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工程合同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docx
- 文档编号:9877801
- 上传时间:2023-02-07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3.33KB
论工程合同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docx
《论工程合同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论工程合同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论工程合同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天津建筑工程职工大学
毕业论文
题目:
论工程合同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
专业:
工程造价
年级:
完成日期:
内容摘要
近年来,随着经济市场的逐渐发展,我国建筑市场行业经济呈现持续稳定增长的状态,不仅本行业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还带动了其他行业的发展,促进了社会就业率。
然而,回首改革开发的30多年,建筑行业这一条路却是坎坷多难,主要表现在合同管理方面与工程实践之间的差别,这严格限制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也影响了社会经济的稳定。
由此,各参建主体应对建筑施工合同引起足够的重视。
首先本文以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基本理论为开头,讲述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概论及定义,再对建筑施工合同的订立、效力进行了不同层面的解析。
其次,本文专门针对就建筑施工合同的主要参建人,对施工合同管理阶段的三大目标控制(进度、质量、投资)做了阐述,对于施工阶段的价款支付结合实际情况也给与了详细的说明,并补充了合同价款的索赔。
再次,针对国内外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阶段的严重失控,本文指出了施工合同管理阶段存在的问题,分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了问题缺陷的解决办法,并以实际工程进行了总结和分析。
最后,本文介绍了国际上通用的FIDIC合同管理,针对国内外施工合同管理的方法,探索了FIDIC合同与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联系。
关键词: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解决办法
论工程合同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一、绪论
(一)、研究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
随着世界建筑行业蓬勃发展的步伐,我国的建筑市场体制也在逐渐的完善,作为工程管理最重要部分的合同管理也开始被人们所重视。
我们都知道对合同的管理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因素,那么如何才能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呢?
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并加以研究和探讨。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合同的管理直接关系到工程是否能成功,企业能否生存和发展。
合同管理的目的主要是保证缩短建设周期,提高工程质量,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而在建筑合同的管理中涉及到最重要的就是对合同的全过程动态管理。
我们都知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的变更和费用的索赔是必不可免的,然而当这些情况发生时,能否及时妥帖的处理,这对平时的合同管理就尤为重要了。
例如:
一个变更记录、一个工期延长的约定对于合同管理中都要有明确的记载,而不是一个口头的答应。
建筑施工合同就是把所有的工作记载都起到一个控制的作用,争取做到全面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也不能按部就班的陷入僵硬的合同管理程序,因此,以探索式的动态性方式管理合同,让其对项目工程的推进有更好帮助也是其研究的目的。
(二)、研究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研究的意义
为迎接国际建筑市场的需要,加强合同管理,我国的建筑市场已经全面开放,面对来自国外建筑企业对国内的市场的冲击,我们必须跟随国际市场规则的脚步,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正确处理建筑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与纠纷,和对建筑市场活动中所出现的不正当竞争和诚信危机。
近年来,研究对建筑合同的管理已成为我国建筑可持续发展和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
但由于认识上的偏差,或各方对合同理解的不同导致业主和承包方对合同管理的重视不够,然而,在实际工程中,合同的管理往往决定着工程的成败,它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影响是举足轻重的。
例如:
对合同的有效管理不仅能按约定处理所出现的纠纷和争执,对规范建设主体行为产生积极的作用,还能有效的控制造价,节约经济成本,对规范建筑主体行为起到积极的作用。
所以加强合同管理,我国的建筑企业才有与国际市场一争高下的机会,也只有这样,建筑各方才能达到双赢的局面。
二、建筑项目施工合同
建筑项目施工合同,是指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特定的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任务而签订的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简称施工合同。
它包括工程范围和内容、工期、物资供应、付款和结算方式、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安全生产、工程保修、奖罚条款、双方的责任等重要内容,是项目法人单位与建筑企业进行工程承发包的主要经济法律文书,是双方进行施工、监理和验收,享有权利和承揽义务的主要法律依据,直接关系到建设双方的根本利益。
(一)、建筑工程合同的定义及特点
在市场经济中,财产的流转主要依靠合同,特别是工程项目,其标的大,履行时间长,协调关系多等特点让合同显得尤为重要。
例如建筑市场中的各参建方,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都要依据合同规范之间的关系来进行有组织的工作。
对于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分工的细化与高效的组织是现代市场高效运作的两根柱子,而这一高效的产生正是合同约束产生的效力。
我们可以将建筑企业的各个生命周期阶段理解为“虚拟单位”,而这些单位就是靠合同组织起来的。
工程师和建筑师常说“合同就是圣经”也即“合同一字千金”,由此可见合同对建筑企业的重要性。
与产品合同相比,建设项目合同体系庞大复杂。
大型项目要涉及几十种专业,上百个工种,几万人作业。
如三峡水电水利工程,共签订了78个大合同,5000多个小合同,合同内容及其复杂,共同形成工程项目的合同体系。
在这个体系中,业主和承包商是最主要的两个体系。
承包商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交付工程成果,然后由发包方给付报酬的合同就是广义的承揽合同。
但由于建设工程合同在经济合同、社会中的主要作用,以及在国家管理、合同标的等方面均有别于一般的承揽合同,我国一直将建设工程合同列为单独的一类重要合同。
下面我们将从合同的定义开始,全面了解合同的订立、履行、效益及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二)、建筑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服务的要求及标准,承包人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工程建设,并在已完成服务后由发包人支付当时约定好的合同价款。
