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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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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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工作手册
一、总则
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步建立完善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整体水平,达到人本安全。
1、目的:
减少和控制危害,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
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安全生产法制管理、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工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和条件管理等。
1.1范围:
企业的员工,涉及到企业中的所有人员、设备设施、物料、环境、财务、信息等各个方面。
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包括: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策划、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
2、引用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QG/L2003安全生产检查与重点管理规定,及有关的规定。
3、术语
3.1“五同时”是指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2“四不放过”是指在处理事故过程中,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核昌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安全委员会由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董事长任主任委员,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委员。
2、制造部是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三、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
1、目的
为防止事故发生,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其它相关规定的管理,可参照执行。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企业职工奖罚条例》及我公司的规章制度。
3、范围
公司及辖内人员。
每一个职工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规定、条例及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对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所有职工对他人的违章行为有制止和向上级反映的义务。
对领导违章指挥有拒绝执行的权利。
违反规定的行为,不论是否产生后果,均应负担责任,按本规定给予罚款处理。
情节严重的,可以加重处罚,直至行政处分。
情节特别重大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奖罚金额:
责任人每次50—300元,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次100—500元,单位每次200—3000元。
如单位负责人及单位不愿意承担,将由责任人全部负责。
奖罚程序,由制造部出通知单(一式两份)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生效,送交公司财务部从当月工资中执行。
奖罚设立专项基金,由制造部负责管理,公司财务部保管。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予处罚
a、进入工作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或穿戴有规范的。
b、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履行安全职责的。
c、不按规定报告工伤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
d、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无故不进行整改或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的。
e、特殊工种无证者,损坏安全器材或标识的。
f、其他违章违纪行为和损坏公共财物的。
g、违反压力容器,防火、防爆、要害部门的;违反特种设备,违反厂区车辆管理,违反电气,违反检修,施工的和环境保护的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我公司规章制度、各项规定,安全管理的。
h、部门或单位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的。
i、公司专职安全员不履行职责,不认真执行检查制度和安全监督管理的。
j、各单位安全员,不履行职责、安全监督管理和垂直管理的。
5、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目标责任书奖惩办法将依照执行。
四、安全教育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教育的分类、管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安全教育内容与要求等。
本标准用于企业职工安全教育。
2、引用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术语
三级安全教育
是指厂级、分厂(科室)级及工段(班组)级安全教育。
4、安全教育分类
安全教育分为以下三大类:
入厂前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安全教育。
5、管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
安全教育的管理机构:
安全教育工作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由制造部负责管理;各科室负责本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教育。
各部门安全教育的职责
a.制造部安防部门的职责有:
负责全公司安全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订企业安全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结合我公司实际组织编写安全教育学习材料;负责新工人入厂的安全教育;会同职工教育中心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换证;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科室、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提供有关安全教育资料;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利用典型事故,对职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总结与交流安全教育工作经验;组织编写安全生产简报或安全生产通报材料。
b.各主管业务部室安全教育职责是:
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教育;做好本部门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负责本部门主管范围内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申报操作工作和安全知识培训;负责新调入人员的安全教育;负责制订本部门安全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利用典型事故,对本部门职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安全知识和先进典型经验;总结与交流安全教育经验。
c.各分厂安全教育的职责有:
