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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视察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松滋市安监局
(2012年5月24日)
尊敬的赵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帮助下,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不断好转的良好局面。
今天,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视察、调研我市安全监管工作,听取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足见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诚望各位人大常委会委员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下面,我谨代表市安监局,就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以下汇报:
一、全市安全生产基本概况
(一)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概况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01年成立,2004年3月进行职能合并,主要承担市安委会日常工作;综合监督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承担全市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行政许可等相关工作职能。
内设办公室、监管一科、监管二科、法规与行政审批科、规划科技培训科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科共6个科室;下属松滋市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属事业单位编制。
我局现有干部职工32人,其中班子成员6人。
2009年,市委、市政府出台《松滋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明确了45家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具体职责,市政府安委会现由李恒市长担任主任,各成员单位都有一名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还分别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全市各乡(镇、开发区)都相应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一把手领导担任主任,分管领导兼办公室主任,并配备一至两名安监人员;各村、居委会都明确了安全生产协管员。
(二)安全生产监管对象概况
全市纳入安全生产管理的行业和领域有21项,分别是商贸企业、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用爆破物品、危险化学品、道路与水上交通、消防、电力、特种设备、建筑施工、食品卫生、药品、城市燃气、防雷防静电、旅游、石油开采、城市供水、金融、公众聚集场所、校园安全等。
现有煤矿5家,非煤矿山46家(包括井工开采非煤矿山和露天开采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5家,使用企业13家,经营企业67家(含加油站),运输企业2家,车辆26台;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零售户1210家;特种设备(包括锅炉、电梯、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近500台,压缩气体充装经营企业12家;各类机动车、摩托车16万余辆,农用车1.3万台;渡口49道,各类船只近3百艘;客运企业4家,客运站13个,长、短途客车343辆;本地建筑企业30家,在本市备案的外地建筑企业94家;水厂2家,水库36座,森林面积109.4万亩。
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成绩和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安全生产主要成绩
市安监局自成立以来,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履职,开拓创新,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003年以来,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2010年至2011年共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17起,消防火灾事故8起,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水上交通、特种设备、教育等行业和领域未发生死亡事故,各项安全生产指标都在荆州市政府下达控制范围内。
特别是我市煤矿出现了多年来少有的良好安全态势,2009年3月至今,全市煤矿(含井下开采非煤矿山)已连续3年未发生死亡事故;道路交通事故也控制在上级下达指标的80%以内。
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也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在2011年获得了湖北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自2009年开始,我市连续3年被评为荆州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
在刚刚过去的“十一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态势平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平安的环境。
(二)主要工作
1、强化责任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1)抓好安全生产培训宣传。
我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注重从基层抓起、从基层做起,瞄准“四个层面”,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抓好各级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干部的安全教育培训。
采取定期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研讨班、专题报告会、现场分析会等多种形式,通报传达近期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宣传国家最新发布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及工作重点,使各级领导干部明确自己的监管范围和职责,及时了解把握各个时期的安全工作重点和特点,把各项安全监管工作做到位,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通过定期举办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监管知识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培训班、召开安全生产宣贯会、组织乡镇安监员参加培训班、赴荆门、恩施、广西百色等地参观学习先进管理方法等多种形式进行安监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监管执法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从源头上解决“不懂、不会”的问题,同时督促安全监管及执法人员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三是抓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无论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还是电力、机械、纺织、冶金等一般行业,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安全培训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除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外,重点是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教育,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责任人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组织教学,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经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要能够掌握本工种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同时对企业所有新上岗、在岗、转岗从业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安排上岗,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2011年,我局还在全省安监系统中率先尝试运用计算机网上考核,严格按照培训计划,举办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规模企业等行业领域的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35期,培训人员3130名;四是抓好安全生产知识宣传与文化建设。
每逢安全生产月、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通过领导电视讲话、组织专家授课、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办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渠道,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社区)、进家庭,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提升社会公众主动发现风险、防范风险和消除风险的意识和技能,推广全国统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在全市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2)严格行政许可准入条件。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中关于“严格行业安全准入,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的相关要求,我们一直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作为一项治本之策来抓。
在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主要“责任田”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中,严格把关,强化监管,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对照标准逐条逐项审查验收,严格源头控制。
截止目前,全市共有19家井工开采矿山、32家露天开采矿山、87家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2家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通过了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还有2家危化品生产企业(招商引资项目)待办理有关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手续。
(3)加大“科技兴安”投入力度。
近年来,我们注重政策引导,严格落实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加快生产技术改造、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积极推广先进生产工艺设备,向科技要安全,实现科技兴安。
