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路客运总站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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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路客运总站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长春市公路客运总站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强化长春市公路客运总站(以下简称客运总站)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客运总站应急处理的能力,科学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客运总站站内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吉林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客运总站站内的突发事件。
所属各站、各单位应由总站及各站、各单位处置各类突发重大事故的管理工作,各级突发重大事故分别启动各级应急预案。
1.4应急预案体系
客运总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以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为总纲,以各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处置程序为具体操作文件,构成客运总站应急预案体系。
1.5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把保障职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增强忧患意识。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客运总站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各级主要领导是本单位,本部门突发事件处置响应,救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处置突发事件,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形成统一指挥、反映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充分发挥应急队伍和区域联防的作用,合理利用外部救援力量。
经常性的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提高全员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事件的综合素质。
2客运总站的危险性分析
2.1客运总站概况
长春市公路客运总站是国有公益型客运站,下属客运中心站、凯旋客运站、高速客运站等三个大型始发站。
一个锐达快件股份客运总站及一座准三星级客运宾馆。
总站机关内部设置为:
综合办、财务处、人事处、行政处、业务处、三产开发办等;领导班子设总站长一人、党委书记兼工会主席一人、副总站长一人;中层干部三十三人,构成整个管理集团。
客运总站现有职工819人,全员平均年龄32岁左右,文化程度基本在高中以上,是一支较为年轻的职工队伍。
多年来,客运总站在上级各主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班子的带领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线,以加快客运发展为主题,以“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争创五个一流”(即:
站务管理一流、人员素质一流、服务设施一流、服务水平一流、经济效益一流)为奋斗目标,全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人性化的服务理念,求真、务实、高效的服务水准,出色地完成了逐年的旅客输送任务,经济效益连年以8%的速度递增,经济运行质量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2.1.1公路客运中心站概况
长春市公路客运中心站位于宽城区人民大街226号,国家一级客运站,于1994年建成投入使用,总投资4,000余万元。
客运中心站现有在岗站务人员207名,有营运线路105条,营运里程9,597公里,日发车班次597个,日均客流量1.2万人次左右。
占地面积6000m²,建筑面积3298m²,站房面积3,298m²,分上下两层,其中候车面积1800m²,售票室面积160m²,停车场面积3,900m²,发车站位16个,采用电子计算机售票方式。
是全省客运主枢纽之一,是全国交通部命名的“部级文明站”;团中央命名的“青年文明号”;省运输管理局命名的“三星级客运站”;是长春市“行风示范窗口”单位。
2.1.2凯旋路客运站概况
长春凯旋公路客运站是国家、省市政府批准规划的国家级公路主枢纽建设项目。
凯旋站位于铁北二路与北人民大街西街交汇处,2005年9月开工,2007年9月10日建成并投入试运营。
规划总用地面积51700m²,客运站规划用地面积36500m²,总建筑面积14868m²,雨蓬覆盖面积11667m²,建筑占地面积5569m²(其中:
主站房用地4596m²,其它973m²),售票室220m²,售票厅774.54m²,一、二层候车室面积4931.97m²,辅助功能面积:
超市190.4m²,餐厅1248m²。
总站、凯旋站办公区2932.91m²,地下室(设备间1283m²)。
停车场面积28448m²,其中:
待发车停车场22221m²,社会停车场6227m²。
凯旋站是一座集高科技、智能化、人性化为一体新型客运站。
主站房投资1.84亿元,其中先进的管理系统就投入300余万元。
现有职工242人,有营运线路170条,规划日均班次2000个,实际日均班次1100余个,其中:
凯旋站内786个班次,东三条分站325个班次。
日均输送旅客2.2万人次,节假日日均班次3000个以上,设有47个发车位,停车场面积2万平方米,可一次性停放大型待发车辆200台。
凯旋站设计理念超前,建筑风格集中体现了长春市现代化城市的风貌,整个建筑采用了国内先进的、空港式建筑风格,外观上新颖、时尚,主站房为轻钢结构,全通透中空玻璃,既美观又有利于采光与整个城市规划建设相辉映。
凯旋站总体分为:
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局部四层,分十个功能区:
(1)售票区;
(2)旅客候车区;(3)旅客服务区;(4)行包快件托运区;(5)地下设备区;(6)办公区;(7)卸客区;(8)待发车停车区;(9)发车区;(10)社会车辆停泊区。
北站还采用了科技含量较高的现代化管理系统,其中包括:
(1)同城微机售票系统;
(2)安全检查系统;(3)自动检票系统;(4)远程监控系统;(5)信息引导系统;(6)自动查询系统;(7)卡客运班车管理系统;(8)站务办公(管理)自动化系统,现代化管理系统的应用最大限度的满足和方便对旅客的服务。
服务功能的合理设置,更能体现人性化服务,站内的大型超市、快餐满足了旅客的需求。
未来的休闲会馆、移动网吧、话吧、茶吧、水吧和各种球类设施,彩屏和液晶电视等等无处不在彰显她的文化底蕴。
凯旋站的试运营拉动了铁北地区乃至长春市的经济发展,凯旋站将以崭新的形象继续在“国家百强客运站——长春市公路客运总站”的引领下承载荣誉和使命。
2.1.3高速公路客运站概况
长春市高速公路客运站,位于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899号,国家一级客运站,于1999年10月建成正式投入使用,总投资5000万元。
