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考试重点及模拟试题说课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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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考试重点及模拟试题说课讲解
现代远程教育
《保险学》
课
程
学
习
指
导
书
作者:
罗世瑞
2008年3月1日
课程学习方法指导
保险学是研究保险基本理论的课程。
在现代金融体系中,保险业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市场主体随时面临着各种财产或人身风险,对风险损失的补偿或给付成为市场主体关心的问题。
本课程围绕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损失或给付的中心问题,对保险理论作了全面分析。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地掌握风险、保险的基础理论,较深入地了解保险合同与保险市场的运作,从理论、实务两方面掌握保险经营的技术特点.
学习方法上,提倡以学生充分利用远程课件资料以及在线测试题,以自学为主,课后及时做在线自测题检测学习效果。
在学生自学的基础上,考前组织适当的辅导,帮助学生理解课程难点,掌握重点。
.
课程学习进度安排
按照远程教育学院的教学计划,以及学生的具体时间情况掌握课程学习进度,原则上要求一学期内学习完毕。
课程学习课时分配
总课时:
33
第一章风险与保险2课时
第二章保险的基本原则8课时
第三章保险合同6课时
第四章财产保险5课时
第五章人身保险5课时
第六章社会保险与政策保险1课时
第七章再保险2课时
第八章保险经营与管理2课时
第九章保险监管2课时
第一章风险与保险
一、章节学习目标
1、理解风险的含义、特征和种类,以及风险管理的程序。
2、熟练掌握可保风险的内涵,掌握保险的性质、保险职能、保险分类等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
二、章节重点、要点
1、风险管理的程序
2、可保风险的要件
三、章节考试大纲
1、风险的含义及构成要素
2、风险管理的概念及基本程序
3、可保风险应具备的条件
4、保险的分类
四、章节练习题
1、名词解释:
风险、纯粹风险、投机风险、风险管理、保险
2、简答:
风险管理的方法有哪些?
可保风险的条件有哪些?
第二章保险的基本原则
一、章节学习目标
1、理解保险利益的内涵及应用;
2、阐明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
3、掌握近因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
4、明确补偿原则在财产保险中的作用;
5、理解代位原则与分摊原则的内容
二、章节重点、要点
1、四大原则的理解和运用是本课程的重点和难点,需要认真领会掌握,并能在具体案例分析中予以运用。
三、章节考试大纲
熟练掌握四大原则的理解运用
四、章节练习题
1、名词解释:
近因与近因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权力代位
2、简答:
(1)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怎样确定?
(2)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怎样确定?
(3)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及限制条件是什么?
(4)重复保险与分摊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分摊方式有哪几种?
我国保险法规定采用哪种方式?
3、案例分析:
(1)赵某于2000年5月22日为其公公B投保10年期简易人身险5份,保额8055元,指定受益人是B的孙子C,现年11岁。
保险费按月从赵某的工资中扣缴。
2002年元月,赵某与被保险人的儿子A因感情破裂离婚,离婚时经法院判决,C由A抚养。
离婚后赵仍自愿按月从自己的工资中扣缴这笔保险费,从未间断过。
2003年1月20日,被保险人B因病死亡。
同年3月,赵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8055元。
与此同时,A也提出被保险人是他的父亲,指定受益人又是由他抚养的,应由他作为监护人领取这笔保险金。
赵某则认为投保人是她,交费人也是她,而且她是受益人C的母亲,也是合法的监护人,这笔保险金应由她领取。
而保险公司认为,赵某为B投保时虽然有保险利益,但离婚后不再是B的家庭成员,已失去保险利益,故保险单随婚姻解除而失效,应按无效保单处理。
你认为保险公司的主张是否正确?
为什么?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是怎样确定的?
(2)1998年3月,某厂50岁工人张某因患胃癌住院治疗,术后出院上班。
半年之后,张某见同事去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于是一同到保险公司投保了三年期的简易人身保险。
填写投保单时,因其不知自己曾患过胃癌,因而在表中未申报癌症事实,也未将住院治疗胃病的事实告知保险人。
1999年6月,张某旧病复发,治疗无效死亡。
张某的女儿以受益人身份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保险公司在审查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时,发现张某的死因病史上载明其投保前曾患过胃癌并动过手术,于是对此案是否违背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公司是否要给付保险金问题引起争论。
请问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为什么?
(3)2001年10月,王某向公司投保生死两全保险,本人为被保险人,其妻李某为受益人。
2003年1月,王某经医院诊断为突发性精神分裂症。
治疗期间,病情进一步恶化,最终狂躁不止,自杀身亡。
其妻李某以保险合同中列明“被保险人因病而身故,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为由提出索赔。
保险公司以《保险法》第66条规定认为,死者系自杀身亡,且自杀行为发生在订立合同两年之内,拒绝赔付。
请问,保险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
为什么?
