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学院本科生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原则意见征求意见稿+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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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学院本科生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原则意见征求意见稿+1
绥化学院2019版本科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原则意见
(征求意见稿)
培养方案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的总体计划和实施方案,是组织和管理教育教学过程的基本依据,是对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的基础性文件,集中体现了学校的办学定位、办学思想和办学特色,彰显了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特征。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结合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意见、师范类专业认证、工程专业认证等相关要求,制定本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教育理念为指导,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积极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国标》为依据,坚持“以本为本”,有效推进“四个回归”,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三全育人”,彰显“一院一品、一专一特”的发展理念,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全面成长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胜任能力”培养为核心,进一步压缩课内学时,创新实践教学模式,优化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突出专业特色,坚持知识传授、能力训练、素质培养相互协调发展,强化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创新创业意识、职业发展能力培养,探索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修订原则
(一)强化标准导向,突出特色培育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充分依照《国标》以及师范类专业认证、工程专业认证等相关专业认证标准,严格贯彻落实学校“厚基础、强应用、养德性、善创新、高素质”的人才培养规格定位以及“培养品德优良,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终身学习能力,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科学构建课程体系,打造专业特色,切实提高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规格的匹配度。
(二)强化能力导向,突出实践育人
重塑实践教学体系,实施学生阶梯式实践能力培养模式。
进一步完善包括认知实习、社会实习、金工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在内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实践教学体系。
充分尊重学生实践技能成长规律,切实将认知实习、社会实习、金工实习、生产实习等实习形式落到实处,实现学生理论学习与实践体验的交互融合培养。
强化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构建包括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教研实践等全方位的教育实践内容体系,实施“双导师制”,积极通过观摩见习、模拟教学、专项技能训练、集中实习等多种形式,丰富师范生的教育实践体验,提升教育实践效果。
进一步创新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逐步做到校企共同设计培养目标,共同制订培养方案,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结果,变校内培养为开放式的合作培养,实现人才培养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无缝对接。
(三)强化课程集群,突出产业对接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及培养标准,全面梳理课程体系,科学合理设置各课程模块及学分要求,构建由“通识教育课程、学科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教育课程及个性培养课程”组成的五位一体的人才培养课程体系。
加强学校专业集群、课程集群建设,依托地方产业集群,对接产业链,打造优势专业群,构建专业群课程模块。
强化学生知识拓展能力、知识迁移能力以及终身学习能力培养,推进专业人才培养与地方产业群、产业链的有效对接。
各专业充分调研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需求,有效设置专业人才培养方向模块,模块化设置专业选修课程。
进一步加强学科基础课程模块建设,夯实学生学科专业理论基础,拓展学生成长、成才空间。
强调课程设置对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的有效支撑,切实提高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着力淘汰“水课”,打造“金课”。
(四)强化学生中心,突出立德树人
充分尊重学生成长规律,全面调研学生的学习特点和心理需求,认真听取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意见反馈,进一步压缩课程学时学分,突出学生学习主体地位,将学生成才选择权交给学生,构建基于信息化时代的以“学”为中心的课程教学体系和基于学习成果导向(Outcome-BasedEducation,OBE)的教学评价体系。
