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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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
安徽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
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绩效管理工作格局,持续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效果,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内容与指标
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被评估对象为各市级农业(农机)部门,以及列入省财政2018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下拨计划的县(市、区)的农业(农机)部门。
市级农业(农机)部门负责对所辖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绩效管理,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对各市和省直管县进行绩效管理。
对市、县级农业(农机)部门主要评估规章制度、重点工作、资金管理等内容。
共设立3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同时设附加分和优秀等次否决项。
具体评估考核内容与指标详见附件1、附件2。
三、实施步骤
(一)县级自评阶段(12月15日前)
县级农业(农机)部门对照绩效管理考核指标和考核指标评分说明(附件6),填写县级得分表(附件4);同时逐条对应考核指标,撰写自评报告并附证明材料报市级农业(农机)部门,自评报告须对照考核指标逐条论述。
省直管县直接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装备处。
(二)市级查验核实阶段(12月15日-12月31日)
市级农业(农机)部门采取资料查看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县级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进行查验核实。
(1)资料审查。
对报送的自评报告进行逐一核实,并对每一项指标进行初步打分,必要时要求各地补充相关材料。
(2)实地考核。
对各县(市、区)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考核,对初步打分情况进行修正后,形成全市绩效管理综合评价报告、县级打分汇总表(附件5)。
(3)结果上报。
市级农业(农机)部门将全市绩效管理综合评价报告、县级打分汇总表于12月31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装备处。
(三)市级自评阶段(12月31日前)
市级农业(农机)部门对照绩效管理考核指标和考核指标评分说明,填写市级得分表(附件3);同时逐条对应考核指标,撰写自评报告并附证明材料报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装备处,自评报告须对照考核指标逐条论述。
(四)省级查验核实阶段(2019年1月)
省农业农村厅委托第三方组织对各市及省直管县进行逐一延伸绩效管理考核,主要包括初审、复审和实地考核等流程,并对全省各县(市、区)进行随机抽验,查看市对县考核结果是否准确合理,全面评估工作效果,通报全省考核结果。
四、结果运用
(一)通报结果
根据市级农业(农机)部门绩效评价得分,评出优秀(绩效评价前六名)、良好、一般(绩效评价最末名且总分低于70分)三个等次,提出表扬建议,形成全省延伸绩效管理综合评价报告。
绩效评价为“优秀”的市所辖区域安排2个县级优秀单位名额,取该市绩效评价前两名;绩效评价为“良好”的市安排1个县级优秀单位名额,取该市绩效评价第一名;绩效评价为“一般”的市不安排县级优秀单位名额;省直管县绩效评价等次依据全省县级打分汇总情况综合评定。
对评定为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并通报相关市、县级人民政府,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良好氛围。
(二)综合运用
针对考核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运用于下一年度绩效管理。
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排挂钩。
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地区,在项目资金安排时列入分配因素予以倾斜。
五、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纳入本部门的重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抓好绩效管理工作落实。
二是严格工作纪律。
在绩效管理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保密纪律,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是按时上报材料。
各市、省直管县和省农垦事业管理局绩效考核有关材料,于12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包括证明材料)报送我厅农机装备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
附件:
1.2018年度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
理考核指标
2.2018年度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
理考核指标
3.2018年度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
理得分表
