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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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在全省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
食品添加剂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陈绍军
(2011年5月16日)
同志们:
农业部上周召开了全国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视频会议,陈晓华副部长在会上部署了近期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也印发了《全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方案》。
今天,我们召开视频会议,主要任务就是贯彻农业部和省政府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监管工作。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切实增强抓好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我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特别是前两年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使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给34个蔬菜生产大县配备监测车使我们的监测能力不断增强,各项工作机制正在逐步健全。
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在全省范围内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全省农业系统特别是基层广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者努力工作的结果。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一些地区和监管环节,尤其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我们的监管还不够到位,个别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瘦肉精”、三聚氰胺等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还有所反弹。
从农业系统的监测看,去年农业部对我省的例行监测,蔬菜、水果和畜禽产品合格率波动较大。
从系统外的信息看,去年省领导及省食安办、质监局和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批示和批转给我厅查办的案件超过5件。
这些问题说明,我们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隐患。
“双汇事件”曝光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省政府和农业部也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抓好“瘦肉精”专项整治和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
国务院《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提出,在食用农产品环节要严厉打击高毒农药、“瘦肉精”和假劣兽药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农业部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针对蔬菜、“瘦肉精”、生鲜乳、兽药、水产品、假劣农资部署了六项专项治理行动,其中除水产品外的五项都是我们农业系统的职责。
因此,全省农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领会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针对当前的热点问题和当地的监管薄弱环节,深入细致地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明确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按照农业部和省政府的部署,今年围绕农业部《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重点》和《全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方案》的要求,要迅速开展畜产品“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问题、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同时统筹做好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和假劣农资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
(一)落实各项整治工作任务。
为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工作任务,我厅制定了《福建省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重点》,明确由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1年的专项整治工作,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综合与协调,五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分别由各相关职能处室牵头,其它处室配合,共同形成各单位间既分工负责,又相互协作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格局。
具体是:
1.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
主要任务是:
在全省蔬菜主产县和生产区域,围绕白菜类、绿叶类、豆类、葱蒜类蔬菜,以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和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等高毒限用农药为重点,深入开展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等行动。
此项整治行动由厅种植业处牵头负责,厅农业执法总队、省植保植检总站、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等配合。
2.畜产品“瘦肉精”问题专项治理。
主要任务是:
以生猪、肉牛和肉羊为重点。
督促养殖场(户)完善养殖档案制度,建立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承诺制度。
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养殖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和自配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等行动。
此项整治行动由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其它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3.生鲜乳违禁物质问题专项治理。
主要任务是:
在奶牛主产区,以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β-内酰胺酶等非法添加物为重点。
进一步规范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证的发放,坚决取缔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点。
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行为等行动。
此项整治行动由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其它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4.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治理。
主要任务是:
进一步强化兽药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切实规范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
进一步增强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诚信自律意识、质量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等行动。
此项整治行动由厅兽药饲料管理处牵头负责,农业执法总队等其它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5.假劣农资问题专项治理。
对假劣农资问题突出地区,以农药、种子、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
深入开展农资市场执法巡查、质量抽检和检打联动工作,全面收缴并及时销毁违禁农兽药等行动。
此项整治行动由省农业执法总队牵头负责,其它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厅整治方案的要求,尽快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为及时总结交流各地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农业部制定了整治信息的周报和月报制度,各地农业部门要按照要求,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信息的报送。
1.整治要情周报制度。
各地应及时梳理每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内容上以严打非法添加行为为重点,同时要兼顾到全部整治工作,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案件查处情况、社情民意和舆论反映等。