有职工75名,营运线路4条,主要营运线路为长春至吉林(高速),日发班次29个,日输送旅客2000人次左右,高速客运站占地面积30,100m²,其中主体站房4,538m²,站前广场4,139m²,停车场12800m²,车库1,980m²,加油站220m²,建筑面积7506m²,站房面积5120m²,候车室面积692.5m²,内设7个售票窗口,采用微机售票,18个发车站位。
2.1.4长春锐达快件公司概况
长春锐达快件公司是以公路客运为依托,以公路客运班车为载体,本着货物托运更加安全、快捷、方便、及时为原则,为非旅客同行货物提供运输服务。
业务范围覆盖全省,辐射黑龙江、辽宁、内蒙、河北、山东等九个省,北京、天津两个直辖市,货物可以随到随走,省内货物可以当天到达,在凯旋客运站、客运中心站、高速客运站都设有业务受理处。
2.1.5客运宾馆概况
长春客运宾馆毗邻长春客运中心站、火车站,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有客房130余间,可接纳大中小型会议,客房内有卫星电视、宽带网络,24小时热水等服务措施。
装修典雅别致,清新舒适。
宾馆内设客运大酒店,可接待各种庆典、婚礼、生日聚会等。
特色包房数间,专业的音响、灯光效果。
内设早晚茶及自助早餐。
宾馆本着热情服务,展示自我,追求卓越的宗旨,为您提供一流的服务。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本酒店。
2.2风险分析
2.2.1客运总站当前存在以下主要危险因素及风险
客运总站拥有办公楼、餐厅、宾馆、会议室等、均为公众聚众场所。
在上述场所如果违章使用电热器具、违章吸烟、乱扔烟头或违章使用燃油燃气炉、电气设备绝缘老化或接触不良、发生短路,产生电火花都可能引发火灾事故。
2.2.2客运总站当前存在以下主要危险因素及风险
(1)可能由于危险物质或设备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的场所(如:
安全通道、车辆、办公楼、公众聚集的场所、公共场所等);
(2)道路交通事故(超员、超载、疲劳、酒后、路段质量、客运高峰期、恐怖事件等);
(3)突发性群体事件(群体性上访、斗殴、恐怖事件、踩踏事件等);、
(4)突发公共事件(疫情、非典、禽流感、不明原因病情等);
(5)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锅炉、煤气、液化气、供热等);
(6)由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火灾、车辆等事故;
(7)旅客列车“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及站车突发火灾、爆炸事故;
(8)其他危害
在运营过程中,还存在着压力容器爆炸、高温、高压、雷击、地震、洪汛等危险、有害因素。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机构及职责
客运总站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专家咨询组、现场应急指挥部及各单位应急组织机构等组成。
3.2应急指挥部构成及职责
3.2.1人员组成
客运总站成立由客运总站领导、机关部室负责人、部分机关部室分管业务领导、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技术专家、组成的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为客运总站应急工作最高领导组织。
总指挥:
总站长
副总指挥:
党委书记、副总站长
指挥部成员:
综合办、财务处、人事处、行政处、业务处、三产开发办主要负责人。
客运总站应急指挥部成员及联系电话
3.2.2职责
(1)研究确定客运总站应对突发事故的重大决策;
(2)负责组织指挥客运总站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包括抢险救灾、医疗救护、物资救援等);
(3)审定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发布等事宜;
(4)批准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调整和终止。
3.4应急办公室的构成与职责
3.4.1组成
应急办公室是客运总站应急管理的常设机构,在客运总站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客运总站应急办公室分别设在客运总站业务处(安全生产事故)和行政处(其它事故)主任由各自部长担任。
3.4.2职责
(1)传达落实客运总站应急指挥部有关应急工作指示;
(2)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客运总站突发事故应急工作;
(3)收集有关应急工作情况,发生突发事件时接受报告、传递信息、组织联络应急状态下各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协调企业外部应急救援力量;
(4)组织、协调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审定和培训;
(5)召集有关应急工作会议。
3.5专家咨询组
3.5.1组成
客运总站专家咨询组由运管、经济、财会、机械、电气、通风、等专业的专家组成。
3.5.2职责
(1)参与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和抢险方案的制定实施;
(2)为现场应急处置、救援工作提出科学可行方案或建议;
(3)对重大突发事故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方法、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
(4)为现场应急处置、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6现场应急指挥部
现场应急指挥部为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救援的核心是客运总站应急指挥部临时派出机构、由客运总站应急指挥部成员和指定的事发单位派出人员组成,负责突发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3.6.1组成
现场指挥长,一般情况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分别由客运总站分管副经理担任,副指挥长一般由业务主管部门的部长担任,现场指挥部成员一般应包括业务主管部室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应急抢险队伍的负责人。
现场指挥部应设在距离事故现场最近的场所或区域。
3.6.2职责
(1)负责现场指挥、协调、监督、指导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2)调配现场应急资源;
(3)针对事态发展组织制定和调整应急处置和救援方案;
(4)根据突发事件性质设置抢险通讯组、抢险救灾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及警戒组。
3.7各应急行动小组组成及职责
3.7.1抢险通讯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工会、党办负责人
组员:
工会、党办人员及各基层部门值班人员
(2)主要职责
①通知客运总站内人员紧急行动;
②如必要,通知外部协作机构;
③保持客运总站应急组织之间的通讯联络:
④保持现场应急组织、外部协作机构和其他应急组织之间的通讯联络。
3.7.2抢险救灾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业务处处长
成员:
业务处全体人员
(2)主要职责
①负责现场抢险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
②保障抢险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
