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扩流程各环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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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扩流程各环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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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扩流程各环节
潢川县电业局业扩流程工作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和规范业扩报装管理,统一报装业务流程,向客户提供快捷、规范的服务,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依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监管办法》、《供电营业规则》、信阳市电力公司《县供电企业营销管理标准》等文件制定。
3.业扩报装工作按照“一口对外、便捷高效、三不指定、办事公开”的原则开展工作。
营销部是业扩报装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业扩报装工作管理制度,对业扩报装工作实行服务监督、组织协调、质量控制与管理考核;
4.业扩报装工作应利用营销技术支持系统对业扩报装工作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流程各个环节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时限控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实现业扩报装工作程序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化。
5.严格业扩报装资料、业务办理等信息的录入,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写各类纸质业务表单,同步在营销信息系统中录入业务办理信息并及时流转,确保纸质资料和营销信息系统数据的一致性。
6.在业扩报装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和政府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及“三个十条”规定。
7.本规定适用于潢川电业局直供电力客户的新装(包括临时用电)、增容等用电业务。
二、业扩报装工作内容
(1)受理客户新装、增容等用电申请,审核有关资料。
(2)组织现场勘查,确定供电方案。
(3)确定电价、电能计量方式、计费方式。
(4)组织设计审查、中间检查及竣工验收。
(5)安装电能计量装置。
(6)签订供用电合同(电费协议),办理接火送电事宜。
(7)建立电费账户。
(8)建立、健全客户用电基础资料档案。
三、职责分工
(一)局生产、营销主管领导
1、审批供电电压等级为10KV,新装、增容容量在630KVA及以上高压客户、双电源客户及供电电压等级为10KV以上客户的供电方案、用电协议书面材料。
2、审批由客户出资或因城市规划需改动、迁移、拆除属供电企业资产的配电网电力设施改造方案书面材料。
3、掌握重要客户业扩工程流程各节点情况。
4、负责协调局层面业扩报装中存在的问题。
(二)营销部
1、审批新装、增容容量在315KVA及以上630KVA以下10KV高压客户、互感器为75/5及以上低压客户供电方案、用电协议书面材料。
2、审核新装、增容容量在630KVA及以上10KV高压客户、双电源客户及10KV以上客户的供电方案、用电协议书面材料。
3、审批供电企业投资新建公用配变设施的供电方案;
4、各专责根据本岗职责参与全县直供线路供电的业扩供电方案确定、工程图纸会审、供用电合同会审、竣工验收、电价审核工作。
5、根据我局配电网规划,制定业扩报装技术原则,为业扩报装日常工作中选择提供依据。
6、参加客户服务中心组织的容量在315KVA及以上的10KV高压客户现场勘察、供电方案的确定、图纸会审和竣工验收。
7、根据业扩信息及调度符负荷信息负责制定城乡配电网建设、改造计划。
8、审核由客户出资或因城市规划建设需改动、迁移、拆除属供电企业资产的10KV及以下电力设施改造方案,报经上级批准同意改造项目下达实施任务。
9、负责客户业扩工程10KV及以下线路停电接火工作计划管理。
10、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双电源、10KV专板专线及35KV及以上供电电压等级高压客户供用电合同的会审。
11、负责配置相关人员在营销业务应用系统中业扩报装角色,设定业扩报装流程时限并实施超时警告,针对业扩报装程序存在问题进行技术指导与沟通。
12、负责全县供电区域内计量指导、监督工作,参与营销所有高压业扩工程和公用配变供电方案中有关计量方式的确定和电能计量装置设计的审查。
(三)客户服务中心
