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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内部的财务监督,规范子公司的财务活动,加强集团公司对全资、控股公司事前、事中、事后、经常性、普遍性的监控,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降低财务风险,维护集团公司整体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2财务人员外派的范围
集团公司外派财务人员的范围为子公司(全资、控股公司)。
外派的财务人员主要指主管财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部长或财务负责人等重要财务岗位。
1.3财务外派的原则
(1)回避原则
外派人员与派往公司管理层和经营层有亲属关系(亲属关系指三代以内血亲和两代以内姻亲)的,不得派至该公司任职。
(2)岗位轮换
基于更有效地进行财务监督的目的,在集团范围内进行财务人员的定期轮换。
外派的财务人员任期一般为三年,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的,实行岗位轮换。
离开任职公司后两年内不得再担任该公司的财务人员。
1.4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下属所有分、子公司。
2任职资格及职责权利
2.1财务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直、公正、实事求是的品格,具有迎难而上、勇于奉献的精神;
(2)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具有扎实的财会知识、较强的业务处理能力,5年及以上财会工作经验;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4)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财务专业相关注册资格(CPA、CTA、CIA),根据派往公司经营情况和所任职级不同分别限定最低资格,按集团财务部相关流程审批为准;
(5)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和执行力;
(6)身体健康,服从安排,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7)遵守集团公司的相关保密职责。
2.2财务人员的职责
包括财务监督及财务管理两个方面:
财务监督职责
(1)完善会计监督机制,依法组织开展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提高基础管理水平,支持所在公司其他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2)监督所在公司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监督所在公司遵守集团制定的财务制度情况,对所在公司对外报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按照权限对投资、融资、资金、资产、收益分配、重大担保等重大事项向集团公司报批;
(4)定期向集团公司报告所在公司管理及重大经营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和报告所在公司经营负责人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财经纪律事项;
(5)每月至少一次向集团公司财务部长及财务总监或主管财务副总书面报告当月的主要财务工作;
(6)集团公司规定的其他职责。
2.2.2财务管理职责
(1)负责组织拟订财务计划,全面预算编制、资金预算方案,同时强化对重大投资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存贷款行为、担保、背书行为、企业间资金拆借行为及应收账款等的风险管理,健全其资金管理的内部牵制制度,协助降低消耗、节约开支、完成财务计划、提高经济效益等;
(2)负责组织各项财务报表和管理报表的编制和及时报送;
(3)组织企业财会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和企业对下属单位财务会计委派,对所在单位会计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4)参与对所在公司的经济业务活动进行分析决策;;
(5)其他财务管理职责。
2.3财务人员的权利
(1)有权监督检查所在公司的各项财务会计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2)有权审核所在公司的重要报告和财务报表、重大经济合同、不良资产处理方案、规定范围内的财务收支、提供贷款担保、债务担保、资产抵押、对外投资等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3)有权组织所在公司的经济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有权参与财务决策等方面的工作;
(4)有权对所在公司会计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并对会计人员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建议;
(5)有权向集团公司报告所在公司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集团公司财经纪律的事项,并提出处理意见;
(6)集团公司规定的其他权限。
3选拔及人事管理
3.1外派财务人员可由集团公司直接任命,也可由集团公司在集团范围内通过竞聘的方式选拔,在无法满足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2直接任命程序
(1)根据财务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集团公司财务部推荐财务任职资格人选,集团财务总监或主管财务副总负责对被选者进行专业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能力综合评价,对符合任职要求的报集团公司人事行政部进行资格复审;
