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务派遣合同一般多久拿得到.docx
- 文档编号:9952300
- 上传时间:2023-02-07
- 格式:DOCX
- 页数:22
- 大小:30.37KB
签劳务派遣合同一般多久拿得到.docx
《签劳务派遣合同一般多久拿得到.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签劳务派遣合同一般多久拿得到.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签劳务派遣合同一般多久拿得到
签劳务派遣合同一般多久拿得到
篇一:
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核心内容:
劳务派遣是指由专门的劳务派遣机构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用工形式,是我国劳动关系中出现的一种新型的、也是发展较快的用工形式。
本文主要讲述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劳务派遣的两大特点:
一是劳动者是派遣公司的职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这与劳务中介、劳务代理不同;二是派遣公司只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不承包项目,这与劳务承包不同。
劳务派遣起源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劳务派遣这一用人方式最造起源于日本,美国。
在欧美,人才派遣已经成为劳动力市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人力资源外包的一个重要内容。
而国内的人才派遣起步效晚。
由于劳务派遣业在我国起步较晚,所以调整其关系的法律规定存在滞后的情况。
首先,我国没有关于劳务派遣的统一立法。
其次,个别地方出台的一些有关的规章政策,也普遍存在调整对象范围过窄、调整内容不全面等情况。
鉴于目前的司法现状,用人单位在劳务派遣合同应注意以下内容:
1、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前,应当审核劳务派遣企业的资质。
目前,许多职介机构开始从事劳务派遣服务,有些经过政府许可,但有些是擅自开展。
所以需要提醒注意的是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查明劳务派遣机构的资质。
如果与有资格的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则该合同受法律保护。
如果与非法的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则合同无效,视为劳动者通过职介机构,直接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法院将可能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例如:
某宾馆由于经营需要准备招用5名清洁工,但又不愿承担交纳社会保险等用工责任和风险。
于是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与一家劳动服务中心签定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务派遣合同》。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是否应当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宾馆与清洁工发生争议后诉至仲裁。
庭审时发现与宾馆签定《劳务派遣合同》的劳动服务中心没有进行工商登记,不是合法用工主体。
因此仲裁裁决宾馆与清洁工之间是劳动关系,应当为清洁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因此,用人单位在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一定要审查劳务派遣企业资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这里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草案)》规定:
以劳动力派遣形式用工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劳动力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并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每一名被派遣的劳动者不少于5000元为标准存入备用金。
2、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派遣企业对派遣劳动者工资支付的义务及违约金和追偿权。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指派劳动者到实际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实际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在中央一再强调严禁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派遣企业对派遣劳动者承担连带责任,已经得到现在立法和司法实践的肯定。
所以,为了防止派遣企业拖欠工资行为造成的连带风险,同时为了督促派遣企业依法向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在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派遣企业对派遣劳动者工资支付的义务及违约金和追偿权。
如果派遣企业由于没有依法支付工资引发诉讼,在仲裁裁决用人单位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不但可以依照约定向派遣企业主张追偿权并且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金。
3、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社会保险金的缴纳、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纪律、工伤事故责任的承担。
用人单位在使用派遣劳动者过程中,会涉及到对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的规范。
比如用人单位要求派遣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派遣劳动者设置活动的禁止性区域、严守工作中涉及到的企业商业秘密等劳动纪律的规范。
另外,对于有些岗位会要求特殊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的约定不得违反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否则该条约定无效,并可能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利的法律后果。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各类企业均已纳入工伤保险的征缴范围。
与派遣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派遣企业,也负有此项法定的义务。
为了避免用人单位在使用派遣劳动者过程中发生的工伤风险,应当在派遣合同中约定派遣企业依法为遣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所以这些内容都可以写入派遣劳务合同,而且目前的《劳动合同法(草案)》第二十四条,关于社会保险金的缴纳、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纪律、工伤事故责任承担等问题的规定,也是采用了先约定后法定主义。
所以以上内容的约定也是符合立法精神的。
4、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派遣劳务者履行职务活动中,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承担。
有些劳动岗位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发生几率是比较高的,例如保安岗位、驾驶司机等。
我们经常会看到新闻媒体报道某超市保安对消费者实施搜身或殴打等行为,由于这些岗位的
特性决定,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
侵权事实发生后,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企业认为劳务者是在为用人单位利益活动中造成他人侵权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用人单位认为劳务者是劳务派遣企业的员工,是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造成他人侵权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因此为了避免产生纠纷和争执,笔者建议在派遣合同中加以规范。