(4)1999年7月5日,某市居民刘某家失盗,盗窃分子盗走了其彩电一台,价值1500余元。
案发后三个月,刘某得到了保险公司的全额赔款。
2000年4月8日,在该市公安局举办的被盗财物认领会上,刘某意外地发现了自己失盗的彩电,以邻居及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他又领回这台彩电,但发现损坏了一个机件,经修理后恢复正常,修理费花了85元。
彩电被盗复得后,刘某并未通知保险公司,当地群众向保险公司反映了这一情况,于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前往刘家,决定收回彩电或让刘某退回赔款,但被刘某拒绝。
请问:
保险公司的决定是否正确?
为什么?
第三章保险合同
一、章节学习目标
1、分析保险合同的概念与形式;
2、描述保险合同的特征;
3、理解保险合同的主体及其相互关系;
4、探讨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
5、了解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与终止。
二、章节重点要点
1、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保险合同的主体
3、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
4、保险合同的变更
5、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三、章节考试大纲
1、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
3、保险合同的分类
4、保险合同的变更
5、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四、章节练习题
1、名词解释:
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投保人、受益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价值、保险金额
2、简答题
(1)什么是保险合同?
它有哪些特征?
(2)保险合同有哪些书面形式?
(3)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有哪些?
3、案例分析题
(1)案例1:
某建筑公司以进口奔驰轿车向某保险代办处投保机动车辆保险。
承保时,保险代理人误将该车以国产车计收保费,少收保费482元。
合同生效后,保险公司发现这一情况,立即通知投保人补缴保费,但被拒绝。
无奈之下,保险公司单方面向投保人出具了保险批单,批注:
“如果出险,我司按比例赔偿。
”合同有效期内,该车出险,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全额赔偿。
请问:
此案该如何赔偿?
为什么?
(2)案例2:
一华侨到北京旅游,在游览了故宫博物院后,激动万分。
出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自愿交付保险费为故宫投保。
请问保险公司能否接受其投保?
为什么?
(3)案例3:
一承租人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9个月。
租房合同中写明,承租人在租借期内应对房屋损坏负责,承租人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灾保险一年。
租期满后,租户按时退房。
退房后1个月,房屋毁于火灾。
于是承租人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
请问①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为什么?
②如果承租人在退房时,将保单转让给房东,房东是否能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
为什么?
(4)案例4:
王某因与妻子相处不和,带着儿子另住别处。
后王某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并指定其妹妹为受益人。
不久王某不幸煤气中毒死亡,王妹也在其中毒死亡前半月病故。
现王某的妻子与王妹的儿子都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
请问:
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为什么?
(5)案例5:
王先生4年前投保了20万元人寿保险,指定他的妻陈女士为受益人。
投保后,王先生与陈女士离异,与周女士结婚并生有一个儿子。
但王先生并未申请变更受益人。
王先生发生意外事故后,其妻周女士、儿子及前妻陈女士都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
保险公司经审核后,拒绝了王先生现任妻子和儿子的申请,将保险金给付了陈女士。
王先生的现任妻子周女士气愤难平:
丈夫车祸身亡,可得到保险金的不是可怜的妻儿,而是已反目成仇的前妻。
请问:
这样处理合理吗?
为什么?
第四章财产保险
一、章节学习目标
1、理解财产保险的概念与特征;
2、熟悉财产保险的承保与理赔方式;
3、掌握火灾保险的基本内容和主要险种;
4、掌握运输保险的主要险种;
5、理解责任保险的概念、特点与主要险种。
二、章节重点难点
1、财产保险的承保与理赔方式
2、责任保险的特点
三、章节考试大纲
1、财产保险的四种承保与理赔方式
2、机动车辆保险
3、责任保险的特点
四、章节练习题
1、名词解释:
火灾保险d、责任保险a
2、简答题:
(1)试解释不定值保险与比例赔偿方式
(2)试解释定值保险与定值保险赔偿方式。
(3)责任保险有哪些特点?
(4)责任保险有哪些主要险种?
3、案例分析:
(1)d杨某2003年2月2日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期间为1年的家庭财产保险,其保险金额为20万元。
2003年4月27日杨某家因意外发生火灾,火灾发生时,杨某的家庭财产实际价值为30万元。
若按第一危险赔偿方式。
则:
(1)财产损失15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为什么?
(2)家庭财产损失30万元时,保险公司又应赔偿多少?
为什么?
(2)某公司将一批精密仪器投保货物运输保险,约定保险价值5000万元,保险金额也是5000万元。
后来轮船遇大风沉没。
经鉴定,仪器损失程度为100%。
①如果出事地点货物市价为4000万元,赔多少?
②如果出事地点货物市价为6000万元,赔多少?
