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乡医新政策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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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乡医新政策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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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乡医新政策doc
2017山东乡医新政策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合理规划和调整乡村医生资源总量与配备标准,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准入退出制度,创新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稳定并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为建立城乡居民均等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80%的乡村医生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年龄、学历、执业资格结构更加合理,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农村需要的职业化乡村医生队伍。
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实现紧密型乡(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逐步实现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全面开展家庭医生契约式服务,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享有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加强乡村医生管理
(一)明确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卫生计生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乡村医生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承担基层首诊工作任务,进行常见病、多发病初级诊治,并根据救治需要向农村居民提供转诊意见,积极开展上门巡诊服务;受卫生计生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合理配置乡村医生。
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深入开展和分级诊疗制度的逐步建立,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地理条件及预期目标等因素,根据省政府规定的标准,合理配置乡村医生。
要结合乡村医生队伍现状,在保证服务需要和队伍稳定的前提下,逐步将乡村医生数量调整到合理规模。
(三)严格乡村医生准入。
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
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乡村医生资格审核,加强乡村医生的准入管理。
同时,对不具备资格的人员予以清退。
对确因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造成村卫生室人员空缺的经济薄弱地区,允许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将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医学毕业生招用进村卫生室工作,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程序注册,报市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核同意、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备案后,发放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招用人员在乡镇卫生院相应专业人员管理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参加全国统一的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对于5年注册期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者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要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注销乡村医生执业资格。
(四)规范乡村医生考核。
在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乡镇卫生院定期对乡村医生开展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乡村医生学习培训情况以及医德医风等情况。
考核结果在所在行政村公示,并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和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
省、市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医生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五)规范乡村医生服务行为。
乡村医生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执业许可范围内,使用适宜技术、设备和药物,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操作流程,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管,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六)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
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要及时办理退出手续;因身体健康原因,不适合继续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及时办理退出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不得继续在村卫生室执业;违法违纪或存在严重医德医风问题的乡村医生,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吊销或暂扣其执业资格证书,不得继续在村卫生室执业;因故自行退出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和协议办理退出或注销执业资格手续。
如确因工作需要,返聘60周岁以上乡村医生的,各地应从严掌握、严格审核,签订返聘协议后到村卫生室继续执业,具体办法由市级卫生计生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
乡村医生空缺的地区,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统一招用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补充到乡(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中。
在新的乡村医生到岗之前,由乡镇卫生院选派人员履行乡村医生职责。
三、强化乡村医生培训与培养
(一)规范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
