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小知识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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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小知识点
一、建筑物耐火级别
1、建筑物耐火级别分为四级,一二类三四类。
2、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
3、民用建筑耐火级别、层数、长度和面积,一二级最大防火分区长度250米。
最大容许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
4、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5、1)建筑高度超过32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2)内走廊超过20米。
并设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
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4)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立排烟系统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二、建筑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及疏散出口。
6、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种防火分区,
7、地下、半地下建筑内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应不不大于500m2。
8、当设立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容许建筑面积可增长到1000m2。
局部设立时,增长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一倍计算。
9、民用建筑防火间距:
民用建筑之间防火间距,6-9米
10、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11、九层及九层如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塔式住宅,可设一种楼梯
12、高层建筑安全处口或疏散口必要设立两个安全出口
13、建筑中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
建筑中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近来边沿之间水平距离不应不大于5.0m
14、直接通向公共走道房间门至近来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距离:
一级二级25米,环形通道22米。
设有自动喷水系统建筑疏散距离可增长25%
15、楼梯间首层应设立直接对外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立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16、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17、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隔墙,应设防火墙。
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立在首层靠外墙部位,并应在外墙上开门。
首层外墙开口部位上方应设立宽度不不大于1.00m防火挑檐或高度不不大于1.50m窗。
三、室外消防栓系统
18、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不大于4m;门垛之间净宽不应不大于3.5m。
19、建筑物内管道井、电缆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不燃烧体封隔,其井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不燃烧体。
井壁上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20、电梯井和电梯机房墙壁等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非燃烧体。
高层工业建筑室内电梯井和电梯机房墙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非燃烧体
21、疏散楼梯栏杆扶手高度不应不大于1.1m,其她建筑室外,其倾斜角可不不不大于600,净宽可不不大于80cm。
,且每级离扶手25cm处踏步深度超过22cm时可不受此限。
22、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应。
23、室外消火栓水枪充实水柱仍不不大于10m;(从地面算起)。
24、民用建筑室外消防栓用水量应保证30L/S25、20。
按建筑面积计算。
25、环状管网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网输水输水管均不应少于两条,
26、环状管道应用阀门提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数量不适当超过5个。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最小直径不应不大于100mm
27、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立,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立消火栓,并宜接近十字路口。
28、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房屋外墙不适当不大于5m;。
29、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120m。
室外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
30、每个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应按10~15L/s计算;水泵结合器用水量10L/S-15L/S。
31、高层建筑消防栓充实水柱不不大于10米-13米
32、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种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栓口
33、消防水池应满足自动喷水灭火延续时间按1h计算。
34、消防水池一类18立方米。
住宅一类建筑12立方米
35、供消防车取水消防水池,保护半径不应不不大于150m。
供消防车取水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其取水口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距离不适当不大于15m;