③假定货物损失程度是80%,如出事地点货物市价为4000万元,赔多少?
如出事地点货物市价为6000万元,赔多少?
第五章人身保险
一、章节学习目标
1、理解人身保险的概念、特点与分类;
2、理解人寿保险的含义与特征;
3、理解传统人寿保险及创新人寿保险的主要内容;
4、理解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与主要险种;
5、理解健康保险的特点及主要险种
二、章节重点难点
1、人身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2、传统人寿保险及创新人寿保险的主要内容;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4、健康保险的特定条款。
三、章节考试大纲
1、人寿保险的含义与特征;
2、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4、健康保险的特点与特定条款。
四、章节练习题
1、名词解释:
不可争辩条款、自杀条款、宽限期条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
2、简答题:
(1)简述人寿保险的含义及特征。
(2)简述人寿保险的分类。
(3)试述健康保险的特点。
(4)简述健康保险的特定条款。
(5)简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第六章 社会保险与政策保险
一、章节学习目标
简单了解社会保险与政策保险的有关知识
二、章节重点难点
1、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2、社会保险的特征
三、章节考试大纲
1、社会保险的特征
2、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的比较
3、政策保险的主要险种
四、章节练习题
简答题:
1、社会保险有哪些主要特征?
2、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比较有哪些不同?
3、政策保险有哪些主要险种?
第七章再保险
一、章节学习目标
1、了解再保险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2、理解再保险的两种方式
3、理解再保险的合同安排形式
二、章节重点难点
1、比例再保险的含义和分类
2、非比例再保险的含义和分类
3、再保险安排的三种形式。
三、章节考试大纲
1、比例再保险
2、非比例再保险
3、再保险安排的三种形式。
四、章节练习题
1、名词解释:
再保险比例再保险非比例再保险
2、简答题:
(1)比例再保险有哪些分类?
(2)非比例再保险有哪些分类?
(3)再保险安排方式主要有哪些?
第八章 保险经营与管理
一、章节学习目标
1、了解保险产品的开发设计
2、了解保险公司的营销管理
3、理解保险公司的承保管理
4、理解保险公司的理赔管理
5、理解保险公司的投资管理
二、章节重点难点
1、保险费率的厘定
2、保险理赔的原则
3、保险资金运用的原则
三、章节考试大纲
1、保险费率的厘定
2、保险理赔的原则
3、保险资金运用的原则
四、章节练习题
简答题:
1、保险费率的厘定原则是什么?
2、简述保险理赔的原则
3、简述保险资金运用的原则
第九章 保险监管
一、章节学习目标
1、掌握保险监管的概念
2、熟悉国外保险监管的两种模式
3、理解保险监管的方法和体系
4、了解我国监管的现状
二、章节重点难点
1、保险监管的模式
2、保险监管的方法和体系
三、章节考试大纲
1、保险监管的概念
2、偿付能力监管
四、章节练习题
名词解释:
保险监管、偿付能力
考试样题
(让学生熟悉考试的题型与考试重点)
一、判断题(10分)
1、保险是分散已有的风险,赌博是产生新的风险。
()
2、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利益,所以预期的营业利润和租金都不能作为保险标的来投保。
()
3、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的核心是不允许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而获得额外收益。
()
4、保险损失补偿受到实际损失价值、保险金额和保险利益三个金额的限制。
()
5、投保单只是投保人表示愿意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当投保完成以后,投保单就不再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
二、名词解释(20分)
1、近因与近因原则
2、保险合同
3、责任保险
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简答题(40分)
1、可保风险的条件有哪些?
2、重复保险与分摊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分摊方式有哪几种?
我国保险法规定采用哪种方式?
3、简述人寿保险的含义及特征。
4、比例再保险有哪些分类?
四、案例分析题(30分)
1、2001年10月,王某向公司投保生死两全保险,本人为被保险人,其妻李某为受益人。
2003年1月,王某经医院诊断为突发性精神分裂症。
治疗期间,病情进一步恶化,最终狂躁不止,自杀身亡。
其妻李某以保险合同中列明“被保险人因病而身故,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为由提出索赔。
保险公司以《保险法》第66条规定认为,死者系自杀身亡,且自杀行为发生在订立合同两年之内,拒绝赔付。
请问,保险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
为什么?
2、一华侨到北京旅游,在游览了故宫博物院后,激动万分。
出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自愿交付保险费为故宫投保。
请问保险公司能否接受其投保?
为什么?
附:
章节练习题答案
第一章风险与保险练习题答案
1、名词解释:
风险--风险是指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或风险是指相对于某一期望结果可能发生的变动情况.
