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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1
附件1
目录
姓名:
胡XX性别:
女出生年月:
1953年9月
任教类别:
民办任教年限:
11年
户籍所在地:
上谷乡良杖子村(与本人户口簿一致)
现家庭住址:
上谷乡良杖子村
身份证号:
130821195309XXXXXX
联系电话:
1380314XXXX
1.《河北省农村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表》。
2.《河北省农村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审批表》。
3.《承德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申请书》。
4.《承德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诚信承诺书》。
5.《承德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自述工作经历情况一览表》。
6.《承德县农村原民办、代课身份和教龄认定申请人员在岗任教审核记录表》。
7.《公示结果报告》。
8.《组卷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在岗任教物证等复印件;证明材料。
)
附件2
河北省农村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表
姓名
胡XX
性别
女
出生年月
1953年9月
类别
农村原民办教师
√
任教起始
时间
1977年8月
任教
年限
10年零1个月
农村原代课教师
□
离岗时间
1990年6月
教龄
11年
家庭住址
上谷乡(镇)良杖子村
联系电话
1380314XXXX
身份证号
130821195309XXXXXX
是否农村户口
是√否□
任教详细经历
任教时间
任教学校
证明人
1977年8月日至1981年8月日
良杖子小学
张X、李X、朴XX
1984年7月日至1990年6月日
良杖子小学
王X、刘X、李X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人签字:
胡XX
乡镇认定小组初审意见
盖章:
县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备注:
请在□内打“√”,本表一式三份。
附件3
河北省农村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审批表
姓名
胡XX
性别
女
出生年月
1953年9月
类别
农村原民办教师
√
任教起始
时间
1977年8月
任教
年限
10年零1个月
农村原代课教师
□
离岗时间
1990年6月
家庭住址
上谷乡(镇)良杖子村
联系电话
1380314XXXX
身份证号
130821195309XXXXXX
是否农村户口
是√否□
社保号码
暂时不填
教龄
11年
月补助
金额
220元
教龄补助发放时间
2013年10月
本
人
意
见
签字:
胡XX
县(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设区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备注:
请在□内打“√”,本表一式三份。
附件4
承德县农村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申请书
上谷乡(镇)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我叫胡XX,性别:
女,1953年9月21日出生,现年59周岁。
户籍为上谷乡(镇)良杖子村人,现居住在上谷乡良杖子村。
联系电话1380314XXXX。
任教经历:
1.于1977年8月至1981年8月在良杖子小学学校任民办(代课、幼儿)教师计4年1个月,证明人:
单位领导张X、同事李X、朴XX、所教学生。
2.于1984年7月至1990年6月在良杖子小学学校任民办(代课、幼儿)教师计6年0个月,证明人:
单位领导、同事王X、刘X、李X、所教学生。
3.于年月至年月在学校任民办(代课、幼儿)教师计年个月,证明人:
单位领导、同事、所教学生。
4.于年月至年月在学校任民办(代课、幼儿)教师计年个月,证明人:
单位领导、同事、所教学生。
5.于年月至年月在学校任民办(代课、幼儿)教师计年个月,证明人:
单位领导、同事、所教学生。
本人先后共任教10年1月,请组织根据本人提供的物证材料和调查取证情况给予认定。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字按指印):
胡XX
XXXX年X月X日
附件5
承德县农村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
诚信承诺书
上谷乡(镇)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本人已学习知晓《承德县关于为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方案》,认为符合文件所规定发放范围的全部条件。
本人正式提出申请并提交了《承德县农村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教龄补助申请自述工作经历情况一览表》和在岗任教的物证。
本人承诺,我提供的《承德县农村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申请自述工作经历情况一览表》所填内容经再三核对无误,都是真实的,本人所交的所有物证材料都是真实的,绝无虚报伪造。
本人承诺,如组织发现我的材料中有虚假不实之处,愿承担永久取消享受教龄补助待遇的资格。
承诺人(签字按指印):
胡XX
XXXX年X月X日
附件9
证明
兹证明同志在乡镇(公社)学校曾经担任年级学科教师,我与为(同事、师生)关系。
具体工作经历如下:
年月至年月,在担任岗位年个月;
年月至年月,在担任岗位年个月;
年月至年月,在担任岗位年个月;
年月至年月,在担任岗位年个月;
年月至年月,在担任岗位年个月;
年月至年月,在担任岗位年个月;
证明人承诺:
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情况属实,并愿为此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证明人签字(按指印):
证明人身份证号:
证明人现家庭住址:
证明人工作单位:
证明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证明人身份证明
兹证明为我单位在职(离退休)人员,现居住地为。
证明单位(公章):
单位领导签字(按指印):
XX
单位领导联系电话:
0314-3080XXX
XXXX年X月X日
注:
将证明人有效身份证复印在后面
附件10
承德县农村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调查记录
时间:
2013年X月X日
地点:
上谷乡政府XX办公室或其他地点
记录人:
盖X(该项工作具体工作人员)
被调查人:
李X
记录内容:
孙XX(调查者):
您与胡XX在其任教期间是什么关系?
他哪段时间在哪个学校任教?
李 X(被调查者):
我与胡XX在其任教期间是同事关系,他于1977年8月至1981年8月和1984年7月至1990年6月在上谷乡良杖子小学任教。
孙XX:
(调查过程中需了解的其他事项,与物证相关的问题)······
被调查人签字(按指印):
李X
调查人签字(按指印):
孙XX、盖X(该项工作具体工作人员2名以上)
乡镇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盖章:
乡镇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王X
附件11
初审公示结果报告
胡XX同志,性别(男、女),1953年9月出生,身份证号:
130821195309XXXXXX,现为上谷乡镇良杖子村人。
经上谷乡镇认定小组核实,该同志曾经(先后)在承德县上谷乡镇良杖子小学学校任民办(代课)教师,累计工作年限10年1个月,离开教师工作岗位后一直未被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未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清退。
于2014年X月X日至X月XX日进行初审公示,公示期间无举报、无异议,初审认定该同志教龄年限10年1个月。
上谷乡镇教龄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XXXX年X月X日
复审公示结果报告
胡XX同志,性别(男、女),1953年9月出生,身份证号:
130821195309XXXXXX,现为上谷乡镇良杖子村人。
经承德县教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再次核实,该同志曾经在承德县上谷乡镇良杖子小学学校任民办(代课)教师,累计工作年限11年,离开教师工作岗位后一直未被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未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清退。
于2014年月日至月日在县、乡镇、村及学校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无举报、无异议,复审同意认定该同志教龄年限11年。
承德县教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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