12.2.合同生效后,合同签订方就进度、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
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的签订按本程序执行。
5.13.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合同签订方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变更或终止合同,应上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审核,并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予以变更和终止。
6.考核
6.1.公司外部单位的考核扣分值及金额由公司财务处对外部责任单位付合同款时兑现扣罚。
6.2.考核条款
6.2.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未按本办法要求进行会签、审批或签订,每份
合同扣责任部门1分。
6.2.2.合同(包括补充合同)未按本办法规定加盖合同专用章,每份合同扣责任部门1分。
6.2.3.合同(包括补充合同)未按本办法规定时间内报建设办、财务处、项目部备案,每份合同扣责任部门1分。
6.2.4.擅自变更、终止合同,每份合同扣施工部门10分。
7.相关/支持性文件
8.记录
序号
记录名称
产生部门
保管部门
保管期限
1
合同会签单
项目部
项目部
永久
2
资金支付审批表
项目部
财务处
永久
3
项目月中间结算表
项目部
财务处
永久
9.附录/附表
9.1.附表一:
合同会签单
9.2.附表二:
资金支付审批表
9.3.附表三:
项目月中间结算表
9.4.附表四:
2、矿山公司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2.1目的
为确保矿山公司项目资金与资源的充分利用和计划性,以消除结算超《项目经理责任书》总投资的现象,使项目建设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2.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集团公司签订《项目经理责任书》的矿山维简项目、年修项目建设过程中投资控制管理。
2.3术语、定义
2.4职责
2.4.1项目部和监理单位负责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并负责配合建设项目投资稽查工作。
2.5管理内容及要求
2.5.1项目投资控制依据
2.5.2《项目经理责任书》中总投资和项目经理承包投资。
2.5.3项目实施准备阶段投资控制
2.5.3.1项目部接到《项目经理责任书》后,应组织编制投资分解控制计划(项目有监理的,由监理组织编制),并组织实施。
2.5.3.2项目投资分解控制计划总投资数不得超项目经理承包投资数。
2.5.3.3项目投资分解控制计划应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逐级进行分解编制。
2.5.3.4项目投资分解控制计划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修改,但已招标形成合同部分不能变动。
2.5.4项目实施阶段投资控制
2.5.4.1设计把关
2.5.4.1.1设计委托由项目部负责编制,经企管处建设管理办公室批准后办理。
2.5.4.1.2设计结合由项目部组织进行,需形成设计结合会议纪要,并存档备查。
2.5.4.1.3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内部审查由项目部提出申请,企管处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对照《项目经理责任书》核查建设规模、技术装备水平、建筑标准等内容,并形成会议纪要。
2.5.4.2按投资分解计划进行招投标
2.5.4.2.1项目部负责的招标,中标价格应控制在投资分解计划要求以内,不得突破控制金额。
2.5.4.2.2项目部委托宏泰国际贸易公司采购内容不能超出工程范围。
2.5.4.2.3建筑安装工程,原则上必须签订闭口合同,价款包死,不得留有缺口。
2.5.4.3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2.5.4.3.1项目部或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2.5.4.3.2设计变更须经监理单位签认后方可实施。
2.5.4.4对照合同审查进度付款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应对已完工程计量、验方,对照合同审查进度付款。
2.5.4.5按期报送投资完成情况报表
项目部应于每月25日前向企管处建设管理办公室报送投资完成情况月报表(一式3份),经企管处建设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后,报信息中心、财务处。
2.5.5项目结算控制
2.5.5.1项目结算包括中间结算和竣工结算。
结算表一式8份,企管处建设管理办公室2份,投资管理办公室1份,信息中心1份,财务处3份,项目部1份。
2.5.5.2本年度开工并完工的项目,项目部须在交工验收后20日内按本年度完成投资数办理项目年度中间结算和项目竣工结算。
跨年度建设
项目,项目未完年度,项目部须按本年度完成投资数在年底办理项目年度中间结算;项目完工年度,项目部须按本年度完成投资数办理项目年度中间结算和按项目完成总投资数办理项目竣工结算。
2.5.5.3项目竣工结算须由各有关部门签章,并附单位工程开工报告、交工验
收报告、大型工机(器)具及低值易耗品移交明细表、固定资产移交明细表。
2.6考核
2.6.1考核每月一次,由项目部组织进行,考核结果报企管部。
2.6.2公司外部单位的考核扣分值及金额由公司财务处对外部责任单位付
合同款时兑现扣罚。
2.6.3考核条款
2.6.3.1借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视情节轻
重扣5~20分。
2.6.3.2未在本程序规定时间内办理结算,每拖后5个工作日,扣1分。
2.6.3.3未按本程序规定执行,造成项目总投资增加,按《项目经理责任制度》中明确的扣罚办法予以扣罚。
2.7相关支持性文件
2.7.1《招投标管理办法》
2.7.2《合同管理办法》
2.7.3《项目试生产管理办法》
2.7.4《物资催货及到货验收管理办法》
2.7.5《财务管理办法》
2.7.6《监理控制管理办法》
2.8记录
序号
记录名称
产生部门
保管部门
保管期限
1
投资分解控制计划
项目部
项目部
建设期
2
投资统计月报表
