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坝镇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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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坝镇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
巢湖市坝镇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
根据巢湖市机关效能建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制定《巢湖市坝镇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本制度从2012年5月1日起执行落实。
一、岗位责任制
1、政治理论学习。
能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切实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从而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要按时参加机关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并认真做好笔记。
除参加公务活动、病事假外,不得无故不参加学习。
2、工作作风。
(1)热心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提高工作效率,能办的事情要马上办。
不得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工作。
(2)工作态度要热情,要做到文明办公,礼貌待人,不能发现生、冷、硬、顶现象或有工作态度方面的投诉。
(3)要诚实守信,团结同志。
不无中生有,搬弄是非,不和同志吵架,不听、不传、不信小道消息,不谈论有损于集体形象和利益的话题。
3、工作纪律。
(1)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乱窜办公室。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有事要向领导请假,否则,按旷工计算。
(2)为政清廉,遵章守纪,不贪赃枉法,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不奢侈浪费,不任人唯亲。
(3)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整体、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
(4)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义务劳动。
如确有急事不能参加,需经主要领导批准。
(5)不准在办公室进行上网娱乐;除工会活动外,工作时间不准进行其他各种娱乐活动;工作日禁止饮酒。
(6)办公物品摆放整齐,办公秩序井然有序,办公环境清洁优美。
4、工作业绩。
(1)履行职责,恪尽职守,认真做好本职工作,高质量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年初工作计划具体细致,年末工作总结客观全面,并做好全年材料的归档收缴工作。
二、AB岗责任制
AB岗工作制,即指每一项业务工作由两人承担,分为A岗和B岗。
A岗是本职工作岗位的主角,承担主要责任。
B岗为A岗的配角,在A岗临时外出或公务繁忙时,协助或配合A岗做好工作。
具体为:
A岗离岗前,要交代好工作,B岗则在其离岗期间代为行使岗位职责。
待A岗返岗后,B岗再将有关材料移交。
遇有急事或重要工作时,AB岗协同处理。
在业务上相互补位,确保工作运转正常的一项工作制度。
设立AB岗工作制度要求:
一是负有办理审批、审核、发证等公共服务职能的岗位,要建立AB岗工作制。
二是A岗责任人因事不在岗,必须提前做好工作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岗责任人应主动顶岗。
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同时做好本职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
三是B岗责任人应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熟悉A岗承办事项的原则规定,切实履行所替代岗位的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三、服务承诺制度
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措施保障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方便服务对象,违诺应予相应的处理或处罚。
1、遵守的办事原则
在服务工作中遵守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2、提高服务效能的工作目标
(1)提高服务效能的总体工作目标是:
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2)提高服务效能的具体工作目标
年度目标、重点工作和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个人工作目标。
3、承诺服务的主要内容
(1)行政许可事项。
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对具体事项的资格要求、必备材料、办理程序、时限和服务标准。
(2)行政管理、服务事项及其他办理事项。
1、是上级领导批办的文件、交办的事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办理的业务即刻办理,按要求的时限完成;2、是下级上报的请示,有时限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答复;需要向上级转报的请示,按职责范围,经审查,符合实际情况和行文要求的即刻转报;3、是下级来办理有关事项,能当天办理的,当天办理完毕;4、是群众来信来访,按职责范围办理。
4、落实措施。
(1)、对各单位、党员、群众提出的各种建议、意见、批评等及其他来信、来访问题,不推诿、不压置、不敷衍、不拖延,能办的事情即刻办理;需要请示后才能办理的问题及时请示;需要上报批复的问题,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落实。
(2)、全体干部职工做到:
一张笑脸、一句文明用语、一把椅子、一杯水,来有迎声、走有送声、问有答声、合作有谢声,满腔热情地为各单位、干部、群众排忧解难,实实在在为他们办好事、做实事。
(3)、设立公告(示)栏,政务公开,对重大事项和工作进行公示(告);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佩带工作证上班;悬挂工作人员去向牌,明确单位职工姓名、职务、去向,接受群众监督。
(4)、自觉做到不吃请,不索要好处,不收受礼金和有价证券,不以权谋私。
做到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廉洁勤政,不损形象。
四、限时办结制度。
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根据职权范围、工作职责,确定岗位目标责任。
服务对象到机关办事时,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接办工作人员应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好的要说明原因和告知办事时限。
1、遵循的原则。
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
2、实现的目标。
提高办事效率和行政效能,对涉及由我镇办理的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由相关所室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服务对象请求的事项。
3、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限时办结制责任人。
4、限时办结的事项及期限。
对于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限时办结事项,尽快办结,有规定的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延期办理,并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同时向服务对象说明延时办理的理由:
(1)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期限。
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行政许可规定的条件、程序、时限尽快办结,不能办结的要说明情况;
(2)行政管理、服务事项及其他办理事项。
有时限要求的,在规定要求的时限内办结,无时限要求的,1个至15个工作日内办结;
