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最新版.docx
- 文档编号:9963216
- 上传时间:2023-02-07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0.87KB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最新版.docx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最新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最新版.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最新版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摘要]日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通知,整治范围为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纳入施工安全监管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整治时间为2020年6月-2022年12月。
整治目标:
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创新信息化安全监管手段,加快推动安全生产智慧化工地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切实提升企业全员安全生产素质。
通过三年整治,有效防范一般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
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
对建筑施工现场开展全面细致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
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双重预防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处在管理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根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住建领域扎实开展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创新信息化安全监管手段,加快推动安全生产智慧化工地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切实提升企业全员安全生产素质。
通过三年整治,有效防范一般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纳入施工安全监管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三、整治时间
2020年6月-2022年12月。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全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1、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组织本企业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措施落实到各个环节部位,构建“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领导带班制度,按规定组织开展月(季度)检查,并在节假日、重要会议期间和特殊气候条件下带班值守和带队检查。
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的工程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组织开展节假日、重要会议期间和特殊气候条件下的安全检查以及周检、日检等工作,及时排查治理各项安全隐患,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确保安全生产。
2、推动“两承诺、一公示”管理全覆盖。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要对项目安全生产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和承担的责任作出书面承诺,签订并落实安全生产承诺书,并在现场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推动企业安全总监制和专职安全员委派制落地。
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制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的通知》(鲁建质安字〔2019〕21号),积极推动施工企业企业安全总监制和专职安全员委派制落地,充分赋予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员停工权、处罚权、越级直报权。
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责任考核和追究制,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绩效考核,逐级落实考核并与岗位调整、收入分配等挂钩,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4、持续推进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通过组织企业参加示范工地观摩、参加专题教育培训、开展监督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推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双重预防体系,督导施工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制定和及时修订企业和项目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治理清单,落实各层级的分级管控和排查治理措施,实现安全风险可防可控、安全隐患可查可治。
5、全面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落实。
继续督导建筑工程各参建单位根据《手册》具体做法和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关键岗位人员和职责,切实将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项目,落实到每个员工、每道工序。
要把深入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施工安全监督检查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与贯彻落实《手册》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和工程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管,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逐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6.积极推广“行为安全之星”活动。
积极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学习中建八局“行为安全之星”“十项零容忍”等经验做法,结合各自企业状况、管理水平,制定活动专项方案,深入分析查找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短板问题,借鉴形成符合本企业实际、切实可行的具体做法。
通过向一线工人发放“行为安全表彰卡”、评选“行为安全之星”等措施,变说教为引导、变处罚为奖励、变“被动安全”为“主动安全”,最终使作业人员逐步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形成全员安全的良好氛围,切实保障施工安全。
(二)严格执法监督检查。
1.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这个中心,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以深基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体系等危大工程为主要检查内容,根据不同季节施工的特点和安全生产形势,每年组织开展春节后复工前、春季、汛期、冬季等专项检查和拉网大检查。
凡是发现存在较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工程,采取跟踪式服务,督促其尽快整改消除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2.借助社会力量参与安全检查管理。
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建筑工地正在使用的塔吊进行二次检测,对发现的问题通报监管人员,落实处理处罚并限期整改,避免工程因塔机自身使用引起的事故。
开展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第三方辅助巡查,充分利用第三方辅助巡查的力量和结果,对发现的重大问题一律挂牌督办,从严从重处罚。
3.着力推行施工安全网上监管。
充分发挥青岛市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平台、塔机运行安全管理平台效能,研究建立深基坑信息化监测系统,加快建立和完善青岛市建筑工地网上监管平台,积极发挥大数据在监测预警等方面的作用。
大力推进智慧工地建设,鼓励施工企业建立企业和项目部两级信息化安全监控中心,将重大隐患源监控、智能安全帽、施工人员定位、场区无线智能广播、BIM+VR体验、临近危险源智能报警、卸料平台监测报警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应用到施工现场。
通过接入工程项目部安全监控中心,实现安全监管人员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环境等业务的在线智能监管,打好网上安全监管组合拳,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整体安全监管水平。
(三)突出重点内容的安全整治。
1、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
督导施工企业建立和完善工人教育培训制度,切实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责任。
认真抓好三级安全教育、职工业校、班前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鼓励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创新教育培训模式,采取体验式、安全知识及技能竞赛、网络视频培训及BIM技术应用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推动安全教育多样化,提高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工人切实认识到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性,确保培训教育效果。
严把建筑施工“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准入关,抓好建筑施工“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严格“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
2、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
