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管理制度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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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休假管理制度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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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休假管理制度范本
带薪休假管理制度范本
为了完善员工福利政策,规范带薪休假管理,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我今天为你整理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一为了让广大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更好的休息,充分调节身心,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享受带薪年休假人员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不适用于退休返聘人员、实习生和兼职员工。
二、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及天数:
1、职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职工累计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职工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上一年度12个月累计休病假2个月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上一年度12个月累计休病假3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上一年度12个月累计休病假4个月以上的;四、带薪年休假的具体安排:
1、带薪年休假可以采取集中安排和个人申请获得批准两种方式。
2、各部门可根据业务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3、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4、年休假原则上应在相应休假周期内休完。
企业和职工双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退休的,职工本人应申请休完本年度年休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员工因有事必须亲自处理而需请假者,应优先请休事假,在事假休完后,方可请休年假。
6、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五、带薪年休假申请、审批、备案程序:
1、公司人事部定期统计出公司全体职工姓名、参加工作年月、工作年限,测算出每名职工的年休假天数、休假周期等信息,并提供给主管领导;作为享受带薪年休假的一般性依据。
2、符合带薪年休假条件的职工,在计划休带薪年休假前,应提前7天向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口头申请,并将工作向职务代理人交接清楚,不得影响工作。
3、审批原则:
个人与所在部门协商一致,不能影响本岗位工作及所分管的工作,离岗后应有职务代理人。
4、各部门在职工考勤表中对带薪年休假应用专用符号予以注明。
六、本实施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办法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篇二1、目的完善员工福利政策,规范年休假制度的管理,激励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适用范围本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合同制员工。
其他利润点可参照本规定,制定具体休假规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实施细则3.1休假天数:
根据员工入司连续工作时间确定。
附表3.2享受待遇3.2.1休假期间,全额享受岗位基薪、技能工资和基准奖金;3.2.2经个人申请未被批准,确因工作需要,无法享受休假的,补发岗位固定工资:
岗位固定工资=岗位基薪+岗位技能工资补发工资=岗位固定工资×享受天数/21补发工资,总部员工需经总经理批准,利润点员工需经利润点常务副总经理批准3.3请假程序员工休年休假,由部门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
体程序为:
本人申请→部门主管、分管高层审批→行政人事部复核、备案3.4其他3.4.1休假天数指工作日;3.4.2年休假原则上一次性休完,如确实因工作需要无法一次休完,最多可分二次;3.4.3年休假原则上需当年享受,最多延期至2月底,过期不再享受;3.4.4生产部门员工,首先用轮休冲抵年休假,按月冲抵,年终结算。
4、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修改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5、本制度解释权属于人力资源部。
篇三为了让广大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更好的休息,充分调节身心,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享受带薪年休假人员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城镇职工、农民工,以及劳务输入人员。
不适用于退休返聘人员、实习生和兼职员工。
二、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及天数:
1、职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职工累计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职工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4、年休假天数指一年12个月内的休假天数,按如下标准休假:
附表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上一年度12个月累计休病假2个月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上一年度12个月累计休病假3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上一年度12个月累计休病假4个月以上的;4、上一年度12个月因内退、工伤休养等原因累计不在岗6个月以上的;5、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向借入单位申请带薪年休假。
四、带薪年休假的具体安排:
1、带薪年休假可以采取集中安排和个人申请获得批准两种方式。
