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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生命意识缺失及其对策精
瓯海区中小学
德育参评论文
中学生生命意识缺失及其对策
概要:
中学生非近几年来非正常死亡人数及暴力犯罪居高不下,自杀、杀“他”、被杀、意外事故、见死不救这些令人痛心的事意味着学生生命意识的严重缺失,这些现象的背后有种种主客观的原因。
培养学生的生命意识已刻不容缓,本文主要从学生主体、学校教师、家长、社会几个角度探究对策。
关键词:
生命意识缺失对策
被近年来,时有中学生死亡和暴力犯罪的报道见诸各种新闻媒介,一幕幕自杀、杀“他”、被杀及各种意外死亡的惨剧在神州大地上演,在人们痛心疾首的时候,我们不禁要思索:
这些悲剧可以避免吗?
撇开客观的因素,学生主体生命意识的缺失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因素。
生命意识缺失,学生表现严重的有下列几种行为:
(一)自杀。
每年全国各地自杀的学生数较大。
2001年11月20日,新疆石河子122团中学初三(3)班4名花季少女,在开完家长会的当天下午相约喝老鼠药自杀,据悉,11月10日,石河子122团中学公布了期中考试成绩,并排了名次。
这4位女生名次排在年级的后面,由于害怕家长责骂,她们便商议一起服老鼠药自杀寻求解脱;2001年11月初,呼和浩特市14岁初中生凯钦因为钢笔水甩在老师身上1次而不是老师说的4次,选择以自杀方式来挽回自己的尊严;2001年10月25日,由于不忍父母负担过重,广州市一名14岁女孩留下遗书吞药自杀;2001年6月、7月,长春、深圳16岁女中学生不堪中考压力服毒服药自杀,后深圳女孩被救;2000年8月,因家境贫寒产生自卑心理的吉林省一女生卧轨自杀;2000年7月,因家长不让玩游戏机,广东省顺德市一初三男生上吊自杀。
(二)杀“他”。
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
从施暴者看,作为未成年人,对他人的生命漠视到了极点。
湖南一机关工作人员的双胞胎姐妹仅仅因为父母管教太严几乎没有自由玩耍的机会就杀死了亲生的父母,而后一连几天在游戏机房尽情的“自由”;陕西也刚刚有一伙中学生将一个女乞丐活活打死;一16岁男生为了一个小小的误会,乱刀捅死了自已15岁的同学。
杀他的随意性表明学生生命意识的严重缺失。
(三)被杀。
中学生作为一个较弱势群体,近年来被杀的比例有所上升,尤其是女中学生所遭遇的危险更大。
2004年,崇州某中学女生袁某因拒绝某男同学“耍朋友”的要求而被杀;2005年,天门实验中学的曾某、陶某在校园内被杀;河南省汝州一中学9名学生被杀于寝室内。
随着网络走进千家万户,很多中学生中沉迷于网络不能自拔,从网上聊天到网恋到见面,一些涉世未深的中学生由于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不强,轻易上当,严重的就导致被杀。
(四)意外事故。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每年都在1万以上,每年遭受意外伤害的学生多达50万人次以上,因溺水、中毒、建筑物倒塌、交通事故、治安事故等原因死亡的学生人数所占的比例分别为19.58%、15.38%、9.09%、8.3%和7.69%。
在2001年和2002年,我省中小学校非正常死亡学生数均超过500名,2003年上半年的非正常死亡学生数超过200名,学生意外死亡事故很大多数发生在校园外,发生时间段主要集中在上学、放学途中和节假日。
(五)见死不救。
这是对生命的漠视演化成的一种社会民众的集体无意识。
经济发展和社会交际模式的变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渐趋冷漠化。
现在政府设立“见义勇为”奖的背后其实是见义勇为者越来越少了(相比较于建国初期到七八十年代)。
如2005年河南省在温务工青年李学生为救一儿童而英勇牺牲震动了全温州震动了全国,那是因为这样的舍身救人的意识太缺失了。
常常有媒体报道某地有人坠河,围观者甚众就无人伸手,活脱脱一幅当年鲁迅笔下的“看客”样。
这是最基本的人道主义的沦失。
湖南一学校5名学生放学后到江边玩,一学生意外溺水,另一学生去救,溺水者被救上来,救人者又被浪头卷入水中,其余的4名学生既不想办法如找个竹竽之类的物件去救人,也不知道去喊大人,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同伴被江水吞噬,而后仍在江边若无其事地玩耍后藏匿好救人学生的书包和鞋袜,回家后也无告诉家长和老师。
