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补充协议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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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补充协议及附件
泛海国际居住区1~4#地块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补充协议及附件
工程名称:
泛海国际居住区1~4#地块
工程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
合同编号: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人:
签订日期:
第一章项目概况
第二章设计内容及范围
第三章设计标准
第四章设计深度
第五章设计成果要求
第六章设计进度要求
第七章设计人员组织
第八章设计费用及付款程序
第九章设计修改
第一十章设计配合
第一十一章设计质量控制
第一十二章设计服务
第一十三章甲方责任
第一十四章乙方责任
第一十五章调解与仲裁
第一十六章其它
第一十七章附则
附件:
《设计任务书》
甲方:
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泛海国际居住区1~4#地块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协议。
本补充协议为设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设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本协议与设计合同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本补充协议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政府有关建设工程的批准、批复文件。
第一章项目概况
泛海国际居住区项目位于朝阳区核心地带,紧邻北京中央商务区(CBD),与朝阳区最大的城市公园(朝阳公园)隔东四环路相望,拥有得天独厚的商业资源、人文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
此次方案报批国内配合工作为泛海国际居住区1-4#地块。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为泛海国际居住区二期2#、3#、4#地块,地上建筑面积约为39.06万平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11.98万平米。
第二章设计内容及范围
本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以境外设计公司所作方案设计为基础。
1、设计内容:
1.1、1~4#地块设计方案优化调整及报批成图
1.1.1、乙方应对境外设计公司所提供的本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方案优化调整设计。
方案优化调整设计的依据为国内相关专业规范要求、甲方对方案调整的意见等。
1.1.2、方案报批的国内配合工作,包括日照分析、除建筑方案外其余专业方案设计说明书、造价估算、协助甲方同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咨询报批及材料准备、设计规范把关、设计文本编排打印出图、报批模型等。
1.2、2~4#地块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乙方在进行初步设计前,应针对政府部门设计方案审批意见及甲方的意见进行调整,方案调整设计的文件及图纸得到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阶段初步设计。
2、设计范围:
2.1、本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已经批准的总平面图及2~4#地块范围内的住宅、公建、公共区域的各项施工图设计以及其它工程:
结构、给排水、暖通、燃气、消防、电力、建筑智能化系统、节能系统、空调、红线内市政系统及各种管线的综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甲方单独委托的专业除外)、设计各阶段估算概算等。
2.2、乙方应配合的以下专业专项设计:
石材或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构造、建筑智能化专业专项设计。
2.3、室内装修、园林绿化、室外艺术照明、供电、市政道路、市政、燃气系统等由专业单位进行深化设计的部分,提供技术配合。
第三章设计标准
乙方设计文件除应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外,还应以下列标准作为基本配置并适当提高标准作为设计参考依据:
1、《住宅性能评定标准》——AAA级
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级
3、《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级
第四章设计深度
初步及施工图设计深度应满足中国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03版)中扩初及施工图阶段设计各有关专业图纸的深度要求,同时应满足甲方提出的设计深度要求。
第五章设计阶段成果要求
1、方案优化调整及报批阶段:
1.1、完整的方案优化调整图册8份,CAD及其它格式电子版光盘2份。
1.2、方案报批阶段提供符合北京市规委规划方案报批深度要求的图纸和图册8份,CAD及其它格式电子版光盘2份。
2、初步设计及专业报批图阶段:
2.1、完整的初步设计文本图纸文件8套,最终提供的套数根据甲方需要确定(按合同以外的套数甲方将只向乙方支付印刷成本费);
2.2、有关人防、绿化、交通、消防等专业报批的图纸,并同时满足政府要求。
2.3、完整的初步设计文本图纸文件的CAD及其它格式电子版光盘2份。
3、施工图设计阶段:
3.1、施工总包招标需要的图纸4套;
3.2、完整经施工图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本图纸文件12套数,最终提供的套数根据甲方需要(书面通知)确定(按合同以外的套数甲方将只向乙方支付印刷成本费);
3.3、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本图纸文件的CAD及其它格式电子版光盘2份。