篇二: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前,应当审核劳务派遣企业的资质;明确派遣企业对派遣
劳动者工资支付的义务及违约金和追偿权。
这些都是用人单位在劳务派遣合同应注意的。
具
体内容如下:
劳务派遣业在我国起步较晚,所以调整其关系的法律规定存在滞后的情况。
首先,我
国没有关于劳务派遣的统一立法。
其次,个别地方出台的一些有关的规章政策,也普遍存
在调整对象范围过窄、调整内容不全面等情况。
鉴于目前的司法现状,用人单位在劳务派
遣合同应注意以下内容:
1、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前,应当审核劳务派遣企业的资质。
目前,许多职介机构开始从
事劳务派遣服务,有些经过政府许可,但有些是擅自开展。
所以需要提醒注意的是签订劳动
合同之前,要查明劳务派遣机构的资质。
如果与有资格的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则该合同
受法律保护。
如果与非法的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则合同无效,视为劳动者通过职介机构。
直接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法院将可能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例如:
某
宾馆由于经营需要准备招用5名清洁工,但又不愿承担交纳社会保险等用工责任和风险。
于
是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与一家劳动服务中心签定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务派遣合同》。
合同
履行期间,由于是否应当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宾馆与清洁工发生争议后诉至仲裁。
庭审时
发现与宾馆签定《劳务派遣合同》的劳动服务中心没有进行工商登记,不是合法用工主体。
因此仲裁裁决宾馆与清洁工之间是劳动关系,应当为清洁工办理各项社会保
险。
因此,用人单位在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一定要审查劳务派遣企业资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这里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草案)》规定:
以劳动力派遣形式用工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劳动力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并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每一名被派遣的劳动者不少于5000元为标准存入备用感恩母校快乐童年
每一个人的小学生活就是一个人的童年。
童年是一个五彩斑斓的世界,这世界有着喜、恕、哀、乐。
童年是一场满汉全席,里面有酸、甜、苦、辣、麻五味巡回品味,让人百吃不腻。
童年是一本大书,里面记载着许多有趣的故事。
童年的快乐是我们的母校所孕育和给予的。
感谢您——我的母校,是您给予我们一个走进社会的机会——“七十二行”综合实践活动。
我们班在这一活动中主要成立了一个“逍遥游旅游公司”。
为了吸引
“上帝”的光临,我们运用一些营销手段,用零食和玩具这两种不论是高年级学哥、学姐,还是低年级学弟、学妹都望而生“畏”、两眼放光的两个致命的杀手锏,利用这两个杀手锏,我这个迎宾员几乎一拉一个准,一次性就能攻破同学们心中的堡垒——顾虑。
最终,我们班一共收益人民币两百多元,我自己也获得四元薪水。
感谢您——我的母校,是您给予我们一个又一个舞台。
我们在去年的作文比赛中获得了奖项,如果不是您给予我们这个机会,我们也不会有此成绩。
去年您精心组织的迎春晚会,让每位同学都表演一个节目,使大家都赢得了阵阵掌声。
感谢您——我的母校,是您把我们领进知识的殿堂。
是您把我们从不会读写几个字的幼童培养成为能写出上千字优美、动人的文章的学生;是您把我们从仅会数数小棒、做做简单加减法的稚嫩孩童,培养成为头脑灵光、才思敏捷的人;是您把我们从只知道打打闹闹的玩童培养成为知礼仪、懂道理、守规矩的文明少年。
感谢您——我的母校,是您给了我们一个金色的童年;是您给予我们走进社会的机会;是您给予我们一个巨大的展示才华的舞台;是您引领我进入知识的殿堂,自由翱翔,创造辉煌。
金。
2、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派遣企业对派遣劳动者工资支付的义务及违约金和
追偿权。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指派劳动者到实际用人单位工作的。
实际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实际用人单
位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在中央一再强调严禁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派遣企业
对派遣劳动者承担连带责任,已经得到现在立法和司法实践的肯定。
所以,为了防止派遣企
业拖欠工资行为造成的连带风险,同时为了督促派遣企业依法向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在签
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派遣企业对派遣劳动者工资支付的义务及违约金和追偿权。
如
果派遣企业由于没有依法支付工资引发诉讼,在仲裁裁决用人单位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
下,不但可以依照约定向派遣企业主张追偿权并且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金。
3、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社会保险金的缴纳、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工作时
间和休息休假、劳动纪律、工伤事故责任的承担。
用人单位在使用派遣劳动者过程中,会涉
及到对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的规范。
比如用人单位要求派遣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派遣劳动者设置活动的禁止性区域、严守工作中涉及到的企业商业秘密等劳动纪律的规范。
另外,对于有些岗位会要求特殊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的约定不得违反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否则该条约定无效,并可能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利的法律后果。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各类企业均已纳入工伤保险的征缴范围。
与派遣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派遣企业,也负有此项法定的义务。
为了避免用人单位在使用派遣劳动者过程中发生的工伤风险,应当在派遣合同中约定派遣企业依法为遣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所以这些内容都可以写入派遣劳务合同,而且目前的《劳动合同法(草案)》第二十四条,关于社会保险金的缴纳、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纪律、工伤事故责任承担等问题的规定,也是采用了先约定后法定主义。
所以以上内容的约定也是符合立法精神的。
4、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派遣劳务者履行职务活动中,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承担。
有些劳动岗位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发生几率是比较高的,例如保安岗位、驾驶司机等。
我们经常会看到新闻媒体报道某超市保安对消费者实施搜身或殴打等行为,由于这些岗位的特性决定,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
侵权事实发生后,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企业认为劳务者是在为用人单位利益活动中造成他人侵权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用人单位认为劳务者是劳务派遣企业的员工,是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造成他人侵权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因此为了避免产生纠纷和争执,笔者建议在派遣合同中加以规范。