1、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按照“一口对外、便捷高效、三笔制定、办事公开”的原则,统一组织实施业扩报装个环节业务及流程运转,全过程督办业扩报装各环节的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强化业扩流程的信息汇集,执行业务流程时限考核制度,即使向客户反馈业扩处理情况及进程信息。
每周组织召开一次业扩报装例会。
2、受理直供区内所有高、低压客户各类用电业务申请;审核客户的申请用电资料,建立客户用电的基础资料档案;
3、负责在规定时间内,一句工作范围组织有关单位到客户进行现场勘察,制定供电方案,确定计量方式、计费方式后报领导审批,组织设计审核、中间检查、竣工验收、供用电合同签订等,填写相应工作单。
4、负责10KV新增容量315KVA及及以下、辖区互感器为75/5以下低压客户业扩供电方案审批,负责所辖业务范围内全部业扩报装客户在营销业务应用系统流程中审批环节的处理。
5、按照承诺时限向客户大幅供电方案批复意见,签订供用电协议。
6、负责对客户自行选定设计单位设计资质、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入网运行的电器产品进网许可证进行验证、审查。
7、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客户业扩工程中的隐蔽工程、施工质量进行中间检查,出具书面整改意见,并督促其限期落实。
凡是有隐蔽工程或隐蔽部分的必须进行中间检查,并填写中间检查记录。
8、接到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后,对竣工资料齐全、合格的工程,在规定时间内,按职责划分组织营销部、施工单位、配电服务中心、电费管理中心、电能计量中心及相关部室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
9、工程验收合格后,装表接电前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出具书面整改意见通知客户整改,整改后再次验收,直至合格。
10、根据客户业扩工程进展情况,向所辖区设备管理单位提交接电通知单,以便安排接电。
11、工程中间检查、竣工验收严格按照局领导签批的供电方案,审核通过的设计图纸及有关验收规范执行,确保工程质量。
12、对客户投资无偿移交给供电企业的设备资产及档案资料手续进行协调和办理后,相关资料及时移交给设备运行维护单位。
13、负责每月手机与汇总业扩报装情况、中间检查、竣工验收等进展信息,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或部门传递。
14、专职用电检查人员,要对新装、增容高压客户受电工程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参与高压客户工程中间检查和竣工验收。
15、95598客户信息服务班对高压业扩工程投运客户全部进行回访,对低压报装客户送电客户进行抽访,并准确、规范记录回访结果,每月提出改进业扩报装服务端措施建议。
(四)各乡供电所
1、负责办理辖区直供低压客户用电业务。
负责将所受理的高压客户的用电申请资料及时转给客户服务中心。
2、负责办理供电企业投资新建、改造公用配电设施的营销业务应用系统手续。
3、协助客户经理参与辖区内高压业扩现场勘察、供电方案制定、中间检查、竣工验收、供用电合同签订及移交工作
4、按批准的供电方案及有关规定、配合完成高、低压业扩工程引起的所辖公用配电设备的停、送电操作。
5、负责低压客户业扩工程的接电工作,严格按照批复的供电方案将客户线路接入配电网。
6、负责审核辖区内互感器为75/5以下的低压业扩供电方案。
7、负责所辖客户用电资料档案管理。
(五)输配电部
1、参加客户服务中心组织的所辖10KV新增容高压客户现场勘察、方案制定和图纸会审、工程中间检查、竣工验收。
参加所辖互感器为75/5及以上的低压客户现场勘察、方案制定工作。
2、定期向营销部、电费管理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及电能计量中心通报公用配电设施季节性负荷情况及变更情况。
3、负责接受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由客户投资并移交给供电企业作为公用配电设施的设备移交、变更手续。
4、负责监督和验收局投资的公用配变设施施工,负责办理投运手续。
投运前应通知相关抄表部门变压器安装地址及负荷转移区域等相关信息。
5、按照批准的供电方案及有关规定,配合完成高、低压业扩工程引起的所辖公用配电设备的停、送电操作。
6、负责客户业扩工程的接电工作,严格按照批复的供电方案将客户线路接入配电网中。
对接电工作是否具备带电条件进行确定,具备带电条件的接电工作,不得安排停电作业。
(六)电能计量中心
1、负责本供电营业区内的电能计量业务归口管理。
2、参加高压客户的计量方式会签、图纸会审、中间检查和竣工验收。
3、电能计量的配置与安装应符合《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及相关技术规程的要求,负责高压客户计量装置的安装维护。
4、负责高压业扩工程的电能计量资产和技术资料的维护管理;及时提供业扩报装所需的计量装置。
5、在承诺时限内安装(拆除)计量装置,及时录入传输业务数据信息。
