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在稳定物价动员会讲话与书记在突发事件报送会讲话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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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在稳定物价动员会讲话与书记在突发事件报送会讲话汇编
书记在稳定物价动员会讲话与书记在突发事件报送会讲话汇编
书记在稳定物价动员会讲话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稳定物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稳定当前市场价格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立足我市实际,对稳定物价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通过积极有效的调控监管措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稳定物价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物价问题关系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关系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保持稳定。
今年7月份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价格总水平逐月攀升,直接增加了居民生活支出,加重了人民群众负担。
就我市而言,今年1-10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4.4%,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
其中,8月份受蔬菜价格大幅上涨影响,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5.8%;9月份和10月份食品类价格继续保持在高位运行,推动价格总水平持续走高,同比分别上涨了5.9%和6.2%,达到两年来最高点。
从目前情况看,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仍处在高位,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和"菜篮子"价格下行压力很大,加之元旦、春节临近,确保节日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已成为我们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为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最近,国务院、省政府相继下发了《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11月27日,省政府又召开了稳定物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为我们做好当前稳定价格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建华、市长康军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蔬菜市场、贮备企业进行专题调研,就加强蔬菜生产供应特别是稳定市场价格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11月19日,市政府召开第11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讨论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各级清醒认识当前价格上涨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把保持价格稳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大事来抓,采取积极措施,切实保障我市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11月28日下午,市政府又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并提出了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16条和省政府54号文件的具体措施。
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充分说明国家和省市对稳定当前市场价格、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决心和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工作的着力点统一到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准确把握当前价格形势,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大的影响。
要把保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关键环节来抓,服从全局,统筹兼顾,全面部署,扎实工作,努力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宏观价格环境。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做好保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
针对当前市场价格形势,结合我市实际,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生产。
一是加大蔬菜生产力度。
要全面贯彻"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冬季蔬菜生产田间管理,增加越冬蔬菜供应和储备,努力提高蔬菜的综合自给能力。
市财政年内安排1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专门用于支持重点蔬菜生产县(市、区)开展大棚蔬菜的秋延后生产和日光温室反季节种植。
要积极规划好明年和"十二五"期间的蔬菜生产,加强专业蔬菜基地建设,加快推进百万亩高效蔬菜及特色产业规模化发展。
二是抓好粮食生产。
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担负着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的重要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耕地保有量、粮食播种面积、粮食生产、市场供应、地方储备、商业库存保有量、价格稳定等工作的指导。
要认真抓好肉蛋奶、水产品的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继续落实好对生猪、奶业等发展的扶持政策,保证各类农产品及时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三是努力保持化肥生产和价格稳定。
农牧、供销部门要加大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调运、储备,保证市场供应充足,确保今冬明春农业生产需要。
(二)努力保障市场供应。
一是充分发挥政策性粮油对调剂余缺、稳定市场价格的重要作用。
各级粮食、供销、商务等部门要在当地主要市场建立平价粮油直销点,鼓励农民和专业合作社在集贸市场、居民小区和不影响市容交通的路段设立蔬菜直销点,直接面对消费者零售。
肃州区政府要会同市商务、规划等部门,根据目前城区蔬菜市场设置情况,尽快研究拿出蔬菜市场的规划方案和蔬菜直销点设置意见报市政府研究。
要利用已建立的交易平台,加大对紧缺的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货源组织力度,做好产销衔接,尽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销售成本,抑制粮油、蔬菜、牛羊肉等价格过快上涨,必要时对大宗蔬菜经营企业采取扶持政策,协调组织好市场供应问题。
二是全面落实农副产品的"绿色通道"政策。
要加大鲜活农产品的调运,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全部免收通行费。
三是认真做好煤电油气运的协调调运工作。
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加大煤炭的产销衔接,保障全市冬、春季生产生活用煤需要。
要完善铁路运输协调机制,对关系市内市场价格稳定的粮食、蔬菜、肉蛋以及化肥、煤炭等重点物资,要积极主动与铁路部门联系协商,优先予以安排。
(三)建立完善储备调节制度。
按照省上的要求,对没有完成粮油储备任务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尽快督促落实到位。
各县(市、区)要结合现有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蔬菜、果品等主要农副产品储备保鲜库建设的扶持力度,力争在短期内解决全市冬季蔬菜供应问题。
要在建立和完善主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的前提下,认真研究制定动用现有储备,保障当前和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和价格调节的具体措施办法。
同时,要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
市政府决定,市财政先拿出100万元启动设立价格调节基金。
