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小姐全球大赛赞助商回报方式及资金分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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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化小姐全球大赛赞助商回报方式及资金分配
赞助商回报:
赞助意义
企业通过赞助本次大赛,整合媒体、广告、促销、公关等多种营销手段,可以达到以下营销目标:
1.快速提升企业形象,提高企业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2.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公益形象;
3.快速促进产品代理、加盟、终端销售,提升企业经营业绩;
4.提高企业内部员工荣誉感和凝聚力;
5.是企业迅速扩展针对性区域的有力保障。
冠名企业和赞助商标准
企业资质:
赞助企业必须有较强实力,发展前景良好,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或有强大的市场开发力度和能力,并能按照合同约定细则执行。
赞助项目及大赛资源回报
【全球赛事总冠名】
赞助费用:
1680万
冠名形式:
A.冠名单位资源回报
一、赛事荣誉回报
1.大赛组委会授予冠名企业“战略合作伙伴”(主办单位之一)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合影留念;
2.大赛组委会授予冠名企业中华文化小姐赛事国际机构“副会长单位”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合影留念;
3.大赛组委会授予冠名企业最高领导人大赛组委会“名誉主席”称号;
4.总冠名企业最高领导人将获邀参加“第九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开幕式,有幸与国家领导人共同见证“文博会”的盛大开幕;
5.总冠名企业最高领导人有机会陪同国家主要领导人参加外事访问一次(参与此项需经过严格审查通过方可参与,全程费用自理);
6.在平面媒体、各大网站及电视台等协办媒体的所有赛事宣传中均体现总冠名企业;
7.总冠名企业领导在全球总决赛颁奖晚会上以“首席嘉宾”身份向大赛致辞,主持人对总冠名企业进行重点介绍,并携手晚会特邀“神秘嘉宾”共同揭晓本次大赛的冠军选手,其尊贵身份必将成为全场来宾和佳丽瞩目的焦点;
8.根据赛事进展安排将与总冠名企业共同策划拍摄赛事宣传片,并在全球各主要平面,电视及网络等主流媒体播出及刊登,宣传期由赛事开始到大赛结束;
9.总决赛暨颁奖晚会现场,由“2013中华文化小姐全球大赛”组委会向总冠名企业颁“2013中华文化小姐全球大赛特别贡献奖”及总冠名单位奖杯、牌匾及证书;
10.本届赛事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奖杯及奖座等奖项物品均体现总冠名企业。
二、使用大赛无形资产权益
1、获得“XXX2013中华文化小姐全球大赛”指定产品称谓;
2、获得“XXX2013中华文化小姐全球大赛”标志(LOGO)的使用权;
3、获准可任选一名或几名获奖选手担任企业形象代言人,任期一年(只含影照部分);
4、获准一次可任选10名获奖选手进行企业产品促销活动,期间发生的选手住宿、交通等费用由企业承担,协议另签;
5、总冠名企业拥有“2013中华文化小姐全球大赛”唯一总冠名权,冠名方式为“XXX2013中华文化小姐全球大赛”,其名称在本届大赛中全程使用;
6、总冠名企业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其企业产品同时成为“2013中华文化小姐全球大赛”唯一指定产品,与总冠名企业行业内竞争品牌产品广告将不会在本届大赛相关活动的宣传中出现;
