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政治大一轮复习第十六单元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第四十七课法律救济讲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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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政治大一轮复习第十六单元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第四十七课法律救济讲义
第四十七课 法律救济
考情分析
考点展示
考试要求
考题列举
考查热度
不打官司解决纠纷
调解
a
无
★☆☆☆☆
仲裁
b
2017浙江4月选考,41
(1)(综合)
★★☆☆☆
行政复议
b
2018浙江4月选考,36(选择)
★★☆☆☆
心中有数打官司
诉讼与诉讼权利
a
2018浙江4月选考,36(选择)
★★☆☆☆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b
2018浙江11月选考,40
(2)(综合)
2016浙江4月选考,38(选择)
2016浙江10月选考,37(选择)
★★★★☆
诉讼的基本程序
管辖
b
2016浙江10月选考,37(选择)
★★☆☆☆
起诉与立案
a
无
★☆☆☆☆
开庭审理
a
无
★☆☆☆☆
用证据说话
诉讼证据及其种类
b
无
★☆☆☆☆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
c
2018浙江11月选考,40
(1)(综合)
2016浙江4月选考,42
(2)(综合)
★★☆☆☆
知识点一 不打官司解决纠纷
考点1 调解
(1)含义:
调解是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2)作用:
人民调解在国际上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在国内则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它与被称为“最后一道防线”的诉讼相互对应。
(3)工作原则
①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②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③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提醒 人民调解不同于当事人自行和解,也不同于诉讼调解,只有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才属于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人民调解是不打官司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
对点训练
1.2017年12月,原告A公司收到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对A公司与B职业学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调解:
B学院最终应向A公司支付剩余全部物业转让款750万元,A公司不再向B学院主张剩余全部物业转让款的利息。
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A.调解书在双方签字后即与判决书有同等法律效力
B.任何一方都不能再通过其他渠道维护自身权利
C.双方采用调解化解纠纷是因为它方便且不收费
D.双方如果对调解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答案 A
解析 对于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如果双方签字认可,则与判决书有同等法律效力,故A符合题意;B错误,如果对法院的《民事调解书》不认可,可以通过其他渠道维护自身权利;C错误,双方采用调解化解纠纷并不是因为它方便且不收费;D错误,双方如果对调解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要求重新调解。
2.为了更好地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8年1月,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与区工商分局和消协共同建立消费纠纷联合调解工作机制,在长春市某卖场设立“消费纠纷联合调解工作室”。
下列关于调解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调解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
B.调解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
C.调解协议仅具有民事合同性质,没有法律约束力
D.调解若成功则应当收取一定费用
答案 B
解析 诉讼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A错误;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C错误;调解不收取费用,D错误;B项说法正确,符合题意。
考点2 仲裁
(1)含义:
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就是仲裁。
(2)特点:
仲裁程序比诉讼程序更为灵活,而且审理不公开进行,一裁终局,所以,它显得更加便捷、经济,对外影响也更小。
(3)基本制度
①协议仲裁制度:
当事人申请仲裁、仲裁庭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决都必须依据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
②或裁或审制度:
当事人在仲裁和诉讼之间只能选择其一。
③一裁终局制度: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仲裁机构:
我国的仲裁机构是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
提醒 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
婚姻、收养、监护、扶(抚)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等不能通过仲裁裁决。
对点训练
3.2017年12月10日,杭州某企业从临安陈某处预定了100箱山核桃作为职工元旦福利,要求12月30日前送达,并且保证质量,不能掺杂陈年山核桃。
双方还约定,如果发生纠纷,采用非诉讼方式解决。
陈某如期交货,但是企业认为山核桃掺杂陈子,要求陈某赔偿,陈某拒绝。
结合上述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双方可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因为调解书具有民事合同性质,一旦签字均应遵守
B.双方可通过仲裁解决纠纷,因为仲裁不公开审理,对外影响小,而且经济便捷
C.如果仲裁解决,仲裁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D.如果非诉讼方式仍旧无法解决,纠纷双方仍旧可以上诉至法院维护自身权益
答案 B
4.甲和乙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双方书面约定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事后甲反悔,向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院受理后,乙向法院声明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
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裁定驳回起诉
B.裁定驳回诉讼请求
C.裁定将案件移送某仲裁委员会审理
D.法院裁定仲裁协议无效,对案件继续审理
答案 D
解析 遗产继承不属于合同纠纷,其财产权益往往与人身关系相联系,甲乙之间的遗产继承纠纷是不能约定仲裁的,因此,甲乙之间的约定无效,法院应裁定仲裁协议无效,对案件继续审理,D正确。
考点3 行政复议
(1)含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2)原则: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3)特点:
行政复议属于一种方便、高效率的机制,并且行政复议不收取任何费用。
提醒 行政复议是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法监督,是一种以准司法的方式审理特定行政争议的行政行为。
对点训练
5.(2018·浙江4月选考)春节期间,张某违反本市全面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在家门口燃放烟花,被所在区的公安分局处以200元罚款。
若张某对此不服,可以( )
①免费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②免费向该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③委托代理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④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答案 C
解析 由材料可知,若张某对此不服,可以免费向该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②④符合题意;①③不符合题意,排除。
故本题选C。
6.2018年2月1日,小张把车停在萧山某马路边被交警贴了罚单,但他发现一起停着的好几辆车并没有受到处罚,感到十分愤怒和不服。
小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纠纷( )
A.向杭州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B.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C.提起行政诉讼,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D.提起民事诉讼,享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答案 C
解析 对于交警贴罚单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所以应该向萧山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A错误。
行政纠纷不能进行仲裁,B错误。
D不符合题意。
C正确且符合题意。
易错点一 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
提示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矫正训练
1.A公司与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
A公司于1个月内向B公司提供工程所需材料。
但由于自身原因,A公司未及时向B公司履行合同义务。
为此,A、B两家公司为解决合同纠纷选择了仲裁途径,那么这两家公司要明确( )
①由一方单独提出仲裁申请即可 ②对仲裁裁决不认可,不可向法院起诉 ③仲裁裁决有法律效力,必须执行 ④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申请再次裁决
A.①②B.②④C.①③D.②③
答案 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仲裁的相关知识。
仲裁必须双方同意并签署仲裁协议,①错误。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执行。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③正确。
仲裁实行协议仲裁制度、或裁或审制度和一裁终局制度。
当事人只能在仲裁和诉讼间选择其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故②正确,④错误。
易错点二 行政复议的实施主体是行政机关
提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的决定。
矫正训练
2.某当事人对县工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依法对该复议案件享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是( )
A.县工商局B.县委
C.市人民政府D.市工商局
答案 D
解析 行政复议实质上属于行政机关上级对下级行政行为的依法监督。
因此,对县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
3.张大妈的承包地被乡政府修路占用了,至今没有得到补偿,多次到乡政府要求赔偿,但都得到否定的答复。
为此,张大妈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 )
A.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到上一级行政复议机关请求行政复议
C.到村民委员会申请调解
D.到公安机关申请强制执行
答案 B
解析 对张大妈作出决定的乡政府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属于行政复议管辖范围,故选B;A、C与题干不符;D说法错误。
知识点二 心中有数打官司
考点1 诉讼与诉讼权利
(1)诉讼含义:
诉讼又称“打官司”,是由司法机关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是解决各种冲突和纠纷的最后途径。
(2)诉讼种类:
诉讼可以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
(3)法律依据:
规定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是诉讼法。
根据诉讼种类的不同,我国的诉讼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4)法律基础:
公民依法享有诉讼权利的法律基础是相同的。
提醒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都是诉讼程序法,是相对于实体法而言的,是规定程序性权利和义务的法律。
对点训练
1.2018年1月12日,华为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三星侵犯知识产权案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宣判三星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允诺销售等方式侵害华为专利权,华为一审胜诉。
这起案件属于( )
A.行政诉讼B.民事诉讼
C.刑事诉讼D.诉讼调解
答案 B
解析 侵犯知识产权案属于民事诉讼,B项符合题意;A、C、D均不符合题意。
2.小周的父亲开了一家小饭店,生意十分红火。
一天,区卫生局来检查卫生,以厨房不符合卫生标准为由,没收了卫生许可证,并罚款1000元。
若小周的父亲对这一处罚不服,他可以( )
A.因财产关系提起民事诉讼
B.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C.就卫生局的行政不作为提出行政复议
D.对卫生局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 D
解析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
若小周的父亲对这一处罚不服,他可以对卫生局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D符合题意;本题不是民事诉讼,排除A;上诉不符合题意,排除B;C中“行政不作为”说法错误。
考点2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1)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一切公民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合议制原则;等等。
(2)基本诉讼权利
①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②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③公民有上诉的权利。
提醒
(1)我国实行无罪推定原则,在定罪量刑之前,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有权为自己辩护。
(2)被委托的辩护人可以是律师、所在单位推荐的人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等。
对点训练
