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镇深化小区综合治理全面创建美丽家园指导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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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镇深化小区综合治理全面创建美丽家园指导方案
虹桥镇深化小区综合治理全面创建美丽家园指导方案
住宅小区是群众居住生活的基本场所,是城市管理的基本单元,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
深化小区综合治理,创建美丽家园是贯彻落实市委“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建设”、增强党建引领下居民参与社区自治共治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我镇深化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小区品质、争创全国文明城区的有力抓手。
现制定指导方案如下:
一、创建目标
以住宅小区为基本单元,通过加强小区软硬件设施建设、完善小区综合治理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居民区“班长”和“三长”作用,不断提升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意识,共同破解小区综合治理难题,实现住宅小区“三消除一美化一加强”目标,即消除安全隐患、消除(整治)违法建筑和违法居住、消除(缓解)群众急难愁问题、美化居住环境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努力将住宅小区打造成平安、整洁、文明、有序的“美丽家园”,有效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扎实推进我镇创全工作。
二、创建思路
按照“统筹、持续和有序”的总体要求,概括为“三个强化、三个体现和三个明显”:
(一)顶层设计要做到“三个强化”:
一是强化统筹。
镇政府是落实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通过制定“美丽家园”建设的总体方案,统筹小区顽症治理、环境改造、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和“创全”等任务。
二是强化单元,以住宅小区为基本单元和创建单元,通过“一小区一实施方案”,将各条线项目、政策和资源统筹到小区这个单元内,进行综合治理,做到“创建一个、达标一个”,体现创建工作的有序性。
三是强化治理。
创建“美丽家园”不仅仅是环境提升改造,更重要的是通过创建,健全完善党建引领下的基层治理体制,形成业主自治和社区共治的长效管理机制,体现创建工作的持续性。
(二)创建过程要做到“三个体现”:
一是体现创建过程就是发动群众、引导群众、凝聚群众的过程;二是体现业主主动创建+政府“以奖代补”支持相结合的新机制;三是要体现政府和小区业主在创建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
(三)创建目标要做到“三个明显”:
一是小区环境明显改善;二是基层治理能力明显提高;三是居民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创建条件
“美丽家园”创建过程中,小区环境提升改造一定要体现业主是创建主体的意识,要引导、支持和鼓励业主参与创建工作。
(一)小区环境提升改造的前提条件是居民要主动参与、主动作为、主动申请,要体现“不拆不建、不管不建”原则:
1、存量“五违”基本消除,无新增“五违”现象;
2、物业服务费收缴达到一定比例;
3、业主愿意出资参与小区环境提升改造;
4、“田园模式”有序推进;
5、以居民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四位一体”机制建立;
6、城市网格化管理覆盖到位。
(二)符合上述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小区,优先予以支持:
1、四类沿线及列入重点整治区域内,且“五违”整治配合好的小区;
2、纳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重点区域范围内的小区;
3、正在或列入计划进行雨污水分流改造、二次供水改造和平改坡综合改造的小区。
四、创建内容
“美丽家园”创建内容主要包括小区顽症整治、环境提升改造和加强基层治理三个方面,小区顽症整治是创建基础,环境提升改造是创建手段,加强基层治理是创建关键。
(一)小区顽症整治方面
主要以小区“五违”整治和“六乱”治理为主,为小区硬件设施更新改造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创造条件,主要有4项任务,整治范围覆盖全镇全部小区。
1、住宅小区违法搭建整治(包括公共部位违法建筑全部拆除及私有部位违法建筑“应拆尽拆、能拆尽拆”)、违法居住行为整治(包括居住安全隐患杜绝消除、“无群租小区”、“无群租镇”挂牌创建);
2、住宅小区违法经营行为整治(包括影响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破坏环境、侵占资源、干扰群众正常生活、制假售假、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的无证无照违法经营行为整治);
3、住宅小区违法使用房屋行为整治(包括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
4、住宅小区黑色小广告、无序设摊、乱堆杂物、乱停车、乱晾晒、乱抛物等“六乱”整治。
(二)环境提升改造方面