从这周开始,各设区市农业局每周三下午下班前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每周要情》。
2.整治总结月报制度。
各地农业部门应及时总结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从6月份开始,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总结,同时报送整治情况统计表。
以上具体工作安排见我厅印发的相关专项整治文件。
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农业部和省政府的工作精神,按照陈晓华副部长提出的狠抓隐患的排查,狠抓大要案的查处,狠抓源头的整治,狠抓主体责任的落实,狠抓科普宣传五项整治工作措施的要求,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加强协调,扎实推进全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监管工作
(一)健全监管体系。
为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需要,2010年省编办正式批准我厅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统一协调全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按照2010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场会的要求,各设区市、县(市、区)应抓住这轮机构改革的机遇,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在乡镇也应按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最近出台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提出的“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要求,设立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村级由农技员和动物防疫员同时承担起质量安全监管的任务。
在机构没有成立前,应先确定人员专职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二)完善监测体系。
通过对全省农产品质检机构的整合,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逐步建立,其中有省级检测机构2家,设区市12家,县级23家正在建设。
为加快农产品质检站的建设,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和我省均编制了相关的规划,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各地要按要求,在做好新增质检体系项目申报的同时,注重农业系统内部检测资源的整合,促进检测能力的优化和提升,也要综合考虑运行经费和专业技术人才配置等的建设,切实提高监管能力、检测能力和技术支撑能力。
(三)落实监管职责。
各地要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相关规定的要求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要落实质量安全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
一要进一步强化宣传与培训。
要强化信息沟通与新闻宣传,做好突发事件和突出问题的工作报告,加大正面宣传,加强舆情监测,坚决打击制造不实信息的行为。
各地要以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为重点,结合当地专项整治要求,开展宣传与培训工作。
宣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教育提高养殖业主的道德和法律意识。
加强对农户安全用药的技术培训,指导农民科学、合理、规范地使用农业投入品,督促建立农业生产档案,依法进行农产品生产。
二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
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开展市场巡查和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抽查,狙击假劣农资产品流入农业生产领域。
要强化执法监管机构与检验检测机构间的协调配合,健全检打联动机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
采取有力措施,定期开展对动物生产、运输、贮藏等环节的专项检查活动,发现问题,果断处理,绝不姑息。
三是进一步开展监督指导。
在例行监测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频率,科学抽样检测。
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科学评估,找准重点和突出问题,坚持日常监管与样品抽检相结合。
加强监督执法工作,对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必须按相关规定处理。
对于“瘦肉精”等非法添加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根溯源,构成犯罪的迅速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大监测力度。
在农业部例行监测和普查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和组织好省级例行监测。
今年我们给全省34个蔬菜面积10万亩以上的生产大县配置流动监测车和快速检测设备,目前监测车已到位,检测设备也正在进行招标工作,各地要有效发挥其监管能力,并按照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各市、县农业部门也要以基地、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实施监测抽查。
加大规模种养殖场、饲料加工厂、批发市场、畜禽屠宰场等地的禁限用农、兽药和化学品检查监测力度。
加强对绿色食品示范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的抽检,强化农产品生产环节管理,从源头上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要继续加强蔬菜、水果和茶叶农残,茶叶重金属残留,蘑菇荧光增白剂,畜禽药残,尤其是瘦肉精和三聚氰胺等的检测,加大检测的样品数、频次和覆盖面。
(五)健全长效机制。
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生产档案、包装和标识管理、批发市场索证索票、产地产品质量信息查询、责任追查等各项制度规范工作。
注重扶持和培育各类农产品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制。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体系,以完善的制度规范农产品生产,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走上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一是推进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试点工作。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部署,我厅印发了《福建省农业厅关于贯彻实施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试点工作的意见》,各级农业部门,特别是福州、厦门和泉州三个试点市的农业部门要按照要求,依据法定职责,确实承担起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试点工作应尽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是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项目建设。
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提出,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菜篮子”产品要基本实现可追溯。
我厅今年向省财政争取专项经费703万元,用于开展可追溯体系建设。
为加快项目的实施,正在就可追溯项目建设管理平台接口标准、追溯编码标准、互联互通和相关技术标准等问题相关技术与食安办进行深入的探讨与交流,进一步修改完善《福建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2011年试点项目建设方案》和《福建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2011年试点项目建设技术方案》,提出了可追溯项目建设软硬件设备及网络建设建议。
加快省政府选定的五个试点产业15个试点企业的落实工作,抓紧完成相关可追溯软件的编写和设备采购工作,开展可追溯试点示范。
三是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响应机制。
我们根据相关要求,已经制定了《福建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
2009年底,还在三明市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各地要参照省里的做法,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手册,形成应急响应机制,适时开展演练。
同志们,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当前各级农业部门必须集中力量解决的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工作,领导关心,百姓关注。
各地一定要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省政府和农业部的部署,振奋精神,毫不松懈地做好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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