认真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各项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环节管理,严格对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与模板支撑体系等危大工程以及临建板房的控制,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将责任分解细化,落实到人。
要持续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企业自查自纠、专家评审验收、主管部门督查整改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提倡在塔机、施工升降机、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等部位上安装智能化监控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对危大工程的监管。
(1)严格执行深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和文件要求,强化对深基坑的设计、评审、开挖、支护、监测等各个环节的管控,严格实行深基坑工程分段开挖、分段支护与分段验收制度;要加大恶劣天气深基坑监测频次和密度,安排专人进行不间断巡查,遇到险情要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2)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搭设,不得随意变更。
强化对脚手架与模板支撑体系日常检查,严细查处脚手架与模板支撑体系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加强钢管、扣件等构配件质量管理,建立维护保养制度,严格实行淘汰机制和进场复试抽检制度,坚决淘汰不合格产品,推广使用新型盘扣式模板支架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逐步减少现有的钢管扣件式脚手架与模板支撑体系,减少搭设中偷工减料造成的安全风险。
加强整体提升式脚手架安装、提升、使用期间的安全管理,整体提升式脚手架固定支座和防坠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规范和专项方案的要求,安装完毕后必须经专业机构检测合格和相关单位联合验收后方可使用,每次提升或降落时,架体上不得堆放物料;加强整体提升式脚手架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架体和安全装置安全可靠。
(3)严格执行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文件要求,切实抓好起重机械出租、安装、使用、拆除等重点环节安全管理,及时查处各项安全隐患和制止违规操作行为,确保起重机械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要定期检查起重机械设备各安全、限位装置,确保灵敏有效。
要严格实行安拆作业提前报告制度,加大对起重机械安拆等作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在起重机械安装、顶升、拆除等作业时,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施工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安拆单位技术人员必须到达现场旁站,确保作业安全。
要依托青岛市塔机运行安全管理系统,加大对塔机违章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强化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整治。
工程项目部要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安全技术措施,为高处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按规定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交底和健康体检。
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导施工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正确使用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加强建筑工程全封闭安全管理,规范建筑工地安全平网和安全立网的挂设和使用;强化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的管理,建筑工程各类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要确保牢固、严密、齐全、有效。
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脚手架、模板工程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核、审批。
严格落实防护设施验收制度,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完成后使用前进行验收,未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联合审批不得拆除。
大力推广施工现场安装使用临边语音提示报警系统。
4、强化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认真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关于印发《青岛市建设工程外墙保温等施工用可燃易燃材料消防安全管理导则》的通知》和有关临时用电、职工宿舍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意识和防范能力。
职工宿舍保温材料必须使用绝燃材料,并与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仓库不得在同一建筑物内。
要加强伙房、作业区、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以及仓库、配电设施等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地食堂燃气瓶罐必须在伙房外单独隔离设置,做到重点防范、重点监控。
宿舍内临时用电不得私拉乱接和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使用明火取暖。
提倡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建立智能消防管理中心,对现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场所实行信息化管控,一旦发现火情能够立即报警。
5、强化场内专用施工车辆管理。
场内专用施工车辆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规范操作行为,严禁超载、超速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应为车辆安装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和各种安全信息装置,规范车辆进出场登记管理记录,在专用车辆设备操作时按规定安放并设置警戒线,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范围。
6、强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管理。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有关条款,并按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
施工现场应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项目部应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各项费用支出情况,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计划投入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实际投入统计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拨付相关证明资料及相关资金投入的发票或凭证等证明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7、严格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进一步深化完善主管部门、企业、项目部“三级”应急管理机制,分层分类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备足救援物资和设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通过现场实际操作,不断改进和规范预案的运作流程,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预案高效响应。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
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
对建筑施工现场开展全面细致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
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双重预防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处在管理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和要求,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出实招实策,抓牢抓实专项整治。
(二)安全服务管理并重。
在做好日常执法检查、联合执法检查等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互联网+监管”的监管方式,持续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
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预警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监管服务交底;与施工单位建立“一对一”帮扶试点,共同研究安全管理等方面相关措施,提高现场安全管理和综合分析研判能力;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完善并有效运行双重预防体系,认真做好风险排查、辨识、评估、管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企业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严重的工程,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
制定安全事故警示片,通过典型的事故案例和教训,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从业人员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责任追究。
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行政罚款、扣分等有效措施,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存在整治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隐患未及时解决等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筑 施工 安全生产 三年 专项 整治 实施方案 最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