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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作目标
辽警专委发〔2009〕4号
关于印发中层部门2009年度工作目标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现将中层部门2009年度工作目标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09年5月15日
中层部门2009年度工作目标
政治部
1.依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及校党委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做到方案计划周密、指导检查有力、规定内容不漏项、党员群众对学习实践活动评价满意率在90%以上(10分)。
2.举办两期党总支(支部)书记培训班(2分);举办两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2分);严格发展党员标准和程序,杜绝违规现象(2分);完善党员信息化管理系统,为各端口配备专用电脑8台(2分);修订党员信息化管理规定,及时更新数据,通过市委对我校党员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检查(3分);做好党费使用情况自检自查工作,通过市委的检查验收(3分);做好“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3分)。
3.按规定程序做好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2分);制定年度征兵方案,完成年度征兵工作(2分)。
4.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5分);抓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出专题简报15期以上,开辟网上学习专栏(3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研究工作,年内结题一项市高校工委研究课题(2分);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年内发表稿件2篇以上(2分);网页内容定期更新(1分)。
5.开展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举办书法、美术、摄影展览(2分);会同工会9月底完成校园画册制作(2分)。
6.完成高校廉洁文化建设有关工作任务(2分);做好保密工作,与各部门签订保密责任状,杜绝泄密事件(2分)。
7.继续抓好凝聚力工程的落实,教职工满意率达到80%以上(3分)。
8.按要求完成人才培养评估工作的相关任务(5分)。
工会
1.积极推进学校民主管理,筹备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3分);组织一次教代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培训(4分);组织一次分工会主席培训(4分);民主管理委员会年内至少召开两次议事会议(4分)。
2.全年举办教职工活动6次(5分);制定并落实体育馆开放日教职工活动计划(5分)。
3.做好新调入职工入会工作,建立学校工会会员信息库(2分)和单身教工求偶信息资料库(2分);组织一次单身教职工联谊活动(2分);为女职工办理2009年度安康保险(2分)。
4.制定“三育人”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办法(3分),年内表彰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5分)。
5.会同政治部举办建国60周年书法、美术、摄影展览(3分);会同政治部9月底完成校园画册制作(2分);继续抓好凝聚力工程的落实,教职工满意率达到80%以上(5分)。
6.推进师德建设,年内举办一次师德征文活动(2分)。
7.网页内容定期更新(1分);年内发表论文1篇以上(1分)。
8.按要求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项工作(5分)。
纪委
1.制定计划,组织全校党员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和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及教育厅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5分)。
2.制定并落实我校《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5分);组织科(教研室主任)以上领导干部签订2009年《廉洁自律承诺书》(5分)。
3.抓好廉政教育,年内组织09届毕业生观看祝春林书记廉政谈话录像,组织全校教工观看一次廉政警示片(4分);开展审计宣传教育活动(3分)。
4.做好招生、考试、干部聘任、大宗物品采购、基建项目招标等监督工作,发挥好职能作用(6分)。
5.抓好领导干部“十不准规定”和个人重大事宜申报制度的落实(5分),完善廉政档案,落实同中层部门主要领导廉政谈话制度(5分);加大对重点部门、重要事件的监督检查力度(4分)。
6.落实党委《关于加强我校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4分);抓好督察工作和信访工作,及时查处违纪案件,完成公安厅交办的案件(7分);网页内容定期更新(1分);年内发表论文1篇以上(1分)。
7.按要求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项工作(5分)。