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相关工作,以增强政府驾驭市场价格的能力与手段。
(四)认真落实补贴政策。
市政府决定从11月1日起,对全市大专、中专、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农村寄宿制学校在校生按40%的资助面、每生每月20元标准发放临时伙食补助,暂时补贴3个月。
具体由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负责尽快组织落实并快速发放到位。
要进一步推进农校对接试点工作,积极组织农产品基地直供学校食堂的供应链模式,全面负责做好辖区内学校的食堂建立直供粮油蔬菜的机制。
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和低收入者的生活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确保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
(五)切实强化价格监管。
一是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等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对清理规范后的收费项目、标准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是规范医疗服务价格。
按照省上要求,年内再降低一批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收费标准,以减轻患者负担。
三是严格控制政府调价行为。
除国家调价项目外,春节前各地一律不再出台新的政府调价措施。
四是进一步完善价格应急预案,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价格异常波动,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五是加强粮食市场监管。
要全面完成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规范粮食交易行为及电子交易程序,防止恶意串通,保证交易公开、公平、公正。
六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
切实加大对农产品市场交易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日常价格检查和元旦、春节市场价格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以及价格欺诈等违纪违法行为。
要确保价格举报渠道畅通,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不断加强价格监测预警。
一是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大价格监测力度,坚持居民生活必需品及重要生产资料价格日报告制度,监测情况要及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参考。
二是加强价格形势分析和预警工作。
各级物价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可能引起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及时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原因,提出预警预报和调控建议。
对出现的价格异常波动,要及时启动应急监测预案。
三是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
价格问题历来是一个带有全局性的敏感问题。
为了统一信息发布口径,今后主要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共同做好我市的月度价格指数发布及价格形势分析预警工作,并对各县(市、区)月度价格指数发布工作给予督促和指导。
三、切实加强对价格工作的领导
一要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
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强价格调控监管、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群众生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协调、多措并举,切实取得成效。
主要领导要高度关注,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要亲临一线,认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要强化协调配合。
要根据国务院和省上的要求,建立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进一步量化任务,逐项抓好落实。
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从调、储、运、放和市场监管等各个方面做好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要加大督查力度。
从昨天起,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督查组已分赴各地对稳定价格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市政府也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工作任务落实不力的县(市、区)、部门要严肃问责。
希望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加大工作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四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价格新闻和重要价格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公布市场价格情况,客观分析价格变动趋势,广泛宣传政府在扶持生产发展、改善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妥善安排低收入居民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价格波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防止因心理恐慌引发抢购、断供的现象。
要及时通过媒体告诫经营者遵守价格法规政策,曝光典型价格违纪违法案例,震慑价格违法行为。
要强调新闻宣传纪律,防止炒作。
同志们,价格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稳定物价、保障民生是各级政府责无旁贷的职责。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关注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精心组织,统筹协调,狠抓落实,确保市场价格和群众生活基本稳定。
书记在突发事件报送会讲话
6月2日,市上专门召开了全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会议,市委何书记对全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对全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进行专门安排部署。
会议的主要目的是:
针对当前我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现状,通过举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专题培训班,重点解决一些乡镇、部门、单位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突发公共事件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下面,我就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我县正处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会不断出现,紧急突发公共事件也时有发生。
能否有效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政治秩序的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我们必须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首先,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信息是决策的基础和依据,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关键环节。
突发事件信息和政务信息相比,具有意外突发性、造成影响大、需要及时处理等特点,信息报送的时效性越强,对领导决策、推动工作价值就越高,对控制事态发展越有利。
如果迟报或不报,将会贻误处理和控制紧急情况的最佳时机,将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后果。
其次,及时准确地报送突发公共事件是各级党政部门一项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法定责任。
市委常委会议专门研究安排应急信息报送工作。