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大力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不得以会代训。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开展网上远程培训。
每年选派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省、市级医院接受免费培训。
乡村医生每3年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乡镇卫生院脱产进修1次,进修时间不少于1个月。
培训资金由乡村医生服务所在地的县(市、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
(二)积极开展乡村医生学历教育。
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2011-2020)》要求,制定乡村医生继续教育计划。
鼓励45岁以下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高等医学院校(含中医药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
对于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政府对其学费可给予一定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市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三)实施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
按照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15〕6号)精神,为村卫生室培养全科医疗卫生人才。
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在岗乡村医生年龄、学历、退出预期等因素,制定年度培养计划。
订单定向培养的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录取后与县(市、区)有关部门签订培养与服务协议。
订单定向培养的医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在医疗卫生支出中统筹落实。
四、改进乡村医生服务模式
(一)探索推进契约式服务。
立足基层实际,探索开展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约服务。
由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含全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服务收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具体标准和保障范围由各市根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签约人群结构以及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承受能力、管理方式等因素确定。
未签约的农村居民接受基本医疗服务时,按规定收取一般诊疗费。
各县(市、区)要选择1-2个乡镇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展试点。
(二)建立乡村全科医生队伍。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在现行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政策,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
在岗乡村医生按照国家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统一安排,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者按照规定发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五、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
(一)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等补偿政策。
根据对乡村医生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在和2015年将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的基础上,未来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继续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切实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
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综合考虑服务人口、服务范围、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给予定额绩效补助。
定额补助标准由市、县(市、区)政府确定。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适时调整各项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收入水平。
(二)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
在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进一步吸引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
进一步推进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员、业务、财务、药品和绩效考核等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市、县(市、区)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行村卫生室的人、财、物全部纳入乡镇卫生院管理的紧密型一体化管理模式。
要以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为抓手,结合医疗联合体组建工作,探索建立县招、乡管、村用用人制度。
各县(市、区)统一组织招用乡村医生,建立乡村医生人才库,并在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备案。
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对招用人员统一管理,统一安排到村卫生室执业。
各市要选择1-2个县(市、区)的部分乡镇在2016年开展试点。
(三)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保障乡村医生养老待遇,妥善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
各地要积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当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市、县(市、区)政府可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引导乡村医生按较高档次缴费,切实提高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水平。
六、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和执业环境
(一)加快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村卫生室要与村民委员会、村民服务中心等集中建设,由当地村委会提供土地。
村卫生室的用房和基本设备配备不低于国家和全省统一标准。
各市、县(市、区)和乡镇政府要依托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进一步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
在2016年6月底前,全省符合规划要求的村卫生室必须达到规定标准,配齐规定的设备。