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制造部的安全教育活动;负责组织日常安全教育;负责对新调入本车间的上岗前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利用典型事故,对本部门职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结合本车间情况,做好安全教育宣传报导。
各部门安全教育的权限
制造部的权限:
有权停止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上岗作业。
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权限:
各业务主管部门有权拒绝接受未经一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调入,必要时也可不准其上岗作业。
各分厂权限:
有对未经安全教育或考核不合格者,有权停止其工作,直至考核取证合格为止。
6、入厂前安全教育
6.1入厂前安全教育的种类
a.入厂前安全教育的种类包括:
厂级安全教育;分厂(科室)级安全教育;工段(班组)级安全教育;外来人员安全教育。
b.入厂前安全教育的对象包括:
学徒工;外单位调入职工;合同制工人;代培人员;大专院校来厂实习人员。
6.2厂级安全教育
a.凡新入厂职工来厂报到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由制造部进行教育。
b.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我单位的性质、生产特点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消防常识,结合本单位生产特点教育;典型事故及其应吸取的教训。
6.3分厂级安全教育
a.由本部门主管安全的领导或指定专人负责教育。
b.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本单位的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设施、急救器材、消防器材以及个人保管的消防用品性能及使用方法;本单位以往曾发生事故
应吸取的教训。
6.4工段(班组)级安全教育
a.由工段(班组)长或工段安全员负责。
b.工段(班组)级安全教育可采取讲解和现场表演相结合的方式。
c.教育内容包括:
本工种、岗位作业特点,工艺流程及应注意的事项;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本工种、岗位的设备、装置等的性能特点,安全装置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保管方法;本岗位及本工程以往曾发生事故应吸取的教训和预防再发生的措施。
6.5外来人员安全教育
a.凡来厂参观人员、临时工、外包工及办事人员,进生产现场必须接受安全教育。
b.外来人员安全教育由接待、接收和使用单位负责。
c.来厂参观办事人员安全教育内容有:
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来厂参观、办事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等。
d.临时工、外包工的安全教育内容:
本单位生产特点及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担任的工作性质、特点及安全注意事项;担任工作以往曾发生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
7、日常安全教育
7.1日常安全教育的特点
日常安全教育的特点是:
不分时间、不论场合、不拘形式、经常地、反复地对职工进行广泛、深入、系统的安全教育。
7.2安全活动日
以分厂、科室、工段或班组为单位,每1—2星期日组织一次安全日活动,可采取多种形式。
a.具体要求:
各级主管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应经常参加车间、班组的安全活动日,了解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有关问题;各岗位生产工人,无故不得随意不参加安全活动日,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b.安全活动日的活动形式:
利用各种会议、简报、标语、图片、广播、录相、电影、事故现场会、经验交流活动等活动形式。
c.安全活动日内容:
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简报、通报、规程及企业有关安全规定;学习安全技术知识;开展岗位练兵、组织各类安全表演赛;检查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发动群众制订改进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讨论与分析典型事故,总结与吸取事故教训,结合本岗位工作,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举行安全技术讲座、交流;组织攻克事故隐患等。
8特种安全教育
特种安全教育对象
8.1特种安全教育对象包括:
a.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气焊工、行车工、电梯工铲车司机、锅炉工、安全监督管理者);
b.属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及新产品的作业人员。
1.8.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a.培训内容按上级主管部门省市安监局规定的培训内容;
b.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20小时,培训结束时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必须取得市或省安监局颁发的操作资格证;
c.按期参加复试和复审工作,直至合格,方准上岗操作。
9、安全教育制度
a、安全教育有:
公司、分厂、班组(岗位)三级教育形式。
b、凡进厂的新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c、因各种原因离开操作岗位15天以上者,需要复工,都要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和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d、对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工种的安全教育及安全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e、对特殊工种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换证工作。
f、经常组织人员收看安全电影、录像,剖析事故案例,防止重复性事故发生。
g、公司每年分期分批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组织全员安全考试,参考率必须达98%以上。
五、安全检查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原则与内容,对人与物有关安全的要求与管理,安全检查的方法与检查时间,事故隐患的整改。
2、引用政策规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
》中发[1978]67号《关于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
3、术语
三定
是指定解决事故隐患措施、定解决隐患日期及定解决隐患的负责人。
四不准
个人能解决的,不准推到班组长;班组能解决的,不准推到工段;工段能解决的不准推到车间、科室;车间、科室能解决的,不准推到公司部。
4、安全生产检查的原则与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的原则
a.安全生产检查要本着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b.安全生产检查时要本着群众检查和专业检查相结合。
c.安全生产检查的安排上,要本着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的范围与内容包括:
a.国家、各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法规等在企业的贯彻情况;
b.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措施计划”及“安全教育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c.防护用品及保健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d.生产流程、工艺流程及生产秩序;
