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基层税收征管新模式的探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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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和重组税收业务、科学设计业务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完善的操作性强的岗责体系是税务内部管理体系改革和完善的目标。
作为基层税务机关,(本文专指基层的税务分局、税务所这一块),既是税务工作的前沿,而且也是税法与纳税人的直接面对实施者,是税务机关的最小派出单位,“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是其特点,其工作质量、管理水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税法的正确贯彻实施。
因此,构建一套科学合理又符合基层税务机关实际的征管模式和运行机制至关重要。
一、对当前基层税收征管模式的客观评价 我国的税收征管模式是从“一员进厂,各税统管”逐步转移到“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上来,作为基层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模式的定位中,就是优化服务和强化管理。
多年来,各地基层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上做了很多努力,形成了许多好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比如在纳税户户籍和税源管理上主要有以下方式:
划片管理;按行业管理;按经济性质管理;按税源大小管理;管户平均分配管理等等。
实事求是地讲,基层税务机关的上述管理方式在目前条件下虽具有一定的客观合理性,但都没有离开“一人管户,事事统管”,集各管理环节与内容于一身的格局,由于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征管体系和运行机制,使得征管岗责不明,内外监督不到位,业务流程不严,税务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无法监控,在日常的税收管理上顾此失彼的问题十分突出,造成管理松弛、漏征漏管,以及个别税务干部违法犯罪时有发生,给一些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可以说依法治税、应收尽收没有完全体现,必须认真研究并加以完善。
二、构建基层税收征管新模式的基本原则 要构建一个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又便于操作的基层税收征管模式,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科学界定征管岗位和职责、规范税收业务管理流程、严密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强化责任追究,保证各个工作环节的快速、畅通,真正体现依法治税和方便、快捷地为纳税人服务。
三、基层税收征管模式的构建设计及其规范 作为基层税务机关,其基本的业务工作包括:
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违章处理、资料收集、票证管理、税务统计、征管档案管理、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以及名目繁多的上传资料工作等。
在这纷繁重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中,必须对其税收征管工作进行重新定位和分类,可以概括形成:
纳税户户籍与税源管理、纳税申报管理、发票管理、纳税评估与稽核管理、税收票证与计划管理、税收信息与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六大岗位体系。
同时,按照“按事设岗、按岗定责、责任到人”的原则,设立既符合征管工作实际,又与“六大岗位体系”相适应的征管工作岗位和人员,实施“以岗位定职责、以环节定规范、以服务标准定责任、以最终成果定奖惩”,形成各体系相互分工,各岗位相互制约的高效、透明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即:
“岗位管理、环节监控”征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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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pirenews.page--] 设计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岗责体系,必须还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来配套保障,我们认为,制定一套《基层税务机关岗责体系和工作规范》尤为必要,分别为各体系制定较为详细的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工作要求、职责权限、文书使用等内部运行机制和操作规范。
比如,从各岗位体系的工作职责、内容、工作规范来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纳税户户籍与税源管理纳税户户籍与税源管理是基层税务所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主要是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和纳税辅导,做到“监控到户、责任到人”。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受理税务登记、确定、录入新办证纳税人的有关纳税基本资料,做好纳税辅导,告知有关事项,建立纳税户征管档案,为正常申报管理作好准备;受理纳税人申请税务登记变更、注销;定期对所管区域的纳税户情况进行清理检查并负责所管区域内纳税人验证和换证工作;建立重点税源台帐和档案,完成税源统计与分析。
其工作规范主要是:
接到新办户有关资料后,及时确定管户联系责任人,并要求在规定的工作日内仔细核对税务登记与工商登记资料的内容是否相符,审查重要合同、章程,核实银行帐号和经营地址,建立纳税户征管档案;因经营地址变动或撤消、破产、解散等原因,需要申请税务登记变更、注销的,管户联系责任人应严格审核有关资料,收回证照,清缴发票,并转交评估与稽核人员进行税款清结算;对其他非正常原因形成的失踪户,由管理人员核实并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转作非正常户管理;对在纳税户户籍与税源管理过程中发现的所有违章行为均由评估与稽核人员核实并按规定作出处理。
2、纳税申报管理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是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税款征收的重要职责。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搞好纳税辅导;依法督促办理纳税申报;收集各类纳税资料,建立申报档案;认真审核纳税资料,对纳税申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其主要工作规范:
依法督促纳税人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按要求收集各类纳税资料,建立申报档案,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的纳税资料和各税种纳税申报表进行全面审核,对审核发现问题的,应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限期补正或重新办理申报;对纳税人申请年度亏损认定、亏损弥补、财产损失认定、减税免税、缓交税款等,应将相关资料转交评估与稽核人员进行核查后按规定程序处理;对不按规定提供纳税资料、不按期进行纳税申报的转交评估与稽核人员按规定处理。
3、发票管理发票管理是基层税务机关的重要工作职责,是税源监管的重要手段,基层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应专门确发票管理的岗位和人员。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受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领购发票的申请;审核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实际经营业务内容并对申请用票种类和数量进行鉴定;检查发票使用情况,及时录入用票量等有关信息。
其主要工作规范:
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领购发票的申请和实际经营业务内容进行鉴定,符合规定的应及时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并发给《发票领购证》,并核实其发票种类、购票数量、购票方式。
