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docx
- 文档编号:9971327
- 上传时间:2023-02-07
- 格式:DOCX
- 页数:20
- 大小:31.40KB
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docx
《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推进我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企业
诚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
原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
(建市[2005]138 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
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08]6号)等有关文件精
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第三条凡在我省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
业企业,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满三年,是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单位会员或
团体会员所属单位的,可自愿参加信用评价。
第四条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遵循为企业服务、不以赢
利为目的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由省建筑业协会每
年组织开展一次,考核期为申请年度的前 3 年。
第六条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包括企业保障体系、财务
经济状况、竞争力、信用记录等内容,按照《福建省建筑业企
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详见附件 1)进行评分。
第七条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分为 AAA、AA、A、B、C
三等五级,依次表示信用很好、信用良好、信用较好、信用一
-1-
般、信用差。
第八条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为:
AAA 级信用企业:
企业综合得分 90 分以上(含 90 分);
AA 级信用企业:
企业综合得分 80-90 分(不含 90 分);
A 级信用企业:
企业综合得分 70-80 分(不含 80 分);
B 级信用企业:
企业综合得分 60-70 分(不含 70 分);
C 级信用企业:
企业综合得分 60 分以下(不含 60 分)。
第九条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程序:
(一)通知:
省建筑业协会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发布信用评价通知。
(二)申报:
参评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设区市建筑
(行)业协会提交申报材料。
《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申请
表》详见附件 2,申报材料应按照《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等
级评定标准》的顺序编目、装订成册。
(三)初审:
设区市建筑(行)业协会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
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经征求同级住房和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意见后报送省建筑业协会。
(四)复核:
省建筑业协会组织本会有关分会及相关部门、
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必要时可通过调查、限期补充材
料等方式进行核实。
(五)评审:
省建筑业协会组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
审委员会对参评企业进行评审,形成拟公布的企业信用等级。
评审委员会由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行)业
-2-
协会的有关领导、专家组成。
(六)公示:
省建筑业协会将拟公布的企业信用等级在
“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公示 7 个日历天。
公示期间受理
实名书面投诉举报。
(七)公布:
省建筑业协会报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并公布参评企业信用等级。
第十条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为 3 年。
信用
评价结果实行动态管理。
有效期内,企业满足更高信用等级
条件的,可重新申请参评;有效期内,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违
法违规、不良行为的规定,企业被记录不良行为的,应在下
一年度重新参评,不按规定重新参评的,取消其信用等级评
定结果并向社会公布。
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有效期届满后,企业可申请复评,
重新确定信用等级。
第十一条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标牌和证书由省建筑
业协会统一制作,在有效期内使用。
在有效期内,企业信用
等级下降或被取消,由省建筑业协会收回原信用等级标牌和
证书。
第十二条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在
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对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
省建筑业协会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提出异议的,应经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
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
-3-
方式。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受理。
省建筑业协会受理书面异议后,应对异议人提出的问题
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结论。
第十三条申请信用评价的企业应客观、全面、准确、真
实反映实际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在信用等级评定过程中,
发现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评价结果的,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
评、取消参评资格;已公布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取消其信用
等级并向社会公布,且 2 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参评。
因虚假申
报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或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参评企
业及其有关责任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参加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人员,应当
严格执行评价标准和有关规定,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职
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收费标准按照商务部
信用工作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
信用评价费用包括专家评
审费、公示费、标牌证书工本费和管理费。
附件:
1、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2、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
-4-
评价内容
主要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附件资料
1、保障体系
指标
(10 分)
①组织机构
(3 分)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设立组织机构的得 1 分;明确组织机构职责的得 1 分;
各机构主要人员配备齐全的得 1 分。
企业组织机构图、部门职责、主要
人员组成
②规章制度
(4 分)
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编制质量、安全、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劳资
等管理制度,每缺少一项减 1 分,减完为止。
规章制度目录及文本光盘
③管理体系
(3 分)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通过一
项得 1 分。
认证证书复印或扫描件
2、财务经济
指标
(25 分)
①净资产
(5 分)
企业净资产达到相应资质标准规定的得 5 分;未达到相应资质标准的,
每降低 5%减 1 分,减完为止。
资质证书复印或扫描件
企业财务报表(经审计)
统计报表(C102)
统计报表(C103)
②工程结算收
入或营业税
(5 分)