环境提升改造重点聚焦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住宅小区(包括公房小区、动迁房小区、普通商品房小区以及混合型小区),主要以小区硬件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为主,将原来政府主导的“大包大揽”模式改为“自下而上”居民主动创建、政府“以奖代补”方式进行。
改造项目主要分为安全、功能和环境提升等3大类15项,各居委会组织居民根据小区实际情况进行自主选择和组合,也可根据居民实际需求适当增加其他改造项目。
1、房屋修缮(包括平改坡综合改造、屋面墙面粉刷修整、表前供电设施改造等);
2、楼道改造(包括线路规整、楼道粉刷、信箱统配等);
3、老旧电梯安全改造(包括梯龄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安全评估以及对安全评估结果显示为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电梯实施更新改造);
4、小区停车设施改造(包括停车位挖潜、停车划线、非机动车停车棚改造等);
5、小区公共道路(沥青路面铺设)、围墙、门卫室改造等;
6、二次供水设施及雨污水分流改造(包括水泵、水管、水箱等设施改造);
7、排水设施改造(包括排水管、明沟设施、易积水点改造等);
8、小区内河道维护改造;
9、小区安防设施改造(包括道闸、监控、电子围栏、防盗门等改造增设);
10、公共绿化改造(包括绿化补种提升,扰民大树修剪、移植等);
11、环卫设施改造(包括垃圾分类、垃圾箱房及垃圾中转站改造建设等);
12、公共消防设施改造(包括更新修复老旧、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在小区楼宇内公共部位增设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灭火器,更换老化电器线路,改造室内外消火栓、简易喷淋、独立式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等);
13、电瓶车集中充电设施改造(包括对集中停放自行车车库的小区进行电瓶车集中充电装置安装并设置简易喷淋等);
14、小区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包括健身器材、健身场地及步道、室内文体活动等便民利民场所建设改造等);
15、小区无障碍设施改造(包括残疾人通道改造、楼道内安装简易扶手等)。
(三)加强基层治理方面
重点是理顺机制,建立制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主要分为7项任务,治理范围覆盖全镇全部小区。
1、完善党建引领居民区自治架构,全面推进居民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大党委”制,提升居民区党组织领导统筹社会治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充分发挥居委会自治功能,组织引导居民制定并根据组织章程开展自治。
健全社区自治共治机制,形成小区综合治理合力;
3、提升业主大会、业委会自治能力,指导、监督业委会规范运作。
完善物业市场机制、强化物业行业监管、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4、实现城市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建立快速处置机制;
5、田园模式复制落地,深化平安小区协同治理;
6、法律顾问有效引入,强化纠纷调处机制;
7、开展文明小区、文明家庭、文明楼道等创建活动,加强阵地建设,注重宣传引导,强化市民教育,开展志愿者服务。
五、组织实施
(一)落实主体,分类推进
镇政府是“美丽家园”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示范版、提升版和基础版等三个层次分类推进。
1、示范版:
示范版是作为全镇美丽家园建设的典型和样板,体现引领性和示范性。
“五违”和“六乱”等全面整治,小区环境显著提升(侧重改造标准精细化),破解停车、积水、毁绿等群众急难愁问题,物业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引入品牌物业公司),田园模式、党建引领下的居民自治架构、发挥居民区“班长”和“三长”作用及调动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治理等各项成熟有效的基层治理机制全面复制落地。
2、提升版:
提升版是“美丽家园”创建的主体,符合创建条件的小区“能创则创、应创尽创”。
以实际问题为导向、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治理要求为导向,查缺补漏,更新改造,全面提升小区居住环境,提高居民获得感。
3、基础版:
基础版是保基本,主要是当前尚不具备创建“提升版”的小区(如业委会未组建未有效运行、五违整治不到位、田园模式未落地等),对标“创全”的要求,对“环境改造”和“基层治理”方面存在的薄弱方面,诸如小区道路、绿化、环卫、围墙、门岗等部分硬件项目进行适当修补、完善。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美丽家园”创建工作原则上要做到“应建尽建,能建尽建,力争做到全覆盖,齐步走”。
1、制定方案、明确任务(2016年10月-2016年11月)
我镇根据本辖区不同小区实际情况制定“美丽家园”建设的总体方案,明确“示范版”、“提升版”和“基础版”创建数量、创建内容和创建标准,在充分听取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细化“一小区一实施方案”。
各职能部门根据各条线委办局的工作要求完成相关方案的制定和细化。
2、全面启动、同步实施(2016年11月—2017年12月)
根据总体实施方案,同步分类推进三个版本的创建工作,重点以2000年以前竣工的老旧小区为主。