第六章设计进度要求
1、1~4#方案优化调整设计:
接到境外设计单位建筑方案设计文件25日内提供甲方方案调整设计图纸及文件。
2、1~4#方案报批:
甲方确认建筑方案优化调整设计文件15日内提供满足规委等部门要求的全套文件图纸。
3、2~4#初步设计:
接到甲方开始初步设计的通知后50日内完成。
4、2~4#专业报批:
开始初步设计后40日内完成办理规划许可证阶段各专业(人防、消防)报批图。
5、2~4#施工图设计:
接到甲方开始施工图设计的通知后60日内完成。
6、2~4#施工图审查:
接到施工图审查意见后7日内修改完成并提供正式施工图,通过施工图审查。
7、2~4#办理开工证及施工招标:
施工图审查通过后,配合项目进度完成。
第七章设计人员组织
1、乙方成立的设计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须报甲方同意,为保证设计质量和设计工期,乙方承诺本项目设计人员在整个设计和施工配合过程中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需调整,应征得甲方同意。
2、专家评审:
乙方需针对本项目提供专家评审咨询服务,咨询内容包括在方案设计阶段、审图阶段及施工阶段,提供建筑、结构、设备等专业的设计咨询评审,包括对相关技术的经济技术分析,并于合同签订前提供专家组人员名单及简历,作为合同附件。
每个阶段的设计成果必须经专家联合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设计。
第八章设计费用及付款程序
总设计费包含方案报批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及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费。
1、总设计费:
1.1、单位面积设计费为人民币30元/平方米,其中包括方案报批阶段费用人民币1.5元/平方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费人民币28.5元/平方米。
1.2、按照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总设计费暂定为万元,最终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审定的建筑面积(含地下室和架空层)为准核定设计费。
1.3、凡乙方按合同规定提供之设计文件不再计费。
1.4、若由于建筑面积调整(按最终政府主管部门审定的建筑面积),在正负3%以内总承包设计费(即总价万人民币)不变。
若超过,按本章1.1条款中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单价执行;
若低于,按本章1.1条款中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单价执行,将在设计费中扣除。
1.5、石材或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构造、建筑智能化等专项设计费用已包含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费中。
1.6、室内装修、园林绿化、室外艺术照明、供电、市政道路、市政、燃气系统等由专业单位进行深化设计的部分,由乙方负责设计配合,并承诺不收取设计配合费。
1.7、招投标代理费及需中标单位缴纳的招标交易服务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2、付款程序:
2.1、本协议签订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的5%作为定金,计人民币元,即为方案报批阶段费用。
2.2、乙方交付方案调整设计图及文件并经甲方确认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的10%,计人民币元。
2.3、乙方初步设计及专业报批阶段设计完成,有关人防、绿化、交通、消防等专业报批完成,取得各专业报批政府认可函后,并经甲方确认认可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的25%,计人民币元。
2.4、乙方提交全套经审查后的施工图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的30%,计人民币元。
2.5、各地块住宅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设计费的20%,计人民币元。
2.6、工程竣工验收、3A住宅平定验收合格后十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的10%,计人民币元。
总设计费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审定的建筑面积为准核定,多退少补,按本章1.4条款执行。
第九章设计修改
1、乙方负责根据现场实际状况或甲方要求及时修改设计,出具签字盖章的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份数为8份。
2、无论施工图变更还是设计变更,乙方应组织内部会审,避免出现图纸矛盾。
3、有关设计变更的书面通知首先发给甲方,不能直接发给施工单位。
4、若由乙方原因引起设计变更,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向甲方负责赔偿,金额双方另行商定。
5、如工程设计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修改,造成乙方返工,返工量不超过总设计量的5%时,设计费不予调整;返工量超过总设计量的5%时,乙方提供不包含在设计总费用中的修改项目清单,甲方对乙方实际返工量确认后,对增加部分给予乙方补偿相应的人工费,设计工期适当顺延。
具体补偿办法及工期顺延时间视具体情况另行商定。
第十章设计配合
设计配合按配合对象的不同分别进行约定,本章未提及但需要乙方进行配合的工作参照以下配合方式执行。
1、与境外方案设计公司配合:
1.1、乙方应对境外设计公司所提供的本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方案调整设计。
1.2、方案报批阶段提供相应的国内配合工作。
2、与园林景观设计公司配合:
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委托的环境景观设计单位根据总体规划完成环境景观设计。