学校办公室
1.综合性文件和会议材料编印规范无错情(2分);文件的接收、传递和批办做到及时不拖延,校内文件传递两日内完成(3分);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及时无差错(2分);年内编印10期《工作动态》(3分);市级以上刊发简报6篇(6分)。
2.实行专人管理办公自动化,无纸化办公率达到70%(3分);精简校内文件20%,压缩校内会议20%(3分);加强党委系统办公网学校端口建设,保证上三级网络传输畅通(2分);加强信息保障工作,对报修的电话故障,做到当日检修,当日畅通(2分);网页内容定期更新(1分)。
3.加强督办工作,保证校领导批办的各项重要工作落到实处(5分);组织业务培训两次(2分);撰写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或论文2篇(2分)。
4.规范接待工作,招待费同比降低10%(3分)。
5.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年内无重大事故(5分);车辆维修及消耗经费控制在计划内(4分)。
6.按要求完成人才培养评估工作的相关任务(5分)。
7.按要求完成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相关任务(2分)。
8.按要求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项工作(5分)。
人事处
1.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聘任办法,组织开展相应工作(8分);根据评估工作要求,年内引进急需教师20名(10分);根据招录体制改革要求,抓好师资队伍转型的基础工作,选派10名公安专业教师挂职锻炼或专业实践(5分);选派10名教师参加进修学习(5分)。
2.按照“三公开”原则,完成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5分)。
3.做好津贴补贴的发放工作和医疗保险管理、公积金管理工作,做到无差错(4分)。
4.与相关部门配合,每月进行一次劳动纪律检查和督察工作(5分);网页内容定期更新(1分);年内发表论文1篇以上(1分)。
5.落实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在人事、工资管理等方面杜绝违规违纪现象(4分)。
6.按要求完成人才培养评估工作的相关任务(5分)。
7.按要求完成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相关任务(2分)。
8.按要求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项工作(5分)。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1.进一步落实好老同志的政治、生活待遇,无违反政策问题,老同志满意率达到70%以上(7分);做好老同志思想工作,及时调解和解决出现的特殊情况(5分)。
2.做好老干部党总支(支部)改选工作(5分);落实老同志单月集中学习活动日制度,除身体原因外,应到人数不低于70%(7分)。
3.全年走访离休人员数100%,走访退休人员数50%以上(5分);组织人员活动做到安全无事故(5分)。
4.完善老同志活动室管理制度,杜绝器材、设备人为损坏现象(3分);编印《健康与信息》6期(6分);经费管理无漏洞(4分)。
5.结合学校评估工作,进一步健全离退休人员档案(3分);定期走访80岁以上老同志(3分)。
6.网页内容定期更新(1分);年内发表论文1篇以上(1分)。
7.按要求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项工作(5分)。
学生处
1.修订《学生奖励办法》、《学生管理细则》、《学生警务化管理办法》、《学生量化管理制度》等规范,修订大学生手册(5分);制定招录体制改革试点班学生管理办法及学生手册(5分)。
2.开展“学风建设宣传月”活动、毕业生系列教育活动和贯彻科学发展观主题教育活动(5分);组织评选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及学生文明寝室(5分)。
3.研制学生管理系统,年内投入使用(5分)。
4.选拔配齐试点专业学生管理干部(5分);组织一次学生管理干部培训(5分);举办2009年度学生工作经验交流会(3分)。
5.按要求抓好2009级新生开学典礼和新生入学教育(8分)。
6.网页内容定期更新(1分);年内发表论文1篇以上(1分)。
7.按要求完成人才培养评估工作的相关任务(5分);完成高校廉洁文化建设有关工作任务(2分)。
8.按要求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项工作(5分)。
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1.制定招生计划,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招生生源(10分);高标准完成新生体检面试任务和新生录取任务(10分);落实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杜绝违规违纪现象(5分)。
2.加大高职毕业生就业和咨询工作力度,高职毕业生就业率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5分);按要求做好公安类毕业生择优排序工作(3分);按标准做好特困毕业生补助工作(3分);网页内容定期更新,为毕业生提供快捷方便的信息服务(1分);做好毕业生派遣和档案转递工作,无错、漏现象(4分)。
3.加强调研,年内发表论文1篇以上(1分);协助公安厅做好招录体制改革工作(5分)。
4.按要求完成人才培养评估工作的相关任务(5分)。