(七)抄表中心
1、参加客户服务中心组织的高压客户,包括小区一户一表批量新装客户的竣工验收。
2、参加客户服务中心组织的一户一表竣工验收,负责验收表箱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规定、低压线路路径、表计是否与客户正确对应等。
3、参加客户服务中心组织的高压业扩工程竣工验收,掌握新装变压器安装地点。
(八)电费管理中心
1、负责签订电费结算协议
2、参与供电方案计费方式会签,及时进行账务审核。
(九)生产技术部
1、参加客户服务中心组织的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客户的现场勘察、供电方案制定、图纸会审、供用电合同会审和竣工验收,提出具体要求及建议。
审核后的供电方案,由局主管领导审定。
2、参加审核申请用电负荷需从变电站出专板专线的供电方案。
(十)调度中心
1、参加审核客户服务中心组织的高压双电源、专板专线客户供电方案、图纸会审、供用电合同会审及竣工验收。
2、提供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专板专线及高压双电源客户调度协议样本、格式,办理高压双电源客户及专板专线客户的调度协议。
3、协助完成专板专线高压客户的送电工作。
4、接到客户保护整定计算委托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下达保护定值单。
5、定期向营销部门传递配电线路及变电站负荷情况、电网设备命名等信息。
。
(十一)其他部门
在高压客户业扩工程的现场勘察、供电方案制定、图纸审查、竣工验收、装表送电等过程中,凡涉及变电运行部、变电检修部、输电部等单位时,各单位都应服从组织部门的统一安排,按时参加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四、流程中间服务质量的考核
(一)客户经理及业扩员受理用户申请:
热情接待、认真详细记录客户报装信息,不得推诿搪塞,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生成MIS系统报客户服务中心主任处审批。
1、服务态度恶劣造成用户不满,引发纠纷没有造成投诉,对业扩员罚款20元;
2、服务态度恶劣造成用户不满,引发纠纷造成县级以下投诉,对业扩员罚款50元;
3、服务态度恶劣造成用户不满,引发纠纷造成县级以上省级以下投诉,对业扩员罚款200元,并待岗学习,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4、因业扩员服务态度造成恶劣影响,损坏企业声誉的,除经济处罚外,调离该岗位待岗。
5、因业扩员报审材料未按规定时间(自受理之日起不超过2天)报送至客户服务中心主任处初审,对业扩员罚款20元。
(二)客户服务中心主任初审:
严格按照政府及行业相关规定审验资料。
(三)客户经理在接到业扩报装任务后,按规定时间及时组织协调各部门进行实地勘察,提供切实可行的供电方案(供电方案的确定由生技部负责、低压由管理单位负责)。
客户经理对客户进行方案答复,负责督促供电方案的设计完成,收集必要的客户信息及业扩信息,建立更新客户档案。
在供电方案得到客户认可后,供电方案需经由营销部、主管局长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1、供电方案应在下述时限内答复客户,若不能如期确定供电方案时,应主动向客户说明原因。
自受理之日起,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因客户经理原因超出供电方案答复时间,对客户经理罚款50元;因其他部门原因超出方案答复时间,对相关责任部门罚款100元;
2、客户经理应及时主动按照规定时间(到现场勘查时限,自受理之日起,高压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组织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勘测,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现场勘测的,对客户经理罚款30元;
3、客户经理负责协调组织各部门进行现场勘测,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无其他原因无故拖延,导致流程进度缓慢,超出勘测时限,但未影响方案答复的,对相关部门罚款50元,对超出方案答复时间的,罚款相关部门100元;
4、由生技部提供供电方案,在完成现场勘测任务后,客户经理及时组织协同各部门完成相应的现场勘测单填写,完善资料,因资料填写不全造成流程中止的,对责任方罚款30元;
5、现场勘测完毕后,生技部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理的供电方案,并及时通知客户经理。
因客户经理未及时跟踪供电方案的完成时间,造成业扩报装超时的,对客户经理罚款50元;因未按时完成供电方案,造成业扩报装超时的,对生技部罚款100元;
6、供电方案答复后,客户经理协助客户完成各种信息表格的填写,完善客户信息。
因客户经理造成客户信息不完善,流程中止的,对客户经理罚款50元;
(四)中间检查环节:
客户经理在受理中间检查报验申请后,负责组织协调以生技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的验收组,对客户业扩工程中的隐蔽工程、施工质量进行中间检查,出具书面整改意见,并督促其限期落实。