5、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劳动者派遣期限的约定。
用人单位为了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和便于派遣劳动者的管理,总是希望劳务派遣企业指派的劳动者的人员相对稳定。
所以现有的劳务派遣合同多数没有规定派遣劳动者的服务期限。
以我省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公布的《劳动合同法(草案)》第四十条明确规定:
“劳动者被派遣到接受单位工作满1年,接受单位继续使用该劳动者的,劳动力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由接受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接受单位不再使用该劳动者的,该劳动者所在岗位不得以劳动力派遣方式使用其他劳动者”。
所以从立法的倾向来看,对于用人单位现有的和将来需要签定的劳务派遣合同中,应当约定派遣劳动者的服务期限,否则《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者有可能要求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劳动关系,签定劳动合同。
当然,约定派遣劳动者较短的服务期,势必造成派遣岗位人员的流动性增大,同时也会影响用人单位外包给派遣企业的派遣岗位数量。
对于技术性较强的岗位当然不宜外包,而外包的范围仅限制在非技术性、简单的岗位。
篇三: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要注意的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要注意的
武汉劳务派遣:
/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时候,大家要多加注意,它关系到我们经济利益,马虎不得,以下这些都是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要注意的:
第一,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
第二,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没有依法缴纳的法律责任,防止派遣公司不缴、漏缴社保;
第三,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
第四,双方可以约定派遣员工在哪些情形下叫以退回劳务公司及员工退回方式;
第五,双方可以约定工伤事故、劳动纠纷如何处理,费用如何分摊;
第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
篇四:
如何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如何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的两大特点:
一是劳动者是派遣公司的职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这与劳务中介、劳务代理不同;二是派遣公司只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不承包项目,这与劳务承包不同。
鉴于目前的司法现状,用人单位在劳务派遣合同应注意以下内容:
1、应当审核劳务派遣企业的资质。
目前,许多职介机构良莠不齐,要查明劳务派遣机构的资质。
如果与有资格的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则该合同受法律保护。
如果与非法的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则合同无效,视为劳动者通过职介机构,直接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法院将可能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例如:
某宾馆由于经营需要准备招用5名清洁工,与一家劳动服务中心签定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务派遣合同》。
后发现劳动服务中心没有进行工商登记,不是合法用工主体。
因此仲裁裁决宾馆与清洁工之间是劳动关系,应当为清洁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2、应当明确派遣企业对派遣劳动者工资支付的义务及违约金和追偿权。
根据有关规定,实际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实际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这已经得到现在立法和司法实践的肯定。
所以,为了防止派遣企业拖欠工资行为造成的连带风险,同时为了督促派遣企业依法向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在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派遣企业对派遣劳动者工资支付的义务及违约金和追偿权。
如果派遣企业由于没有依法支付工资引发诉讼,在仲裁裁决用人单位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不但可以依照约定向派遣企业主张追偿权并且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金。
3、应当明确社会保险金的缴纳、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纪律、工伤事故责任的承担。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的约定不得违反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否则该条约定无效,并可能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利的法律后果。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各类企业均已纳入工伤保险的征缴范围。
与派遣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派遣企业,也负有此项法定的义务。
为了避免用人单位在使用派遣劳动者过程中发生的工伤风险,应当在派遣合同中约定派遣企业依法为遣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所以这些内容都可以写入派遣劳务合同,而且目前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关于社会保险金的缴纳、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纪律、工伤事故责任承担等问题的规定,采用了先约定后法定主义。
所以以上内容的约定也是符合立法精神的。
4、应当明确派遣劳务者履行职务活动中,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承担。
有些劳动岗位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发生几率是比较高的,例如保安岗位、驾驶司机等。
由于这些岗位的特性决定,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
侵权事实发生后,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
劳务派遣企业认为劳务者是在为用人单位利益活动中造成他人侵权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用人单位认为劳务者是劳务派遣企业的员工,是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造成他人侵权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因此为了避免产生纠纷和争执,建议在派遣合同中加以规范。
5、应当明确劳动者派遣期限的约定。
应当约定派遣劳动者的服务期限,否则依《劳动合同法》规定,超期后再用工时,劳动者有可能要求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劳动关系,签定劳动合同。
当然,约定派遣劳动者较短的服务期,势必造成派遣岗位人员的流动性增大,同时也会影响用人单位外包给派遣企业的派遣岗位数量。
对于技术性较强的岗位当然不宜外包,而外包的范围仅限制在非技术性、简单的岗位。
篇五:
劳务派遣合同的审查要点
劳务派遣合同的审查要点
劳务派遣,是人才派遣服务机构与个人建立劳动关系,将签约的个人外派至用工单位从事相关工作,并向用工单位收取相关费用。