1)根据区创建“示范版”不少于“应建尽建”小区总数的10%工作要求,我镇选择13个小区开展“示范版”创建,鼓励各居委会多建“示范版”小区,从而形成规模效应。
2)根据区创建“提升版”不少于“应建尽建”小区总数的40%工作要求,我镇选择47个小区开展“提升版”创建,力争在2017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
3)除“示范版”、“提升版”小区创建任务外,剩余“应建尽建”小区全部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基础版”小区创建,共包括25个小区。
3、考核验收、以奖代补(2017年4月—2017年12月)
由镇“美丽家园”推进办公室会同各职能部门,对“美丽家园”创建方案和创建完成情况进行同步考核验收,做到完成一批验收一批,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满意度测评。
依据验收结果,镇财政予以资金奖励。
同时,总结创建过程中形成的好机制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进行复制推广,从而巩固创建成果。
六、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机制
成立虹桥镇“美丽家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工作小组(具体见附件1)。
镇层面实现三牵头制,房管办负责“美丽家园”实施方案及细则的制定,统筹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社区办负责协调各居委会正确合理履职;城投公司负责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严格把关施工质量,对商品房改造工程进行全程监理。
(二)落实保障措施
1、项目统筹。
由社区办指导各居委会对涉及小区的项目以小区为单元进行统筹,统筹任务、统筹计划、统筹资金、统筹实施。
2、审批流程。
由镇领导小组牵头,会同规划、城投、综治、房管、水务、绿化、财政等部门,采用会审、并联审批等方式,简化审批流程。
3、治理保障。
彻底改变“拆-建-管”不断重复的老路,形成“管-拆-建-管”的闭环,从创建开始,网格化管理贯穿于创建全过程。
同时,发挥党建引领下的基层治理机制的作用,引导好业主自治和社区共治,确保“美丽家园”创建成果得到巩固和不断提升。
4、移交维护。
“美丽家园”硬件设施设备等环境改造完成后,由居委会牵头成立美丽家园验收移交小组,统一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同时,通过引入优质品牌物业企业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水平,以巩固美丽家园创建成果。
5、舆论宣传。
由社区办会同文明办加强“美丽家园”创建工作的正面宣传,形成全社会浓厚的创建氛围,发挥舆论宣传的引导作用,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三)加强跟踪督办
健全跟踪督办和责任追究机制。
由区“美丽家园”创建工作办公室牵头对“美丽家园”创建过程进行监管。
由居委会组织居民代表监督小组,全程参与建设改造工程的事前公示、事中监督、事后评价,确保最大程度发挥“惠民效应”;落实考核验收和工作评价机制,将考核内容纳入对各职能部门和居委会工作的考核内容,由政府办进行定期专项督办,确保惠民工程真正做实、做细、做好。
附件:
1.虹桥镇“美丽家园”实施方案
2.虹桥镇“美丽家园”创建小区汇总表
3.虹桥镇美丽家园创建共性标准表(基层治理)
4.虹桥镇“美丽家园”创建“一小区一实施方案”
会审表
附件1:
虹桥镇“美丽家园”实施方案
根据区加强住宅小区三年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全力推进虹桥镇“美丽家园”建设,每个小区制定“拆、建、管”实施方案,以“拆”治顽症、以“建”补欠账,以“管”保长效,做到相互衔接推进,综合效应显现,现就“美丽家园”实施方案作如下补充解释:
一、成立“美丽家园”工作领导小组
总体方案设立领导工作小组,统筹安排实施工作的各个流程的开展和推进。
组长:
卢国庆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
周胜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刘芬镇党委委员、文明办主任
蔡静怡副镇长
何凡副镇长
苏新华镇人大副主席、总工会主席
成员:
朱月兰社区办主任
俞萍房管办、物管办主任
谢斌政府办主任
李盛青财政所所长
何惧城投公司总经理
甘蓓晔规划办主任
王丽萍水务站站长
陈明安全办主任
谢荣兴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陈春辉城管中心主任
曹频社事办主任
平海兰文体中心主任
褚剑东拆违办主任
候燕铭招投标办主任
姚炳华司法所所长
各居委会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房管办,由副镇长蔡静怡任主任,房管办主任俞萍、社区办主任朱月兰、城投公司总经理何惧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推进镇“美丽家园”建设总体方案的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分别为:
1.拆建组
组长:
何凡
组员:
城投公司、规划办、水务站、城监中队、拆违办、大联动分中心、城管中队、招投标办
2.综合协调组
组长:
蔡静怡
组员:
房管办、社区办、城投公司、安全办、水务站、城管中心、综治办、文体中心、社事办、文明办、规建办、信息办
3.基层治理组
组长:
蔡静怡
组员:
社区办、房管办、大联动分中心、综治办、文明办、司法所
4.监督组
组长:
苏新华
组员:
规划办、财政所,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