以上种种,是中学生生命意识严重缺失而导致的现象。
究其原因,探其对策:
(一)自杀。
从学生自杀的种种现象来看,原因很多:
有的学生是因为老师的责骂而轻生,有的学生是因为老师公布并排序考试成绩而轻生,有的学生是因为父母不和离婚而轻生,有的学生是因为早恋无望而轻生,有的学生是自认为犯了天大的错误而轻生,有的学生是因为家境贫寒而极度自卑而轻生,有的学生是因为学习压力大而轻生。
这些是个体轻生表面的原因,从个体内部的因素看,这些轻生的学生一般性格都比较内向,具有自卑、依赖性强、情绪不稳、固执、敏感多疑、心理闭锁等性格特征,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很差,这种偏执性人格,常会导致当事人对事物产生歪曲的认识以及消极悲观的情绪;这些少年常常又缺乏责任感,以自我为中心的通病是使他们产生轻生念头并最终走向自杀的原因(自杀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自私的不计后果的表现,是对现实的逃避)。
从个体外部的环境看,有老师、家长、社会的因素。
造成孩子们失意、抑郁甚至痛苦的来源大部分是老师。
十五六岁青少年的心理发育尚不成熟,老师一句“你真笨,怎么教都不会”、“这个同学的智商有问题”等,都会给孩子带来无形的精神压力。
教师与学生之间人格上不平等关系和只重视应试教育,而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的培养明显不足,同时也很难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伤害了学生的自尊。
望子成龙的思想在一些家长心中根深蒂固,他们不顾孩子的具体情况给他们制定了过高的标准,以致孩子在家中感受不到亲情和温暖,孩子们觉得生活的颜色是灰暗的。
家长一方面溺爱孩子,一切事情均包办代替,造成孩子缺乏独立性;另一方面由于家庭成员之间的不和,造成家庭气氛紧张,使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受到刺激,产生人际交往的恐惧不安全感等心理,形成不健全的人格。
社会环境的变动,如经济的发展与萧条、政治动荡、贫富差距、竞争压力、恋爱关系等都会给青少年带来心理上的冲击及刺激,心理承受力差的人这时候就会产生轻生念头。
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形成时期,这时他们接受到的各种信息都有可能对他们的观念造成影响。
比如现在的很多动画片所表现的对死亡的理解就很脱离实际,使孩子们产生“死亡根本不算什么”以及不珍重生命的意识。
内因外因共同作用使那些活鲜鲜的生命之花过早地凋谢了。
对策:
1、学校、家长要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价值观,绝不能盲目地以分取人,以分育人;政府要进行真正的教育改革,如果高考不改革,中考也不会有多大本质的改革,学校、教师给学生的压力往往是非常大的。
当分数真得成了学生的命根时,学生的生命之舟也将不能顺利远航了。
在这一点上,一些欧洲国家做得相当好:
学会生存学会学习比满分更重要。
2、教师要树立起生命意识。
教师要追求学生学习效益的最大化,而不是通过“狂轰滥炸”让自己名利双收。
教师在教学中要尊重生命的独特性,理解生命学习的生成性,善待生命的自主性,关怀生命的整体性,创设生命的文化场,切切实实地让生命意识融入自己的理念,走入师生的课堂,扎根学生的心田。
我想,这将是给予学生最好的礼物。
3、学校要开发心理健康教育资源,有条件的要开设心理健康课程。
目前,开设心理健康课程的中学还在少数且绝大部分集中在大城市,但学校和各级教育部门还是可以通过讲座使大面积的师生理解心理健康的重要,可以对部分教师尤其是班主任进行培训,使他们获得学校学生心理咨询资格,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
4、社会要提供一个相对安全相对宽容和谐的“人际场”和“文化场”。
曾有女学生因意外怀孕害怕不容于家庭社会而选择自杀,曾有中学生因模仿影视剧中的自杀情节玩玩而弄假成真一去不返。
如果我们的社会能更宽容些,能更和谐更净化些,孩子们成长的空间可能就会更安全一些。
(二)杀“他”。
在社会转型与不断变迁的过程中,由于家庭、学校、社会以及青少年本身等一系列的原因,近年来,中学校园犯罪现象日益增多,一幕幕让人痛心、令人震惊的惨剧仍在继续上演。
这些无论生理还是心理都不够成熟的未成年人是如何一步步迷失自我、走上犯罪道路的呢?