四、室内消防栓系统
36、民用建筑用水量室内消火栓普通20L/S,布置不不大于4个。
室内消防栓用水量:
建筑高度不不大于50米10L/S超高层建筑30L/S。
37、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内消防用水量不不大于15L/s时,室内消防给水管道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环状管网连接,并应将室内管道连成环状或将进水管与室外管道连成环状。
当环状管网一条进水管发生事故时,别的进水管应仍能供应所有用水量
38、高层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竖管应成环状,且管道直径不应不大于100mm。
39、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用阀门提成若干独立段,
40、室内消火栓布置,应保证有两支水枪充实水柱同步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两个消防水栓距离不应超过25米,水枪充实水柱不应不大于13m水柱;
41、室内消火栓栓口处静水压力应不超过80m水柱,如超过80m水柱时,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
消火栓栓口处出水压力超过50m水柱时,应有减压设施
42、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栓口离地面高度为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立消火栓墙面成900角;
43、同层消防栓距离不超过30米。
栓口距地面1.1米。
栓口为DN65。
水龙带不不大于25米,水龙口20毫米。
44、应储存10min消防用水量。
当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2m3时,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8m3,仍可采用18m3;
五、自动喷水系统消防喷林系统类型
:
湿式喷淋灭火系统(合用于室内温度4-700C)、干式喷林灭火系统(合用于室内温度4-700C)、预作用喷林灭火系统。
雨淋喷林系统、水幕系统
45、积不不大于500m2地下商店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6、自动喷林系统构成:
报警阀、控制阀、水力警铃、系统检查装置、压力表、启闭批示装置。
并设有水流批示器、压力开关、辅助电动报警装置构成。
47、报警阀安装距地面1.2米。
48、每个报警阀控制喷淋头湿式或预作用喷淋头不超过800个。
干式有排气装置50个,干式无排气装置250个
49、消防支管管径不不大于25。
每个消防支管最多能代8个喷淋头
六、消防水泵
50、一组消防水泵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
高层建筑设有防超压办法
51、消防水泵房应有不少于两条出水管直接与环状管网连接。
52、固定消防水泵应设有备用泵,其工作能力不应不大于一台重要泵。
53、消防水泵应保证在火警后5min内开始工作,并在火场断电时仍能正常运转。
七、各机电专业消防设计
54、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各层每个防火分区,当其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系独立设立时,则被保护防火分区内送、回风水平风管与总管交接处可不设防火阀。
55、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批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56、火灾照明应在下列设立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
57、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疏散走道
58、疏散用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照明支线,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
59、散批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如下墙面上,走道上批示标志间距不适当不不大于20m。
八、火灾自动报警及消控室
60、报警区域按防火区域划分,一种报警区域可以有几种防火分区构成。
6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有:
集中报警系统:
区域报警系统;控制报警系统(消控中心),一种区域报警控制器可警戒各种楼层(看产品功能)安装位置距地面1.3-1.5米,报警电话安装位置1.3-1.5米。
62、建筑面积不不大于500m2地下商店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63、独立设立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级别不应低于二级。
采用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3h隔墙和2h楼板,并与其她部位隔开和设立直通室外安全出口
64、消控室应设立下列功能:
接受火灾报警,发出火灾声、光信号,事故广播和安全疏散指令等:
控制消防水泵,固定灭火装置,通风空调系统,电动防火门、阀门、防火卷帘、防烟排烟设施。
显示电源、消防电梯运营状况等
65、火灾报警按钮安装在距地面1.5米
66、报警线预留100-200毫米长度,绑扎成束、+红—兰线
67、报警线敷设不应有接头、纽结,导线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用接线端子或焊接连接(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超过2根),盒内外加螺母。
不同电压、电流、不同回路、不同系统、不同类别线不能放在同一线槽内。
68、线槽每隔1.5米设吊架及支架,吊拉杆不不大于6MM。
69、消防电源应为专用电源,不容许插接接头,
70、消控室门向疏散方向开门,容许有送回风管但应加防火阀。
禁止无关电气线路穿越,控制台周边留1米通道和检修通道,
71、消防控制功能:
控制消防设备启动、关闭;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开关;关闭防火阀,停止空调送风机;显示火灾、故障报警位置;疏散通道、出口等;显示保护地图(模仿图、平面图);显示消防电源状态;配备火灾报警应急广播控制装置
72、消防控制状态过程:
当火灾报警时;火灾报警系统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启动;室内消防栓系统启动(消防水泵启动);电源进行切换(非消防电源停电,应急消防电源启动),并接通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和疏散批示照明。
电梯迫降在首层;,加压送风机启动(风口启动),隔离系统启动(防火卷帘下降);防火门关闭
73、每隔防火分区至少设立一种手动火灾报警装置,两个手动火灾报警装置距离不超过30米,安装位置1.3-1.5米
九、防烟、排烟系统