5.按要求完成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相关任务(3分)。
5.按要求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项工作(5分)。
团委
1.以贯彻科学发展观为主线,结合建国60周年、“五四”运动90周年等重大题材,开展主题团课教育6次(6分);开展“凝聚青年树新风,科学发展我先行”活动(3分);开展“三下乡”活动2次(2分);开展廉政文化主题教育活动2次(2分);开展“两优一先”评比活动和优秀特困大学生评比活动(3分);组织志愿者活动15次(5分)。
2.建立三个校园特色社团(3分);开展第二届社团文化节系列活动(4分);开展第六届校园文化节活动(4分)。
3.全年组织4次团(学)干部培训(4分);抓好团支部换届工作,建立健全团学组织(3分);按规定程序搞好推优工作,杜绝违规现象(4分)。
4.编印“警苑周报”10期(3分);开展板报评比2次(2分);网页内容定期更新(1分);年内发表论文1篇以上(1分)。
5.按要求完成人才培养评估工作的相关任务(5分)。
6.按要求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项工作(5分)。
教务处
1.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做好我校高职(高专)专业人才培养评估工作(10分)。
2.做好2009年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训点教学及管理相关准备工作并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10分)。
3.做好省部级精品课、省优秀教学团队和省精品教材等项目的申报工作,力争获准一门省、部级精品课(5分);做好省部级、校级教研项目的结题工作和2009年度省部级、校级教研项目的立项和申报工作(4分);完成公安厅民警培训精品课程的评审和申报工作(4分)。
4.修订编制我校《教学运行与管理制度》(3分);制定与完善在职民警各层次、各警种培训教学计划(3分);制定在职民警教官聘任和管理办法(2分)。
5.制定并落实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建设方案,进一步加强实践、实训教学(3分);与相关职能部门、系、部共同制定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到公安、司法一线实习、办案的方案并实施(3分)。
6.安排好毕业生的公务员资格考试、毕业生实习工作和新生的军训工作(4分);完成高校廉洁文化建设有关工作任务(2分)。
7.网页内容定期更新(1分);年内发表论文1篇以上(1分)。
8.按要求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项工作(5分)。
科研处
1.根据公安教育招录体制改革的需要,组织开展实践、实训教育模式研究(3分);围绕培养对象的教育训练模式进行立项研究和管理(3分);根据公安部“三项”建设需要,开展相应专题研发(3分)。
2.组织研究开发“辽宁省民警训练平台”(3分);开展辽宁省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建立健全工作规范(3分)。
3.争取市厅级立项10项(3分);申报省部级立项7-9项(4分);完成研究项目25项(3分)。
4.组织学术著作出版评审工作(2分);完成2008年度省高校科技统计和我校科研成果汇编工作(2分);完成2009年度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工作(3分)。
5.编印科技动态6期(2分);科研工作动态3期(2分);网页内容定期更新(1分);年内发表论文1篇以上(1分)。
6.加强远程教育学员管理,信息漏报率控制在1%以下(2分);远程教育学员毕业通过率80%以上(3分);远程学历教育计划招生100人,上交利润50万(5分)。
7.按要求完成人才培养评估工作的相关任务(5分);完成高校廉洁文化建设有关工作任务(2分)。
8.按要求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项工作(5分)。
计财处
1.抓好学校2009年财务工作自检自查,并通过上级对我校财务工作的检查验收(10分)。
2.做好“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融资工作,争取省建设资金100万(10分);做好招录体制改革后教育训练经费的保障工作(5分)。
3.做好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工作,落实财务管理和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8分);加强二级财务的预算管理和收支两线管理,定期组织专项检查(5分)。
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好新校园资产清账入账工作,完善管理制度(5分);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杜绝违规行为(5分)。
5.网页内容定期更新(1分);年内发表论文1篇以上(1分)。
6.按要求完成人才培养评估工作的相关任务(5分)。
7.按要求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项工作(5分)。
资产管理处
1.制定年度教学、非教学设备购置计划并及时完成招标采购工作(5分);及时做好教学、非教学设备维修、维护工作,年维修300台件以上,提高资源利用率(6分)。
2.无差错完成年度省内各项报表、审验工作(4分);完成新校区房产及教学设备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做到网上查询准确无误(5分)。