2、各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业务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3、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4、非因工作需要,职工当年自动放弃的年休假,不得转入下一年度,公司亦不发给休假工资。
5、年休假原则上应在相应休假周期内休完。
企业和职工双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退休的,职工本人应申请休完本年度年休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员工因有事必须亲自处理而需请假者,应优先请年休假,在年休假休完后,方可请休事假。
7、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五、带薪年休假申请、审批、备案程序:
1、公司劳动人事部定期统计出公司全体职工姓名、参加工作年月、工作年限、集团工龄,测算出每名职工的年休假天数、休假周期等信息,并提供给各单位和部门;作为享受带薪年休假的一般性依据,各单位应随时监控和掌握年休假的休假条件和否定条件事实,以便正确审批年休假。
2、符合带薪年休假条件的职工,在计划休带薪年休假前,应提前7天填写《带薪年休假申请及审批表》、《年休假期间维护稳定工作保证书》,并将工作向职务代理人交接清楚,不得影响工作。
3、审批权限:
工人岗位由班段长签属意见后,由所在单位中层正职领导审批;一般管理岗位直接由所在单位中层正职领导审批;中层副职由中层正职签属意见后,上报公司级副职主管领导审批;中层正职由公司级副职领导签属意见后,上报公司经理审批;公司级副职领导直接由公司经理审批。
4、《带薪年休假申请及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单位保存,一份交劳动人事部备案;《年休假期间维护稳定工作保证书》交劳动人事部,并由劳动人事部转交政治工作部备案。
5、审批原则:
个人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不能影响本岗位工作及所分管的工作,离岗后应有职务代理人。
6、各单位在职工考勤表中对带薪年休假应用专用符号予以注明。
7、凡由各单位集中安排的带薪年休假,向劳动人事部及时上报《带薪年休假备案表》及《年休假期间维护稳定工作保证书》即可,不必填写《带薪年休假申请及审批表》。
六、本实施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办法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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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完善员工福利政策,规范带薪休假管理,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我今天为你整理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一为了让广大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更好的休息,充分调节身心,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享受带薪年休假人员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不适用于退休返聘人员、实习生和兼职员工。
二、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及天数:
1、职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职工累计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职工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上一年度12个月累计休病假2个月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上一年度12个月累计休病假3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上一年度12个月累计休病假4个月以上的;四、带薪年休假的具体安排:
1、带薪年休假可以采取集中安排和个人申请获得批准两种方式。
2、各部门可根据业务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3、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4、年休假原则上应在相应休假周期内休完。
企业和职工双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退休的,职工本人应申请休完本年度年休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员工因有事必须亲自处理而需请假者,应优先请休事假,在事假休完后,方可请休年假。
6、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五、带薪年休假申请、审批、备案程序:
1、公司人事部定期统计出公司全体职工姓名、参加工作年月、工作年限,测算出每名职工的年休假天数、休假周期等信息,并提供给主管领导;作为享受带薪年休假的一般性依据。
2、符合带薪年休假条件的职工,在计划休带薪年休假前,应提前7天向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口头申请,并将工作向职务代理人交接清楚,不得影响工作。
3、审批原则:
个人与所在部门协商一致,不能影响本岗位工作及所分管的工作,离岗后应有职务代理人。
4、各部门在职工考勤表中对带薪年休假应用专用符号予以注明。
六、本实施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办法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篇二1、目的完善员工福利政策,规范年休假制度的管理,激励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适用范围本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合同制员工。
其他利润点可参照本规定,制定具体休假规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实施细则3.1休假天数:
根据员工入司连续工作时间确定。
附表3.2享受待遇3.2.1休假期间,全额享受岗位基薪、技能工资和基准奖金;3.2.2经个人申请未被批准,确因工作需要,无法享受休假的,补发岗位固定工资:
岗位固定工资=岗位基薪+岗位技能工资补发工资=岗位固定工资×享受天数/21补发工资,总部员工需经总经理批准,利润点员工需经利润点常务副总经理批准3.3请假程序员工休年休假,由部门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
体程序为:
本人申请→部门主管、分管高层审批→行政人事部复核、备案3.4其他3.4.1休假天数指工作日;3.4.2年休假原则上一次性休完,如确实因工作需要无法一次休完,最多可分二次;3.4.3年休假原则上需当年享受,最多延期至2月底,过期不再享受;3.4.4生产部门员工,首先用轮休冲抵年休假,按月冲抵,年终结算。
4、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修改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5、本制度解释权属于人力资源部。