3.(2016·浙江4月选考)2015年夏以来,某造纸厂未正常启用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水排入李某承包的鱼塘,致使大量鱼虾死亡,给李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可以( )
①直接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②独自选择仲裁机构请求裁决造纸厂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③委托诉讼代理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④委托辩护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答案 B
解析 我国公民有上诉的权利,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可以直接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故①正确。
向仲裁机构请求仲裁,需要发生纠纷或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共同向第三方仲裁机构请求裁决,故②错误。
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或无暇参加诉讼活动时,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故③正确。
辩护人是指帮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故④错误。
答案选B。
4.某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启动对该区几座住宅和附属平房的征收工作,柴先生的房屋在本次征收的范围内。
柴先生认为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不合法。
此时柴先生( )
①可以委托亲属作为诉讼代理人 ②可向该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③需要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 ④应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①④B.③④C.①②D.②③
答案 A
解析 如果柴先生认为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不合法,他可以委托亲属作为诉讼代理人对该区政府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将区政府诉至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决停止征收,①④说法正确。
柴先生可向对该区有管辖权的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②说法错误。
柴先生不需要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③说法错误。
正确选项为A。
易错点一 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
提示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矫正训练
1.小王因扶摔倒老人而被老人的家人索要赔偿费而向法院起诉。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小王聘请李律师参加法庭诉讼。
本案中小王享有的权利是( )
A.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B.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C.申请回避的权利
D.上述涉及的权利都享有
答案 B
解析 我国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他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这就是诉讼代理,B符合题意;辩护适用于刑事诉讼,A不符合题意;C、D与题意不符。
2.2018年3月30日,无依无靠的17岁孤儿小吉被刘某教唆一起参与了一起抢劫,后小吉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小吉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为他辩护 ②小吉的辩护人必须由法院为其指定 ③作为该案被告小吉有权为自己辩护 ④小吉与刘某平等地享有相关诉讼权
A.①②B.③④C.①③D.②④
答案 B
解析 诉讼代理人不同于辩护人,①不选;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而不是必须由法院为其指定,②不选。
易错点二 公民上诉权利的行使和期限
提示 当事人和其他相关诉讼主体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但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
矫正训练
3.下列关于公民上诉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公民对二审判决不服可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B.在民事诉讼中,上诉只能由原告向法院提出
C.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或限制上诉人的上诉权
D.公民如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直接向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答案 C
解析 公民如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A、D错误;民事诉讼中,上诉的主体主要是第一审案件中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均有权提起上诉,B错误;C说法正确。
4.张某与何某是邻居,2017年8月两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把自己的一套100平方米的楼房以40万元的价格卖给何某,房款分两次付清。
在何某交了第一次房款后不久,张某提出房价过低,要求解除合同,但遭到了何某的拒绝,双方最终走上了法庭。
案件经过审理,最终裁定张某要履行合同的约定。
张某对此表示不服,但这时正好张某有一桩生意要做就匆忙到外地去了。
两个月以后,他想再请求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时,才发现判决已生效。
在本案中,张某丧失了( )
A.上诉权
B.申诉权
C.申请回避的权利
D.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答案 A
解析 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判决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
在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因此,本案中张某两个月以后请求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时,判决已经生效,因此丧失了上诉权。
知识点三 诉讼的基本程序
考点1 管辖
(1)管辖的含义:
依法确定各级或同级法院之间受理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活动。
(2)法院的受案范围
①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因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离婚、继承以及侵权等纠纷提起的诉讼都属于这一范围。
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3)法院的管辖问题
①我国的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此外还设有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法院。
②管辖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之分。
提醒 绝大多数的普通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管辖具有全市、全省或全国影响的案件。