实施农村小城镇规划建设以及撤村改居的地方,要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有关要求,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机构和人员管理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二)加快信息化建设。
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建立起以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基本诊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核心的信息系统并延伸至村卫生室,支持健康档案、基本诊疗与居民医疗保险信息联动,逐步实现远程培训、远程会诊、绩效考核、慢病管理等功能。
(三)建立县(市、区)域内对口支援政策。
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制定年度对口支援计划,县(市、区)、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每年安排不少于30%的医生轮流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坐诊,并将轮流坐诊工作情况作为职称评聘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对口支援每年安排2-3次,每次1个月,帮助乡村医生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四)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医托诈骗、虚假医药广告等非法活动,净化乡村医生执业环境。
(五)建立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化解机制。
各县(市、区)要建立适应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特点的医疗风险化解机制,可采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乡村医生执业风险。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统筹考虑、积极推进。
(二)落实资金投入。
县级政府应承担落实资金投入的主体责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和完善政府补助政策,统筹安排各级政府相关支持资金,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和绩效考核结果及时拨付,确保专款专用,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挪用。
(三)开展督导检查。
建立督导通报制度,省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有关任务进行督查,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大力宣传乡村医生先进典型事迹,对在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了一个措施:
凡以前签过合同但未回来缴钱的教师一律落聘,合同也未签的则以自动离职论处。
但此举好像作用不大,“学校的老师还是陆陆续续地往外走,现在学校里原来的教师剩下不到一半了。
”他的神情有点沮丧。
庙里没了“高僧”,“香客”自是另拜山门,师资水平所决定的教学质量就像炸弹落在了堤坝上,学生开始潮水似的转学。
对家庭条件还可以,家长期望值又较高的学生来说,那些离家不算远、收费不太高的私立学校成了他们最终的流入地。
“改制”者:
“与其让学生流失到外地就学,不如我们自己办私立学校!
”
1999年,山亭区第一所纯粹的私立学校——育才中学正式挂牌,学校从校长到教师都是从全区招聘而来。
虽然同公办中学相比,育才中学每学期多收500元培养费,但较高的师资水平,严格的教学管理还是使家长蜂拥而至。
“与其让学生流失到外地就学,不如我们自己办私立学校!
”很多乡镇中学“穷则思变”,开始纷纷效仿,于是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各类“私立”学校便适时、应运而生,犹如雨后春笋一般。
水泉中学在2001年的时候,还有1000多名学生,因受私立学校冲击,到2002年就只剩下600多家里穷、成绩差、路途近的学生还在那儿接受义务教育。
校方于是就在校外单设了2个私立班,共129个学生,每学年多收200元培养费。
从原学校派最好的教师过去以保证教学质量,住宿条件也比原校要好一些。
后来干脆就在校外办了一所分校,当分校所在地被果品批发市场占领后,他们只好又折回本校,把实验楼一分为二:
一边是私立教育区,另一边是公立教育区。
在私立教育区任教的教师不但照发1995年工资的70%,还按课时、绩效工资、学生服务等多领330多元。
与水泉中学的做法相似,冯卯乡中学先在原中学开了一个私立班,壮大后就办了一所龙腾中学。
在政府的支持下,徐庄乡中学的几名教师在校外重新建楼,办起了英达私立学校,条件是必须聘用本乡中学的教师,乡政府则逐年递减发放这些教师的工资,3年后学校就与政府彻底脱钩变成纯私立学校。
与这几个乡镇先办班后办校的方式不同,半湖乡的中学走了一条全盘“改制”的道路。
2002年,经与地方政府协商,徐庄英达私立学校的创办人以20万元把半湖乡中学整体租赁下来,租期为20年。
该学校学生除了每年多缴150元培养费外,其他书本费等和别的乡镇公办学校一样。
学校必须留下原学校的大部分教师,并解决他们的工资问题。
按照双方协定,对改制后的学校,第一年乡政府发放原工资的一半——区里1995年老工资标准的70%中的50%,到第二年就只发其中的30%,第三年就改为全部由学校自主解决。
记者遇到一位从外乡镇应聘到该校的教师,在问及当月的工资收入情况时,她脸上一副很知足的神情:
“原工资的50%是150元,加上学校发的工资300元,以及主科补助240(副科补助则为160元),比在原学校时全年领不到3000元强多了。
”
当记者询问此做法是否可取时,她挠了挠头:
“我能胜任工作挣到钱就可以了,对可取不可取没想过,学校走到哪一步是领导决策的问题。
”但她认为,全区乡镇学校不会都这么干的,毕竟还得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比半湖乡中学的“改制”更干净利索的,非山亭镇32中莫属。
山亭镇本有2所公办学校——32中和45中,都存在着工资拖欠严重、学校管理混乱的情况,教学成绩之差自不必说。
2001年,当地商人杨运栋经过与山亭镇行政、教育部门协商,用80万元把32中整体租赁下来,租期为50年。
学校原80位教师择优聘用,其余40位教学能力较差的教师一次性分流到45中,45中则担当起全镇的义务教育普及任务。
现32中董事长杨运栋介绍说,他接过学校后,又从其他地方招聘了20多位优秀教师充实到教学一线,还投入了400多万元盖起了餐厅、宿舍楼等,彻底改变了原校办学条件较差的状况。
自接收之日起,杨运栋就开始负担所有教师的全部工资,待50年租赁期满后,他对学校的投入将通过资产评估,由镇里一次性补回。
在职称评定、教师档案、教学管理方面,镇里则把32中和普通公办学校一样对待,并提供社会环境等各方面的优惠和支持。
由于该校收费介于纯私立和公立学校之间——全年800多元培养费,比真正的私立学校每年超出1000元的培养费用相去甚远,这种针对一般家庭的定位使该校获得了充足的生源。
“而且我校教师平均月收入900元左右,从不拖欠,大家的干劲都很足。
现在无论是升学率还是考试、竞赛的成绩,32中都跻身全区前三名。
”杨运栋语气里充满了自豪。
据说由于生源不足等原因,山亭区职业中专曾一度濒临崩溃的边缘。
但学校顺应潮流,及时调整,利用其校舍和师资优势,又从全区招聘了一部分教师,也办起了一所学校——私立翼云中学,竟也红红火火,成为山亭教育的一支有生力量。
反对租赁者:
“啥租赁?
就是卖!
老百姓花钱盖的学校,他能卖成了?
”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无论是留在“改制”学校的教师,还是应聘到“私立”学校的教师都面带喜色,谈笑风生,毕竟每月近千元的稳定收入,在这个曾经因贫困而著称的山区不是一个小数目。
但也并不是所有的教师都支持这种做法。
在桑村镇31中采访时,记者在该校门口遇到一位补鞋的老人,提起31中的租赁“改制”,他就气不打一处来:
“租赁,啥租赁?
就是卖!
能让他卖成了?
听说是教育局和校长合计着要卖,区政府、镇政府都不知情。
学校教师夜里偷偷给大队打了电话,大队才知道这事,说学校谁都不能卖!
这是群众卖粮食集资一滴血一滴汗建起来的,能叫你说卖就卖了。
”
原来31中的学校地基以前是学校驻地桑村大队的晒粮场,现在该大队的老百姓还每人多交3分地的公粮,承担着学校新操场的公粮负担,驻地村民对学校此举意见很大。
“改成私立学校,孩子到哪儿上学去,再说还不得多缴钱!