在工程建设中,建筑市场的各方主体都要依据合同来确立相互之间的关系。
合同一经生效,当事人双方就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同时受《合同法》的制约。
对于合同的法律特征,有以下两点要求;
1.合同当事人的平等与自愿
《合同法》的第三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该规定表明了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得为是平等的。
不存在一方优越于另一方。
2.合同的公平与诚实信用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它在双方享受权利的同时还承当着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这就使得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能够均衡。
若建设工程合同显失公平,则就属于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
另外双方在订立合同和履行中都要讲究诚信,重信用,相互协作,不得滥用权力。
(三)、建筑工程合同的特点
我们都知道建筑工程合同是一种约束双方行为的形式,他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是经协商后明确签订的双方必须履行的权利和义务。
他具有法律效益。
2.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要严格遵守合同条款。
3.其合同的签订必须是在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
不得采取不公正的手段威胁他人签订不平等条约。
4.经济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并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的规定。
例如:
湖南省长沙市城建开发公司与湖南中房建筑有限公司,一个是甲方,一个是乙方,但中房建筑有限公司委属于城建开发公司即为城建开发公司的子公司,当开发公司承接项目后与中房建筑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同意在获得项目的合作开发权后,由中房建筑公司全额出资,城建开发公司以实际资产(含无形资产)合作整体开发。
这是一个双方约束的行为,并没有因为中房建筑公司是城建开发公司的子公司这种关系就不签订合同或只是签订口头合同。
这种自愿签订的书面合同在以后的合同纠纷中都可以让双方有理可争,有法可依。
(四)、对建筑工程合同的认识
1、建筑工程合同订立的过程
《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和承诺方式。
因此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这也是当事人双方对合同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
1).要约
(1)要约是希望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提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方的一人是受要约人。
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违法有效的要约即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2)对于要约的构成,必须具备以下的几点条件;第一,要约必须表明要约人具有与特定相对人订立合同的愿望;第二,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应包括一经成若即可成立的基本合同条款;第三,要约经受要约人的承诺,要约人即受该要约的约束。
2).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但是其成立的条件也要符合下列几点: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如果第三人了解了要约的内容,向要约人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不是承诺,而是第三人发出的要约。
(2)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3)受要约人应当在承诺的期限内作出承诺。
通常承诺的期限在要约中规定,如果要约为规定,按照《合同法》规定确定。
3、合同效力的重要性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产生法律效力。
1).合同生效要件
合同成立后,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条件才能生效,否则合同是无效的。
例如:
在位于湖南省长沙市的杜花苑项目,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即告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送有关部门备案。
合同的生效与合同的成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经过要约和承诺,意思表示一直后所达成的协议。
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已经成立,发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概念
合同终止又称合同消灭,是指合同当事人规定的权利义务已经消灭或者不再履行。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合同终止后义务
合同的终止并不是合同责任的终止。
而债权债务关系的消灭也不影响合同中当事人关于经济往来的结算以及合同终止后如何处理合同中遗留问题的效力。
合同终止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以及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是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也仍然有效。
对于合同的终止后,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和交易习惯,当事人还要履行一定的义务,如协助、保密等,以维护合同的效果。
3.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示范文本,只由合同当事人、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专家学者等就某一种或某一类型合同制定的具有各种必要条款的合同文本样式。
一般经过长期实践,反复优选,统一制定,具有指导性、内容完备等特点。
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参照示范文本,可以比较全面、公平地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我国现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业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
(1)协议书。
协议书是施工合同
(2)的总纲性文件,(3)反映了标(4)准化的协议格式。
其中格式的内容需要当事人双方结合工程特点协商填写。
(5)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中所列的条款内容不(6)区分具体工作的性质、地域、规模等特点。
只要属于建筑安装工程均可适用。
通用条件在使用时不(7)作任何改动,(8)冤枉照搬。
(9)专业条款。
由于具体工程的内容各不(10)相同,(11)施工现场和外部环境各异,(12)因此必须有反映工程具体特征和要求的专业条款。
其编制具体施工合同(13)专业条款的原则是:
结合项目特点针对通用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改,(14)针对其修改内容作出相应的说明。
(15)附件。
范本中为使用者提供了“承包人承包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16)一览表”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三个标(17)准化附件。