4.2018年度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
理得分表
5.2018年度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
理打分汇总表
6.2018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
考核指标评分说明
附件1
2018年度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规章制度(10分)
1.制度建设
10
投诉处理、信息公开、违规处理等方面管理制度健全、公开、合规、有效。
重点工作(70分)
2.关键环节工作规范化
12
按规定指导各县(市、区)科学确定并管理补贴范围、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全面实现“去经销商”。
3.宏观引导
14
对补贴范围内机具实行敞开补贴的得6分。
贯彻落实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调度会议精神的得6分。
积极报送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材料的得2分。
4.信息公开
20
所辖各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全部建设维护到位的得4分,及时完整公开相关信息的得4分,按规定格式完整公开县级上年度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和实施情况公告的得6分,积极在各级媒体发表专题报道的得2分,补贴咨询投诉电话畅通的得4分。
5.投诉处理
5
及时有效组织调查处理群众投诉并上报的得2分,营造良好补贴政策落实环境的得3分。
6.系统应用
5
按照《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实行实名制管理并设立AB岗的得1分;严格按照相关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及政策文件要求进行补贴系统后台相应设置的得1分;按规定对县级补贴系统录入数据进行抽查核实,确保补贴系统内各项数据准确无误、安全保存的得3分。
7.县级延伸绩效管理考核
6
及时对各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的得1分,全市延伸绩效管理考核结果能真实反映各县(市、区)工作质量的得5分。
8.问题整改
8
上年度延伸绩效管理和当年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资金管理(20分)
9.资金执行情况
12
全市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执行基本完成的得12分。
10.资金测算和调剂
8
规范准确测算2018年补贴资金需求得2分。
按要求调剂补贴资金的得2分,主动要求调入补贴资金的得4分。
附加分(10分)
11.工作成效显著
5
结合本地实际按规定开展政策创设或试点工作,补贴政策实施成效显著得到领导肯定,在主流媒体进行肯定性宣传报道等。
12.完成单项任务
5
完成省级及以上农机化主管部门交办的单项任务的每项加1分,或主动发现并查处企业补贴机具经营违规行为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报告的,每项加2分,最高加5分。
优秀等次否决项
出现弄虚作假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在延伸绩效管理考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或经财政监督、审计、纪检等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处,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相应扣5-20分。
合计
附件2
2018年度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规章制度(10分)
1.制度建设
10
投诉处理、信息公开、违规处理等方面管理制度健全、公开、合规、有效。
重点工作(70分)
2.关键环节工作规范化
12
科学确定并管理补贴范围、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全面实现“去经销商”。
3.宏观引导
14
对补贴范围内机具实行敞开补贴的得6分。
贯彻落实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调度会议精神的得6分。
积极报送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材料的得2分。
4.信息公开
20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全部建设维护到位的得4分,及时完整公开相关信息的得4分,按规定格式完整公开县级上年度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和实施情况公告的得6分,积极在各级媒体发表专题报道的得2分,补贴咨询投诉电话畅通的得4分。
5.投诉处理
5
营造良好补贴政策落实环境,全年无投诉、群众满意的得5分。
6.系统应用
5
按照《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实行实名制管理并设立AB岗的得1分;严格按照相关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及政策文件要求进行补贴系统后台相应设置的得1分;认真检查核对,确保补贴系统内各项数据准确无误、安全保存的得3分;
7.档案管理
6
农机购置补贴的各类原始档案归档整齐、查阅方便的得1分;档案内容真实完整,能还原补贴受理过程的得5分。
8.问题整改
8
上年度延伸绩效管理和当年省、市级农机购置补贴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资金管理(20分)
9.资金执行情况
12
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执行基本完成的得12分。
10.资金测算和调剂