根据师范类专业认证、工程专业认证等相关专业认证评估标准,结合职业资格和岗位素质要求,以全体学生为中心,设计能有效支撑培养目标实现的毕业要求;按照反向设计、正向实施的原则,制订毕业要求与课程关联矩阵,将毕业要求落实到具体课程,通过实施课程标准形成有效课程教学,实现课程学习成果,支撑毕业要求达成。
(五)强化创新教育,突出创业指导
创新创业教育是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及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学生充分就业的重要途径与措施。
目前,创新创业能力已经成为应用型本科教育水平评价的重要指标。
各专业在课程体系设置、教学大纲制定以及教学方法选择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及能力培养需求,切实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三、修订要求
(一)培养目标
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人才培养的总原则和总方向,是开展教育教学的基本依据。
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应充分依据学校总体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定位,推进“四个回归”,结合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和产业发展需求,强化对地方产业链的对接,反映专业人才培养的本质特征,体现能力主线,重点突出学生沟通协作、理性思维、创新创业、分析解决问题、持续学习等方面能力培养,逐步打造专业发展特色。
(二)培养规格
专业人才培养规格是培养目标的具体化,是专业课程体系设置及教学组织的客观依据。
依据《国标》,结合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特色进行科学表述。
主要说明该专业需要学习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需要具备的专业实践工作技能以及需要掌握的专业基本能力,达到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1.知识要求(主要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相关领域知识等方面阐述);
2.能力要求(主要从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阐述);
3.素质要求(主要从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素质、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科学素养、人文素养、艺术素养和身体素质等方面阐述)。
师范类专业按照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格式,从践行师德、学会教学、学会育人、学会发展等四个方面进行阐述。
(三)教学时间安排
学制为四年。
每学年分为春夏和秋冬两个大学期以及春、夏、秋、冬四个小学期。
一般每个大学期为20周,其中1-18周为教学周,19-20周为集中性考核时间。
(四)学分和学时
理论课程16学时对应1学分,实验课程32学时对应1学分。
学分数最小单位为0.5学分,对应8学时。
专业集中性实践环节,一般每周对应1学分。
各专业总学分一般在150-165之间(师范类专业增加18学分顶岗实习支教学分),其中实践环节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30%。
各专业总学时控制在2200-2400学时之间,其中不包含学校统一设置的军事技能、劳动、毕业设计等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通识教育选修及专业选修课程学时按每学分24学时折算。
各专业课程实验、实训学时占专业总学时比例一般应不低于30%。
(五)课程设置
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类。
必修课程包括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选修课程包括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专业限选课程和专业任选课程。
实践(实验)学时超过32学时的课程应独立设置。
1.必修课程
(1)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设置包括军事理论2学分;思想政治理论课16学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5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学分、形势与政策2学分);大学外语8学分;大学语文2学分;体育4学分;计算机基础2学分;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2学分;创新创业基础2学分,共计38学分。
体育教育专业免修“体育”课程;外语类专业免修“大学外语”课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免修“计算机基础”课程;汉语言文学、数字出版、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免修“大学语文”课程。
(2)学科基础课程及专业必修课程,由各专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以及《国标》中相关规定,进行设置。
专业必修课程中应设置8学时专业导论,0.5学分。
师范类专业教师教育必修课程应≥10学分。
(3)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设置包括劳动2学分;军事技能2学分;社会实践2学分;创新创业实践5学分;毕业设计8学分;专业实习(实训)12学分,共计31学分。
师范类专业增加顶岗实习支教18学分,共计49学分。
①“劳动”课程不集中开设,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组织并考核。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组织相关教师在第三学年末将学生“劳动”课程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②“社会实践”课程由团委组织开设并考核。
团委负责组织相关教师在第三学年末将学生“社会实践”课程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③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学生除修读“创新创业基础”课程,获得2学分外,仍需依照《绥化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中相关标准,获得至少5学分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与通识教育选修等其它课程类型学分不可相互置换。