4.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建筑施工的合同在建筑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他是缔约合同双方法律关系和一切权利与责任关系的基础,是业主和承包商在实施合同中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
工程开工后,合同履行即进入施工阶段,直至竣工。
本文主要从施工阶段的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和投资管理三阶段了解施工管理的详细过程。
三、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及解决的办法
(一)、合同签订前存在的问题
在施工合同中总是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现的,而有些问题其实是在签订合同前期就已经埋下伏笔,下面我将介绍这些让人忽略的隐患,为此以提醒各施工合同管理者。
(1)合同
(2)签订不(3)规范。
在现在的合同(4)管理中,(5)许多管理者只当合同(6)是一种形式,(7)以为就简单的用电脑打出几项约束对方的行为,(8)殊不(9)知合同(10)的订立需要经过逐字推敲,(11)其签订的形式也是需要反复(12)斟酌的。
(13)法律保护意识的欠缺。
例如,(14)在很多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15)当发生纠纷时,(16)他们往往忽略了合同(17)的作用,(18)只当它是一种摆设,而(19)签合同(20)只是走一下过程。
其实当发生纠纷时,(21)我们第一时间就应该以签订的合同(22)为标(23)准,(24)对诉讼的证据引起足够的重视,(25)这样才能全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6)合同(27)条款挂一漏万(28)。
对于合同(29)的此缺陷主要表现在不(30)全面、不(31)完整、有漏洞,(32)有些合同(33)只讲好话,(34)不(35)讲反面,(36)不(37)懂得“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38)一旦发生违约,(39)在合同(40)中看不(41)到违约处理的条款。
(42)只有从合同,(43)没有主合同(44)。
签订这种合同(45)其实是对合同(46)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47)其从合同(48)的签订也是没有根据的,(49)是“无水之源”。
好比施工项目甲乙双方酒后口头的约定,(50)这种约定无法具体的实施。
(51)对合同(52)文本的编制存在一些缺陷。
如:
责任划分不(53)明确,(54)缺乏对合同(55)事件各参与方相应的权责、违约后果及处理方式方法的全面定义或明确描述。
同(56)时有一部分施工文件对履约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存在不(57)公平的情况。
这些都是合同(58)管理人员对合同(59)文件表现敷衍的不(60)重视表现,(61)我们应引起重视。
(二)、合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我们会发现许多问题会逐渐的暴露出来,这些问题有些是我们前期的操作不当引起的,如上述我们所讲的,而有些则是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为此我们要尽我们所能将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失降到最低。
以下是我总结的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经常发生的问题:
(1)在合同
(2)履行过程中,(3)发现与合同(4)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不(5)配套。
例如,(6)在某一项目的履行过程中,(7)甲乙双方因为价款支付而(8)发生了纠纷问题,(9)原本应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价款,(10)因为乙方在工程上出现某些问题而(11)被甲方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原本该付给乙方的价款,(12)由此所产生的价款纠纷在合同(13)中没有的标(14)明处理办法的,(15)最后是私了还是走法律诉讼程序,(16)其都没有明确规定。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对现在建设市场各主体之间所发生的合同(17)纠纷行为,(18)市场上缺乏对各主体之间的约束力和监管处理的依据。
(19)对合同(20)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不(21)够重视。
在有些工程中,(22)有的合同(23)管理人认为合同(24)只是一个简单的文档管理,(25)是把资料收集整理好就行的简单工作,(26)缺乏对合同(27)履行情况的追踪调查以及合同(28)结算的控制,(29)对有些需要用到合同(30)文件的条款、管理程序也不(31)明确,(32)缺乏一些必要的审查及合同(33)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34)缺乏专业人才及合同(35)管理的相关培训。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36)对工程合同(37)管理的具体任务一般由工程师等专业人士完成,(38)他们都熟练掌握着合同(39)管理的程序。
而(40)现阶段,(41)我国许多项目管理机构,(42)都缺乏专业的技术人员,(43)由此很容易引起合同(44)的纠纷。
在此,(45)特例举几项我们在项目履行中常见的问题:
(三)、合同问题的解决办法
上面我们已经了解了合同中常见的几种问题,其解决的办法也有很多种,我们应该结合各自工程的特点,来详细的想出最完美的解决办法。
下面我将继续给大家简单的说一下大致的解决办法,其更详细的答案还望我们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多总结。
(1)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建设工程合同法律法规。
包括从项目可行性研究到工程交工验收的全过程。
争取在法律法规的保护下做到万无一失。
(2)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包括建立定期工作报送制度,能使合同管理员及时了解和掌握合同履行的第一手资料,做好后期工作的准备。
建立合同交底制度。
这要求合同管理员必须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及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阐明合同的主要内容,使合同管理员明白自身工作范围和责任。
建立合同补充制度,及时通过双方谈判协调签订补充协议。
(3)规范建筑施工合同文本。
由于目前大部分施工合同都是着重强调承包方的责任,对业主方的约束性条款偏少,略显不公平,我们要加强监管力度,争取公平甲乙双方的权利并严格执行。
(4)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对我国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是适应现代建筑市场经济的必要手段。
我们可以通过如下办法来提高其管理人员的素质:
通过公开考评选取;组织好在职培训;定期选派人员到有关院校深造。
参考文献
1、欧海燕,标准建筑合同比较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5.第一版
2、韦海民,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3
3、崔东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10
4、顾永才主编,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
5、吴丽萍,李秀平编著,建设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
实用合同范本及要点评析,北京:
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7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程 合同 建设 中的 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