纯粹风险—指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机会的风险。
~只导致两种后果:
或者损失,或者无损失。
投机风险--指那些既存在损失可能性,也存在获利可能性的风险。
~可导致三种结果:
损失,无变化,获利。
风险管理--所谓风险管理,是经济单位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分析,采用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手段,主动地、有目的地、有计划地对风险加以处理,以尽量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和经济利益的行为。
保险--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2、简答:
(1)风险管理(处理)的方法有哪些?
——风险处理是在风险识别和衡量基础上,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技术来处理风险。
其方法有:
1风险回避
②风险自留
③损失控制。
包括损失预防和损失抑制
④风险转嫁。
方法主要有两种:
非保险转嫁和保险转嫁。
(2)可保风险的条件有哪些?
——可保风险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风险是纯粹风险;损失可以用货币来计量;风险的发生具有偶然性;风险的出现必须是意外的;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
第二章保险的基本原则练习题答案
2、名词解释:
(1)近因与近因原则——近因(ProximateCause),是指引起保险标的损失的最直接的、最有效的、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并非是时间上、空间上最近的原因。
近因原则是指凡引起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若近因属于除外责任,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2)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utmostgoodfaith)是指当事人要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地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骗和隐瞒行为。
在保险实践中,最大诚信原则(Principleofutmostgoodfaith)具体含义是:
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及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做出是否缔约及缔约条件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
否则,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以此为理由宣布合同无效或不履行合同的约定义务或责任,甚至对因此而受到的损害可以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3)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Insurableinterest),也称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利益原则(InsurableinterestPrinciple)是指投保人必须以其所具有保险利益的标的投保,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4)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Principleofindemnity)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保险赔偿,但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5)权利代位——权利代位也叫代位追偿,是指如果保险标的所遭事故是由第三方责任人造成的,依法应当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后,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取得了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2、简答:
(1)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怎样确定?
——投保人如果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就认为他对该财产具有保险利益:
对所投保财拥有所有权;对所投保财产拥有经营管理权;对所投保财产拥有抵押权和留置权;对所投保财产因有效合同而产生的保险利益;投保人对其所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或合约双方的履约信用具有保险利益。
(2)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怎样确定?
——我国《保险法》第53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3)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及限制条件是什么?
——损失补偿原则(Principleofindemnity)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保险赔偿,但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损失补偿原则的限制条件有三个:
损失补偿以实际损失为限;损失补偿以保险金额为限;损失补偿以保险利益为限。
这三个限制金额哪个最小以哪个为准。
(4)重复保险与分摊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分摊方式有哪几种?
我国保险法规定采用哪种方式?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危险,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投保,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
分摊原则是指重复保险情况下,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各保险人应采取适当的方法分摊赔偿责任,使被保险人既能得到充分的补偿,又不会超过其实际损失而获得额外利益。
重复保险的损失分摊方式有三种,分别是比例责任分摊方式、独立责任分摊方式、顺序责任分摊方式。
我国保险法规定采用比例责任分摊方式。
3、案例分析:
(1)保险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
人身保险往往为长期性合同,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也常常会发生变化。
因此,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强调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必须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而当保险事故发生进行索赔时,投保人是否对被保险人仍然具有保险利益则并不要求。
本案中,保险合同正常有效,保险金应给付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即赵女士的前夫保管。
我国《保险法》第53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2)保险公司不用赔偿,因为投保人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中规定的告知义务,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有关身体状况的重要事实。
按照最大诚信原则的规定,对于投保人因过失或疏忽而未如实告知的内容,如果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是否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在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由于本案中投保人是因为疏忽或不知情才导致未告知,不属于故意隐瞒和欺诈,所以保险公司可以退还其所交的保险费。
(3)保险公司的做法不合理。
因为王某死亡有两个原因,一个是突发性精神分裂症,一个是自杀。
这两个原因中,自杀是由精神分裂症引起的,所以造成王某死亡的近因也就是最主要最直接最有效的原因是精神分裂症,而非自杀。
而精神分裂症属于疾病,是生死两全保险的承保范围。
所以,该案不适用于《保险法》规定的自杀身亡的情形,因此,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付保险金。
(4)保险公司的决定是正确的。
代位原则中的物上代位规定,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后,依法取得该项标的的所有权。
即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所有。
我国《保险法》规定: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
”此规定主要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在获得保险赔偿金后,又可能通过获得保险标的的残值、保险标的的失而复得而得到额外利益。
第三章保险合同练习题答案
1、名词解释: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契约,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协议。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人身受到保险合同保障,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受益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第一,受益人须经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第二,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单位和个人。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向保险人收取佣金的单位和个人。
保险价值——保险价值是指保险标的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所确定的实际价值或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所具有的实际价值,是确定保险金额的依据。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InsuredAmount),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人应当赔偿或给付的最高货币金额,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
2、简答题
(1)什么是保险合同?
它有哪些特征?
答案:
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契约,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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