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检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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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检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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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检查表
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检查表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指引
法律责任指引
备注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
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
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
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
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
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
产许可制度。
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1.1
安全生产许可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
任。
活动。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取得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
非煤矿矿山
第二条
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生
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0万元以上
1
许可情况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
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动。
(一)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擅
自进行生产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
安全生产许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条
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
违反本条例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
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
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
1.2
安全生产许可
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
证延期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
万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年。
安全
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条例第十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非煤矿矿山企
九条的规定处罚。
序号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指引法律责任指引备注
业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
3个月向原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
非煤矿矿山
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
(一)延期申请书;
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
(三)本实施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相应文件、资
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料。
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
继续进
行生产的,依照本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
的规定处罚。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二十一条
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
证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
非煤矿矿山
变更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出现
1.3安全生产许可
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要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形,
未按
证变更
(一)变更单位名称的;
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
办
(二)变更主要负责人的;
理变更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手
(三)变更单位地址的;
续,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四)变更经济类型的;
(五)变更许可范围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一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三条
企业不得
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转让安全生产许
1.4转让、冒用安
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
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
10
万元以
全生产许可证或者
产许可证。
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安全
使用伪造的安全生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产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
非煤矿矿山企业不得转让、冒用、买
事责任;接受转让的,依照本条例第十
卖、出租、出借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条的规定处罚。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
序号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指引法律责任指引备注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
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
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事故
★危及尾矿库安全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
2库区活动情况
报。
事项检查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
(AQ2006-2005)
6.7.2严禁在尾矿坝上和库区周围进行乱
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取得安全生
产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第四十二条非煤矿矿山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接受转让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
(三)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四)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序号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指引法律责任指引备注
采、滥挖和非法爆破等。
7.3.3
检查库区范围内危及尾矿库安全的主
要内容:
违章爆破、采石和建筑,违章进行尾矿回
采、取水,外来尾矿、废石、废水和废弃物排入,
放牧和开垦等。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
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的通
知》(安监总管一〔2017〕98号)
三、尾矿库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一)库区和尾矿坝上存在未按批准的设计方
案进行开采、挖掘、爆破等活动。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对生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四
产运行的尾矿库,未经技术论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
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尾矿库管理
理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下列事项进
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给予
行变更:
警告,并处3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二)排放方式;
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或者提请县级以上
3坝体管理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
)
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权限予以关闭。
3.1堆积坝
上游式筑坝法,应于坝前均匀放矿,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
6.3.4
维持坝体均匀上升,不得任意在库后或一侧岸坡放
法》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
矿。
应做到:
a)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细粒尾矿
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
排至库内,在沉积滩范围内不允许有大面积矿泥沉
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
积;b)坝顶及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沉积滩长度
位处1万元以上
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
及滩顶最低高程必须满足防洪设计要求;
c)
矿浆
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
1000元
序号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指引法律责任指引备注
排放不得冲刷初期坝和子坝,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
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趾流动冲刷坝体。
d)放矿时应有专人管理,不得
(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
离岗。
规定作业的;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生产
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
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
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事故
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
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报。
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
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6.3.10
尾矿坝下游坡面上不得有积水坑。
罚款。
6.3.13
坝体出现冲沟、裂缝、塌坑和滑坡等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三
★3.2坝面维护
现象时,应及时妥善处理。
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尾矿库管
6.5.4
当坝面或坝肩出现集中渗流、流土、
理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
第十
管涌、大面积沼泽化、渗水量增大或渗水变浑等异
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
常现象时,可采取下列措施处理:
a)在渗漏水部位
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
铺设土工布或天然反滤料,其上再以堆石料压坡;
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
给
b)增设排渗设施,降低浸润线。
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
8.2
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
尾矿库有下列工况之一的为危库:
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给予行政
d)坝体出现贯穿性横向裂缝,且出现较大范围
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管涌、流土变形,坝体出现深层滑动迹象;
序号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指引法律责任指引备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
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
知》(安监总管一〔2017〕98号)
三、尾矿库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坝体出现贯穿性横向裂缝,且出现较大
范围管涌、流土变形,坝体出现深层滑动迹象。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尾
矿库出现下列重大险情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按照安全监管权限和职责立即报告当地县级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人民政府,并启动应急预案,
进行抢险:
(一)坝体出现严重的管涌、流土等现象的;
(二)坝体出现严重裂缝、坍塌和滑动迹象的;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
5.3.24
法》第四十五条
尾矿堆积坝下游坡与两岸山坡结合
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
处应设置截水沟。
3.3坝肩截水沟
7.2.9
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
检查坝面保护设施。
检查坝肩截水沟
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
位处1万元以上
和坝坡排水沟断面尺寸,沿线山坡稳定性,护砌变
1000元
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
形、破损、断裂和磨蚀,沟内淤堵等;检查坝坡土
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石覆盖保护层实施情况。
(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
序号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指引法律责任指引备注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
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
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
报。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
★3.4堆积坝坡比6.3.2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防汛、
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要求。
尾矿坝堆积坡比不得陡
于设计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
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
知》(安监总管一〔2017〕98号)
三、尾矿库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三)坝外坡坡比陡于设计坡比。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
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
★3.5子坝堆筑上
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事故
升速度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
报。
规定作业的。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序号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指引法律责任指引备注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罚款。
知》(安监总管一〔2017〕98号)
三、尾矿库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尾矿堆积坝上升速率大于设计堆积上升
速率。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
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
6.3.3每期子坝堆筑前必须进行岸坡处理,将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
3.6子坝堆筑前岸树木、树根、草皮、废石、坟墓及其他有害构筑物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
坡处理全部清除。
若遇有泉眼、水井、地道或洞穴等.应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
作妥善处理。
清除杂物不得就地堆积,应运到库外。
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
规定作业的。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
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
★3.7尾矿库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事故
评价及稳定性评估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序号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指引法律责任指引备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
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
知》(安监总管一〔2017〕98号)
三、尾矿库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未按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坝体
稳定性进行评估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尾矿
库应当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现状评价。
安全现
状评价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尾
矿库安全现状评价工作应当有能够进行尾矿坝稳
定性验算、尾矿库水文计算、构筑物计算的专业技
术人员参加。
上游式尾矿坝堆积至二分之一至三分
之二最终设计坝高时,应当对坝体进行一次全面勘
察,并进行稳定性专项评价。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
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
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事故
★3.8坝体超过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
计坝高,或者超设报。
计库容储存尾矿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
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
知》(安监总管一〔2017〕98号)
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
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尾矿库管
理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十
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
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
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给
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
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
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给予行政
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四
序号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指引法律责任指引备注
三、尾矿库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尾矿库管理
(四)坝体超过设计坝高,或超设计库容储存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给予
尾矿。
警告,并处3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对生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或者提请县级以上
产运行的尾矿库,未经技术论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权限予以关闭。
理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下列事项进
行变更:
(四)坝型、坝外坡坡比、最终堆积标高和最终
坝轴线的位置;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
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
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事故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
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
报。
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
★4.1排洪设施运
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4防排洪情况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
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
6.4.3汛期前应对排洪设施进行检查、维修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和疏浚,确保排洪设施畅通。
根据确定的排洪底坎
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高程,将排洪底坎以上1.5倍调洪高度内的挡板全
罚款。
部打开,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
;库内设清晰醒
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标明止常运行水位和警戒水
序号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指引法律责任指引备注
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
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
知》(安监总管一〔2017〕98号)
三、尾矿库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九)排洪系统构筑物严重堵塞或坍塌,导致
排水能力急剧下降。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
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
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
报。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生产
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
(AQ2006-2005)
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
4.3.5
尾矿坝的渗流控制措施必须确保浸润
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4.2浸润线埋深
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线低于控制浸润线。
6.5.2
在尾矿库运行过程中,如坝体浸润线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超过控制线,应经安全技术论证增设或更新排渗设
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施。
罚款。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
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
知》(安监总管一〔2017〕98号)
三、尾矿库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序号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指引法律责任指引备注
(七)浸润线埋深小于控制浸润线埋深。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
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
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
报。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生产
5.3.9
上游式尾矿坝沉积滩顶至设计洪水位
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
的高差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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