二、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房管办:
制定镇“美丽家园”实施方案及细则,联络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对业主大会流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协调物业纠纷。
社区办:
健全社区自治共治机制,总牵头协调各居委会开展工作,指导居委会在充分听取居民意见的基础上,会同物业公司、业委会,牵头制定“一小区一方案”。
政府办:
负责改造项目初审的政府采购工作。
居民区党支部:
牵头小区综合改造方案的制定,加强业委会、物业的指导和监督,协助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并协调业主、业委会、物业公司三方之间的纠纷矛盾。
规划办:
协助制定完善各居委会、业委会制定综合改造的“一小区一方案”。
城投公司:
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推进施工顺利进行,调解施工过程中的矛盾纠纷,严格把关施工质量,对各小区改造工程进行全程监理。
招投标办:
负责部分改造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财政所:
保证资金来源。
文明办:
负责文明小区创建达标验收。
拆违办:
整治违法建筑,加强前端处置,严格控制新增,逐步消除存量,负责完成住宅小区内的“四必拆”任务。
水务站:
加快二次供水改造,继续推进旧小区雨污水分流改造和积水点改造,对小区内二次供水和雨污分流工作制定计划并推进落实。
安全办:
消除公共安全隐患,落实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对小区内消防设施改造进行指导和监督。
综治办:
推进“田园模式”、深化平安小区协同治理,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参与平安家园工程建设,对小区内技防设施改造提供指导和监督。
城管中心:
努力缓解住宅小区“停车难”问题,加大小区绿化管理力度,加强对小区绿化养护管理的日常指导,对小区内的停车位改造、绿化养护改造等进行指导和监督。
加强对垃圾厢房等设施改造的指导。
社事办:
确定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方案和标准,对小区内残疾人通道的改造工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文体中心:
加强小区内文化体育设施设备的管理和引导,对小区内的文体设施改造进行指导和监督。
司法所:
有效引入法律顾问进社区,巩固加强居村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强化纠纷调处机制。
三、实施范围
对2000年以前竣工的小区进行梳理排摸,共有85个小区列入“美丽家园”建设名单,总建筑面积363万平米。
“示范版”小区13个,总建筑面积56.1万平米,由政府全额出资,由城投公司进行设计施工。
“提升版”小区47个,总建筑面积154.8万平米,2000年以前竣工的老旧动迁房小区由政府全额出资,其他小区重点项目改造经费按照二八比例承担(政府承担80%,业主自行承担20%)。
“基础版”小区25个,总建筑面积152.1万平米,根据创全工作要求开展“补短板”项目改造,具体改造方案和补贴标准由美丽家园工作小组审核制定。
四、实施主体
各小区业委会为实施主体,示范版和提升版小区由政府招投标进行施工,基础版小区由政府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业委会使用维修资金对小区进行改造,业委会可优先从镇城投公司提供的施工单位库中选择合适的单位进行施工改造。
五、实施流程
(一)示范版、提升版小区
1.居民区党支部牵头,业委会、物业公司共同制定方案初稿,镇规划办协助居委会制定完善方案;
2.居民区党支部将方案提交至“美丽家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
3.业主大会对方案进行表决;
4.方案表决通过后,由政府办走政府采购流程进行审价(初审),然后城投公司进行工程招投标并按计划施工;
5.工程竣工后,由投资监理方进行审价(终审);
6.工程结束后,由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城投公司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
7.由审计办委托第三方对工程进行审计(复审)。
8.审计结束后,商品房小区由政府按审计报告金额的80%以“以奖代补”的方式打入小区维修资金账户。
(二)基础版小区
1.居民区党支部牵头,业委会、物业公司共同制定方案初稿,镇规划办协助居委会制定完善方案;
2.居民区党支部将方案提交至“美丽家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
3.业主大会对方案进行表决;
4.表决通过后,由政府办走政府采购流程进行审价(初审),由业委会委托物业进行工程招投标,由中标单位进行施工,城投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的全程监理;
5.工程竣工后,由投资监理方进行审价(终审);
6.工程结束后,由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城投公司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
7.由审计办委托第三方对工程进行审计(复审);
8.审计结束后,商品房小区由政府按审计报告金额的80%以“以奖代补”的方式打入小区维修资金账户。
示范版/提升版小区实施流程
基础版小区实施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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