包括对环境景观设计方案的构思给予协调和建议;对环境景观设计施工图中各种构筑物、设备、管线等的相关技术参数,在施工图中应综合协调考虑,对相关设计做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3、与装饰设计公司配合:
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委托的装饰设计单位承担的本工程内的装饰设计。
配合完成建筑平面调整,与装饰设计单位配合完成开关、插座、灯具、给排水、空调、采暖、通风等设备布置设计。
并在满足国家规范和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对甲方提供的部分建筑和装饰设计图纸,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设计意图完成至最终的设计成品。
4、与室外艺术照明公司配合:
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委托的室外艺术照明公司承担的本工程内的建筑室外艺术照明设计。
负责提供室外艺术照明公司照明布线路由,对室外艺术照明设计方案的构思给予协调和建议,并在满足国家规范和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对甲方提供的部分室外艺术照明设计图纸,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设计意图完成至最终的设计成品。
5、与专业市政设计公司配合:
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委托的市政(道路、供电、电信、燃气、自来水等)设计公司承担的本工程内的市政设计。
负责与市政相关设计单位协调好各项设备机房、各项市政管线路由等相关设计,在满足国家规范和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对甲方提供的市政设计图纸,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设计意图完成至最终的设计成品。
6、与专业(幕墙、外门窗、智能化等)设计施工单位配合:
乙方负责完成本工程范围内的石材或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构造、建筑智能化等专项设计,设计图纸满足甲方招标需要,并与甲方委托的各专业设计施工单位紧密配合,审核其深化设计图纸,并在满足国家规范和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按照甲方的设计意图完成至最终的设计成品。
第十一章设计质量控制
1、专业设计要求:
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设计各专业的实施规范进行本项目的设计工作。
同时乙方应满足甲方提供的相关各专业的设计控制要点进行出图前的设计控制,可组织有甲乙双方专业人员参加的设计校审会。
2、经济合理性控制:
2.1、结构专业,合理控制结构断面,特别针对结构体的含钢量,作为重点控制对象,高层住宅应控制在无结构转换层时不超过80kg/㎡(含基础),含结构转换层时不超过90kg/㎡(含基础),单独地下一层车库控制在不超过220kg/㎡,单独地下二层车库控制在不超过180kg/㎡。
如果设计含钢量超过上述约定时,在经甲方指定专家组进行技术核定后,如果含钢量设计仍属合理、安全的设计范围,甲方按合同正常支付设计费用,否则暂停支付设计费并限期由乙方进行相关修改设计;如不整改,乙方应根据含钢量超标部分按设计合同相关条款向甲方给予赔偿。
以上含钢量控制均应满足国家有关结构设计规范。
2.2、设备系统,在设计过程中,乙方应进行多方案比较,优化设计,同时进行必要的成本比较与分析,形成专题报告。
如合理选择设备系统以降低造价,控制投资,为甲方节约成本。
2.3、材料选型,合理选择建筑材料及构造方式,进行必要的成本比较与分析,形成专题报告。
控制投资,为甲方节约成本。
2.4、专题汇报,以下内容必须做专题汇报说明及记录,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2.4.1、建筑:
门窗表、烟道选型、楼梯栏杆、阳台栏杆详细做法、配套工程说明、水泵房防噪、材料做法表、防水做法及材料;
2.4.2、结构:
结构体系、地基处理方案、梁板柱等主要构件尺寸、节点构造做法等;
2.4.3、设备:
节能系统、中央空调、卫生间的管线合理布置、落水管、弱电布置、消火栓、三表位置、公用部位照明、管井、给排水、消防、电梯井道机房控制面板、屋顶水箱、路灯照明、智能化系统、管材选用。
3、设计例会制度: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参加设计例会在设计过程中即时与甲方沟通,例会形成会议纪要,由各相关工程师参与签字,重大设计问题应由项目负责人与设计主持人参加,必要时由乙方组织国家权威部门的专家进行相应的研讨。
4、设计图纸要求:
4.1、图纸要按楼号或栋号提供,不得按房型提供。
4.2、设计图纸的细部做法要做到准确、完整并施工可行。
每张图纸内容必须独立完整、标注详尽,能不借助其他图纸说明的内容必须全部在本图上表达出来。
第十二章设计服务
1、乙方应出席设计图纸会审和所有设计交底会议。
2、乙方配合施工进度,负责派人在施工现场办公,代表设计院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图纸问题,并及时配合处理施工中发生的相关设计、选材等技术问题,随时接受甲方工程经理或甲方代表在设计上的咨询。
3、甲方提出的紧急问题必须在24小时内解决。
4、乙方应参加各种工程验收,并在相关验收文件上签署意见,参加必要的相关会议。
第十三章甲方责任
1、甲方有权参与或聘请技术专家参与乙方的技术方案优化评选,在听取各方意见后确定技术方案。
2、甲方负责提供本工程项目设计的设计任务书给乙方。
3、甲方有权审核各设备专业的非通用产品的规格、型号及产家。
4、甲方负责进行组织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申报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图纸会审、设计施工交底和工程验收。
5、甲方负责对各阶段设计成果和重大设计变更进行确认。
6、甲方督促检查设计进度、设计深度、参与各设计阶段的设计管理。
7、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乙方对甲方提供资料有异议时,应在3日内通知甲方,否则设计周期不能顺延。
8、甲方须按合同条件的规定,按期支付设计费、以及经甲方审批后因甲方变更返工而修改或因缓建而引致的增加工作所应支付的费用,乙方应提前向甲方出具专用发票。
9、工程竣工后,竣工图由总承包商按照施工中工程变更单进行综合修改后交付甲方,乙方提供协助完成竣工图编制工作。
第十四章乙方责任