8
规范准确测算2018年补贴资金需求得2分。
按要求调剂补贴资金的得2分,主动要求调入补贴资金的得4分。
附加分(10分)
11.工作成效显著
5
结合本地实际按规定开展政策创设或试点工作,补贴政策实施成效显著得到领导肯定,在主流媒体进行肯定性宣传报道等。
12.市级设定
5
由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自主设定,但必须公开评分依据和考核结果。
优秀等次否决项
出现弄虚作假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在延伸绩效管理考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或经财政监督、审计、纪检等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处,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相应扣5-20分。
合计
附件3
2018年度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得分表
被考核单位全称:
二级指标
分值
得分
指标完成情况
1.制度建设
10
投诉处理制度:
□已建立□未建立□已公开□未公开
信息公开制度:
□已建立□未建立□已公开□未公开
违规处理制度:
□已建立□未建立□已公开□未公开
是否存在不符合政策规定或没有可操作性等问题:
□是□否
2.关键环节工作规范化
12
是否自主选择并合理确定当地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是□否
是否存在应补未补的品目:
□是□否
是否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补贴需求:
□是□否
是否依据上级相关文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相关书面材料对补贴资金管理:
□是□否
2017年结转资金:
万元2018年企业退缴资金:
万元
是否擅自整合补贴资金用于作业补贴:
□是□否
上年结转退缴资金是否继续用于农机购置补贴:
□是□否
是否超范围确定补贴对象:
□是□否
单个补贴对象申请台数是否突破方案规定的上限:
□是□否
超过台数上限审核通过是否经过农机、财政部门共同研究:
□是□否
是否全面实现“去经销商”:
□是□否
3.宏观引导
14
各县(市、区)是否将已列入县级补贴范围的产品全部实行敞开补贴:
□是□否
在补贴资金基本使用完毕后,是否继续接受农户补贴申请:
□是□否
是否贯彻落实2018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调度会精神:
□是□否;形式:
□文件□会议
是否按照要求提供新增机具品目建议并撰写分析报告:
□是□否
4.信息公开
20
县级及市本级农机购置补贴专栏是否全部建设到位:
□是□否
2018年第二次通报中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内容缺项:
个
2018年第二次通报中是否存在2017年度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缺项:
□是□否
2018年第二次通报中是否存在2017年县级实施情况公告缺项:
□是□否
在县级以上媒体发表的补贴专题报道数量:
篇
2018年农业农村部补贴咨询投诉电话抽查不畅通问题个数:
个
5.投诉处理
5
交办的补贴投诉案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调查处理情况的:
次
全市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名举报:
起匿名举报:
起
6.系统应用
5
是否设立AB岗并保持相对稳定:
□是□否是否实行实名制:
□是□否
是否按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及政策文件要求设置补贴系统后台:
□是□否
省农业农村厅或相关部门组织的通过数据库抽查发现问题信息数据:
条
是否发生信息泄露导致的农民受骗事件:
□是□否
7.县级延伸绩效管理考核
6
是否及时提交全市绩效管理综合评价报告:
□是□否
是否及时提交县级打分汇总表:
□是□否
8.问题整改
8
是否制定问题整改清单:
□是□否
上年度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和当年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购置补贴督查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是□否
9.资金执行情况
12
2018年中央分配资金(包括上年结转资金、退缴资金等):
万元
截至12月31日实施比例:
%
10.资金测算和调剂
8
是否规范开展2018年补贴资金需求测算:
□是□否
是否按照要求调剂补贴资金:
□是□否
是否主动要求调入补贴资金:
□是□否
11.工作成效显著
5
是否利用地方财政资金补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以外的机具:
□是□否
是否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
□是□否
是否得到市级及以上领导肯定:
□是□否
是否在主流媒体进行肯定性宣传报道:
□肯定性报道□一般性报道□负面报道□无报道
12.完成单项任务
5
在本地承办省级及以上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工作会议次数:
次
优秀经验专题汇报次数:
次
主动发现并查处企业补贴机具经营违规行为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报告次数:
次
出现弄虚作假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018年是否被财政监督、审计、纪检等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处或主流媒体披露,在辖域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是□否
合计
附件4
