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docx
- 文档编号:9909588
- 上传时间:2023-02-07
- 格式:DOCX
- 页数:2
- 大小:14.83KB
贵州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docx
《贵州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贵州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docx(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贵州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筑
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的通知
黔建施通【2007】146号
各市(州、地)建设局,贵州建工集团总公司,中央在黔及省属建筑业企业:
现将《贵州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的通知》(黔建施通【2005】341号)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附件:
1.贵州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2.贵州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申报表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日
附件1
贵州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鼓励建筑施工企业争创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积极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推进全省建筑安全管理总体水平的提升,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建设厅成立贵州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委员会,负责全省评选工作。
评选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省建设厅分管厅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省建设厅施工处处长和省建筑安全监督检查总站站长以及省建筑业协会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省(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地、州、市)安全监督机构及部分大中型建筑企业安全方面专家组成。
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中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总站。
第三条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为贵州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及其他有影响工程等安全文明施工最高荣誉奖。
第四条评选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申报和推荐
第五条我省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及其他有影响工程等均可申报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一)单体工程建筑面积5000m2以上或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且在复查评选时,申报工程的形象进度在主体结构施工阶段。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贵州省 建筑 安全 文明 施工 样板 工地 评选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