发票核销应严格执行验旧购新制度,认真审核填开、使用情况和纳税情况,对在发票管理过程中发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违反发票管理行为的,应及时转交评估与稽核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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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pirenews.page--] 4、纳税评估与稽核管理纳税评估与稽核是税务人员在税务机关的工作场所或被评估稽核对象的业务场所,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有关纳税事项进行审查、分析、核对,并对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的行政管理活动。
其主要工作包括:
申报评估、日常纳税检查、迟报催缴、各类违规处罚、减免缓退审核、纳税清算以及在日常征管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重大涉税案件上报移交等七个方面的工作内容。
其主要工作规范:
第一:
申报评估申报稽核是评估与稽核人员通过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表或者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结合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存储的有关信息和税务档案资料(包括税务登记、各税种纳税申报表、各期财务会计报表、税务检查及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分析、核对,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各申报期结束后,应将零申报及纳税异常户作为重点评估对象,凡发现异常或者疑点的,由评估与稽核人员实施检查。
第二:
迟报催缴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由评估与稽核人员制作有关涉税文书,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和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
减免缓退税审核纳税人要求给予减税、免税照顾的,在接到提交的减免税申请书后,由稽核人员进行审查,提出是否予以减税或免税的具体意见;纳税人提出缓缴税款申请后,稽核人员应对提出的缓缴税种、税额、缓缴期限、缓缴理由以及资金状况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准予缓缴税款的具体意见,按规定的权限审批;纳税人提出退税申请后,对纳税人提出的在某一纳税期间多缴纳税种、税额的计算是否正确等逐一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
第四:
纳税清算纳税人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均由评估与稽核人员办理纳税清算。
纳税人作为债务人申请宣告破产或者债权人申请宣告其破产的,按有关规定进行清算。
税收票证与计划管理、税收信息与征管资料档案管理虽说是税务机关的内部管理内容,也应确定相关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规范。
与此相对应,还应对每一个岗位管理体系制订出具体的工作步骤、工作方法、工作要求、职责权限、税务文书使用、资料传递等内部运行机制和操作规范。
可以预测,上述税收征管模式和运行规范将是基层税务机关最科学、最合理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四、构建新模式、建立新体系的意义与作用 构建新模式、建立新体系,对于完善征管、强化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是新模式对基层税务机关的征管工作进行了重新定位和分类,更加明确了各岗位体系的目标、任务、职责权限以及工作运行基本规范,由于职责的细化和目标的可量化,对各岗位体系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比如:
申报管理岗位人员,怎样利用纳税申报过程中所收集的各类纳税资料,严格审核各项税费的申报情况,这就要求岗位人员必须要具备一定的财会知识和较好的税收专业水平,才能从基本资料的审核中发现问题,提高申报质量,增强了各体系责任人的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在齐心协力抓好征管工作的同时,时时刻刻不忘自身素质的提高。
二是新模式、新体系的建立,可以使征管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税更进一步得到体现。
原来的征管行为,可以说基本上是专管员说了算,特别是各类违章违规行为出现了该罚不罚,讲勾兑、讲情面。
新模式从规范行为、依法办事着手,构建了新的岗位职责,明确了办事程序和权限及运行规范,凡是涉税违章违规行为,都必须交评估稽核岗位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形成了各体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新的工作监控体系,有利于依法办事、依法征税管税,更有利于从源头上杜绝各种不良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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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pirenews.page--] 三是将纳税评估与稽核作为基层征管单位的一个重要体系,更加巩固和完善了管户联系责任制。
充分发挥纳税评估稽核在基层征管工作中的重要和作用,有利于强化管理、堵塞漏洞。
同时,在稽查的共同配合下,能最大限度的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违章行为,保证税收“法制、公平、文明、效率”治税思想的正确体现。
四是新模式新体系的建立,能使税源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新模式新体系设计的出发点就是紧紧围绕纳税申报管理为中心,以纳税户户籍与税源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评估与稽核管理为手段,在努力做好日常申报管理工作的同时,通过评估与稽核工作的有效运作,实现税源管理工作上的有效监控,达到“抓大不放小”的目标,符合税收管理体制改革新形势下基层征管工作的新要求。
五是新模式新体系能使内部监控管理得到了进一步深化。
新模式对各体系的岗位职责、任务、工作步骤、工作要求、职责权限等进行了详细划分,形成了一套较为科学合理的自律机制,更进一步明确了各体系人员的工作目标责任制,有利于内部工作的科学管理和监控,为规范工作考核,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五、对新模式、新体系构建的二点思考 1、关于稽查和征管单位的日常检查问题新模式将日常检查作为纳税评估与稽核岗位的重要工作职责,但稽查和征管单位的日常纳税检查问题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认识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发(2003)124号文作出了规定:
日常检查是指税务机关清理漏管户、核查发票、催报催缴、评估问询,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核查与系统审计的日常管理行为。
我们认为这种不涉及立案和不开展系统审计的检查是一种检查行为吗?
由于税法意识和纳税诚信度等问题,不开展对纳税人系统的评估稽核怎样知道是不是涉及立案问题,因此,国家税务总局(2003)124号文的规定值得进一步研究。
同时,我们在进行调查研究时,税务干部普遍认为:
各征管单位应该搞好日常的而且是全面的征管检查,这是稽查工作的重要补充,是加强征管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也是管户联系责任制的要求,更是税法赋予各级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如果所有的涉税检查都归稽查,既不可能、也不现实,更不利于加强税收管理。
我们赞同这种观点,但需要进一步明确有关工作问题,统一看法和认识。
2、关于如何进一步规范纳税评估与稽核问题纳税评估与稽核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方法实践,其评估方法、评估程序和稽核过程中的执法权限、执法范围、执法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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