2018年度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得分表
被考核单位全称:
二级指标
分值
得分
指标完成情况
1.制度建设
10
投诉处理制度:
□已建立□未建立□已公开□未公开
信息公开制度:
□已建立□未建立□已公开□未公开
违规处理制度:
□已建立□未建立□已公开□未公开
是否存在不符合政策规定或没有可操作性等问题:
□是□否
2.关键环节工作规范化
12
是否自主选择并合理确定当地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是□否
是否存在应补未补的品目:
□是□否
是否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补贴需求:
□是□否
是否依据上级相关文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相关书面材料对补贴资金管理:
□是□否
2017年结转资金:
万元2018年企业退缴资金:
万元
是否擅自整合补贴资金用于作业补贴:
□是□否
上年结转退缴资金是否继续用于农机购置补贴:
□是□否
是否超范围确定补贴对象:
□是□否
单个补贴对象申请台数是否突破方案规定的上限:
□是□否
超过台数上限审核通过是否经过农机、财政部门共同研究:
□是□否
是否全面实现“去经销商”:
□是□否
3.宏观引导
14
是否将已列入县级补贴范围的产品全部实行敞开补贴:
□是□否
在补贴资金基本使用完毕后,是否继续接受农户补贴申请:
□是□否
是否贯彻落实2018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调度会精神:
□是□否;形式:
□文件□会议
是否按照要求提供新增机具品目建议并撰写分析报告:
□是□否
4.信息公开
20
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专栏是否全部建设到位:
□是□否
2018年第二次通报中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内容缺项:
个
2018年第二次通报中是否存在2017年度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缺项:
□是□否
2018年第二次通报中是否存在2017年县级实施情况公告缺项:
□是□否
在县级以上媒体发表的补贴专题报道数量:
篇
2018年农业农村部补贴咨询投诉电话抽查不畅通问题个数:
个
5.投诉处理
5
省、市级受理的当地农机购置补贴信访举报数量:
起
6.系统应用
5
是否设立AB岗并保持相对稳定:
□是□否是否实行实名制:
□是□否
是否按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及政策文件要求设置补贴系统后台:
□是□否
省农业农村厅或相关部门组织的通过数据库抽查发现问题信息数据:
条
是否发生信息泄露导致的农民受骗事件:
□是□否
7.档案管理
6
原始档案是否归档整齐、查阅方便:
□是□否
抽取的补贴纸质档案数量:
份合格档案数量:
份
8.问题整改
8
是否制定问题整改清单:
□是□否
上年度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和当年省、市级农机购置补贴督查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是□否
9.资金执行情况
12
2018年中央分配资金(包括上年结转资金、退缴资金等):
万元
截至12月15日实施比例:
%
10.资金测算和调剂
8
是否规范开展2018年补贴资金需求测算:
□是□否
是否按照要求调剂补贴资金:
□是□否
是否主动要求调入补贴资金:
□是□否
11.工作成效显著
5
是否利用地方财政资金补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以外的机具:
□是□否
是否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
□是□否
是否得到县级及以上领导肯定:
□是□否
是否在主流媒体进行肯定性宣传报道:
□肯定性报道□一般性报道□负面报道□无报道
12.市级设定
5
出现弄虚作假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018年是否被财政监督、审计、纪检等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处或主流媒体披露,在辖域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是□否
合计
附件5
2018年度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
延伸绩效管理打分汇总表
市(盖章)本表要求按照得分高低顺序排序
序号
单位
最终得分
附件6
2018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
考核指标评分说明
一、规章制度
1.制度建设。
投诉处理、信息公开、违规处理等方面管理制度健全、公开、合规、有效。
考核评分说明:
以上三个方面的制度指的是市、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是否以文件形式正式印发投诉处理、信息公开、违规处理等方面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制度,形式包括印发管理办法、通知、工作流程等,每缺一项制度扣2分。
上述制度要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未公开扣2分。
今年还要对上述制度的合规性、有效性进行评价,对于不符合政策规定或没有可操作性的制度扣2分。
2、重点工作
2.关键环节工作规范化。
科学确定并管理补贴范围、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全面实现“去经销商”。
考核评分说明:
科学确定并管理补贴范围的得3分。
各县从我省确定的67个品目中,自主选择并合理确定当地补贴机具的种类范围的得1分,应补未补的扣1分,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养蜂平台、秸秆综合利用、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补贴需求的得1分。