”旁边一修自行车的妇女也是忿忿不平。
“学校教师意见更大,大家都担心,学校改制归私人后,不但工资不一定能按时发放,而且一定会有教师下岗。
”一个知情者模样的年轻人插嘴说:
“私立学校工作量都很大,他们该用5人的只用3个人,以便少开工资。
”
1956年建校的31中是山亭区的区直属中学,因学校教师的工资由区财政统一发放,他们的工资均超出乡镇中学教师的2倍还多,而且不存在拖欠现象。
觉得不如在公有体制下感到心里踏实的教师曾在2002年5月集体到省里告状,反对31中“改制”,于是学校最终没能“卖”成。
但记者向学校领导核实相关情况时,被他们以各种理由拒绝。
离开学校时,记者在校内意外地发现了一座“校舍改造纪念碑”,上面镌刻着如下字样:
“……校舍年久失修,设备简陋……1990年以来,集社会各界之力,筹资百万元以改造校舍、增添设备,物换景移校貌巨变,故立碑以永昭党和政府重教兴学之功德,社会仁人鼎立助教之义举,全校师生艰苦创业之精神……”字迹已有些依稀难辨。
忧心教育者:
“如此一来,我们的义务教育问题就大了,‘普九’也会前功尽弃。
”
山亭区位于山东沂蒙山区南部,区内重峦叠嶂,可耕地面积很小,曾于1987年被定为全国重点扶贫区县,后虽摘下这顶贫困“帽子”,但大部分百姓的生活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好转。
上世纪末,一些区直企业及乡镇企业随着经济滑坡纷纷破产改制,90%的乡镇发不出工资。
在汽车站等车时,记者遇到一位乡政府的干部,谈起山亭区各乡镇的经济境况,他也是有话要说:
“1994年我所在的乡政府里才30多人,但几年后就出现了大批农民合同制人员,政府编制一下涨到了80多人,都拿着国家工资等着转正。
再加上教育、卫生等部门,八、九千人的小乡镇,又没有任何财政收入,却相当于十多个老百姓负担着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
”他有点激动起来,点烟的手哆嗦了一下:
“山亭区本来就穷,同样的科级干部,从山亭区调到市中区,工资正好涨1倍。
像我们乡镇,机关干部3~5个月领不着工资是很正常的事情,更何况从乡镇财政中拿大头的教师。
”
但他同时承认,作为机关干部,虽然经常没有工资可领,但隔三差五地不花钱吃饭还是不成问题的,而且总有办法使自己手头宽绰一些。
但教师除了干巴巴地从学校领工资,没有任何外来收入,只能瞪着眼盯着乡镇财政发钱。
“工资要是发就有了,要是不发就没有了。
教师至多给学生发一节课的牢骚,应付应付教学。
说实话,年轻教师工作几年连成家的钱都攒不出来,还不如街上贩青菜、卖糖葫芦的。
”
在如此的经济状况下,也就不难理解,为何有的乡镇采取种种办法,把占主要财政支出的学校租赁了出去。
此举确是既摆脱了教师工资所带来的巨大财政压力,又有了租金收益,可谓一举两得,也难怪各地纷纷效仿。
“可如此一来,我们的义务教育问题就大了,‘普九’也会前功尽弃。
”一位退休的老教师忧心忡忡,“首先会造成两极分化:
有能耐的家长把孩子送到‘私立’学校,没办法的就只好认命回家。
就算学生都到私立学校去,教师都是两个人干着三四个人的工作,又怎能全都照顾得过来?
”
但让记者感觉问题比较严重的,则是很多家长对如此“改制”的反应。
记者在一乡镇街头采访一位小商店女老板时,她就对学校“改制”与否显得很无所谓:
“改就改呗!
反正家长由学校当家,学校让到哪儿上学就到哪儿去上!
”她觉得改为“私立”后,学校可能会要求得更严格,只要孩子能提高成绩,多缴一部分钱没什么问题。
而对于那些家庭条件较差的家长,他们首先关注的就是私立学校的培养费——那是一道他们难以逾越的“坎”。
一位正在山地里劳作的农民就曾无奈地对记者说:
“收钱最少的私立学校,每年也得800元培养费。
”他在记者面前晃动着用手指比划成的“八”字:
“800元,我们十几亩山区小麦的全年收成!
”而当记者到几个公办乡镇学校,随机了解一些成绩一般的学生对辍学的看法时,他们竟又都和张超有着一样的心态:
“别人上学我就上,别人不上我也就不上了。
”很明显,只要到一个合适的时候,他们就会很自然地辍学。
另外一个不可掩盖的事实是,很多乡镇中学都是“普九”期间百姓集资建起的新楼,迄今都还未还清贷款。
如果现在忽然变成了“私立”学校,对于那些捐出血汗钱本该享受义务教育的百姓来说,公平何在?
所欠的那些上百万元的贷款,又该由谁来偿还呢?
还会落在百姓头上吗?
中国教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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