7、大赛组委会与邮政合作,发行展示整个赛事和总冠名企业形象、产品、服务的邮票和明信片;
8、本届赛事举办期间将以“中华文化小姐全球大赛”的主题“用美丽传播中华文化,用智慧演绎华夏文明”为基础,以爱心、慈善为主线,结合发展中华文化,将中国经济、文化大国及和谐中国的主题,融合总冠名企业品牌运营之道进行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类主题活动,将至少开展4场主题活动,初步拟为:
“知性美”之花车巡游中国活动系列(宣扬美丽、智慧的中华文化小姐形象);
“中华韵”之采风摄影大赛(宣扬美丽、才艺兼备、艺术涵养的中华文化小姐形象);
“冠名企业携手中华文化小姐走华夏”之慈善行(宣扬爱心、公益、慈善的中华文化小姐形象);
中华文化小姐之爱心慈善活动(宣扬爱心、公益、慈善的中华文化小姐形象)。
三、冠名收益权
1、各省赛区新闻发布会
(1)新闻发布会现场背景板突出体现冠名企业名称和LOGO,邀请冠名企业参与启动仪式,同时将邀请不少于10家媒体对活动进行新闻报道;
(2)新闻发布会现场布置元素体现冠名企业名称和LOGO。
2、各省赛区广场海选
(1)各个赛区海选现场为总冠名企业提供设在广场上的大型拱门1个;
(2)各赛区海选现场为总冠名企业提供空飘气球4个;
(3)各赛区海选现场舞台主背景板均体现总冠名企业名称和LOGO;
(4)各赛区海选现场为冠名企业提供旗帜,标注总冠名企业名称和LOGO;
(5)各赛区海选现场为冠名企业提供X展架6个,体现总冠名企业LOGO和宣传标语;
(6)各赛区海选现场为总冠名企业提供广告宣传条幅2条;
(7)现场使用的道具,例如人名牌、纸杯、指示牌等体现总冠名企业名称和LOGO;
(8)总冠名企业有权设置其产品在户外活动中的展示或销售专区;
(9)现场海报、宣传单体现总冠名企业LOGO;
(10)各赛区海选现场专用车辆车体广告体现总冠名企业名称和LOGO;
(11)各赛区海选现场遮阳伞、帐篷均体现总冠名企业名称和LOGO;
(12)电视台录制海选现场花絮并报道播出;
(13)各赛区电视媒体、广播媒体、平面媒体、网络媒体、户外媒体的广告宣传和相关报道,均体现总冠名企业名称和LOGO。
3、澳亚卫视、深圳卫视全国总决赛和各省赛区电视晋级赛
(1)全国总决赛赛事由澳亚卫视及深圳卫视全程进行专题报道,澳亚卫视及深圳卫视每周六、日录播赛事专题片,每次15分钟;分赛区电视晋级赛由各分赛区电视台播出;
(2)演播现场背景均突出体现总冠名企业名称和LOGO;
(3)舞台上大荧幕体现总冠名企业名称和LOGO;
(4)场地地面:
在舞台地面醒目位置标明总冠名企业LOGO;
(5)现场解说:
赛事开始前祝贺性广告(总冠名企业硬广告10秒);
(6)晚会现场为总冠名企业提供广告宣传条幅4条;
(7)演播现场为总冠名企业提供鸣谢巨幔1副;
(8)演播现场为总冠名企业提供拱门1个(用于场外宣传);
(9)演播现场为总冠名企业提供空飘气球4个(用于场外宣传);
(10)主持人口播体现,每期节目不少于3次;
(11)节目中左飞字幕体现总冠名企业名称和LOGO;
(12)演播现场为总冠名企业提供现场观众方队(全球总决赛100人,各省总决赛50人);
(13)演播现场使用道具,例如人名牌、纸杯、指示牌、打分牌、评委席等体现总冠名企业名称和LOGO;
(14)由总冠名企业领导为冠军颁奖;
(15)由总冠名企业领导为单项奖颁奖;
(16)总决赛现场为冠名企业提供企业领导讲话2分钟;
(17)为总冠名企业在演讲现场设贵宾席5人;
(18)颁奖台:
基座标明总冠名企业LOGO;
(19)节目播出过程中,右下脚标体现大赛和总冠名企业名称和LOGO;
(20)节目片尾滚动字幕体现总冠名企业名称和LOGO;
(21)总冠名企业有权设置其产品在场外的展示或者销售专区;
(22)节目片头体现总冠名企业名称和LOGO;
(23)大赛直播中插播总冠名企业广告15秒,不少于2次;
(24)演播现场为总冠名企业提供场外X展架6个;
(25)演播现场海报、传单体现总冠名企业LOGO;