全市露天矿山全面实施中深孔爆破技术和液压破碎技术,全部安装作业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地下矿山全部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据统计,2010年至今全市经安全生产许可的企业累计增加安全投入4500余万元,从根本上提升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包车客运车辆今年将全部完成行车记录仪或GPS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和使用,促进重点车辆运营安全。
另外,我市还将继续稳步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通讯等现代化信息技术,以促进安全监管效能提高和监管手段创新为目标,加快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进程和“智慧安全”建设步伐。
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加强信息网络技术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安全检查、安全预警、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监管等安全生产领域的应用,建立高效快速、运行可靠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并与上级安监系统实现安全生产信息资源共享,实行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率。
(4)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工作报告。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坚持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制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重要时段都是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调研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市政府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安委会全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通报分析我市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每年与全市各乡(镇、开发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当年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年度考核目标,把安全生产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年工作综合目标考评,计入总分,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并设立安全生产专门奖项。
各乡(镇、开发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市政府责任状要求分别与下属企业、关键岗位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近年来,以市政府名义陆续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并根据各个发展时期,因势利导分别制定了“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规划,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行业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安全监管,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努力攀登工作新台阶
(1)认真制订执法计划,扎实推进委托执法。
为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按照各级要求,结合本部门监管监察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管监察对象、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实际情况,我们在每年年初都会制定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是突出监管重点。
我市监管对象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危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使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上年度发生安全事故单位;第二类是三级以上重大危险源、一般和重大安全隐患、煤矿、非煤矿;第三类是工商贸一般企业、重大建设工程、新改扩“三同时”项目。
按照危险程度分别确定监督检查频率:
煤矿、井工矿山每月一次;露天矿山每两个月一次;危化品生产企业每两个月一次;一般监管企业每年一次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量化工作时间。
将全体执法人员全年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为3735天)按用于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日(1233天,包括检查执法、综合监管、专项执法等)和其他执法工作日(1702天,包括行政许可、听证、复议等其他工作)来合理具体量化,保证了执法监管常态化开展。
三是明确职责分工。
计划对行政许可、安全责任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综合监管事项和保障措施进行了详细分工,要求各科室紧密协作,切实完成好各项安全监管任务。
为解决安监执法队伍不足的问题,我们在乡镇进一步推行了委托执法工作,在荆州市局组织的乡镇安全监察员培训的基础上(本周,我市所有乡镇的分管领导和安办主任就在荆州市局参加2012年度安全生产委托执法业务培训班),我局集中组织乡镇安全监察员进行了执法培训,对相关法规,办案程序,检查重点,适用法律依据,执法文书使用进行了系统的培训。
在此基础上,印发了《松滋市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暂行办法》,印制了《松滋市安全生产委托执法证书》,下发了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指令书,现场检查记录等4种文书。
现在,全市16个乡镇全部实施了委托执法。
(2)加大监督检查密度,打牢基层安全基础。
为使基层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定期组织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人员,成立市政府安全生产督查组,对全市所有乡(镇、开发区)、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同时,要求各乡(镇、开发区)安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每月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加强对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对所辖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安全隐患进行过“筛子”,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为全市安全生产平稳态势打下坚实基础。
(3)加强部门联动,切实推进“打非治违”成效。
重点突出在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消防、校园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多次开展集中执法和联合执法行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改善安全条件。
在煤矿、非煤矿山方面:
认真扎实抓好矿山企业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重点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情况及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现状按照检查验收表逐项进行检查,严格验收标准、规范验收程序,对验收不合格的矿山,坚决不予复工复产,做到验收合格一处,恢复生产或建设一处,坚决做到验收工作不走过场。
同时,加大打击非法采矿力度,定期联合市公安、工商、国土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推进以“打非治违”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在2011年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中,共立案查处29起,实施行政处罚26起,依法取缔了10家非法采石厂、重晶石矿和煤矸石采点,并对4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依法进行整合、吊销相关证照。
通过这些措施,实现了全年未发生一起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
在烟花爆竹方面:
加强基层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一线打击和高压态势,通过地毯式检查,接受社会举报,堵塞了监管漏洞,加强了对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监管。
2011年以来,共检查经营户200余家,查处非法储存、经营产品案件2起,收缴销毁烟花爆竹30余件。
另外,获取各类举报线索近20条,实施行政处罚21起,没收非法货物50余件,罚款1.6万元,规范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
今年3月27日,接群众举报我市陈店镇车阳河村鄂南化工闲置厂房内存放有大量的烟花爆竹。
我市立即组织安监、公安、陈店镇政府以及陈店镇派出所前往事发地点联合查处。
经现场检查发现,在鄂南化工闲置的9间房屋内共存放非法经营鞭炮2427件,雷和烟花811箱爆竹,查处取缔2家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户,从而有力震慑各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有效遏制和预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在危险化学品方面:
通过开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环节专项执法检查,查出各类安全隐患66项,均全部督促相关单位制订了整改措施。
同时,还按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要求,组成专班对全市所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健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确保了所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运行。
在道路交通和公共消防安全方面:
市公安交警部门以开展“全市道路交通百日整治”活动为契机,开展道路交通隐患、客运驾驶人、校园及危化品等重点运输车辆安全状况三大排查,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均处于下降趋势,未发生较大以上交通安全事故,全市道路交通平安畅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市交通部门狠抓节假日、春运等客流高峰期间的水陆运输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打击客运及出租车辆违规非法营运等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道路交通动态监管,优化交通建设环境,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全、有序、便捷出行。