(2)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总监)负责按相关规定对拟聘人选进行资格复查,提出聘任方案报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
(3)经董事长批准后,由集团人事行政部专函通知派驻任职的公司,并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
3.3需要竞聘和公开招聘时,财务部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由集团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拟定竞聘或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按前述3.2直接任命的资格认定和审查程序执行
3.4子公司对外派财务人员的任免有建议权,同时子公司具有对人员任命的上诉权,若上诉无效,必须执行。
不可以用其他人员替代财务人员的工作,干涉阻扰外派财务人员的正当履职行为。
3.5子公司发现派驻的财务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时,可以书面报告集团公司财务部,财务部和人事行政部审查核实后,按任免程序进行调整。
3.6派驻的财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调岗或解聘:
(1)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
(2)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
(3)工作中违法违纪,渎职失职,造成公司经营困难和经济重大损失的。
(4)违反集团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性质恶劣的。
3.7经录用的财务人员由集团财务部统一管理,统一考核,集团人事行政部负责人事档案归档。
4薪酬管理
4.1外派财务人员的薪酬待遇按集团人事行政部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其工资、奖金由集团公司财务部按考核结果确定,其他各项福利待遇享受派往公司同级人员相同待遇。
4.2外派财务人员的薪酬待遇由所在公司承担,所在公司人事部门接到集团财务部确定的正式考核结果后并入公司当月薪酬进行发放。
4.3集团财务部对外派财务人员的职位晋升或降职、定薪或调薪有决定权。
5绩效考核
5.1外派财务人员财务监督维度的考核由集团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维度的考核由所在公司执总负责,公司业绩维度的考核由所在公司营运管理部负责,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门负责考核结果的具体执行。
5.2考核的内容
包括所在公司业绩考核、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管三部分内容。
考核维度
公司业绩考核
财务监督
财务管理
考核主体
所在公司营运管理部门
集团财务部
所在公司执总
考核权重
20%
60%
20%
考核周期
年度
季度
季度
公司业绩考核由集团营运管理部总体负责,按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5.2.2财务监督
主要考核财务人员对所在企业的财务监督效果(参见附表1:
外派财务人员财务监督考核指标)。
按月考核,年度考核结果由各月考核结果算术平均计算得出。
集团公司财务部对财务监督维度进行考核,结果上报财务总监或分管财务副总批准后执行。
财务监管的考核在月度结束的次月7日内完成。
5.2.3财务管理
主要考核财务人员对所在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效果(参见附表2:
外派财务人员财务管理考核指标)。
按月考核,年度考核结果由各月的考核结果算术平均计算得出。
所在公司执总对财务管理维度进行考核。
财务管理的考核在月度结束的次月7日内完成。
5.3考核程序
5.3.1月度考核
(1)月度结束后3日内,被考核人所在公司执总和营运管理部门完成对被考核人公司业绩和财务管理两个维度的评价,并将签字确认的评价表上传二级控股公司财务部;
(2)二级控股公司财务部收集、汇总三级公司上传的评价表,并签署本级评价意见。
于月度结束后5日内将所属三级公司外派财务人员考核评价表汇总上报集团公司财务部;
(3)集团公司财务部根据二、三级公司上报的评价表,对外派财务人员进行最终的考核评分。
考核结果报经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或分管财务副总批准后,下发被考核人所在公司经营管理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进行最终考核评定和薪酬计算。
5.3.2年度考核
年度结束后,集团公司财务部根据被考核人员各月得分,汇总计算业绩考核、财务监管和财务管理得分,经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或分管财务副总批准,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5.4考核评分
(1)月度考核评分按各考核指标的得分及权重加权平均计算得出,每个维度分值区间为0至120分。
最终考核得分95分(含)以上为合格,可发放全额月度工资,100分以上,每增加一分对应奖励50元,最高奖励金额不超出1000元;95分以下每扣1分对应扣发工资50元,最高扣发金额不超出1000元。
(2)年度考核评分表中的所有考核指标均按照A、B、C、D四个等级评分,具体定义和对应关系如下表:
等级
A
B
C
D
得分
120-100
99-85
84-70
69-50
考评的最后得分根据各考核指标的得分及权重加权平均而得,年终考核评级与集团公司年终绩效考核制度挂钩,兑现年终奖发放(参见附表3:
外派财务人员年度个人综合考核汇总表)。
(3)考核评分结束后,所有外派财务人员考核结果再按正态分布原则进行确定。
6附则