③制定抢险救灾过程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
⑤以最快的速度消除险情或最大限度控制事件继续发展。
3.7.3疏散引导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办公室主任
组员:
办公室、财务处、劳资处全体劳动
(2)主要职责
①负责现场人员(包括其他工作人员和旅客)疏散;
②负责现场交通运输保障和抢险物资、人身防护用品的供给;
③负责现场车辆的疏散;
④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障。
3.7.4安全防护救护及警戒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行政处处长
组员:
行政处全体(及机关相关科室)
(2)主要职责
①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
②设立警戒线,禁止非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③及时通知事故影响区域内人员的撤离,并告知逃逸的路线及注意事项,
确保转移迅速、有序、安全;
④必要时可与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实施交通管制。
⑤组织人员及时疏导车辆、抢救人员和财产,保护事故现场,保护机密文件、档案、凭据;
⑥尽快将受伤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对伤者进行临时救护处置。
4预防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客运总站危险源主要分布于各单位,由各单位负责日常监控和管理,建立危险源档案,开展风险分析,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信息进行评价,完善预防措施,充分发挥监控装置的作用。
确保遇有突发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2预警行动
当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隐患将导致灾害发生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应急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单位可根据隐患的危险程度、波及范围、性质、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向客运总站应急办公室报告。
客运总站应急办公室接到应急情况报告后,依据应急报告内容判断事故类型,并通知客运总站相关部门、单位展开事故救援工作,上报客运总站应急指挥部并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按预案体系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做好向上级汇报工作。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应急办公室
电话接报要问清报警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职务、及事故发生时间、详细地点、交通状况、事故可能的原因、性质及其危害严重程度、事故可能的发展趋势等,需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的,应由应急办公室主任及时报告并做好事故应急的接口工作。
4.3.2信息上报
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向现场所在单位应急办公室报告事故基本情况,现场所在单位应根据基本情况判断是否有能力实施救援和控制,超出其救援和控制能力时,立即向客运总站应急办公室报告。
客运总站应急办公室接到事故情况报告后,应根据事故基本情况及时判断事故类型、危险程度、波及范围、事故性质、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事故的灾害程度,并在规定的一小时时限内向客运总站和地方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上报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故可能的原因、性质及其危害严重程度;
(3)事故可能的发展趋势以及对救援的建议和要求;
(4)已采取的措施和效果已通知的救援单位及下一步处置方案;
(5)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4.3.3信息传递
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场外社会公众及相关单位以及事故现场可能波及的居民等,使其尽快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减少损失。
5应急响应
5.1应急分级
客运总站根据发生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客运总站及各基层单位控制事故的能力,将突发事故应急行动分为以下三级:
一级事故:
(1)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性质特别严重,且发生后可能持续一段时间,事故控制及其对生产、社会产生的影响依靠客运总站自身的力量不能控制,需要上级单位或省级政府部门协调帮助的或各相关方救援的事故。
(2)系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包括3人),或者10人(包括1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级事故:
(1)有较大影响且发生后可能持续一段时间,事故控制及其对生产、社会产生的影响依靠客运总站下属单位自身力量不能控制,需要客运总站或市级政府部门帮助救援才能控制的事故。
(2)系指一次死亡1~2人,或者3人~9人中毒(重伤)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三级事故:
(1)系指客运总站下属单位能够控制事故发生时间不会久远的事故。
(2)系指造成重伤、中毒(重伤)1~2人,但没有人员死亡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5.2应急响应
按照分级响应分级处置的原则,各单位根据突发事故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发生三级事故,现场最高职位的工作人员应立即启动基层单位作业现场应急处置程序,同时向事发单位应急办公室报告事故信息。
事发单位应急指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的专项预案,同时实施现场控制,并向客运总站应急办公室报告事故信息。
发生二级以上事故,由客运总站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启动本预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向事故所在地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上报事故信息。
同时启动相应的各级应急预案和基层单位作业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各级应急预案启动后,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专家组成员,在接到应急指令后迅速到位,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必须在接到应急指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集结并赶赴现场。