项目部
信息中心
建设期
3
年度竣工(中间)结算表
项目部
相关部门
永久
4
固定资产移交明细表
项目部
相关部门
永久
5
大型工机(器)具及低值易耗品移交明细表
项目部
相关部门
永久
2.9附录/附表
2.9.1附表五:
投资分解控制计划
2.9.2附表六:
投资统计月报表
2.9.3附表七:
年度竣工(中间)结算表
2.9.4附表八:
固定资产移交明细表
2.9.5附表九:
大型工机(器)具及低值易耗品移交明细表
3、矿山公司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3.1目的
为加强矿山公司项目质量的控制管理,促进从事项目建设各方认真履行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3.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集团公司签订《项目经理责任书》的矿山维简项目、年修项目涉及的勘察、设计、施工、物资采购、验收等项目建设全过程。
3.3术语、定义
3.3.1建设项目:
是指按一个总的设计意图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组成,
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单位。
3.3.2单项工程:
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可以独立施工,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
它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
3.3.3单位工程:
是指具有独立设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但完成后不能独立发挥效益的工程。
它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
3.3.4分部工程:
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及材料不同而划分的。
3.3.5分项工程:
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的施工内容或方法而划
分的,它是施工组织的基本单位。
3.4职责
3.4.1项目部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3.4.2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代表业主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3.5管理内容及要求
3.5.1.1项目部在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3.5.1.1.1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手续齐全。
3.5.1.1.2认真审查工程施工承包单位的经营资质,严禁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经营资质的施工单位.
3.5.1.1.3根据工程特点,项目部设专业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委托工程监理的由监理单位进行管理)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3.5.1.1.4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委托工程监理的
由监理单位进行组织),并将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存档备查。
3.5.1.1.5项目部接到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报酒钢公安处消
防大队进行图纸审核,酒钢公安处消防大队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图纸审核工作,同时负责报送、督促市消防支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图纸审核工作。
3.5.1.2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做到:
3.5.1.2.1所承揽的施工任务与资质相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齐全配套,并有相应的资格与上岗证书。
3.5.1.2.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项目部和监理单位批准。
3.5.1.2.3认真进行图纸自审,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提出的设计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3.5.1.2.4层层做好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必须掌握工程技术要求和执行的质量
标准。
3.5.1.2.5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责任制。
特殊工种要保证其持证上岗。
3.5.1.2.6必须在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已确定质量责任人的前提下,办理开工报告,否则不得批准开工。
3.5.1.2.7做好进入现场材料、构配件质量验证和技术复验。
设备应在供货厂家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验收。
3.5.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3.5.2.1物资设备及构配件质量控制
3.5.2.1.1进入现场的物资设备及构配件,凡未经质量验证或没有产品合格证不准使用。
3.5.2.1.2进入现场的设备物资及构配件必须做好搬运、分类储存和标识工作,不得混装、混放和野蛮装卸。
3.5.2.1.3材料规格、型号、材质与设计不符而需代用的,应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项目部)共同签字确认,并注明代用原因、责任,方可出具代用单,否则不准代用。
3.5.2.2工序质量控制