(3)群众来信来访的答复、办理事项。
一般性来信、来访,事实清楚、无需调查了解、取证的,3个工作日内答复;需调查取证的15个工作日内答复;
(4)领导交办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
即办事项及时办理,其他事项按要求办结;
(5)落实措施:
1、是认真执行工作岗位及上下班制度制度,因特殊情况离开工作岗位的,要以留言等方式告知服务对象;
2、是对执行本制度的情况,监察室随时进行监督和检查,镇主要领导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
6、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对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请求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限时办结责任人的责任:
(1)、不予以及时办理,或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的;
(2)、不按照办结时限办理,造成服务对象损失的;
(3)、办理事项过程中有不文明言行、服务态度不好的;
(4)、不积极办理限时办结责任人工作责任范围内应办理的事项,而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的。
五、否定报备制
1、使用否定报备情形:
(1)当事人请求解决问题或要求提供服务,但没有提供必须的证件或实施一句,或所能提供的证件、事实依据经审核后被认为有误或不实,不能予以办理的。
(2)当事人的请求或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依法不应予以办理的。
(3)当事人采取伪造、隐瞒、欺诈等方式提供证据、依据,被查证属实的。
(4)其他否定报备情况。
2、否定报备程序:
(1)一般事项的否定,由经办人员提出否定意义、理由和依据,送交所在部门分管领导审查后报主要领导审批。
(2)重要事项的否定,在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主要领导审批或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3)对符合否定报备情形的事项,在办理时由经办人员或部门认真填写《否定报备登记表》和《否定报备情况一览表》(一式两份),分别由经办人员送交主要领导审批和被否定事项的当事人。
3、经办人员和本部门对必须否定报备的事项未予否定报备的,承担追究责任。
六、首问责任制度
为了加强我镇机关的行政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服务质量,确保群众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1、有关人员到镇政府办事,第一位接受询问的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人员,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耐心听讲,认真受理,服务周到。
3、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处室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接洽,能马上办理的即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处室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向对方明确地告知有关承办处室。
4、属于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人员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及时与办公室联系,帮助落实有关承办人员。
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权)范围的事,都有责任和义务给群众以一个满意的答复。
5、办理事项若不属于我镇职能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给予解释。
6、有关人员来电话反映情况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内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转有关人员办理。
来电话咨询的,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应认真负责地回答;属于其他工作人员业务范围的,应将有关的电话号码告知来电人。
机关工作人员接答电话都应热情礼貌,并尽可能地回答问题。
7、对于来投诉、报案、举报的群众,应热情接待,认真受理,详细耐心地听取群众的陈述,并做好记录。
8、对群众的投诉、报案、举报的问题或由其他单位经手办理的事项等,一时无法做出明确答复的情况,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查询落实,主动向群众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和反馈工作,让群众满意。
9、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理:
1、责任人没有做到首问责任要求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谈话告诫。
2、责任人接待推诿或刁难群众产生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按照《巢湖市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一次性告知制
各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实际,第一个接办工作人员接待服务对象时,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和所需的全部书面材料。
实行工作人员去向告知制。
镇班子领导及工作人员外出时,都要到办公室说清去向,便于向群众解释;各办公室工作人员还要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贴在墙上,方便办事群众联系。
八、涉企检查报批制
1、所有部门,不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到本镇企业进行检查。
2、确定到企业进行检查的,需经本部门分管领导同意并报经主要领导批准,同时制定检查方案(包括检查的依据、目的、内容、时间、方式、要求、组成人员等),报请镇效能办审批。
3、到企业检查时,须提供镇效能办或市效能办批准的检查通知书,否则企业可拒绝检查。
4、检查人严禁在被查企业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5、未经批准擅自到企业检查的,对照《巢湖市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九、效能考评制
根据《巢湖市效能建设年活动推进工作方案》制定一套科学的、量化的、操作性强的效能绩效考评办法,并付诸实行,确实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把对工作人员的考评同年终考核、年度评优评先、干部使用挂钩。
1、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考核的内容.
(1)、个人工作目标、重点工作及中心工作完成情况;
(2)、承诺的履行情况;(3)、工作效率;(4)、群众的投诉情况;(5)、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
3、考核分半年、年终考核两次。
4、考核的程序。
本人自评、主管领导评分、考核综合评定。
5、绩效考核工作由镇考核领导小组一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对奖惩的重要依据。
十、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是严肃机关工作人员上班工作纪律,加强日常管理,维护机关形象的日常工作管理机制。
l、各部门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一律不得迟到、早退。
2、严格遵守请销假纪律,因事因病请假,按规定填写请假单。
请假时,请假在2天之内需经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时间在2天以上的,一律主要领导审批。
请假期满后,及时销假。
因特殊原因,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要以电话委托或委托他人的形式请假,并在事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中共坝镇委员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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