5.3应急程序
5.3.1指挥与控制
紧急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现场最高职务当班负责人是现场应急指挥,有权决定现场抢险指挥事宜,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故情况立即报基层单位值班领导和事发单位应急办公室;在上级应急指挥人员达到后,由上级应急指挥人员接管现场应急的指挥权。
5.3.2基层单位应急救援程序
基层单位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并向应急办公室报告。
基层单位值班人员按照应急处置程序指挥先期处置工作。
基层单位现场指挥一般应按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1)现场指挥立即对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进行判断,并及时向本单位应急办公室通报,随时汇报事故抢险救援情况。
(2)在现场指挥的领导下,现场抢险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如原应急程序不能满足事故处置需要,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现场抢险人员重新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如事故严重程度属于基层单位不可处置的,应优先做好人员的疏散工作,对事故现场进行监控,待上级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配合开展好救援工作。
5.3.3客运总站应急救援程序
客运总站应急办公室接到事故情况报告后如判断发生了二级及以上事故的,立即报告客运总站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向客运总站应急指挥部成员通报。
启动客运总站突发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后,客运总站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立即指定现场指挥长,派出现场指挥部,领导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1)客运总站应急指挥部按照以下程序开展救援工作:
①应急办公室立即向事故所在地市级和省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客运总站应急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②做好事故续报渠道的畅通,做好车辆、通讯等保障工作;
根据事故类别和性质通知客运总站有关专业应急抢险队伍、专家组有关专家在指定时间到达事故抢险位置,并将应急队伍准备情况报告现场指挥长;
③财务部立即安排抢险救援专项资金,物资供应部门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采购救援所需而日常储备不足的应急物资;
④各部门根据事故类别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2)客运总站现场指挥长和其他人员到达现场后,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①立即接管现场救援的指挥权,对事故进行处置,各事发单位应急小组自动成为现场抢险救援的组成部分。
如客运总站同地方人民政府成立了企地联合指挥部的应服从企地联合指挥部的调度和安排。
②客运总站现场指挥部应对事发现场指挥所进行检查,确保通讯的畅通和抢险救援人员所在地的安全,防止伴生/次生事故即二次事故的发生。
③客运总站现场指挥长立即对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进行判断,如判断发生一级事故,依靠客运总站一般应急处置队伍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向客运总站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请求实施扩大应急行动。
扩大应急行动由客运总站应急指挥部决定,并由办公室向省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单位应急办公室请求支援。
实施扩大应急时,客运总站各单位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等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发展。
④在客运总站现场指挥长的领导下,现场抢险组等应急小组按照已制定的各自职责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5.3.5资源调度程序
当客运总站应急办公室接到报警后,客运总站应急指挥部会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由应急办公室按照事故等级通知各救援单位,同时启动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
各应急救援单位在险情发生后应严格服从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全面出动应急救援物资,按照就近原则,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并听从现场救援指挥部的安排和部署。
当客运总站的救援力量不足时,应急办公室应通知本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配合。
应急救援队伍调动:
三级突发事故发生时,由突发事故单位按照预案调动本单位应急队伍进行处置。
一、二级突发事故发生时,由客运总站应急办公室统一调动客运总站内部应急处置队伍和客运总站外部救援的应急队伍。
5.3.6卫生和医疗救护
(1)现场紧急救护小组,负责伤情较重不能运送到医院的伤员;
(2)运输小组,超过伤害二人以上的事故立即联系各协作医院进行运输救护;
5.3.7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程序
各单位必须为检查、监测、救援人员准备专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装置、医疗用品,且专业救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取得一定的资质及相关的实践经验。
5.4应急结束
根据应急救援结束的两个基本条件判断应急救援工作是否结束
(1)危险是否完全解除,灾害是否得到完全控制;
(2)生命和财产是否完全脱险,是否得到充分保证。
完全符合以上两个条件,方可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三级事故由事发单位应急指挥负责人宣布关闭应急预案;二级事故由客运总站应急指挥负责人或市级人民政府宣布关闭应急预案;一级事故由上级应急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宣布关闭应急预案。
应急结束后,各单位应尽快组织人力、物力以及技术支持做好现场恢复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减少经济损失。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由事发单位负责,客运总站有关部室协助进行,必要时报请客运总站领导协调。
善后处置主要内容包括:
对突发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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