e.工业卫生、防尘、防毒和有害职工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f.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等是否配备齐全、完整和有效;
g.各种机械、电器、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及炉窖等的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情况;
h.天车、吊具、气瓶及电动工具的安全完好状态;
i.各种环境的防火、防爆、避雷、静电、照明及危险品贮运等的安全情况;
j.房屋、厂房建筑防雨、防寒设施情况;
k.各种环境现场作业人员身体适应情况;
l.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有关材料归档情况等。
5、对人员行为安全要求
5.1全厂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及法令。
5.2生产前的安全准备,主要有:
a.按规定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b.班前严禁饮酒;
c.不准带小孩进入车间及劳动现场;
d.检查设备、设施及作业环境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有否不安全因素;
e.不准穿拖鞋、敞衣、赤膊、戴头巾或戴围巾进入工作现场工作。
5.3生产或工作中应认真做好的安全事项,有:
a.坚守岗位,集中精力,思想不溜号;
b.不准擅自将自已的设备交给与本岗位无关的人员操作;
c.严禁打闹、睡觉、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d.不准随意跨越运输的设备;
e.不准站在砂轮机正前方操作;
f.加班、夜班或在封闭工作场所作业时,必须安排二人以上一起工作;
g.二人以上同时作业时,实行大级工负责制,有主有从,统一行动;
a.女职工从事有害健康的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劳动保护。
5.4实行操作证办法,做到“持证操作”。
操作人员必须掌握设备的性能、工艺要求,并认真遵守设备操作规程。
5.5开动本工种以外的生产设备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否则不准随意开动。
5.6严格执行接班制度:
a.交接设备时,做好安全检查与交接;
b.填写好交班簿;
c.末班下班时必须切断各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清理作业现场,认真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时,关闭窗户、锁好门,方可离去。
5.7充分依靠和发挥安全员的作用,并使安全员保持相对稳定。
5.8在厂内行驶的车辆,要行驶指定线路,行人应随晨注意来往车辆。
6、对设备、设施及物质不安全状态的管理
6.1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设施及物质存放管理等,职工人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6.2遇有危及安全的设备、设施或物质,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解决。
6.3对有关物质不安全状态的管理
a.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性物品,应分类并妥善存放,设专人按规定严格管理;
b.对有害气体、液体、尘埃、放射线、噪音等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要保持齐全、完整与有效;
c.各种消防器材、工具等,应保持齐全和有效,严禁随意动用,专人负责保管。
6.4对锅炉房、油库、危险品库、配电室等要害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非本岗位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6.5对设备、设施及危险作业的管理
a.各种电气、机械动力设备的金属外壳、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措施,接地措施;
b.各种手持电动工具,如电钻、电砂轮机等,其绝缘必须可靠,并有安全保护措施;
c.危险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作业前必须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不准穿硬底鞋,一切符合要求,方准上岗作业;
d.危险作业时,严禁投掷工具、器材及物品等;
e.各种设备无安全防护装置,不准使用或开动。
6.6生产作业中的安全防护要求
a.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挂停电指示牌,并设监护人看管;
b.电气设备检修时,严禁非检修人员合闸;
c.检查或调整设备时,应先停车,后调整。
6.7对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要办理审批手续。
工程项目的设计要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并要求与工程项目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7安全检查规定
a、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国庆法定节日,公司组织安全大检查,督促各作业区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要害部门管理和易燃、易爆、用电、吊具的安全检查。
b、安全管理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防暑、防寒的季节性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或先采取临时、可靠的预防措施并限期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报告分管安全领导。
每月要组织不少于两
次的安全生产检查。
c、设备维修专业人员每月中旬对厂房建筑、工艺设备及其防护、信号装置等进行安全可靠性检查,发现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并报告安全部门。
d、车间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根据“三定四不推”(既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个人不推班组、班组不推车间、车间不推分厂、分厂不推公司)的原则,及时解决。
发现自己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所部有关领导。
e、岗位操作人员对所用设备的安全防护、信号装置,每班都要进行逐项检查,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车间采取措施,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操作。
f、各车间工段长和班组长是当班生产、检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当班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或处理。
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和事,应立即制止并做好记录。
8安全检查的方法与时间
8.1安全检查的方法
安全检查的方法,有:
a.日常检查,即每天都要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由各单位安全员检查;
b.周末检查,每周末经操作者对设备檫拭、清点之后由各车间及公司分别组织安全检查组进行安全检查,由所专职安全员检查;
c.节、假日前检查,凡节假日前都要对全厂各生产环节、各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由公司安委会成员进行检查;
d.专业性检查,在充分发动各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的同时,由制造部组成专门检查组,深入现场和要害部门进行检查;
e.季度性检查,每季度末,由制造部组织全公司各单位主管及安技人员深入各生产现场和要害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
8.2安全生产检查的时间安排
a.生产作业工人,每天进行安全生产的自检活动。
b.班组(工段),每天及每周都进行安全生产巡检活动。
c.各车间及相关科室,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d.全公司各专业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e.各种检查活动可以交叉进行。