派遣服务机构与劳动者之间构成了劳动合同关系,派遣服务机构与用工单位之间形成了合作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权益在被派遣的工作岗位受到损害的,由劳动力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劳动者在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事故等涉及劳动权益的所有纠纷都可能要求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次,我行作为用工单位在与派遣服务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注意审查以下内容:
一是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之前,要查明派遣服务机构的资质。
目与有资格的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则该合同受法律保护。
二是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派遣服务机构对劳动人员工资支付的义务及违约金和追偿权。
如果派遣机构没有依法支付工资而引发纠纷,用人单位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不但可以依照约定向派遣机构主张追偿权并且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金。
三是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社会保险金的缴纳、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纪律、工伤事故责任的承担。
四是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派遣劳务者履行职务活动中,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承担。
有些劳动岗位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
发生率比较高,例如保安、司机等。
由于这些岗位的特殊性,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但侵权事实发生后,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所以为了避免产生纠纷和争执,建议在派遣合同中加以规范。
五、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派遣劳务者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被辞退后,后续问题由派遣服务机构解决,与用人单位无关等约定条款。
篇六:
20XX劳务派遣合同
AAC劳务派遣合同【20XX】-01版
劳务派遣合同
合同编号: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同期限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派遣规程
第五章费用及其结算
第六章合同变更、终止和展期
第七章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第八章附则
附表一:
派遣员工招聘需求表
附表二:
派遣员工退回通知书(存根)
附件三:
劳务派遣单
甲方:
瑞声光电科技(常州)有限公司常州美欧电子有限公司
瑞声声学科技(常州)有限公司瑞声精密制造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瑞声新能源发展(常州)有限公司泰瑞美电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镇新常漕路3号电话:
0519-8305XX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就劳务派遣等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经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或备案并能证明各自身份的合法有效的文件。
第二条释义:
(一)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服务机构(乙方)根据用工单位(甲方)的劳务派遣需求,通过招聘派遣员工、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将员工派遣到甲方工作,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并办理派遣员工保险和福利费的一种专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活动,也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新型的劳动用工形式。
(二)派遣员工是指由乙方聘用并被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员工。
派遣员工与乙方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保险关系和劳动用工手续等);派遣员工与甲方只存在工作管理关系,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
第三条如甲方与乙方的派遣员工直接签订的协议中含有竞业禁止条款,甲方应通知乙方。
第二章合同期限
第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经双方同意,本合同期限可顺延或延期
第五条派遣期限:
双方按照附件三格式确定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乙方推荐的派遣人选,或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自行选定候选人员后告知乙方办理有关录用及派遣手续;
(二)可与乙方派遣的所有人员另签个人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承诺、礼品政策等),并送乙方备案。
但该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三)甲方可根据商务情况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四)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甲方规章制度的派遣员工,对失职或营私舞弊、使甲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派遣员工,甲方有权退回该派遣员工并要求乙方予以及时更换。
(五)派遣员工招聘、录用
1.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甲方需求设置派遣员工的具体数量及人员配置。
2.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向乙方提出增加派遣员工的数量的要求,但应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并列明具体的增派数量、岗位职责、薪资待遇水平、服务期限等信息。
(六)若甲方认为乙方有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改正。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其针对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采取的改进措施回复甲方,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利益,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退回派遣员工,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在3天内更换符合甲方条件的派遣员工: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和管理的;
5.派遣员工同时与乙方以外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派遣员工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7.派遣员工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的;
8.派遣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9.派遣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退回派遣员工,但是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劳务 派遣 合同 一般 多久 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