6.1本办法由集团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6.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附件
10.1《外派财务人员财务监督考核指标表》
10.2《外派财务人员财务管理考核指标表》
10.3《外派财务人员年度个人综合考核汇总表》
2021-1-20
附表1:
外派财务人员财务监督考核指标表
序号
指标项
指标定义
基础分值
月度考核标准(基础分值+/-)
考评主体
1
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能够按照集团公司要求提供真实、详细的财务信息,不隐瞒、虚报、乱报
20
A:
无差错(+2)
B:
出现一次差错(+0)
C:
出现两次差错(-2)
D:
两次以上差错(-4)
集团公司财务部
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或分管财务副总
2
财务信息提供的及时性
能够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及时提供受派单位各类财务、会计信息
20
A:
提前一天(+1)
B:
按时上报(+0)
C:
延迟一天(-1)
D:
延迟两天以上(-2)
3
财务信息有效性
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能够提供有价值的、反映受派单位经营业绩或趋势的财务报表及分析报告
20
A:
提供的报表或分析报告对决策极具参考价值(+5)
B:
提供的报表信息或分析报告能较大程度地满足重大决策要求(+2)
C:
虽能提供财务报表或分析报告,但反映的信息量只能基本满足重大决策要求(+0)
D:
分析不够透彻或不能按照决策者的要求提供有价值的报表(-3)
4
对受派单位违规行为汇报的及时性
能够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对于受派单位违反国家或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行为予以及时制止,并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违规信息
20
A:
及时发现制止并上报(+5)
B:
及时发现并上报但未进行制止(+0)
C:
未能及时发现(-2)
D:
有意隐瞒不报(-5)
5
执行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有关规定、制度的有效性
能够有效的执行集团公司关于子公司财务会计相关规定、制度
20
A:
能够完全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有关规定或制度(+5)
B:
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有关规定或制度较好(+2)
C:
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有关规定或制度尚可(+0)
D:
对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有关规定或制度存在抵触或不执行的现象(-5)
附表2:
外派财务人员财务管理考核指标表
序号
指标项
指标定义
基础分值
月度考核标准(基础分值+/-)
考评主体
1
财务信息有效性
按照受派单位高层决策者的要求,能够提供有价值的、反映经营业绩或趋势的财务报表及分析报告
15
A:
提供的报表或分析报告对决策极具参考价值(+5)
B:
提供的报表信息或分析报告能较大程度地满足重大决策要求(+2)
C:
虽能提供财务报表或分析报告,但反映的信息量只能基本满足重大决策要求(+0)
D:
分析不够透彻或不能按照决策者的要求提供有价值的报表(-3)
任职所在公司执行总经理
2
财务信息提供的及时性
按照外部有关部门或受派单位高层决策者的要求,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价值的财务报表或分析报告等
15
A:
提前一天(+1)
B:
按时上报(+0)
C:
延迟一天(-1)
D:
延迟两天以上(-2)
3
预算组织
按时完成受派单位年度预算组织
10
A:
组织得力、沟通充分、积极协调,在预期时间内完成了受派单位年度预算(+5)
B:
能够比较有效的组织预算工作,发挥了较好的沟通、协调作用,可能未能按预期完成预算工作(+2)
C:
预算工作组织一般,只发挥了一定的沟通、协调作用,因此未按预期完成预算工作(+0)
D:
预算工作组织不太得力,沟通、协调不太积极或效果不好,因此未按预期完成预算工作(-5)
4
预算控制
对受派单位的预算监督与控制得力,及时反馈预算执行信息并采取适当措施
10
A:
预算监控得力,一旦发生预算执行偏离的情况立即反馈各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及时形成差异分析报告、提出解决方案(+5)
B:
预算监控较得力,发生过一次预算执行偏离但未有效处理的情况(+2)
C:
预算监控较得力,发生过两次预算执行偏离但未有效处理的情况(+0)
D:
预算监控较得力,发生过两次以上预算执行偏离但未有效处理的情况(-5)
5
及时安排财务资源
随着受派单位业务的发展,在发现资金短缺时及时并合理的安排财务资源
15
A:
能够及时合理的补充财务资源(+5)
B:
能够合理补充大部分的财务资源,时间上也能较好的衔接(+2)
C:
虽然能够发现问题,但缺乏较好的方案解决问题,资金衔接不佳(+0)
D:
反应迟钝,在出现问题时难以应付(-5)
任职所在公司执行总经理
6
税务效果
未发生税务纠纷,合理进行税务筹划
15
A:
认真研究相关税务政策、进行税务筹划,并提出了受派单位合理避税的方法,并为受派单位节约了大量税金支出;未出现税务纠纷(+10)
B:
进行合理税务筹划,并提出了受派单位合理避税的方法,并为受派单位节约了部分税金支出;未出现税务纠纷(+5)
C:
未提出合理避税方法;未出现过税务纠纷(+0)
D:
受派单位发生严重税务纠纷(-10)
7
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
及时建立、健全集团财务管理中的各项制度,并行之有效
10
A:
能够迅速洞察受派单位财务管理中缺少制度规范的部分,并快速组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且行之有效(+10)