市公安消防部门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抓手,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校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抓好农村、社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基础”建设、开展“五大”清剿火患战役等活动,切实提高了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2011年全市发生一般火灾5起,直接财产损失55.06万元,抢救财产价值1386万元,未发生死亡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保卫了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校园综合安全方面:
市教育部门从开展安全宣教入手,以提升师生自防、自救、互救能力为着力点,进一步细化责任和措施,与市公安、安监等部门相互协作,组织工作专班,以“四个三”为工作举措,走进全市81所中小学和88所幼儿园,认真展开全面的校园交通、消防安全检查督办,严格规范各校车公司安全管理,排查校车17台,接送学生车辆237台,强化学校、幼儿园接送校车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真正实现了全市校园安全“四个零记录”,确保了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全市校车安全运行,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往返安全。
3、严肃事故查处,落实强制保障措施,努力形成工作新机制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监管,狠抓事故预防,突出“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预防”,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大事故隐患的查处力度,对出现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严厉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做到“三个一律”:
对发生事故的企业一律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对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一律予以严肃处理、对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估等级一律降级。
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诚信严重缺失、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重大安全隐患不治理或整改不到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一年内因安全生产问题多次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机构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根据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从2011年元月1日起,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赔偿金额将达到六十万元以上,这对一些小企业和小作坊而言,很难赔偿到位,直接受害人员的合法权益无法得以保障,往往都是由政府赔付买单、承担无限责任,“老板赚票子、农民死‘儿子’、政府当孝子”的现象时常见诸报端。
为有效规避政府风险,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健康发展,按照《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市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必须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并足员购买包括安全生产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险种,今年以来我市四大高危行业已为员工投保340余万元,凡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企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赔付可由保险公司承担,从而减轻企业和政府负担,并督促企业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成为防范风险的有效手段。
我局结合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将抵押金缴纳及参保情况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重要内容实施检查,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对拒不参加保险导致受害人无法得到足额赔偿或者因事故赔偿引发社会矛盾的企业,一律依法从重追究企业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当前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观念淡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任重而道远
市委、市政府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基层工作力量得到了进一步强化。
安监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也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
但是少数单位和部门对安全生产仍然存在着畏难心理,领导干部“不懂、不会、不愿”管安全,致使安全生产工作变成烫手山芋,互相推诿,部分乡镇和相关部门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干部没有严格的任职要求及任职年限,工作激励机制不完善,导致安监队伍不稳定,造成基础安全管理工作出现空档、断层,使安全监管工作难以完全落实。
另外,我市绝大多数工矿商贸企业规模都比较小,且均属于私营企业,安全基础较差,相当部分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不强,不能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没有树立“以人为本”的正确安全生产理念,重视安全生产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存在麻痹、侥幸思想,企业从业人员也基本上都是农民工,年龄普遍偏大,文化素质不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较为淡薄,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存在冒险蛮干、违章作业的现象。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在各个行业和领域存在较为普遍
由于很多小企业、小作坊尚未完成资本原始积累,投资人希望尽快收回成本,以最少的投入获取最大的利益,采取能省即省,能拖即拖的短视做法,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而减少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投入,企业作业环境差、安全管理混乱、工艺设备技术落后以及隐患排查治理不积极等问题较为突出,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保护用品普遍欠缺,有的甚至连最基本的安全投入都不到位。
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主体责任缺失,内部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待遇不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基本没有,有的也只是一纸空文,成了墙上的装饰品,根本没有去照章执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十分薄弱,企业本质化安全水平普遍偏低。
因此,导致这类企业安全隐患较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另外在城乡公共安全的投入上,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导致欠账较多,部分公共安全设施老化、设备陈旧且带病运行,已严重滞后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能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
(三)安全监管力量薄弱、装备技术缺乏,与安全监管工作不相适应
近年来,在社会快速发展、各类事故诱发的因素骤然增加的情况下,我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相对滞后。
各乡镇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管人员只有一至两人,并且有的身兼数职。
同时,无论是企业内部,还是各级政府监管队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装备、专业检测设备也十分欠缺,监管手段主要靠较为原始的方法来操作,在安全事故现场,由于没有防护装备、专业技术设备,无法靠前指挥应急救援,也极易成为次生事故的受害者。
近几年,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越来越严格,安全生产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被推至“风口浪尖”上,许多同志还不是十分适应,从事安全监管的同志普遍感到工作压力太大,装备、待遇不落实,工作激情也不高。
因此,安监队伍这种现状与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要求还相距甚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松滋实现发展新跨越的关键时期。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紧紧抓住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个主题,加深对文件精神的理解,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充分发挥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指导协调作用,进一步落实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强化社会公众的监督参与,依法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形成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主要从三个层面着手:
一是在监管队伍层面上。
实施安全监管队伍培训教育工程,定期举办全市安监人员培训班,聘任专家授课,从安全执法程序、安全法律制度到各个行业标准、安全检查内容、重点技术技巧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系统化培训,着力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的综合素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按照省人民政府于2011年12月27日出台的《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1]81号)文件规定,到今年底前,安监部门执法人员将实行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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