我们县上也结合实际,下发了《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系统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和《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县委卢书记和县政府费县长在多次会议上对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县委工作会议上,对信息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
今天,我们再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强调部署,并对信息报送工作进行专门培训,希望各乡镇、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这次会议安排,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在这里我再强调一点,向县上报送应急信息,以后要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和铁的规定来对待,必须及时、准确、高质量地报送应急信息。
二、寻找差距,深刻认识我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去年以来,我们已经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了“4·24”特强沙尘暴、“10·24”雪灾、“5·12”霜冻等自然灾害。
在应对灾害和抗灾救灾中,我们吸取了教训也积累了经验,县上和各乡镇、有关部门完善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全县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
但是,在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中,特别是信息报送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个别乡镇、部门面对突发公共事件,主要领导急于控制事态、平息事件,认为这是乡镇、部门份内的事,没有考虑到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严重影响和后果,没有考虑到第一时间上报信息,直到县上领导或县委办政府办催促时才上报信息。
二是存在迟报信息的问题。
信息报送不及时,没有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报送。
如5月30日晚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引发了回族群众群体性上访事件,交警部门对发生的交通事故没有及时上报,公安局、信访局在得知群众要进行群体性上访时和到县政府上访的第一时间,没有给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两办”汇报,县委办政府办工作人员下班遇到后,立即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县上主要领导亲自出面接访答复才使事情得以平息,如果处置不及时,这一事件很有可能引发成一件更严重的群体性事件和民族性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类似问题,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事件发生后必须第一时间向上汇报,争取最佳处置时间,赢得主动,有效处置。
三是存在漏报信息的问题。
如5月29日上午11点10分,养殖小区火灾事故。
火灾发生后,乡镇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救火,但没有第一时间给县委办政府办汇报,灾情已过去60小时,直到5月31日晚上11:
30才将信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到县委办电子信箱,而且没有打电话汇报,是典型的漏报信息现象,报送方式也不规范。
四是存在虚报信息的问题。
上报信息反映的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特别是个别乡镇、部门报送灾情信息,没有深入一线核查,只是估算,数据不科学、不严谨,还存在上报灾情大就能多争取救灾资金的错误想法,这不仅对救灾工作不利,还给县上的工作造成很大的被动。
五是存在瞒报信息的问题。
个别乡镇、部门、单位,对突发公共事件不愿上报、不敢上报或主要领导不让报,怕上报信息会影响实绩考核,对个别突发事件隐匿不报,结果使事件错过了最佳处置时间,小事情激化成了大矛盾,小失误演变成了大责任。
如个别交通事故和学校、酒店发生的安全和卫生事件,就存在瞒报或漏报的现象。
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方面,除了以上5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外,还存在上报信息格式不规范、信息内容欠准确等问题。
对于以上问题,各乡镇、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整改力度,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及时、规范、高效。
三、明确要求,切实规范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改进突发公共事件报送工作,关键是在提高认识、整改问题、增强时效、规范程序上下功夫。
一要明确时限要求。
市上和县上下发的文件中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的时限要求十分明确,县境内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要在1小时内上报县委办和政府办。
超过1小时的按迟报处理,超过24小时的按漏报处理。
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应急信息处置效率,做到随发生、随报送。
特别是紧急、严重的事件,要先通过电话等较为方便的方式报告初步情况,边报告、边了解情况,随后跟踪续报事态发展、应急处置、社会舆情和原因分析等详细情况。
以后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将事件基本情况报告县委办政府办,之后再报送文字信息和续报事件原由、灾情核查等详细情况。
“两办”在接到报告后,要在10分钟之内通过电话或短信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在工作时间之外,“两办”接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值班领导要在接报10分钟之内通过电话或短信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二要明确报送范围和程序。
关于信息报送范围,今天印发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范围》手册,明确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突发公共事件,以及涉及人员身份特殊或发生的敏感时间、敏感地区的,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也可以是不受材料标准限制,乡镇、部门、单位认为是比较重大的公共事件均属报送范围。
特别是交通、信访、教育等公共事件相对多发部门,今后凡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事故、学校师生非正常死亡、20人以上到县委县政府集体上访等突发公共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向县委办政府办报告,决不能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在应急信息报送的程序上,遵循“两办”下发的《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办法的通知》要求,做到“三个必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乡镇、部门、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向县委办政府办报告,报告的信息内容要一致;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应急信息时,必须经县委办政府办审核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准后方可上报;县委办政府办也要互通情况,畅通信息,在向市上报送信息时必须统一口径、同步报送。
三要明确报送责任主体。
及时、准确地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是各乡镇、部门、单位和省市驻民各单位的法定职责,都具有在第一时间向县委办政府办上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责任和义务。
必须明确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中,乡镇、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信息报送人员是具体责任人。
这里要强调的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必须遵循“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各部门、单位接到突发公共事件后,首先要向县委办政府办报送。
特别是垂直管理部门和省市驻民单位也不可以认为自己的业务主管是省市部门,而不向地方党委政府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要明确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主要责任在地方,处置的主要依靠力量在地方,垂直管理部门和省市驻民单位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必须第一时间向县委办政府办汇报。