(26)大赛宣传片投放:
5秒冠名企业和主赞助商LOGO加15至20秒大赛宣传片,配合比赛进程,8个月的比赛均在澳亚卫视和深圳卫视黄金时间段滚动播出,累计不少于100次播出投放;
(27)各赛区电视台黄金时段游码字幕滚动提示:
选择每天的黄金时段,将大赛的即时动态信息通过不间断游码字幕的方式滚动播出;
(28)各电视台新闻栏目追踪活动进程,定期对本活动进行新闻报道,报道中均要求体现总冠名企业名称和LOGO;
(29)大赛期间将在各赛区电视、广播、大赛官网等主要媒体循环播出宣传广告,广告中均体现总冠名企业名称;
(30)大赛期间各赛区户外媒体宣传均标注总冠名企业名称和LOGO;
(31)活动在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广告中体现总冠名企业名称和LOGO;
(32)网络报名和宣传广告中均体现总冠名企业名称和LOGO;
(33)节目播出过程中,观众参与节目短信互动、短信回复时体现总冠名企业名称;
(34)本次活动将制作印有总冠名企业名称和LOGO的宣传海报30000份;
(35)在全球总决赛颁奖晚会现场为总冠名企业保留一个互动节目,具体形式与企业共同策划。
B.媒体宣传回报
一、媒体专访
1、澳亚卫视和深圳卫视对冠名企业进行专访,播放反映企业发展的专题报道;
2、报纸及大赛杂志等平面媒体对冠名企业及领导进行专访;
3、大赛合作网络媒体对冠名企业进行专访。
二、媒体广告回报
以下媒体在大赛期间的宣传、报道和广告中体现总冠名企业名称、LOGO及形象展示。
1、电视:
历时8个月,全球省级、市级电视台全程跟踪报道大赛概况。
全球总决赛及分赛区晋级赛举行前、中、后系列报道、电视转播。
全球总决赛将在澳亚卫视、深圳卫视直播,分赛区晋级赛、决赛由举办地省市级电视台直播;
2、报纸:
20余家主流大报上百篇报道及硬文广告全面展现大赛风采;
3、电台:
各省分赛区城市广播媒体对大赛信息及时报道和宣传;
4、网络:
全国数十家大型网络媒体及时报道大赛信息,并有数亿人次参与大赛互动(报名、投票);
5、POP:
30000份大赛及总冠名企业主题海报,校园、社区全面渗透;
6、户外:
各大赛区城市投放大赛户外广告进行宣传;
7、大赛专项杂志每期设专栏报导冠名企业广告及总冠名企业软文(8个月);
8、各省分赛区地方频道滚动播出大赛活动及总冠名企业广告(8个月);
9、大赛官方网站:
,每天滚动播出大赛实况及新闻。
参赛选手通过网站注册,网友通过网站投票,官方网站为总冠名企业提供广告宣传专区(12个月)。
10、文博会官方网站首页悬挂带有总冠名企业名称及LOGO的赛事广告。
(12个月)
C.其他回报:
1.大赛发布的媒体广告、大赛宣传书、海报等对外宣传品,均突出总冠名企业名称及LOGO;
2.特邀总冠名企业领导出席参加大赛的新闻发布会、总决赛晚会、答谢酒会等,均突出冠名企业广告;
3.印刷品回报:
海报30000份、画册30000份、宣传单30000份、旗子300面、礼品袋30000个、工作人员及选手T恤1000件,均体现总冠名单位;
4.在本次大赛举办期间,各项活动现场选手、嘉宾、商务代表、记者等专用礼品袋、工作牌、车辆通行证等印上总冠名企业的名称和LOGO;
5.为本次大赛冠名企业免费赠送纪念册100册、大赛专题或颁奖晚会DVD光盘50套(含赞助单位插播广告)、文化衫100件及其它众多纪念品;
6.全国总决赛期间将为总冠名企业独家做一场互动宣传节目,由澳亚卫视或深圳卫视全面报道。
【全球赛事协办单位】
赞助费用:
880万
A.赞助单位资源回报:
一、大赛荣誉回报
1.大赛组委会授予赞助企业“战略协作伙伴”(协办单位之一)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合影留念;
2.大赛组委会授予赞助企业中华文化小姐赛事国际机构“常务理事单位”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合影留念;
3.赞助企业的最高领导人录为本届赛事组委会副主席,并出席各个重要活动场合;