3.做好被装发放及发放后的管理工作,合体率达到100%(5分);制定年度枪弹采购计划,确保采购运输安全(5分)。
4.按政策法规办理招标各项手续,做好审核工作(5分);完成新建实验室设备验收工作(5分);配合有关部门完成拟建实验室论证及设备采购管理工作(5分)。
5.网页内容定期更新(1分);年内发表论文1篇以上(1分)。
6.按要求完成人才培养评估工作的相关任务(5分)。
7.按要求完成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相关任务(3分)。
8.按要求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项工作(5分)。
规划建设处
1.完成体育馆配套工程并交付使用(10分);完成体育馆周边硬履盖工程(8分);完成校区新确定红线周边围墙建设工程(10分)。
2.完成新校园建设单体保修期内工程的维修工作(5分);按法规政策完成2008年所有建筑工程的决算审计工作(5分)。
3.按时准确地完成财政厅、公安厅、教育厅基建财务报表工作(5分);完成新校区建设以来基建财务审计工作(5分)。
4.网页内容定期更新(1分);年内发表论文1篇以上(1分)。
5.按要求完成人才培养评估工作的相关任务(5分)。
6.按要求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项工作(5分)。
后勤产业办公室
1.每周对全校的水、电、房、设备巡检两次,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5分);每季度检查一次校园卫生情况(3分)。
2.完成食堂、商业街、超市新一轮招商工作,上交招商资金100万元(5分);完成校园绿化工作,成活率在90%以上(4分)。
3.做好日常维修工作,力争维修费不超过50万元(5分);做好学校水电费收取工作,完成收缴费用40万元(5分)。
4.每周对食堂进行一次检查并下发监督检查文书(4分);食品统一采购,每季度召开一次伙食委员会(3分)。
5.完成新生、毕业生体检工作(3分);落实门诊24小时值班制度(3分);做好16种慢性病登记管理工作(2分);计划生育达标率95%以上(3分)。
6.网页内容定期更新(1分),年内发表论文1篇以上(1分);7.按要求完成人才培养评估工作的相关任务(5分)。
8.按要求完成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相关任务(3分)。
8.按要求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项工作(5分)。
保卫处
1.上半年在全校开展以“六防”为重点安全防范教育(4分);落实校园消防措施,消防器材完好率达到95%以上(5分);建立以学生为主体的义务消防队,并进行相关业务培训,确保全年无火灾事故(5分)。
2.年内对保安人员进行两次培训(2分);每学期对保安人员进行一次考核(3分);建立学生治保信息网络(2分);对外来人员重新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3分)。
3.会同执法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整顿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秩序活动(3分);清除校门前黑出租车(3分);防止各类案件发生(6分);会同培训处制定培训人员车辆管理办法,控制外来车辆,保证校园内交通畅通(2分)。
4.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不少于两次的安全防范联合检查,杜绝盗窃、抢劫案件和治安事故发生(5分);做好学校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及重点部位防范工作,全年无重大责任事故(5分)。
5.网页内容定期更新(1分),年内发表论文1篇以上(1分);按要求完成人才培养评估工作的相关任务(5分)。
6.按要求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项工作(5分)。
培训处
1.按照培训处调整后的业务,确定岗位,重新制定岗位职责(5分);组织学员管理干部学习计算机应用课程,提高办公能力,实现信息化管理(5分)。
2.建立档案管理平台,实行规范化管理(5分);制定培训学员和管理干部的管理标准,实行标准化管理(5分)。
3.建立警务督察队伍,制定督察办法,实行对学员和管理干部的双向监督(5分);完善学员电子档案,建立信息管理检索平台(5分)。
4.加强服务保障,制定标准化服务管理办法,学员满意率达到80%以上(5分)。
5.依据省厅培训学员管理有关规定,会同保卫处制定学员自带车辆管理办法(3分);确保无重大事故发生(5分)。
6.制定2009年空中警察培训计划(5分)。
7.网页内容定期更新(1分);年内发表论文1篇以上(1分);按要求完成人才培养评估工作的相关任务(5分)。
8.按要求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项工作(5分)。
汽车驾驶培训部
1.针对电子路考情况,抓好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执教能力(10分)。
2.加大宣传力度,实现全年招生900人的培训目标(18分)。
3.加强财务管理,上交利润50万元(16分)。
4.落实制度,细化责任,全年无等级事故和违法违纪现象(10分)。
5.加强工作研究,年内发表论文1篇以上(1分)。
6.按要求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项工作(5分)。
教育技术与场馆管理中心
1.制定并完成教育技术与场馆管理中心管理制度汇编(5分);完成本中心网页制作并定期更新内容(5分)。
2.开展工作研究,召开一次经验交流会(3分);年内发表论文1篇以上(1分)。
3.完成两个标准计算机实验室和一个速录实验室论证工作(6分);完成校园网设备更新改造,保证校园网安全畅通(7分)。