B:
能够比较及时的发现受派单位财务管理中缺少制度规范的部分,并能够组织建立健全该部分制度(+5)
C:
在其他人的提醒下发现受派单位财务管理中缺乏制度规范的部分,并能够组织建立健全该部分制度(+0)
D:
未能及时发现财务管理中缺乏制度规范的部分,经提醒后未能组织建立健全该部分制度(-5)
8
财务风险控制
能否及时有效降低受派单位的财务风险,使得各类财务指标符合目标值
10
A:
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财务各指标符合目标值(+10)
B:
财务指标会偶尔出现偏离目标的情况,但能及时提出防范风险的办法,对受派单位经营产生的影响不大(+0)
C:
财务各指标常常出现偏离目标的情况,风险处理不及时,对受派单位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5)
D:
出现大的财务风险且无法处理,对受派单位经营产生大的甚至是严重的影响(-10)
附表3:
外派财务人员年度个人综合考核汇总表
所在公司
被考核人
考核维度
季度考核结果
得分
权重
加权得分
公司业绩考核
根据集团公司营运管理部年终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A
20%
D=A×20%+B×60%+C×20%
财务监督考核
第一季度
加权得分
B1
第二季度
加权得分
B2
第三季度
加权得分
B3
第四季度
加权得分
B4
B=∑Bn/4
60%
财务管理考核
第一季度
得分
C1
第二季度
得分
C2
第三季度
得分
C3
第四季度
得分
C4
C=∑Cn/4
20%
填表人
复核
备注
注:
财务监督维度的考核由集团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维度的考核由所在公司执总负责,公司业绩维度的考核由集团营运管理部负责,集团人事行政部负责考核结果的具体执行。
财务人员激励制度
为了对财务人员进行公平公正的考核,明确各财务岗位的责任,加强各岗位的工作责任心、提高创新能力和敬业精神,提升各级财务人员的领导和管理能力,本着奖优惩劣的原则,制定本激励制度。
一、适用的财务人员范围
1、门店:
门店财务主管、出纳、台账、收银;
2、分公司财务部:
财务经理、财务副经理、财务主管、一般财务人员、总仓验收组人员等所有财务人员
3、财务管理中心:
财务副总监、经理、专员、财务中心办事员
4、激励级别划分
部门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门店
收银
台账
门店财务主管
分公司财务部
一般财
务人员
财务主管
财务副经理
财务经理
财务管理中心
员级
专员级
部经理(含副经理)
副总监
总监
二、激励制度基本概况
(一)奖励方式
1、嘉奖。
包括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2、加薪。
在维持原职位情况下给予工资提升或奖金提高.
3、提级。
按公司职位等级给予提升,同时也提高了薪资水平.
(二)处罚方式
1、经济处罚。
按处罚标准对责任人及相关连带领导人进行经济处罚。
2、降薪。
在维持原职位情况下降低工资级别或扣减奖金。
可与上述第1项并处。
3、降级。
根据公司职位等级直接作降级处理,同时降低薪资级别。
可与上述第1项并处。
4、除名.直接开除,可与上述第1项并处。
三、奖励实施细则
(一)嘉奖规定
1、嘉奖的适用
受奖人员平时工作努力积极、好学向上、尽职尽责,工作中较少疏漏,遇事能以公司利益为重,为公司挽回损失,能积极的对经营管理和财务操作、制度等提供有意义的参考建议。
2、嘉奖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1)嘉奖分为物质奖励、精神奖励或二者兼备。
2)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给予奖励.
3)物质嘉奖必须由直属主管提名建议,并经财务管理中心批准后执行。
一级二级人员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提名,经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分公司行政部实施;三级四级人员由分管财务总监提名,经主管总裁审批后,由人力资源中心实施。
4)每年7月和1月评选,对于突出事件可直接单项奖励.
(二)加薪规定
1、加薪的适用
基本同嘉奖,根据工作努力程度,能保持敬业爱岗的精神,出色完成本岗位的职责,及对公司的贡献程度。
2、加薪的基本原则
1)提升薪金级别或增发奖金。
2)增发奖金必须由直属主管提名建议,并经上级批准后执行。
一级二级人员由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三级四级五级人员由分管财务总监审批,六级人员由总裁审批。
3)提升薪金一级人员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或副经理提名,经总监批准后实施;二级人员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提名,经总监同意,报分管总裁审批后实施;三级四级人员由分管财务总监提名,经主管总裁审批后实施
(三)提级规定
1、提级的适用
提级员工除满足上述二种奖励适用条例外,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能完全胜任新岗位的工作要求。
2、提级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1)提升职位和相应的薪资水平。
2)一级人员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或副经理提名,经总监批准后实施;二级人员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提名,经总监同意,报分管总裁审批后实施;三级四级人员由分管财务总监提名,经主管总裁审批后实施。
3)每年7月和1月评选,遇管理人员空缺可临时评定选拔。
四、处罚实施细则
(一)经济处罚规定
1、经济处罚适用
本经济处罚适用:
基础核算错误、违反一般财务制度、管理人员培训监管不力等非原则性问题。
2、经济处罚的基本原则
在对直接违规人员处罚的基础上,上级主管人员负相应的领导责任并连带处罚。
即“一人受罚,领导连带".