4.总决赛颁奖晚会现场,由“2013中华文化小姐全球大赛”组委会向赞助企业颁发“2013中华文化小姐全球大赛伙伴合作商”及协办单位奖杯、牌匾、证书。
二、使用大赛无形资产权益
1、获得“XXX2013中华文化小姐全球大赛”指定产品之称谓;
2、获得“XXX2013中华文化小姐全球大赛”标志(LOGO)的使用权利;
3、获准一次可任选5名获奖选手进行企业产品促销活动,期间发生的选手住宿、交通等费用由企业承担,协议另签;
4、大赛组委会与邮政合作,发行展示整个赛事和赞助企业形象、产品、服务的邮票和明信片;
5、赞助企业获准在其所有宣传品上使用“2013中华文化小姐全球大赛协办单位”标志,使用期限为一年;
6、赞助企业可以无偿使用与本届赛事相关联的图片资料、影音制品用于企业在大赛开展期间的终端宣传中使用。
三、赞助权收益
1、新闻发布会:
(1)各省市分赛区新闻发布会现场背景板体现赞助企业名称和LOGO,邀请赞助企业参与启动仪式,同时将邀请不少于10家媒体对活动进行新闻报道;
(2)各省市分赛区新闻发布会现场布置元素体现赞助企业名称和LOGO。
2、各省赛区广场海选:
(1)各赛区海选现场为赞助企业提供空飘气球2个;
(2)各赛区海选现场舞台主背景板均体现赞助企业名称和LOGO;
(3)各赛区海选现场为赞助企业提供旗帜,标注赞助企业名称和LOGO;
(4)各赛区海选现场为赞助企业提供X展架4个,体现赞助企业LOGO和宣传标语;
(5)现场海报、传单体现赞助企业LOGO;
(6)赞助企业有权设置其产品在户外活动中的展示或者销售专区;
(7)海选现场电视台录制花絮并报道播出;
(8)各省赛区电视媒体、广播媒体、平面媒体、网络媒体、户外媒体的广告宣传和相关报道,部分体现赞助企业名称和LOGO。
3、澳亚卫视、深圳卫视全国总决赛及分赛区电视晋级赛:
(1)全国总决赛赛事由澳亚卫视及深圳卫视全程进行专题报道,澳亚卫视及深圳卫视每周六、日录播赛事专题片,每次15分钟;分赛区电视晋级赛由各分赛区电视台播出;
(2)演播现场主背景体现赞助企业名称和LOGO;
(3)节目片头体现赞助企业名称和LOGO;
(4)演播现场为赞助企业提供广告宣传条幅2条;
(5)演播现场为赞助企业提供鸣谢巨幔1幅;
(6)演播现场为赞助企业提供大型空飘气球2个(用于场外宣传);
(7)演播现场为赞助企业提供现场观众方队(50人);
(8)演播现场主持人口播感谢;
(9)由赞助企业领导为单项奖颁奖;
(10)为赞助企业在晚会现场设贵宾席1人;
(11)节目片尾滚动字幕体现赞助企业名称和LOGO;
(12)企业有权利设置其产品在场外的展示或者销售专区;
(13)大赛直播中插播赞助企业广告5秒,2次;
(14)演播现场为赞助企业提供场外X展架4个;
(15)演播现场海报、传单体现赞助企业LOGO;
(16)大赛宣传片投放:
5秒冠名企业和主赞助商LOGO加15至20秒大赛宣传片,配合比赛进程,历时8个月的比赛将在澳亚卫视及深圳卫视黄金时间段滚动播出,
计不少于100次播出投放;
(17)各赛区电视台黄金时段游码字幕滚动提示:
选择每天的黄金时段,将大赛的即时动态信息通过不间断游码字幕的方式滚动播出;
(18)大赛期间将在各赛区电视、广播等主要媒体循环播出宣传广告,广告中部分体现赞助企业名称;
(19)大赛合作各网站开设大赛专版,追踪活动进程,相应栏目版块体现赞助企业名称和LOGO,并提供精彩节目的视频点播;
(20)活动将在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宣传广告中部分体现赞助企业名称和LOGO;
(21)网络报名和宣传的广告中均体现赞助企业名称和LOGO;
(22)本次活动将制作印有赞助企业名称和LOGO的宣传海报30000份。
B.媒体宣传回报:
一、媒体专访
1、大赛专项杂志及媒体对赞助企业及领导进行专访。
2、赛事官方网站媒体对赞助企业及领导进行专访。
二、媒体广告回报
以下媒体大赛期间的宣传、报道和广告部分体现赞助企业名称LOGO及形象展示:
1、电视:
历时8个月,全球省级、市级电视台全程跟踪报道大赛盛况。
全球总决赛及分赛区晋级赛举行前、中、后系列报道、电视转播。