除了主观表现出的文化程度低、法制意识薄弱及行为缺乏自制力等内因外,家庭、学校、社会对他们的不良影响也是造成他们犯罪的客观外因。
有些家庭不健全,父母对子女疏于管教,子女缺少父母的爱,或受继父母的冷落歧视,幼小的心灵受到创伤;有些家庭夫妻感情不和造成子女性格孤僻、偏激,心态不够正常;有些家长因忙于工作或挣钱,无暇顾及子女教育,孩子犯了错误非打即骂,甚至采取极端粗暴的方法;有些家庭对子女过分溺爱纵容,使子女个性畸形发展,行为放荡不羁;有些家长本身就有不良行为,赌博、吸毒或看一些不健康的书刊、影碟,导致子女沾染恶习,走上犯罪道路。
对策:
(1)要真正把“教书”与“育人”落到实处,特别要重视德育尤其是法制教育。
由于应试教育的流毒,有的学校区别对待学生,对学习成绩不好或纪律差的学生放松管理,甚至歧视,从而使一部分学生走上“低分-厌学-辍学-离家-犯罪杀人”的恶性轨道。
可喜的是,随着“四五”普法教育的深入,学校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有些学校以此为课题,自编校本课程,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学生的法制意识有较大的提高,真正意识到生命权是公民最首要的权利。
(2)创办家长学校增强家长的法律意识,教育知识,提高家长的教育能力和素养。
家长要学会和子女进行全面而充分的沟通,努力营造一种平等、和谐、快乐的家庭氛围。
据一较权威的调查显示:
一半以上的犯罪主体其童年、少年时期其家庭很多时候处在冷漠、争吵、不和谐中,其父母与他们的沟通很少且缺乏正确的关爱。
家长要时时意识到自己的言行可能影响着孩子一生的幸福。
你拿什么对待孩子,孩子将来会拿什么对待他人。
(3)净化社会环境。
社会环境中某些因素会成为学生犯罪的诱因和促因,尤其是一些文化垃圾成了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少数经营者公开出售夹杂大量宣扬暴力和色情的书籍、杂志、音像制品,以及使不少未成年人沉迷的游戏厅、网吧,对抵御能力差、分辨是非能力弱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都造成了严重侵害。
政府要花大力气去净化学生的生存空间。
值温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之际,通过大面积的宣传和创建实践,某一种意义上在逐渐净化社会空间,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学生犯罪的环境原因。
(三)被杀。
学生被杀一种源于凶手无意过失误杀,一种源于凶手有预谋地杀害,近年来随社会贫富差距的拉大,有学生被绑架撕票即属于后者。
对策:
1、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尤其是对一些黑网吧要坚决予以取缔。
这些黑网吧往往是一些无业不良人员的集聚地,他们往往没有受过良好教育且家境不好经济拮据,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往往在暗中窥探,一有机会便伸出黑手。
学校也要教育学生不上网吧不上社会游乐场所,因为在这些场所呆的时间越多,生命遭受的危险也就越大,珍爱生命从主动地远离生命的危险源开始。
2、教会学生自我防护的方法。
中学生由于正处在从少年向青年过渡的过程中,身体、心理的的渐趋成熟使他们对周遭的未知的成人世界产生极大的好奇心。
网络上聊天的热闹足以证明这一点。
有些学生因网恋而离家出走,渴望追寻美好的生活,结果是轻者伤身丧财,重者独赴黄泉。
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更不要独自一人去陌生的地方去见网友,因为对对方是一无所知,所知的仅仅是网络构筑的虚假。