对点训练
1.某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启动对该区内几座住宅楼和附属平房的征收工作,柴先生的房屋在本次征收范围内。
柴先生认为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合法,他到该区法院状告区政府,可是该区法院说这个案子不归他们管。
从法院受案范围和管辖角度看本案属于( )
①民事诉讼 ②行政诉讼 ③级别管辖 ④地域管辖
A.①③B.②④C.②③D.①④
答案 C
解析 柴先生对区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典型的“民告官”行为,属于行政诉讼,②符合题意;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的财产等民事权利方面的纠纷的诉讼案件,①不符合题意;状告区政府应该是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柴先生的诉讼,而区法院是初级人民法院,级别不够,所以是级别管辖,③符合题意,④排除。
故本题答案选C。
2.居住在甲县的吴某与居住在乙县的王某在丁县签订了一份协议,吴某将一条宠物狗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并约定双方在丙县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吴某反悔并电告王某自己已将宠物狗给他人。
王某若要求吴某承担违约责任,应向( )
A.甲县法院起诉B.乙县法院起诉
C.丙县法院起诉D.丁县法院起诉
答案 A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管辖中“原告就被告”原则,本案吴某是被告,居住在甲县,所以应在甲县法院起诉,故选A。
考点2 起诉与立案
(1)起诉: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这种行为称为起诉,俗称“告状”。
起诉是迈向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2)立案
①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
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一律接收诉状。
②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③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成立,指控的一方称为原告,被指控的一方相应称为被告,诉讼进入了第一审程序。
提醒 刑事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它是以立案为起点的。
对点训练
3.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后,法院将对起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进行审查,通过审查以决定是否受理。
一般来说,法院如果受理的话,起诉应符合以下哪些条件( )
①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②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③有明确的被告 ④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A.①③④B.①②④
C.①②③D.②③④
答案 D
4.2018年10月1日,某县政府法制办在县城广场进行法制宣传。
在此过程中,王某、赵某、余某等人进行骚扰,法制办工作人员汪某等人向前制止,并与王某、赵某、余某等人发生冲突。
汪某等人见制止无效,遂以县政府法制办的名义对王某、赵某、余某作出各罚款300元的决定,并当场收缴。
王某、赵某、余某不服,遂以县政府法制办为被告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县人民法院对该起诉应( )
①直接裁定不予受理 ②直接裁定驳回起诉 ③告知王某、赵某、余某应当以县政府为被告 ④在王某、赵某、余某不同意以县政府为被告的情况下,裁定驳回起诉
A.①②B.②③C.②④D.③④
答案 D
解析 本案的适合被告是县政府,而非县政府法制办,因此县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王某、赵某、余某变更被告;王某、赵某、余某不同意变更的,县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王某等人起诉时有“明确的被告”,符合起诉条件,因此不能直接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故选D。
考点3 开庭审理
(1)开庭审理的基本程序
①开庭准备:
书记员要在开庭前查明原告、被告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然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基本情况,宣布案由和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要求回避。
②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核心,要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的调查。
③法庭辩论:
各方当事人在法官主持下,依据法庭调查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相互进行辩论。
④休庭评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应当休庭进行评议,就案件性质、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和处理结果得出结论,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
⑤宣判:
宣判的内容主要包括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判决的理由与结果、诉讼费用的分担等,并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
(2)两审终审制
①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②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因此二审裁判就是终审裁判,当事人不能再上诉。
提醒 在刑事诉讼中,审判长要告知被告人依法享有辩护权。
对点训练
5.开庭审理是人民法院在法庭上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诉讼活动。
以下哪些是民事诉讼中开庭准备阶段的内容( )
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的调查 ②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③审判长宣布开庭 ④审判长告知被告人依法享有辩护权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②④
答案 C
解析 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的调查是法庭调查阶段的内容,①不符合题意。
在开庭准备阶段,书记员要在开庭前查明原告、被告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然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②③当选,选C。
在刑事诉讼中,审判长要告知被告人依法享有辩护权,与题目中的民事诉讼不符,④不选。
易错点一 地域管辖的管辖权
提示 在地域管辖中,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刑事诉讼多由犯罪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矫正训练
1.王某欠李某人民币10万元,几经催讨不还,李某计划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纠纷。
可是李某住在湖州市吴兴区,王某住在杭州市西湖区。
李某可以将王某诉至( )
A.西湖区基层人民法院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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