全球总决赛将在澳亚卫视和深圳卫视直播,分赛区晋级赛决赛由地区省级电视台直播;
2、报纸:
20余家主流大报上百篇报道及硬文广告全面展现大赛风采;
3、电台:
各分赛区城市广播媒体对大赛信息及时报道和宣传;
4、网络:
全国数十家大型网络媒体及时报道大赛信息,并有数亿人次参与大赛互动(报名、投票);
5、POP:
3万份大赛主题海报,均体现赞助企业名称和LOGO,校园、社区全面渗透;
6、户外:
各大赛区城市投放大赛户外广告进行宣传;
7、大赛专项杂志每期设专栏报道大赛进程及赞助企业广告(6个月);
8、各省分赛区地方频道滚动播出大赛活动及赞助企业广告(6个月);
9、大赛官方网站:
,每天滚动播出大赛实况及新闻,参赛选手通过网站注册,网友通过网站投票,官网为赞助企业提供广告宣传区(12个月)。
C.其他回报
1、大赛发布的媒体广告、大赛宣传书、海报等对外宣传品,均体现赞助企业名称和LOGO;
2、特邀赞助企业的领导出席参加大赛的新闻发布会、总决赛晚会、答谢酒会等,现场均有赞助企业的广告体现;
3、印刷品回报,海报30000份、画册30000份、宣传单30000份、彩旗300面、礼品袋30000个,工作人员及选手T恤衫1000件,均体现赞助企业;
4、为本次大赛赞助企业免费赠送纪念刊50册、大赛专题或颁奖晚会DVD光盘20套(含赞助企业插播广告)、文化衫50件及众多礼品纪念等;
5、全国总决赛期间将与冠名及赞助企业联合办一场公益慈善活动,为大赛及企业宣传,由澳亚卫视和深圳卫视全面报道。
(具体合作方式以双方协商为准)
【全球总决赛唯一指定供应赞助商】
(此次大赛为赞助企业冠以赞助单位名称,且此次大赛的全球总决赛对外的所有宣传皆用此名,唯一指定供应商可按大赛单项奖设置类别参与总决赛的单项奖冠名,协议另议)
赞助费用:
220万
产品、服务及资金赞助项目:
指定化妆品赞助招商
指定服装赞助招商
指定内衣,泳装赞助招
指定鞋、包赞助招商
指定珠宝(包括桂冠、手杖)赞助招商
指定保健品(食品、饮料、茶叶等)赞助招商
指定饮用水赞助招商
指定电脑赞助招商
指定旅游赞助招商
指定拍摄制作赞助招商
指定广告发布赞助招商
指定保险赞助招商
指定汽车赞助招商
指定接待酒店赞助招商
指定礼品、奖品赞助招商
指定度假村赞助招商
指定白酒:
指定造型单位:
指定总决赛场地:
指定晚装提供单位:
指定宫廷服装提供单位:
指定休闲服装提供单位:
指定舞蹈培训单位:
指定形体培训单位:
指定礼仪培训单位:
指定外景摄影场地提供单位:
指定灯光、音响提供单位:
指定美容场所:
……
赞助单位资源回报:
一、大赛荣誉回报
1、获得“XXX2013中华文化小姐全球大赛”唯一指定产品称号;
2、获得“XXX2013中华文化小姐全球大赛”标志(LOGO)的使用权利;
3、大赛组委会与邮政合作,发行展示整个赛事和赞助企业形象、产品、服务的邮票和明信片;
4、组委会授予“XXX2013中华文化小姐全球大赛指定合作伙伴”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合影留念:
如:
a.指定酒店:
授铜牌一块,并获得“XXX2013中华文化小姐全球大赛唯一指定酒店”之称谓;
b.选手服装制作:
授铜牌一块,并获得“XXX2013中华文化小姐全球大赛唯一指定服装赞助”之称谓;
c.指定造型化妆品:
授铜牌一块并获得“XXX2013中华文化小姐全球大赛唯一指定美容机构”之称谓。
二、赞助权收益
A.1、邀请赞助企业参与总决赛新闻发布会等活动现场,同时将邀请不少于10家媒体对活动进行新闻报道;
2、总决赛活动现场布置元素部分体现赞助企业名称和LOGO;
3、总决赛现场海报、传单体现赞助企业名称和LOGO;
4、总决赛电视媒体、广播媒体、平面媒体、网络媒体、户外媒体的广告宣传和相关报道,部分体现赞助企业名称和LOGO;
B.澳亚卫视和深圳卫视全国总决赛
(1)全国总决赛赛事由澳亚卫视及深圳卫视全程进行专题报道,澳亚卫视及深圳卫视每周六、日录播赛事专题片,每次15分钟;分赛区电视晋级赛由各分赛区电视台播出;
(2)演播现场背景均体现赞助企业名称;
(3)晚会现场为赞助企业提供广告宣传条幅1条;