篇三为了让广大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更好的休息,充分调节身心,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享受带薪年休假人员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城镇职工、农民工,以及劳务输入人员。
不适用于退休返聘人员、实习生和兼职员工。
二、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及天数:
1、职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职工累计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职工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4、年休假天数指一年12个月内的休假天数,按如下标准休假:
附表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上一年度12个月累计休病假2个月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上一年度12个月累计休病假3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上一年度12个月累计休病假4个月以上的;4、上一年度12个月因内退、工伤休养等原因累计不在岗6个月以上的;5、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向借入单位申请带薪年休假。
四、带薪年休假的具体安排:
1、带薪年休假可以采取集中安排和个人申请获得批准两种方式。
2、各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业务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3、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4、非因工作需要,职工当年自动放弃的年休假,不得转入下一年度,公司亦不发给休假工资。
5、年休假原则上应在相应休假周期内休完。
企业和职工双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退休的,职工本人应申请休完本年度年休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员工因有事必须亲自处理而需请假者,应优先请年休假,在年休假休完后,方可请休事假。
7、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五、带薪年休假申请、审批、备案程序:
1、公司劳动人事部定期统计出公司全体职工姓名、参加工作年月、工作年限、集团工龄,测算出每名职工的年休假天数、休假周期等信息,并提供给各单位和部门;作为享受带薪年休假的一般性依据,各单位应随时监控和掌握年休假的休假条件和否定条件事实,以便正确审批年休假。
2、符合带薪年休假条件的职工,在计划休带薪年休假前,应提前7天填写《带薪年休假申请及审批表》、《年休假期间维护稳定工作保证书》,并将工作向职务代理人交接清楚,不得影响工作。
3、审批权限:
工人岗位由班段长签属意见后,由所在单位中层正职领导审批;一般管理岗位直接由所在单位中层正职领导审批;中层副职由中层正职签属意见后,上报公司级副职主管领导审批;中层正职由公司级副职领导签属意见后,上报公司经理审批;公司级副职领导直接由公司经理审批。
4、《带薪年休假申请及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单位保存,一份交劳动人事部备案;《年休假期间维护稳定工作保证书》交劳动人事部,并由劳动人事部转交政治工作部备案。
5、审批原则:
个人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不能影响本岗位工作及所分管的工作,离岗后应有职务代理人。
6、各单位在职工考勤表中对带薪年休假应用专用符号予以注明。
7、凡由各单位集中安排的带薪年休假,向劳动人事部及时上报《带薪年休假备案表》及《年休假期间维护稳定工作保证书》即可,不必填写《带薪年休假申请及审批表》。
六、本实施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办法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为了完善员工福利政策,规范带薪休假管理,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我今天为你整理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一为了让广大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更好的休息,充分调节身心,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享受带薪年休假人员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不适用于退休返聘人员、实习生和兼职员工。
二、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及天数:
1、职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职工累计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职工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上一年度12个月累计休病假2个月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上一年度12个月累计休病假3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上一年度12个月累计休病假4个月以上的;四、带薪年休假的具体安排:
1、带薪年休假可以采取集中安排和个人申请获得批准两种方式。
2、各部门可根据业务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3、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4、年休假原则上应在相应休假周期内休完。
企业和职工双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退休的,职工本人应申请休完本年度年休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员工因有事必须亲自处理而需请假者,应优先请休事假,在事假休完后,方可请休年假。
6、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五、带薪年休假申请、审批、备案程序:
1、公司人事部定期统计出公司全体职工姓名、参加工作年月、工作年限,测算出每名职工的年休假天数、休假周期等信息,并提供给主管领导;作为享受带薪年休假的一般性依据。
2、符合带薪年休假条件的职工,在计划休带薪年休假前,应提前7天向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口头申请,并将工作向职务代理人交接清楚,不得影响工作。
3、审批原则:
个人与所在部门协商一致,不能影响本岗位工作及所分管的工作,离岗后应有职务代理人。
4、各部门在职工考勤表中对带薪年休假应用专用符号予以注明。
六、本实施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办法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篇二1、目的完善员工福利政策,规范年休假制度的管理,激励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适用范围本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合同制员工。