1、办理设计招投标手续。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项目需进行设计招投标,则由乙方负责在北京市规委勘察设计管理处办理招投标手续,所发费用包含在“方案报批配合设计费”中。
2、协助甲方报批报建。
对甲方负责的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设计报审报建工作,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包括准备相应的设计文件和各种计算数据以及向主管部门经办人员的必要的技术方面的解释工作。
乙方负责针对甲方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进行设计修改,直至甲方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3、乙方须对设计的完整性、正确性全面负责。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任务书》进行设计。
由于把关不严造成的甲方成本增加、工期拖延等损失,特别是由于建筑、结构、电气、水暖等各专业间的矛盾产生的设计质量问题。
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向甲方负责赔偿,金额双方另行商定。
4、乙方负责房型面积和经济技术指标的计算、核算,并配合房地产面积测绘单位工作,按照面积核算结果进行响应的设计修改。
5、乙方对设计过程中所需的设计资料或其它需甲方配合的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
6、其它
6.1、本协议签订一周内,向甲方提交设计计划书,包括设计进度、人员配备、人员素质、设计总负责人等均应详细说明,并同时签订合作承诺书,报甲方备案。
6.2、若乙方设计进度有拖延、或未按甲方有关要求设计、或发生设计错误,而使甲方蒙受经济、时间上或质量上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责任,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向甲方负责赔偿,金额双方另行商定。
6.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赋予乙方的权利让给第三者,或由第三者继承。
但因某种原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转让,要经甲方和乙方商定后才能办理,否则甲方有随时终止合同和对乙方罚款的权利。
6.4、甲乙双方共同拥有本合同中的设计内容的版权,为保护甲方利益,三年内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设计之主要思想、设计手法和住宅房型用于其它项目设计;
乙方如要将上述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必须征得甲方之正式书面认可;
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乙方不得在其它项目中使用或泄露,如有该情况发生,甲方保留进行法律追究的权利。
6.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供应商。
第十五章调解与仲裁
1、协商
在设计期或完成设计后,在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书中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
2、调解及仲裁
若上述的协商办法不能解决争议时,由当地主管部门调解及仲裁。
双方应遵守仲裁过程中作出的任何仲裁和决定,必须执行。
在仲裁过程中,除仲裁的条款外,其它条款仍继续有效并执行。
第十六章其它
1、有以下情况,双方可解除本合同:
1.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1.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全部义务不能履行(必须由当地公证处出示公证文件)。
1.3、由于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2、甲方指定为本项目负责人,乙方指定为本项目负责人,如果更换本项目之负责人,须提前二周书面以公司名义并法人代表签字通知对方。
3、双方正式意见来往均采取书面形式,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并以书面意见为最终确认文件,明确双方责任。
本合同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各自备案,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七章附则
1、甲方提供乙方《施工图设计任务书》,是甲方对该项目的具体要求,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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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名称:
(盖章)设计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授权代表:
(签字)
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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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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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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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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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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