④军事训练及入学教育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组织,在学生入学后进行,为期两周。
入学教育不计算学分。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组织相关教师在第一学年秋冬季学期结束前,将“军事技能”课程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⑤毕业设计一般安排在第四学年春夏季学期7-16周开展。
⑥专业实习一般包括认知实习、社会实习、生产实习、金工实习、教育实习、野外实习、毕业实习等几种类型。
师范类专业应开展不少于18周的集中性顶岗实习支教。
⑦毕业教育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组织,不计算学分。
2.选修课程
(1)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包括高等数学选讲、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中国手语等校本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以及部分网络资源课程。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主要以慕课的形式开设,鼓励教师建设并开设校本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共分为人文素养、科学素养、艺术素养及体育健身等4个模块。
学生毕业前每个模块均需至少修读2学分,但修读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应不少于10学分。
师范教育类专业,人文素养、科学素养模块至少分别修读4学分。
学生所选修课程原则上不能与本专业课程相关或相近。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不可置换专业选修课程学分。
(2)专业选修课程包括专业限选课程和专业任选课程。
专业选修课程设置应形成体系,各专业可根据职业岗位需求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业方向模块。
每个专业方向模块应设置能够反映本专业方向核心培养目标的3-5门专业限选课程,并要求学生至少修完某一个专业方向模块的全部专业限选课程。
其它专业方向模块的专业限选课程可视同专业任选课程。
专业任选课程可以按照专业方向模块分别设置,也可以不分专业方向模块统一设置。
师范类专业增加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选修模块以及教师教育选修模块,其中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选修模块要求学生至少修读10学分,教师教育选修模块至少修读4学分。
(3)各专业最低选修课程学分(含最低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应占专业人才培养总学分的30%左右。
各专业选修课程资源学分设置应为所要求最低选修课程学分的150%左右。
每门选修课程一般不超过2学分。
3.其它课程设置要求
(1)每专业应设置不少于两门由校企合作开发的企业课程。
企业课程设置为专业必修课程或专业选修课程均可。
(2)突出职业道德教育,非师范类专业统一开设职业伦理学课程,课程学分为2学分。
师范类专业开设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课程,学分为2学分。
(3)师范类专业应依照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设置相应教师教育课程、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师德教育类课程、信息素养类课程、师范技能类课程等。
除学前教育专业教师教育必修课程学分≥40学分且总学分≥64学分外,其它师范类专业教师教育必修课程学分≥10学分且总学分≥14学分;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例≥10%;学科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例≥50%;师德教育类课程≥2学分;信息素养类课程≥2学分;“五练一熟”教师基本技能训练课程≥5学分;学前教育专业支撑幼儿园各领域教育的相关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例≥20%。
四、课程安排
(1)军事技能在新生入学后开设;军事理论、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在第一学年秋冬季学期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在第一、二学年开设;大学外语在第一学年开设;体育在第一、二学年开设;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在第二学年秋冬季学期和第三学年春夏季学期开设;形势与政策实行四年不间断开设;创新创业基础在第二学年秋冬季学期开设;社会实践在第一、二学年寒暑假以及第三学年寒假开设;毕业教育在第四学年春夏季学期17-18周开设;创新创业实践、劳动不集中安排。
(2)除第四学年外,每学年春夏季学期公共课程应在第16周前开设完成,17-18周集中开展专业实习。
专业认知实习一般应安排在第一学年春夏季学期,时间为17-18周;生产实习或社会实习应在第二学年春夏季学期或第三学年春夏季学期,时间为17-18周。
毕业实习安排在第四学年春夏季学期1-6周。
师范类专业在第四学年秋冬季学期集中安排顶岗实习支教。
(3)学科基础课程在第一学年或第二学年开设,专业必修课程在第二或第三学年开设,专业选修课在第二、三学年开设,且需合理均匀安排。
(4)在课程安排时应充分考虑学生的负担不要过重,非师范类专业一般每教学周不超过23学时,师范类专业一般每教学周不超过25学时。
五、教学大纲
(1)教学计划中设置的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实践教学环节、专业限选课程、专业任选课程均需编写教学大纲或教学方案。
(2)教学大纲作为课程教学内容安排的纲领性文件,应由教研室共同讨论决定,课程考核方式应在教学大纲中予以注明。
教学大纲应保持一定时期的相对稳定性。
(3)根据各专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践教学大纲,凡单独设置的实践(实验)课程、实践环节或实践学时多于理论学时的课程,均需编写独立的实践教学大纲或实践教学方案。
理论学时多于实践学时的课程,应在理论教学大纲中明确实践项目、学时、教学要求等。
(4)教学大纲中教学主要内容部分应列明知识点,并对课程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不应仅以教材章节作为内容要点。