科学确定并管理补贴资金的得4分。
通过辅助管理系统,依据上级相关文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相关书面材料,对补贴资金管理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擅自整合补贴资金用于作业补贴,上年结转资金、企业退缴资金未继续用于农机购置补贴的,本项不得分。
科学确定并管理补贴对象的得3分。
根据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县(市、区)存在超范围确定补贴对象的,扣1分。
补贴对象申请超过县级实施方案规定的补贴台数上限,县级农机、财政部门没有共同研究确定就直接审核通过的,扣2分。
全面实现“去经销商”的得2分。
“去经销商”指的是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3.宏观引导。
对补贴范围内机具实行敞开补贴。
贯彻落实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调度会议精神。
积极报送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材料。
考核评分说明:
实现补贴范围内机具品目敞开补贴的得6分。
对市考核时,辖区只要有县区未实现补贴范围内本地所需机具品目敞开,则扣6分。
对县考核时,各县对敞开补贴在实施方案中有明确表述的得4分,在补贴资金基本使用完毕后继续采用预受理等形式,接受农户补贴申请,兑现敞开补贴承诺的得2分。
贯彻落实2018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调度会精神的得6分,否则不得分。
对市考核时,重点查看是否以文件、会议等形式对所辖各县(市、区)进行部署,促进敞开补贴全面落实,加快补贴资金实施进度;对县考核时,重点查看是否通过补充方案、会议纪要等形式明确了落实省调度会精神的举措。
按照《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报送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的通知》(皖农机函﹝2018﹞1403号)要求,提供新增机具品目建议,并撰写分析报告的得2分。
4.信息公开。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到位,及时完整公开相关信息,按规定格式公开上年度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置者信息表,积极在各级媒体发表专题报道,补贴咨询投诉电话畅通。
考核评分说明: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到位,指的是县级及市本级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全部建设到位,且地址链接需提交到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并确保链接地址有效,专栏未全部建设到位的扣4分。
及时完整公开相关信息,指按照2018年全省第二次信息公开情况通报,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在通报中存在内容缺项即每项扣0.2分,总分4分,扣完为止。
按规定格式完整公开县级上年度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和实施情况公告,主要查看2018年全省第二次信息公开情况通报中,是否存在按规定格式完整公开县级上年度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或实施情况公告的缺项,如缺项,则扣6分。
对市考核时,只要所辖县(市、区)存在县级上年度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或实施情况公告的缺项,则扣6分。
积极在各级媒体发表专题报道,指的是根据各地自主提供的在县级以上媒体发表的补贴专题报道数量排名情况,酌情扣分。
对市考核时,前5名得2分,6-10名得1.5分,11-15名得1分,最末一名得0.5分,如发表报道数量为零则不得分。
补贴咨询投诉电话畅通,指的是根据2018年农业农村部补贴咨询投诉电话畅通情况通报,每个电话不畅通问题扣1分,共4分,扣完为止。
5.投诉处理。
及时有效组织调查处理群众投诉并上报,营造良好补贴政策落实环境。
考核评分说明:
及时有效组织调查处理群众投诉并上报的得2分,指的是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投诉处理制度对投诉案件进行登记和处理。
对于省农业农村厅交办的投诉案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调查处理情况的,每次扣1分。
营造良好补贴政策落实环境,本项考核通过营造良好政策落实环境,使群众信访投诉案件的数量大幅下降。
对市考核时,考核依据主要是省级受理的当地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信访举报,全年实名举报3起及以上,或实名、匿名举报累计超过5起的,本项扣3分。
对县考核时,考核依据主要是省、市级受理的当地信访举报,全年无投诉的得5分,每受理1起扣2分,扣完为止。
6.系统应用。
按照《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实行实名制管理并设立AB岗;严格按照相关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及政策文件要求进行补贴系统后台相应设置;按规定对县级补贴系统录入数据进行抽查核实,确保补贴系统内各项数据准确无误、安全保存。
考核评分说明:
实行实名制管理并设立AB岗,指的是各地按《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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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 农机 购置 补贴 政策 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