4.启动网上教学资源库的建设工作,完成原音像资料录入和管理工作(8分)。
5.做好实训场馆的维护管理工作,场馆及设备完好率达到90%(7分);体育馆按要求开馆并良性运转(5分)。
6.按要求完成人才培养评估工作的相关任务(5分)。
7.按要求完成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相关任务(3分)。
8.按要求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项工作(5分)。
学报编辑部
1.按时完成全年6期学报的编辑出版工作(10分);文稿差错率在二万分之一以下(2分);确保我校学报通过省新闻出版局2009年核验(6分)。
2.改革审稿程序,出台并实施《学报编辑部专家审稿办法》(5分)。
3.建立校内外作者信息资料库,年内学报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中,职称、学位封顶的作者不少于24人次(5分);公安、司法一线作者不少于18人次(5分);学员作者不少于6人次(3分)。
4.确保纸质学报在校外发行达到10个单位(5分);电子版学报发行收入达到两千元。
5.封二、封三发表校内科技动态6个版面,其他工作动态12个版面(5分)。
6.网页内容定期更新(1分);年内发表论文3篇(3分)。
7.按要求完成人才培养评估工作的相关任务(5分)。
8.按要求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项工作(5分)。
图书馆
1.重新制作图书馆主页,网页内容定期更新(5分);编制公安、司法专业期刊目录索引(3分);提供网络咨询服务(5分)。
2.举办读者培训班或讲座5次(5分);免费试用一种网上资源(数据库等)(5分)。
3.与教师和学生读者沟通,共同进行文献订置(5分);为教师提供数据库检索服务,保证免费CNKI漫游帐号在校外尤其是假期中正常使用(5分)。
4.增加开放时间,自习区工作日开放时间不少于14小时,阅览室工作日开放时间不少于10小时,双休日阅览室和自习区正常开放(5分);拓展学习空间,增加开放201、601室为自习室(5分)。
5.举行义卖活动资助特困生(3分);举办一次读书月活动(3分);年内发表论文1篇以上(1分)。
6.按要求完成人才培养评估工作的相关任务(5分)。
7.按要求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项工作(5分)。
侦查系
一、教学工作目标(44分)
1.适应公安院校招录体制改革形势的需要,完成相关教学各项准备工作并组织实施(5分);完成2008年校级教研项目的结题与2009年校级教研项目的申报工作(2分)。
2.加强考试的规范化管理,年末完成所有笔试考试科目的试题库建设(3分)。
3.针对民警培训特点与要求,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培训教学改革方案(4分)。
4.完成2009届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指导和毕业论文指导工作,保证毕业论文的通过率(3分)。
5.完成2009级新生的入学教育和军训工作(2分)。
6.进一步完善“模拟侦查综合实训”课程的内容和形式,完成“模拟侦查综合实训教材”初稿的撰写(4分)。
7.做好申报一门部级精品课的准备工作(4分)。
8.邀请公安机关和实战部门为学生做8次以上专题报告或讲座(4分);网页内容定期更新(1分)。
9.完成与评估工作相关的各项工作(5分);完成高校廉洁文化建设有关工作任务(2分,由考核办验收,下同)。
10.按要求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项工作(5分,由考核办验收,下同)。
二、科研工作目标(16分)
1.根据招录体制改革文件精神和本学科专业特点开展对应实战岗位的实训、实践教学模式及考核模式研究,并提交2-3门课程的实训方案、课程设计、考核办法等,由专家评审委员审定通过(3分)。
2.根据民警培训需要开展实战教学研究,“把课堂搬进训练场”,提交1-2门课程的实训方案由专家评审委员审定通过(1分);进一步调研、对接警种教学训练体系(1分)。
3.申报厅级以上科研立项4项以上,其中含1项省部级项目(1分);完成各类科研项目5项,并通过验收(1分)。
4.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12篇(1分);其中核心期刊论文4篇(2分);组织高水平专题学术讲座4次(1分);90%教师完成科研工作量考核要求(1分)。
5.做好科研基础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如期提交相关材料(1分)。
6.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的工作,建立工作制度,开展咨询工作并建立咨询档案(1分)。
7.获厅级以上有0.5万元以上经费资助的科研立项(1分);科研成果获得市厅级三等奖以上(1分)。
公安技术系
一、教学工作目标(44分)
1.适应公安院校招录体制改革形势的需要,完成相关教学各项准备工作并组织实施(5分);完成2008年校级教研项目的结题与2009年校级教研项目的申报工作(2分)。
2.加强考试的规范化管理,年末完成所有笔试考试科目的试题库建设(3分)。
3.针对民警培训特点与要求,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培训教学改革方案(3分)。
4.完成2009届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指导和毕业论文指导工作,保证毕业论文的通过率(3分)。
5.完成2009级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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