四要明确报送方式。
过去我们报送突发公共信息,主要是采取文字材料报送,在起草和印制过程中耽搁了不少时间。
目前,我们必须改进报送方式,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乡镇、部门、单位要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上报县委办政府办,之后再补报书面材料。
书面材料必须在电话报告后1小时内报送。
四、强化措施,提高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工作水平
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是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具体表现,也是工作能力、工作水平的重要体现。
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强化措施,改进作风,努力促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有新提升。
一要加强领导。
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关键要看领导重视不重视,认识到位不到位,参加今天会议的都是各乡镇、部门、单位的一把手和信息工作人员,要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政治纪律来对待。
各乡镇、部门、单位主要领导都是第一责任人,要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明确具体承担信息报送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并配备相应的工作设备,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有专人管、有专人干”。
二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县委办政府办要对各乡镇、部门、单位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情况进行详细记载,对每一件突发公共事件何时接到信息、何时呈报何人,都要清楚记录在案,以便查询和责任追究。
对于迟报、漏报、瞒报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县实绩考核办公室要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动态考核内容,没有列入动态考核的部门要纳入年终考核内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
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要严格值班制度。
实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决不能出现无人值守、手机关机或通讯不畅的问题。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值班人员要快速反应,在第一时间处置信息。
在春节、国庆、五一等重大节假日和特殊敏感时期的值班,各乡镇以及信访、稳定、安全等职能部门要坚持执行“零报告”制度。
四要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要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的考核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工作档案登记制度等有关制度。
要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县委办政府办要加强与公安、交警、消防、信访、教育、安监、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以及新闻单位的沟通联系,确保来自各行业的信息传递畅通无阻。
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尽快按照这次会议要求制定完善适应新规定新要求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规章制度。
建立起整体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应急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有效。
参会的乡镇、部门、单位要在6月15日前,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报送县委办和政府办。
五要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
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必须有一支过硬的队伍。
要把那些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的干部充实到应急信息工作岗位。
会后,县委办政府办要认真组织好培训工作,精心准备授课内容,参加培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下面,借此次机会,我就针对乡镇、部门、单位,在办文、办会和办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再强调几点。
办文、办会和办事工作是党委、政府办公室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各乡镇、部门、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关于办文、办会和办事工作,我们对县委办政府办要求的多、强调的多,对乡镇、部门要求的相对较少,但乡镇、部门、单位在办文、办会、办事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少。
借此机会,对乡镇、部门、单位办文、办会、办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再强调一下,再规范一下,在培训会上还要进行详细讲解。
目前,乡镇、部门、单位在办文、办会和办事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在办文方面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个别乡镇、部门、单位向县委县政府报送的公文既没有文头,也没有主送机关,更没有注明上报时间和行文单位,行文格式不规范。
二是在办会方面存在不守纪律的问题。
个别乡镇、部门、单位在参加全县性的会议时,有迟到、不到或早退、顶替等现象,会议期间个别参会人员有接打手机或没有将手机调置静音状态,影响会场秩序;参加会议不带纸笔,不做记录,不能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特别是县上组织召开的视频会议,个别乡镇参会秩序混乱,乱走动、不认真听会的现象普遍存在。
三是在办事方面存在汇报沟通不及时的问题。
个别乡镇、部门领导对县上领导交待的事情重视不够,对事情办理情况汇报不主动、不及时。
个别部门重大事项和上级重要来客不能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县委办政府办汇报,个别部门未经县上领导同意就随意以县委县政府或两办名义印发接待方案,造成了某些工作环节上的混乱。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下一步,各乡镇、部门、单位要严格遵守办文、办会、办事的各项规定,以“提质增效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程序,遵守规矩,提升质量。
一要进一步提升办文规范化水平。
县委办政府办要对乡镇、部门、单位办公人员报送公文的行文规范、报送程序进行系统培训。
以后,乡镇、部门报送公文格式不规范的,“两办”要督促进行重报;非文件材料,要注明行文时期和单位;县上领导个别安排的材料,一般由乡镇、部门领导亲自呈送县上领导(便于领导询问有关事情的详细情况),乡镇、部门其他一般性材料,如工作信息、汇报总结等由办公室按正常公文处理程序办理。
要强调的是,县上为了提升公文办理效率,“两办”印发了《关于规范领导批示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县上领导批示、市县要求上报材料、信访件回复等有时限要求的必须按要求上报,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必须在10日内办理完毕,无法办理的必须向领导说明原因,绝不能出现既无结果又无回音的现象,县委办政府办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督促乡镇、部门按时限要求高质量完成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二要进一步提升办会质量。
参加会议,一定要遵守会议纪律,不吸烟,不接打电话,自觉将手机调置静音和振动状态,认真做好听会记录,并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乡镇部门领导要对会议要求的具体工作及时落实,并做好督促检查。
有关会议要求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主要领导不能参加,要向县上领导请假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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