3、学会求救和自救。
曾有报道一学生被绑架后伺机逃脱,其实,中国古代就有先例:
《童区寄传》写了一个少年区寄凭智慧逃出绑匪之手,因此,教学生学会一些求救和自救的方法是必需的。
陷入困境时,不要惊慌失措,不要硬碰硬,见机行事。
(四)意外事故。
中学生往往对危害事故的发生缺乏预见性,而学生本身又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因而,溺水、交通、中毒、建筑物倒塌、治安事故位居意外“前列”,常常发生且死亡率极高。
对策:
1、学校要开展有效的安全教育。
学校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安全教育,从而为学生的安全服务。
安全教育要月月提、周周提、天天提。
具体措施因地制宜。
学校请交警给学生讲座和实地实践,因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很淡薄------当被问到“如果上学快迟到了,在过马路时正好赶上红灯,你会怎样”时,6.2%的被访者选择了“赶紧过马路”、9.6%选择了“旁边有人过就跟着过”、27.4%选择了“车辆少,就小心地穿过马路”,三项累计高达43.2%。
少年儿童在安全和防范意识方面的严重缺失现象不能不令人担忧。
很多学生骑车上学过程中在机动车中穿行甚至在机动车道中逆道,险象环生。
学校把好食品卫生关,决不让受污染食品或有毒的食品进入校园。
请消防队员来传授火场自救常识,让学生参加消防演练。
2003年,南白象一落地房起火,主人及其未成年的儿子、女儿皆死于火场,而其未成年的外甥却凭着学校曾教过的火场自救常识救出了自己和妹妹。
有条件的话,学校要让学生掌握游泳的技能(大部分学校还做不到),有些地方把游泳列入中考体育项目,这是教会学生一项生存技能,比分数更重要。
2、强化家校互动。
因为学生发生意外大部分在校外,跟家长监护的空白有关。
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双管齐下,扫除安全教育的盲点。
如今,中国移动推出了“校讯通”,在某一种程度上加强了家长对学生的监护力度。
(五)见死不救。
这是评价一个人甚或一个民族素质的很重要的标准。
由于利己主义和明哲保身意识的抬头,社会丧失了扶危济弱击恶抗暴的勇气。
当然,这并不是一味地鼓励学生不顾一切地去救人。
《未成年人保护法》也不允许我们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对策:
学校、教师要明确区分价值判断和价值判断实现。
我们教学生生命至上,并不意味着见死不救。
一个有着良好道德愿望的人,在实施道德行为的时候,也要注意策略。
对于一些策略不好的行为,我们是不鼓励的。
比如,我们不鼓励孩子们不顾自己的生命前去救火。
至于怎样见义勇为,这是一个价值判断的实现的问题,是德育的另一个层面的问题,一个技术性的问题。
我们可以研究见义勇为的策略,教孩子一些实用的见义勇为的方式、方法,让孩子们在见义勇为时能很好地保护自己。
总之,生命权是人最重要的权利,没有生命就没有一切。
让学生、教师、家长、社会共同承担起培养学生生命意识的责任,让生命之花长开不败!
附: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3、《墙上挂什么?
------摘去赖宁画像引发争论》(“学校红绿灯”,源自《光明日报》,作者燕磊)
4、《安全教育,一个沉重的话题》(人民网)
5、《孩子为何轻生》(“中华校园网”)
6、文中所有个案皆来自近几年报纸、电视、网络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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