3.5.2.2.1工序质量控制主要是监理单位或项目部通过检验和日常监控实现。
对工序检验的要求是:
3.5.2.2.1.1工序检验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执行。
3.5.2.2.1.2一经发现不合格工序或超出规范允许的部位,要坚决采取纠正措施。
3.5.2.2.1.3工序检验除按验评标准和验收规范做好法定记录外,还必须形成
过程记事型的工作记录。
3.5.2.2.2工序检验的三种方式,既自检、互检和联检。
自检、互检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联检由监理单位或项目部负责组织。
3.5.2.2.3一般工序的交接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
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由监理单位或项目部组织,并形成交接记录,由交接各方签字确认。
3.5.2.2.4关键工序质量控制。
重要的分项、分部工程、隐蔽工程必须要由监理单位或项目部组织,邀请质量监督站人员参加,必要时还要邀请设计人员对工程进行联合检查确认并签字后,方可转入到下道工序或进行隐蔽。
3.5.2.3设计和工艺更改质量控制
3.5.2.3.1凡在建设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设计优化,以及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必须由项目部组织有关部门讨论通过后,才能更改设计和实施。
3.5.2.3.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失误或其它原因造成的设计更改,由设计部门下发正式设计变更文件,设计变更文件须经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签字认可。
3.5.2.4检验和试验状态质量控制
3.5.2.4.1需要复验的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复验合格的报告单为标识。
3.5.2.4.2砼、砂浆试块成型后,应在标准试块上注明强度等级、成型日期,并在施工日记上记录。
3.5.2.4.3设备(含电气设备)应以开箱验收、解体检查合格记录及生产厂家出厂前的检验、试车(验)合格报告单为标识。
3.5.2.4.4没有检验和试验合格标识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不得将其投入工程使用。
3.5.2.4.5没有检验合格标识的工序,不能转入下道工序继续施工。
3.5.3成品保护
3.5.3.1施工单位未经允许禁止在墙体、屋面、楼板防水层上乱开洞;禁止在已安装完设备、管道、结构件上乱焊悬挂物。
在装饰工程前,配合单位应如期完成予埋工程,以免装饰后破坏成品。
3.5.3.2工程完工后,及时办理交工。
3.5.3.3质量记录
质量记录是对质量体系活动和工程质量的反映,是对体系运行和施工要求的凭证,各有关单位必须以完善、真实的质量记录证实自己的质量活动。
质量记录的范围包括:
3.5.3.3.1有关质量体系运行记录;包括贯彻质量方针重大举措运行记录、质量控制点运行记录及纠正措施记录等。
3.5.3.3.2有关技术、试验、计量、工程测量、工程标识、工程交工的记录等。
3.5.3.3.3有关工程质量的记录,包括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复检、自检、隐蔽工程、质量评定、不合格处置与复检等记录。
3.5.4其他
3.5.5对工程中出现的各类质量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不得包庇纵容和隐瞒事实真相,并限期要求有关单位整改。
项目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本程序加强工程质量的控制,以确保建设工程各项质量指标的实现,严格工程质量终生负责制的落实。
3.6考核
3.6.1考核每月一次,由项目部组织进行,考核结果报企管部。
3.6.2公司外部单位的考核有项目部上报企管处建设管理办公室,其分值及金额由公司财务处对外部责任单位付合同款时兑现扣罚。
3.6.3考核条款
3.6.3.1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3.7相关/支持性文件
3.7.1《项目稽查管理办法》
3.7.2《财务管理制度》
3.8记录
序号
记录名称
产生部门
保管部门
保管期限
1
技术方案优化建议
项目部
项目部
永久
3.9附录/附表
3.9.1附表十:
《技术方案优化建议》
4、矿山公司建设工程进度控制管理办法
4.1目的
为尽快完成矿山公司的建设任务,使其早日投产或交付使用,尽快发挥项目建设投资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4.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集团公司签订《项目经理责任书》的矿山维简项目、年修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进度控制管理。
4.3术语、定义
4.4职责
4.4.1项目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的稽查和考核工作。
4.4.2项目部和监理单位负责组织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组织施工单位按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4.5管理内容及要求
4.5.1施工进度控制依据
《项目经理责任书》中建设工期要求和项目总体网络进度计划。
4.5.2项目实施准备阶段进度控制
4.5.2.1项目部接到《项目经理责任书》后,应组织编制项目总体施工网络进度计划(有监理的项目,由监理单位组织编制),经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4.5.2.2项目总体网络进度计划不能与《项目经理责任书》中的项目建设工
期相抵触。
4.5.2.3项目总体网络进度计划中要注明项目总的开、完工日期,同时,要注明单位工程开、完工日期、设计的起止日期、物资供应起止日期、设备单体试车起止日期、负荷联动试车起止日期等内容。
4.5.2.4项目部接到《项目经理责任书》后,1000万元以下项目15个工作日内,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30个工作日内向企管处建设管理办公室上报项目总体网络进度计划。