74、一二类建筑(高度超过50米)、建筑高度超过32米建筑物应设立防烟分区。
75、防烟分区普通不超过500平方米,不不不大于防火分区;不跨越防火分区,防排烟系统设立普通在走廊、防烟道、排风井道各自独立,耐火级别1小时
76、高层建筑防烟、排烟系统。
分为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和自动排烟系统(可启动外窗);自动排烟系统(可启动外窗)分为:
机械排烟系统和可启动外窗自然排烟系统。
77、塔楼建筑应设有两个疏散防烟楼梯;并设有前室,前室设有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楼梯间每隔2-3层设立一种加压送风口,前室每层都设加压送风口
78、防烟楼梯间。
合用消防前室设计风量18000-0。
28000-30000M3、H。
层数超过32层分段计算
(一)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79、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立在前室、楼梯间、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当楼梯间和消防前室加压送风系统必要合用时应设立压差自动调节装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全压除计算最不力点压头损失,别的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80、防烟楼梯间为50PA
81、前室、楼梯间、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避难间为25PA
82、楼梯间每隔2-3层设立一种加压送风口,前室每层都设加压送风口。
83、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和机械排烟系统风速规定
1)采用金属风管,风速不不不大于20米/秒2)混凝土构造管道风速不不不大于15米、秒3)送风口风速不不不大于7米/秒。
排烟口风速不不不大于10米/秒
84、排烟系统设立:
普通设立在楼梯间、前室、消防前室,合用前室。
避难层。
85、超过32层建筑楼梯间送风量和排风量应分段计算
86、剪力楼楼梯间可供用一种风道其风量按两个楼梯间计算,风口分别设立。
87、避难层加压送风量按净面积计算不不大于30立方米、秒,避难层应设有消防电梯出口、应急照明、广播、消防电话、消防栓、并设有独立防烟设施,防烟楼梯进行分割
(二)机械排风(防烟)系统
88、排烟系统设立条件:
1)建筑高度超过32米,
2)内走廊超过20米。
并设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
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
4)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立排烟系统
89、防烟系统安装位置:
1)肩负一种防烟分区净空高度不不大于6米房间,每平方米不不大于60立方米
2)肩负一种防烟分区净空高度不不大于6米房间,每平方米不不大于120立方米
3)排烟口安装在屋面及顶棚位置;排烟量不不大于60立方米/秒
4)防烟口设立水平距离不超过30米防烟阀关闭温度2800C
5)走廊防排烟系统竖向设立,室内按防火分区设立
6)机械防排烟系统可以与通风空调系统合用但必要采用可靠防火办法
7)防火风管为建筑中安全救生系统:
重要应用于火灾时排烟和正压送风救生保障系统,普通可分为1h、2h、4h等不同规定级别
90、通风与空气调节
1)通风系统应设立,横向按防火分区设立,竖向每五层设立(不超过5层),
2)通风空调系统穿越下列状况时安装防火阀700C(穿越防火分区墙、楼板变形缝等)
十、其她
91、玻璃幕耐火级别应耐火1小时
92、建筑变形缝等应加防火保护层
93、无框玻璃幕墙及间隔玻璃幕墙应耐火1小时,应有800MM高实体墙。
94、发电机房储油不能超过8小时用量,
95、高层建筑间距13米、群楼6米
96、消防车道宽度不不大于4米,与建筑物距离不不大于5米,高度不超过4米
97、建筑物变形缝及金属构造要加防火保护层。
98、一、二级建筑防火分区最大容许距离150米,面积2500平方米。
电缆井、管道井、排风井、防烟井应每层进行分隔
十一、防火分区
99、一类建筑:
1000平方米;二类建筑:
1500平方米;地下室:
500平方米
100、高层建筑与裙楼有防火墙及良好防火办法时最大防火分区不应超过2500平方米
101、高层建筑有自动扶梯、上下层连通、上下开口通道楼梯等,防火分区应按上下连通作分防火分区,面积叠加计算
102、每层防火分区安全通道门不应不大于两个,两个安全门距离不不大于5米。
普通在24-40米,环形走廊10-20米;安全疏散门距离室内任何一点不超过40米,室内到室内门不超过15米。
103、首层消防通道走廊宽1100-1200毫米;门900-1300毫米,门往外开。
门外1。
4米内不应有踏步
104、防火卷帘耐火级别普通为3小时
105、十八层及十八层如下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方米,住户不超过八户,应设有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
106、消防电梯配备:
不大于1500平方米设立一台消防电梯,不不大于1500不大于4500平方米2台,4500平方米3台
107、消防电梯应设立在不同防火分区内;消防电梯前室不不大于6平方米。
108、十层以上建筑应在单元内阳台进行连通或凹陷
十二、消防给水及消防灭火设备
109、消防电梯前室设有消火栓
110、消防泵房耐火级别为2级。
消防水箱楼板厚15毫米,隔墙耐火2小时,甲级防火门。
111、超过100米高层建筑均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设备。
112、安装线管时当管长超过45米时应设有接线盒
113、管道穿越消防水池和剪力墙时应加放水套管,震动管道要加柔性接头,与水箱接口要用焊接,消防水箱要预留1米通道周边不得不大于0.7米,与顶棚高度不不大于0.6米。
压力表量程是2.5倍。
114、消防水泵结合器构成:
接口、本体、连接器、止回阀、安全阀、防空阀、控制阀顺序安装,安装高度1.1米
115、不大于或等于DN100管道采用螺纹连接。
不不大于DN100管道采用卡箍连接
116、管道安装与楼板粱、拄、距离,按管道管径为递增40-200毫米
117、管道与支架安装距离,按管道管径为递增3.5-12毫米。
118、管道支架、吊架与喷头安装距离不适当不大于300毫米,与末端喷头距离不得不大于750毫米。
119、管道穿过变形缝时候,采用柔性接头和短管。
短管不得不大于墙体长度或出墙体50毫米。
120、管道竖向安装支架距离1.5-1.8米。
121、消防水泵出口应安装止回阀、压力表。
122、消防气压装置安装距棚顶高度不不大于1.0米
123、消防结合器安装顺序,接口、本体、连接管、止回阀、安全阀、防空阀、止回阀、
124、报警阀组安装距离距地面1.2米,水力警铃与报警阀连接应采用镀新钢管长度不超过6米
十二、灭火器配备规范。
125、按类型分为A、B、C、类
十三、喷林头
126、喷淋头保护面积8平方米(严重5。
4米)喷淋头水平距离为2.8米(中危险级3.6米),喷淋头与柱面、或墙面距离1。
4米(严重1.1米),侧喷距顶棚距离7.5-15CM
127、侧喷垂直两米,两侧1米内禁止有障碍物。
侧喷最远距离7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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