特级资质企业按上缴建筑业营业税考核,其他企业按工程结算收入考核,
达到相应资质标准的得 5 分;未达到相应资质标准的,每降低 5%减 1 分,
减完为止。
③资产负债率
(5 分)
年均资产负债率低于 75%的得 5 分;高于 75%的每增加 5%减 1 分,减完
为止。
④净资产收益
率(5 分)
年均净资产收益率达到 5%的得 5 分;低于 5%的每降低 0.5%减 1 分,减
完为止。
⑤产值利税率
(5 分)
年均产值利税率达到 6%的得 5 分;低于 6%的每降低 0.5%减 1 分,减完
为止。
附件 1:
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5
评价内容
主要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附件资料
3、竞争力
指标
(40 分)
①工程质量
(10 分)
1、已竣工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的得 4 分,不符合者不得分。
2、作为承建单位,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得 6 分,获得省级优质工
程奖项的每项得 3 分,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每项得 2 分; 作为参建
单位,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每项得 3 分,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项
的每项得 1.5 分,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每项得 1 分(同一工程项目
以最高得分计取,满分 6 分)。
优质工程奖相关证书复印或扫描
件
②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10 分)
1、无安全生产事故的得 6 分,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每起减 2 分,发
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不得分。
2、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文明工地的每项得 2 分,市级文明工地的每项
得 1 分(同一工程项目以最高得分计取,满分 4 分)。
文明工地相关证书或文件的复印
或扫描件
③科技创新
(7 分)
1、年均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投入占总产值比率达到 0.3%的得 3 分,达到
0.2%的得 2 分,达到 0.1%的得 1 分,低于 0.1%不得分。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每项得 2 分,获得市级科技进步奖
的每项得 1 分;获得国家级工法的每项得 2 分,获得省(部)级工法的每
项得 1 分;通过部科技示范工程验收的每项得 2 分,省科技示范工程验
收的每项得 1 分;主编或参编国家、行业标准、主编地方标准的每项得 2
分,参编地方标准的每项得 1 分(满分 4 分)。
相关证书或文件的复印或扫描件
④人力资源
(7 分)
1、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总工程师、总会计师、企业经理
等人员达到相应资质标准的得 4 分,不符合者每项减 1 分。
2、建造师数量满足相应资质标准的得 1 分,增加 10%及以上的得 2 分,
增加 20%及以上的得 3 分。
(以福建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准)
⑤信息化
(6 分)
1、建立企业网站的得 2 分;
2、建立企业日常办公管理系统的得 2 分;
3、建立项目管理系统的得 2 分。
企业网址名称
系统软件名称、功能介绍以及运
行情况
6
评价内容
主要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附件资料
4、信用记录
指标
(25 分)
①企业荣誉
(5 分)
1、 因抢险救灾、扶危济困及其他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受到省级以上(含
省级)党委、政府及国家部委表彰的得 5 分,受到设区市党委、政府及省
直部门表彰的得 3 分(本项以最高得分计取)。
2、 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行业先进单位的得 5 分,获得市级政府或行
业先进单位的得 3 分(本项以最高得分计取)。
相关证书或表彰文件的复印或扫
描件
②不良行为
(20 分)
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违法违规、不良行为的规定,企业没有不良行为记
录的得 20 分,有受刑事判决的不良行为每起扣 5 分、行政处罚的不良行
为每起扣 3 分、其他不良行为的每起扣 2 分(同一行为按最重的扣分)。
7
附件 2:
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
申请表
申请单位(章):
填表日 期:
年月日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制
-8-
承诺书
本单位自愿申请参加福建省建筑业协会组织的建筑业
企业信用评价。
本单位承诺,在申请本信用评价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
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和原件内容一致,并对因材料
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本单位经自评后认为可以申报如下建筑业企业信用等
级(请在
中打“√”):
□AAA 级□AA 级□A 级
□B 级□C 级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9-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成立时间
企业网址
组织机构
代码
工商注册
号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 系 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企业资质等
级及批准时
间
证书编号:
主项资质:
审批时间:
一、企业基本情况
- 10 -
组织机构
□ 设立完善组织机构
□ 明确组织机构部门职责
□ 配备各机构主要人员
规章制度
已建立
□ 质量
□ 安全
□ 合同
□ 设备
□ 材料采购
□ 人力资源
体系认证
已取得
□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二、保障体系情况
注:
满足条件的,请 中打“√”;不满足条件的,请打“×”。
- 11 -
指 标
年
年
年
注册资本
资产总额
负债
净资产
工程结算收入
建筑业营业税
企业建筑业
总产值
净利润
企业科技
活动经费
三、财务经济情况
单位:
万元
注:
1、特级资质企业不填报工程结算收入,其他企业不填报建筑
业营业税。
2、企业科技活动经费主要包括科技开发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
科技培训经费和科技开发奖励经费。
科技开发经费一般包括新产品设
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各类试验费、技术资料购置费、
研究机构人员工资以及科技研究有关的其它经费或委托其它单位进
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按照企业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中“科技活动经费
支出”栏目或科技经费专项审计报告进行考核。
- 12 -
序号
工程名称
项目经
理
事故
发生地点
事故
发生时间
事故等级及
性质(一般、
较大及以上)
序
号
工程名称
项目
地点
项目
经理
奖项
名称
颁发
单位
颁发
时间
参与方式
(承建、参建)
序
号
工程名称
项目地点
工程
规模
开、竣
工日期
项目
经理
监理
单位
质量监
督机构
四、企业竞争力情况
(一)工程质量
1、已竣工质量不合格工程项目情况
2、获得优质工程奖的工程项目情况
(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 13 -
类 型
成果名称
成果编号
颁发
(布)时间
颁发
(布)单位
科技进步奖
工 法
科技示范工程
制定
标准
主编
参编
序
号
工程项目
名称
项目
地点
项目
经理
奖项
名称
颁发
单位
颁发
时间
建设
单位
2、获得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情况
(三)技术创新成果
- 14 -
岗位名称
姓名
工作年
限(年)
职称
执业资格
证书及编号
企业经理
总工程师
总会计师
企业现在册有职称的
经济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
人
其
中
1、经济管理人员
人
2、工程技术人员
其中: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人
人
人
建造师(含临时)
其中:
一级
二级
人
人
人
(四)人力资源
注:
本表填报数据应与福建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一致。
(五)企业信息化
已建立
企业信息化
建设
□ 企业网站
□ 企业日常办公管理系统
□ 项目管理系统
注:
满足条件的,请
中打“√”;不满足条件的,请打“×”。
- 15 -
序
号
违法违规事项
处理
时间
处理结果
(刑事判决、行政处罚、
其他)
处理
单位
序号
获奖名称
文号
颁奖单位
获奖时间
五、企业信用记录情况
(一)企业荣誉
(二)不良行为记录
- 16 -
设区市
建筑(行)
业协会
推荐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省建筑
业协会
审定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六、行业协会意见
- 17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福建省 建筑业 企业信用 评价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