六、劳动保护用品器具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劳动保护用品、器具管理机构、职责与权限,资金计划及管理,劳动保护用品器具的发放条件、发放管理及发放记录卡的管理。
2、管理机构、职责与权限
管理机构
a.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器具,统一由安防保卫科管理。
b.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及发放,由仓储科负责。
职责
a.制造部安防部门职责:
在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上级劳动保护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发放标准;根据各生产现场的特点和变化情况,适时地配备合适、可靠的、符合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经常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器具的使用情况,及时纠正不正确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的用品、器具的现象;开展劳动保护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学习和推广先进、高效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器具。
b.制造部仓储部门职责:
制订全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器具费用计划;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器具的发放标准或规定,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器具的采购、保管与发放;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领用计划;负责按计划领回本单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做好保管和发放;根据本单位工种、工作条件变化的需要,及时向安保科提出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变化品种、规格需要数的计划。
权限
b.对各种违反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器具的单位或个人,有权纠正合理使用。
3.3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原则:
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或器具,严格审批手续,坚持按上级有关规定办;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或器具,要从本单位每个工种、作业条件的实际需要出放,不同的作业条件需要,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或器具应有所不同。
4、发放管理
4.1各工种、各类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器具,按单位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4.2职工领用劳动保护用品时,由单位材料员开票,单位主管领导、材料员审核盖章,仓储计划员复审盖章,方可到库房领用。
4.3入厂职工,由公司在单位(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材料员,持人事调令及领料单,到制造部办理审批手续。
4.4公司内工作调动时领用程序如下:
a.原部门的材料员对调动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器具的领用情况出具证明;
b.新单位的材料员按工种及规定日期,到仓储办理劳动保护用品审批手续;
c.若原单位出俱的证明与仓储底卡内容不一致引起分争时,以仓储底卡为依据。
4.5对一职多能职工,按劳动保护用品或器具的最高标准的工种发放,禁止重复领用劳动保护用品。
如遇有特殊需要,必须事先办理领用审批手续。
4.6劳动保护用品或器具丢失、损坏时,由本部门出证,按使用时间折价赔偿损失后,方可办理重新领用手续。
4.7临时领用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8发放记录卡的管理
a.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记录卡,实行一人一卡,卡随人走,人调动卡也移动。
b.仓储在审批劳动保护用品时,计划员应在劳动保护用品记录卡上登记发放时间、品种、数量。
c.各单位的材料员应按时登记每个人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时间,品种及数量,以防止重复发放。
5劳保用品发放规定
a、单位应为职工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并根据不同工种按时发放。
b、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c、教育职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d、建立建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e、单位应到定点经营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安保科的验收和批准。
安保科经常监督和检查发放情况,及时纠正不安全隐患,保证工作正常进行。
6劳动保护管理规定
6.1参与劳动保护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的制定并加以实施。
6.2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法定的休息和休假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法令。
6.3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6.4制订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6.5进行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和处理,开展伤亡事故规律性的研究及事故的预测、预防。
6.6开展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知识。
6.7研究劳动保护管理的原理和方法,组织开展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科研工作,推广科研新成果。
7检查与考核
7.1本标准贯彻执行情况,通过制造部等有关部门工作标准及个人工作标准一并检查考核。
7.2本标准的具体考核方法和程序,按QG/C29.01—89《管理标准与工作标准的检查考核办法》的规定执行。
七、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正确使用与维护设备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的关键。
其内容包括设备的正确使用、维护,日常检查和清扫,并按期润滑,调整机构和消除故障等。
设备的正常使用与日常维护,应由使用工人与维修工人互相配合,分工负责,保养时间为上班后10分钟,下班前10分钟,周末下班前2个小时。
一级保养以操作者为主,维修工配合。
保养时间为季末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4小时。
1、设备使用者应按设备使用维护规程进行操作。
即应做到“三要”、“四会”、“五熟悉”。
要擦拭好设备和附件,要润滑好设备和附件的表面,要做好交接班手续;会检查转动部分的润滑和工作状态,会合理使用附件,会预防和排除故障,会调整设备精度;熟悉各种操作手柄,电气开关的作用,熟悉设备部位的加工方法,熟悉设备的加工方法,熟悉设备精度状况,熟悉设备的结构和故障情况,熟悉设备部位的润滑方法。
2、认真执行设备润滑的“五定”及油料的“三级过滤”制度。
即定润滑部位加油点;定油质牌号;定加油量;定加油时间;定谁负责加油。
油料进库过
滤;发了出油过滤;加油时过滤。
大型重要设备及液压传动设备要做好冬夏换油工作,换下的旧油,经过严格过滤沉淀后再用。
3、设备维修及事故处理,应及时书面报设备动力科,查明原因后再进行修理。
对事故处理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
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各分厂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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