3、第一级直接违规人基础处罚金额(单笔)规定
1)级别中第一级人员基础处罚金额为50元~200元,其中:
以50元为基点处罚金额,最高为4倍,分别为50元、100元、150元、200元。
2)级别中第二级人员基础处罚金额为50元~400元,其中:
以50元以为基点处罚金额,最高为8倍。
3)别中第三级人员基础处罚金额为50元~800元,其中:
以50元以为基点处罚金额,最高为16倍。
4)级别中第四级人员基础处罚金额为50元~1500元,其中:
以50元以为基点处罚金额,最高为30倍。
5)级别中第五、六级人员基础处罚金额为50元~5000元,其中:
以50元为基点处罚金额,最高为100倍.
6)检查人的级别不同,只对相近下级人员进行处罚,并责令对所发生的违规事件进行整改,如在规定期限内未改正的,加倍进行处罚。
7)理中心组织的工作检查,只处罚到主管一级;第一次查实违规,基点按每笔50元处罚,第二次重犯基点为100元,每次递增50元,以此类推。
分管副经理按分管范围,连带相关责任,按所管辖财务主管人员累计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没有或未分清主管副经理的,均处罚财务经理。
8)规事件在规范操作流程、财务制度未出台前发生的,一般可豁免处罚;但对于应更正错误而未及时更正的,给予从轻处罚;对于应更正错误在第三次检查仍未更正的,根据原处罚标准给予双倍处罚。
(二)检查人员级别及处罚范围
1、公司监审委
有权向公司总裁、分管总裁提议对财务管理中心总监、主管副总监、经理、专员、分公司财务经理、副经理进行处罚;
2、公司总裁和主管总裁
有权对总监或主管副总监、中心经理、中心专员、分公司财务经理、副经理进行直接处罚.
3、财务管理中心总监
提议对副总监、中心经理、中心专员、分公司财务经理、副经理进行处罚;有权对财务主管级进行处罚.
4、财务经理
提议对主管级人员进行处罚;有权对门店收银、台帐、一般财务人员进行处罚。
5、中心专员
提议对所对口副经理、财务主管进行处罚;受总监委托进行检查时,可以对分公司财务经理有处罚提议权.
6、财务副经理
副经理对所主管范围内的财务主管、财务人员有处罚提议权。
7、财务主管
财务主管对所主管的财务人员有处罚提议权。
8、所有财务人员对违规事件有举报权。
(三)降薪处罚标准
1、降薪处罚适用
财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质量差、屡次违反财务制度和操作规范,欠缺团队配合等.
2、降薪处罚的原则
1)留职降薪,包括扣减当月奖金和降低薪资级别二种方式。
2)降低薪资级别的根据表现可恢复原薪资标准,降低和恢复均须经主管领导班子讨论评定,并经上级审批后执行。
一级人员由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二级人员由主管经理提议,财务总监审批;三级四级人员由财务总监提议,经主管总裁审批;五、六级人员由总裁审批.
3)每季度季初(1月、4月、7月、10月)5日对降薪和恢复薪资进行评定,遇突发事件可直接处理。
4)违规情况较轻的,一般扣减奖金;违规情况较严重的,直接降低薪资级别。
3、降薪处罚的标准
1)当月经济处罚,扣减当月奖金,当月不能扣完的,下月继续扣除,直到扣清为止。
不从工资福利中扣减。
2)一个季度内受经济处罚5次(含)以上(本人直接违规,不论金额大小,跨季度的不再计入),经财务管理中心管委会讨论评定后,提出直接降低薪资级别的建议。
3)如果本人所违反的操作规范和财务制度对公司造成较小损失的(5000元以下),除弥补公司损失外,经财务管理中心管委会讨论评定后,提出直接降低薪资级别的建议。
4)其他各操作规范和财务制度中需降薪的条款.
4、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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