(4)为赞助企业在晚会设贵宾席1人;
(5)节目片尾滚动字幕体现赞助企业名称和LOGO;
(6)演播现场海报、传单体现赞助企业LOGO;
(7)大赛宣传片投放:
5秒主赞助商LOGO加15秒至20秒大赛宣传片,配合比赛进程,8个月的比赛均在澳亚卫视和深圳卫视黄金时间段滚动播出,累计不少于40次播出投放;
(8)活动将在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宣传广告中部分体现赞助企业名称和LOGO;
(9)网络报名和宣传的广告中均体现赞助企业名称和LOGO;
(10)本次活动将制作印有赞助企业名称和LOGO的宣传海报30000份;
(11)官方网站媒体对赞助企业及领导进行专访;
(12)大赛专项杂志每期设专栏报道大赛进程及赞助企业广告(6个月);
(13)各省分赛区地方频道滚动播出大赛活动及赞助企业广告(6个月);
(14)大赛官方网站每天滚动播出大赛实况及新闻,参赛选手通过网站注册,网友通过网站投票,官方网站为赞助企业提供广告宣传专区(12个月)。
三、 其他回报
1、大赛发布的大赛宣传书、海报等体现赞助企业及产品名称;
2、特邀赞助企业的领导出席参加大赛的新闻发布会、总决赛晚会、答谢酒会等,现场均有赞助单位的广告体现;
3、印刷品回报:
海报30000份、画册30000份、宣传单30000份、彩旗300面、礼品袋30000个、工作人员及选手T恤衫1000件,部分体现赞助单位;
4、为本次大赛赞助企业免费赠送纪念刊20册、大赛专题后颁奖晚会DVD光盘20套(含赞助单位插播广告)、文化衫20件及其它众多纪念品(具体合作方式以双方协商为准)。
分赛区项目投资概算
1、授权费
省级赛事授权费:
人民币60万元(陆拾万圆整)
2、赛事运营费
1)赛事招商手册、宣传单、宣传海报、名片印刷制作费3万元(可寻求印刷厂赞助)。
2)办公场地费用3万元(可寻求酒店赞助)。
3)办公用品费用2.5万元(包含桌、椅、电脑2台、传真机、复印机、电话、网络)。
4)办公耗材2万元(整个赛事)。
5)人员工资5万元(赛事筹备期)。
6)其它费用2万元(含通讯费用)。
在工作人员配置方面,由于本赛事运作不需要太多的固定工作人员,因此建议大力发展社会力量,通过招商分成的方式将社会各界力量都凝聚起来。
建议人员配置及薪资待遇为:
执行主席:
1名(全面负责整个赛事)8000/月
商务部总监:
1名(商务推广及招商)5000/月
招商人员:
3名(负责赛事招商)1500/月
艺术总监:
1名(选手管理)3000/月
媒体统筹:
1名(媒体管理)3000/月
3、公关费
1)用于寻求政府支持的公关费用。
2)用于寻求企业赞助的公关费用。
4、广告费用
预计本次活动的广告宣传将投入20万元。
按活动阶段划分,广告资金投入比例为:
前期宣传20%;报名阶段30%;比赛及颁奖阶段50%;另外要通过资源置换的方式和各媒体合作,取得轰炸式广告效应。
5、分赛区决赛费用
分赛区决赛费用预计为50万人民币(保底费用,在没有任何赞助的情况下,如果有赞助,根据赞助的金额调整总决赛预算)。
预计前期资金投入在100万左右(含授权费),随着赞助费的收入,即可滚动运转。
七、项目收益概算
以下所有收益皆为估算,仅供参考,各省营运赛事,有更多回报方式,效益远在这些估算之上。
1、冠名合作(约收益200-300万)
大赛冠名权:
100-200万
单项奖冠名:
10-20万
特别赞助商:
5-10万
2、地市级再授权收益(针对省级赛区)
省级赛区可以再授权给地市级分赛区,每个市级分赛区至少10万元。
所有收益由省级承办单位获得。
3、分赛区唯一指定产品(约收益100万元)
酒类:
高档白酒、红酒、啤酒等
饮料:
纯净水、果汁、碳酸饮料等
服饰:
旗袍、晚装、泳装、内衣、外套等
奖品:
化妆品、护肤品、饰品、手提电脑、手机、数码相机、MP3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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