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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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委员会
“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
为切实加强公司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公司科学发展,按照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
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三重一大”的范畴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一)重大事项决策包括:
1.本单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部署、改革方案等重要问题;
2.本单位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
3.本单位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人、财、物所作出的宏观管理上的重要决策、决定;
4.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公司干部任免:
1.部门、分公司和直属机构负责人的聘任、任免和调整;
2.重要岗位上的人事调整;
3.后备干部人选推荐;
4.表彰人选推荐;
5.对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反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
6.工作人员的调入和调出。
(三)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包括:
1.基本建设基建项目;
2.大宗物品采购项目;
3.国有资产出租出借;
4.日常经费在计划外一次性支出的款项;
5.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及决算报告;
6.其他大额资金使用项目。
二、“三重一大”的决策形式及程序
(一)重大决策
涉及重大决策问题,根据具体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及公司领导班子酝酿,提出初步意见和建议,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会议集体讨论后做出决策。
(二)重要干部任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通过组织考察、征求意见,经过必要的程序后,由公司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暂缓决定。
(三)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
1.“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
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事先充分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
2.大额资金必须由使用部门拟定支出计划或报告,经财务部审查提出意见,报分管副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公司领导班子会讨论决定。
(四)民主决策程序
1.按照上级纪委的有关文件规定,公司纪委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业务活动,实施监督职能。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会议决策之前,要告知公司纪委,会后将决策情况送达上级纪委和公司纪委备案。
2.涉及重要建设项目的,必须遵循招投标及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定。
3.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物品,都必须按照政府采购进行采购。
三、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
(一)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有领导班子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方式替代集体决策。
除特殊情况外,会议应提前一天通知参会单位和个人。
(二)有关“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之前,班子分管成员和职能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干部职工群众意见;对技术性和专业性较强的事项应征求和听取相关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提交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
(三)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出席会议人数达到应到人数三分之二,会议表决事项,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二分之一通过;重大议题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采取票决制。
(四)集体决策决议事项,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则推迟决议,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
(五)会议在讨论有关议题和工作时,首先由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报告情况,其他同志不受委托不得越权代替。
(六)在讨论与本人及家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七)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明确实施的部门和负责人。
(八)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要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泄密责任。
(九)“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做到将决策参与事项、决策人、决策过程、决策结论、工作实效等以会议纪念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案。
四、决策执行规则
(一)“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研究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为牵头人。
(二)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反映意见。
(三)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领导班子集体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
(四)加强督察反馈,对决策执行结束后,将事项情况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纪委备案。
五、责任追究
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二)未向领导集体提供全面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三)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四)其他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
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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