凡有隐蔽工程或隐蔽部分的,必须进行中间检查,并填写中间检查记录。
1、因客户经理问题,造成客户业扩资料不全、流程中止的,对客户经理罚款30元;
2、因相关部门不服从调度,未进行中间检查,造成客户业扩资料不全、流程中止的,对相关部门罚款100元;
(五)竣工验收环节:
客户经理接收客户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职责划分组织客户(施工单位)、生技部、辖区供电所、输配电部、电费管理中心、电能计量中心、抄表中心及相关部室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
自受理之日起,高压供电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
1、客户经理:
受理客户竣工检验申请时,客户服务中心应审核客户相关报送材料是否齐全有效,通知相关部门准备客户受电工程的竣工检验工作。
验收结束后,客户经理收集相关用电设备资料、客户资料及业扩信息,建立健全客户档案。
2、生技部或辖区供电所验收合格后及时更新地理接线图,并负责编制线路配变的名称编号或用户箱位户号;
3、输配电部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及时对配变、线路台账进行更新,并负责杆号及台区编号的喷刷、辖区供电所负责低压线路杆号及箱号的喷刷。
4、电费管理中心在验收过程中根据客户报装用电性质及现场实际勘测情况,对客户用电性质给予定位,按规定制定合理的电价政策。
5、电能计量中心在验收过程中,根据客户报装的用电负荷及实地勘测情况,对用户表计的配备进行记录备案。
所有参与竣工验收部门人员均要支持客户经理的协调组织。
因任一方造成客户验收资料不全,业扩流程中止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
(六)客户经理在客户受电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等协商的原则,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协助业扩报装客户与客户服务中心责任人签订供用电合同书,纸质合同必须和营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电子合同保持一致。
客户经理务必尽职尽责,联系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如因客户经理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或漏签,致使业扩流程中止,对客户经理罚款200元。
(七)计量中心职责:
待客户经理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后,计量中心积极配合客户经理及时接收装表接电通知单(任务书),并与客户按相关时限规定(高压5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工作。
1、客户经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达通知单,超出规定时限,对客户经理罚款50元;
2、计量中心或辖区供电所在接到通知单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装表接电工作,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元。
(八)建立客户信息、资料归档
客户业扩工程验收合格接电工作完成后,客户经理负责客户档案资料的整理建帐、立户。
收集并整理报装资料,完成资料归档。
客户基础资料包括:
客户申请、供电方案答复意见、开工报告、设计与竣工图纸、中间检查报告、变压器试验报告、合格证;开关箱试验报告、合格证;避雷器试验报告、合格证;电缆试验报告、及大型设备试验报告、竣工检验报告、供用电合同、电费结算协议等。
保证客户基础资料真实、一致。
客户经理全程跟踪业扩报装流程,根据归档资料要求,在业扩办理过程中对各类资料进行收集;如需相关部门提供,客户经理负责协调索要。
1、因客户经理自身原因造成客户信息档案资料不全不能归档的,处罚客户经理20元/项;
2、因相关部门未能提供客户归档资料造成客户信息资料不全不能归档的,处罚相关责任部门20元/项。
五、其它
1、本规定未尽事宜,应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和国家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往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对执行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定期修改完善。
业扩流程见附件:
1、高压业扩流程图
2、低压业扩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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