4.5.3施工准备阶段进度控制
4.5.3.1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部应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有监理的项目,由监理单位组织审核),若存在问题,书面提出修改意见,并协助施工单位修改。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内容如下:
4.5.3.1.1进度安排是否符合项目总体网络进度计划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完工日期的规定。
4.5.3.1.2施工进度计划中的项目是否有遗漏。
4.5.3.1.3施工顺序是否符合施工程序。
4.5.3.1.4劳动力、材料、构配件、机具和设备的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进度
计划的要求,供应是否均衡、高峰期是否有足够能力实现计划供应。
4.5.3.1.5与设计单位图纸供应进度是否一致。
4.5.3.1.6提供的场地条件、供应物资,特别是国外设备的到货是否与进度计划衔接。
4.5.3.2组织编制下月进度计划
项目部应根据项目总体网络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和上月进度计划完成情况,组织编制下月进度计划(有监理的项目,由监理单位组织编制),每月25日前报企管处建设管理办公室备案,并向各施工单位发出指令性的下月进度目标。
4.5.3.3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总体网络进度计划和上月进度计划完成情况,组织编制下月进度计划,每月22日前报项目部备案。
4.5.3.4编写开工报告,经审批后,发布开工令
4.5.3.4.1在检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及配合条件已具备后,项目部编写开工报告(有监理的项目,由监理单位编写),经企管处建设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发布开工令。
4.5.3.4.2项目部接到《项目经理责任书》后,由于特殊原因,在一个月内无法开工时,需向企管处建设管理办公室书面报告原因,并在报告中注明预计开工日期。
4.5.4施工阶段进度控制
4.5.4.1对施工进度计划实施监督、检查项目部要定期检查实际进度是
否按计划进行(有监理的项目,由监理单位检查),分析进度偏差产生的原因,制订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进度偏差。
4.5.4.2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工地例会(有监理的项目,由监理单位组织),通报各施工单位进度情况、存在问题及下周安排设想,解决以下问题:
4.5.4.2.1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问题。
4.5.4.2.2某一方面断电、断水、断路、开挖要求对其他方面影响的协调问题。
4.5.4.3工地例会会议纪要项目部留存备查。
4.5.4.4当协调解决问题有困难时,项目部可以报告形式上报企管处建设管理办公室,由企管处建设管理办公室协调解决。
4.5.4.5督促、落实采购物资的供应和设备调试。
4.5.4.5.1项目部应对委托采购物资的制造进度进行落实,督促采购物资的计划供应,对于不能按期交货的物资按《物资催货和及到货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4.5.4.6按合同规定处理进度拖延。
施工进度发生拖延,项目部或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追赶,若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后进度计划仍未完成,且造成拖延的原因在施工单位,项目部或监理单位应按合同规定要求施工单位承担违约赔偿。
4.5.4.7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技术档案资料。
项目部和监理单位要根据过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有关施工技术资料。
4.6考核
4.6.1考核每月一次,由项目部组织进行,考核结果报指挥控制中心企管部。
4.6.2公司外部单位的考核扣分值及金额由公司财务处对外部责任单位付合同款时兑现扣罚。
4.6.3考核条款
4.6.3.1未按本程序规定上报有关材料,每拖后1个工作日,扣施工单位1
分。
4.6.3.2开工报告未经相关单位批准就开工,每发生一次,扣减施工单位1分。
4.6.3.3项目组织不得力,造成施工进度计划拖期,又未采取具体挽救措施,视其影响工程进度情况对监理单位按考核分值的两倍予以处罚;施工单位扣罚
按合同执行。
4.7相关支持性文件
4.8记录
序号记录名称产生部门保管部门保管期限
1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纪要项目部项目部永久
2工地例会会议纪要项目部项目部永久
3月份进度计划表项目部项目部建设期
4开工报告单项目部项目部永久
4.9附录/附表
4.9.1附表十一:
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纪要
4.9.2附表十二:
工地例会会议纪要
4.9.3附表十三:
月份进度计划表
4.9.4附表十四:
开工报告单
5、矿山公司建设工程矿区施工管理办法
5.1目的
为保障矿山公司的生产、经营、建设秩序,维护集团公司及相关方的利益,规范外来作业队伍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5.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进入酒钢矿山公司从事矿山维简项目、年修项目施工队伍的管理。
5.3术语、定义
5.4职责
5.4.1项目部负责进入酒钢矿山公司从事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施工队伍的具体管理。
5.4.2武装保卫部负责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备案,并负责物资、机器具出入矿区大门方面的管理,
5.4.3企管部负责对已备案外来单位的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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