六、本次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从2019级学生开始执行。
绥化学院专业分类表
类别
专业名称
文科基础类
汉语言文学、音乐学、美术学、英语、俄语、日语
文科应用类
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出版
管理类
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旅游管理、财务管理、电子商务
经济类
保险学
理科基础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
理科应用类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工程技术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软件工程、工程造价、化学工程与工艺
农学类
农学
教育类
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
绥化学院本科专业设置
序号
学科门类
专业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所在院(系)
01
02:
经济学
金融学类
020303
保险学
经济管理学院
02
04:
教育学
教育学类
040106
学前教育
教育学院
03
040108
特殊教育
04
体育学类
040201
体育教育
体育学院
05
05:
文学
中国语言文学类
050101
汉语言文学
文学与传媒学院
06
外国语言文学类
050201
英语
外国语学院
07
050202
俄语
08
050207
日语
09
新闻传播类
050306T
网络与新媒体
文学与传媒学院
10
050307T
数字出版
11
07:
理学
数学类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工程学院
12
化学类
070301
化学
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
13
地理科学类
070503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农业与水利工程学院
14
08:
工学
机械类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电气工程学院
15
电气类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6
电子信息类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17
自动化类
080801
自动化
18
计算机类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信息工程学院
19
080902
软件工程
20
水利类
081101
水利水电工程
农业与水利工程学院
21
081102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22
化工与制药类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
23
081302
制药工程
24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25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序号
学科门类
专业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所在院(系)
26
09:
农学
植物生产类
090101
农学
农业与水利工程学院
27
12:
管理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120105
工程造价
28
工商管理类
120202
市场营销
经济管理学院
29
120204
财务管理
30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120601
物流管理
31
电子商务类
120801
电子商务
32
旅游管理类
120901K
旅游管理
33
13:
艺术学
音乐与舞蹈学类
130201
音乐表演
音乐学院
34
130202
音乐学
35
130206
舞蹈编导
36
美术学类
130401
美术学
艺术设计学院
37
设计学类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38
130503
环境设计
绥化学院本科教学计划课程代码说明
一、编码说明:
为方便学生选课及排课和成绩的计算机规范化管理,学校对所有课程进行编码。
课程代码设定为8位数,第1-2位为培养方案版本代码(如2019版代码为19),3-4位为课程开出单位代码,第5位为该课程的专业代码,第6位为该课程的课程类别代码,第7、8位表示该课程的序号。
听障专业课程代码前增加“T”字母。
二、单位与专业代码:
教学单位
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其他
00
公共课
0
经济管理学院
01
保险学
1
市场营销
2
财务管理
3
物流管理
4
电子商务
5
旅游管理
6
电子商务(听障)
7
教育学院
02
学前教育
1
特殊教育
2
教师教育基础课
3
体育学院
03
体育教育
1
文学与传媒学院
04
汉语言文学
1
网络与新媒体
2
数字出版
3
外国语学院
05
英语
1
英语(师范类)
2
俄语
3
日语
4
信息工程学院
06
数学与应用数学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软件工程
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听障)
4
教学单位
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
07
化学
1
化学(师范)
2
化学工程与工艺
3
制药工程
4
食品科学与工程
5
食品质量与安全
6
农业与水利工程学院
08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1
水利水电工程
2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3
农学
4
工程造价
5
电气工程学院
09
汽车服务工程
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
电子信息工程
3
自动化
4
音乐学院
10
音乐表演
1
音乐学
2
舞蹈编导
3
艺术设计学院
11
美术学
1
视觉传达设计
2
环境设计
3
环境设计(听障)
4
三、课程类别代码:
课程类别
课程类别代码
必修课程
1
选修课程
2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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