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治理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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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监理细则
扬尘治理监理细则
编制人:
.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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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宏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一、工程概况
二、现场扬尘治理监理人员及组织结构
三、扬尘治理监理工作依据
四、扬尘治理工作总目标
五、扬尘治理监理工作程序
六、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范围和内容
七、建筑扬尘治理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一、工程概况:
二、现场扬尘治理监理人员组成及组织结构
1、现场扬尘治理监理人员组成:
总监理工程师:
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监理工作,进行监督、协调、管理。
安全监理工程师:
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监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土建监理工程师:
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扬尘治理监理工作
水暖监理工程师:
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扬尘治理监理工作
电气监理工程师:
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扬尘治理监理工作
监理员:
发现施工现场的扬尘隐患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2、组织机构图:
三、扬尘治理监理工作依据
1.《河北省城市环境容貌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2、《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3、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13(J)T100-2009
4、《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5.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6.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7、《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新15条措施》
四、扬尘治理工作总目标
进一步完善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现场管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有效控制施工现场扬尘,减少对空气环境造成的污染促使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五、扬尘治理监理工作程序
1、明确监理企业控制扬尘污染的监理责任,建立健全监理规章制度,提高监理水平,现场监理机构认真负履行职责,加强对控制扬尘污染监理工作的现场检查,确保监理人员到位,对施工企业不服从管理的,要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组织各有关单位共同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场容场貌统一、协调、干净、卫生,对施工现场出入口进行硬化处理,对不能硬化的采用碎石覆盖。
3、要求工地配置人员、器材,专人负责防尘工作,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做好记录。
4、要求施工单位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
5、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方每周定期按建设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要求开展扬尘控制检查,帮助工地提高管理水平。
6、完善奖励、处罚制度,将几栋建筑的扬尘治理工作结果进行评比,做得好的进行奖励,做得差的给予适当经济处罚。
7、每月向公司书面汇报扬尘治理工作执行情况。
六、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范围和内容
1、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围挡全封闭施工。
围挡高度不小于1.8m。
建筑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并做到定期清洗,封闭严密。
对破损安全网要及时更换,钢管脚手架和塔吊等机具要定期除锈、刷漆。
外脚手架拆除时应当洒水湿润,禁止拍抖密目网造成灰尘。
2、施工现场进出口必须设置净宽不小于6m,净高不小于4m.建筑工地的进出口、场内道路和生活区、办公区、建筑材料加工、堆放地必须硬化。
严格区分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和办公生活区,并采用围挡或栅栏隔离。
材料、构件、料具等应采取必要覆盖并设置标牌。
现场裸露的地面应采用防尘网进行全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
对不施工部位水泥、砂子、石子等散料应采取密闭存放或覆盖措施,严禁裸露。
建筑工地出入口应设置摄像头。
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扬尘治理公示牌,公示扬尘治理各项制度。
3、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排水设施。
工地设专职人员,负责对驶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的车轮和车身冲洗。
现场出入口要采取铺毡等措施,严禁车辆带土带泥上路。
施工现场应建立洒水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安排专人负责洒水,每天不少于6次,保证施工现场不扬尘。
4、严格烟尘控制,严禁在施工现场排放有毒烟尘和气体,工地生活燃料应符合环保有关要求。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垃圾和各种废弃物。
5、从事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符合环卫部门的有关要求并经政环卫部门批准和持有相关准运证明。
驶入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箱完好,装载的货物必须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环境。
负责施工单位应不应许其驶入工地。
驶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
否则,施工单位不允许其驶出工地。
6、建筑工地完工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和平整场地,消除各种尘源。
建筑垃圾必须通过楼梯或垂直运输机械进行转运,不得从建筑物高处向下流放污水、倾倒建筑垃圾。
禁止在道路和人行道上堆放或转运易扬尘的建筑材料。
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大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拆除等易发生扬尘的作业。
7、工地设置固定的封闭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池。
垃圾清运前要适量洒水,严禁起尘。
8、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降尘措施,严禁裸露。
9、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
10、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
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11、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
12、建筑物内清扫垃圾时要洒水抑尘,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
13、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
14、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15、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
16、施工现场应安装空气质量检测仪,现场的空气质量指数应不高于本地域空气质量指数。
七、建筑扬尘治理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1、预审,如审查扬尘治理保证体系、扬尘治理施工方案等。
2、检查,包括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检查与参与有组织的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检查,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3、下达《监理通知单》:
除口头督促整改外,必要时签发《监理通知单》明令整改。
整改后审签《整改复查报审表》。
4、开好工地例会:
把扬尘治理、安全及文明施工列入例会内容,对存在问题责成解决,并在下次会议上反馈整改结果。
5、发布停工指令:
在因扬尘治理达不到要求等原因出现必须停工处理(某一部位或整个工程)的情况时,与项目法人协调后,发出停工指令,直至停工因素消除后,经核查认可,方可复工。
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
一、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硬质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
城区主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
二、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主要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混凝土硬化,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土、积土,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
三、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四、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降尘措施,严禁裸露。
五、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
六、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
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七、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
八、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必须采用围挡隔离、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及时清运拆除的建筑垃圾。
严禁敞开式拆除和长时间堆放建筑垃圾。
九、建筑物内清扫垃圾时要洒水抑尘,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
十、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
十一、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十二、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
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
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
十三、建筑工程临边防护应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
十四、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
十五、施工现场应安装空气质量检测仪,现场的空气质量指数应不高于本地域空气质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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