其他利润点可参照本规定,制定具体休假规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实施细则3.1休假天数:
根据员工入司连续工作时间确定。
附表3.2享受待遇3.2.1休假期间,全额享受岗位基薪、技能工资和基准奖金;3.2.2经个人申请未被批准,确因工作需要,无法享受休假的,补发岗位固定工资:
岗位固定工资=岗位基薪+岗位技能工资补发工资=岗位固定工资×享受天数/21补发工资,总部员工需经总经理批准,利润点员工需经利润点常务副总经理批准3.3请假程序员工休年休假,由部门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
体程序为:
本人申请→部门主管、分管高层审批→行政人事部复核、备案3.4其他3.4.1休假天数指工作日;3.4.2年休假原则上一次性休完,如确实因工作需要无法一次休完,最多可分二次;3.4.3年休假原则上需当年享受,最多延期至2月底,过期不再享受;3.4.4生产部门员工,首先用轮休冲抵年休假,按月冲抵,年终结算。
4、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修改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5、本制度解释权属于人力资源部。
篇三为了让广大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更好的休息,充分调节身心,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享受带薪年休假人员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城镇职工、农民工,以及劳务输入人员。
不适用于退休返聘人员、实习生和兼职员工。
二、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及天数:
1、职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职工累计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职工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4、年休假天数指一年12个月内的休假天数,按如下标准休假:
附表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上一年度12个月累计休病假2个月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上一年度12个月累计休病假3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上一年度12个月累计休病假4个月以上的;4、上一年度12个月因内退、工伤休养等原因累计不在岗6个月以上的;5、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向借入单位申请带薪年休假。
四、带薪年休假的具体安排:
1、带薪年休假可以采取集中安排和个人申请获得批准两种方式。
2、各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业务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3、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4、非因工作需要,职工当年自动放弃的年休假,不得转入下一年度,公司亦不发给休假工资。
5、年休假原则上应在相应休假周期内休完。
企业和职工双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退休的,职工本人应申请休完本年度年休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员工因有事必须亲自处理而需请假者,应优先请年休假,在年休假休完后,方可请休事假。
7、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五、带薪年休假申请、审批、备案程序:
1、公司劳动人事部定期统计出公司全体职工姓名、参加工作年月、工作年限、集团工龄,测算出每名职工的年休假天数、休假周期等信息,并提供给各单位和部门;作为享受带薪年休假的一般性依据,各单位应随时监控和掌握年休假的休假条件和否定条件事实,以便正确审批年休假。
2、符合带薪年休假条件的职工,在计划休带薪年休假前,应提前7天填写《带薪年休假申请及审批表》、《年休假期间维护稳定工作保证书》,并将工作向职务代理人交接清楚,不得影响工作。
3、审批权限:
工人岗位由班段长签属意见后,由所在单位中层正职领导审批;一般管理岗位直接由所在单位中层正职领导审批;中层副职由中层正职签属意见后,上报公司级副职主管领导审批;中层正职由公司级副职领导签属意见后,上报公司经理审批;公司级副职领导直接由公司经理审批。
4、《带薪年休假申请及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单位保存,一份交劳动人事部备案;《年休假期间维护稳定工作保证书》交劳动人事部,并由劳动人事部转交政治工作部备案。
5、审批原则:
个人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不能影响本岗位工作及所分管的工作,离岗后应有职务代理人。
6、各单位在职工考勤表中对带薪年休假应用专用符号予以注明。
7、凡由各单位集中安排的带薪年休假,向劳动人事部及时上报《带薪年休假备案表》及《年休假期间维护稳定工作保证书》即可,不必填写《带薪年休假申请及审批表》。
六、本实施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办法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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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完善员工福利政策,规范带薪休假管理,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我今天为你整理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一为了让广大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更好的休息,充分调节身心,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享受带薪年休假人员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不适用于退休返聘人员、实习生和兼职员工。
二、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及天数:
1、职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职工累计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职工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上一年度12个月累计休病假2个月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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