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健培训资料1教案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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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健培训资料1教案资料
乔集乡卫生院
儿童保健健康管理培训资料
培训项目目录
新生儿家庭访视
婴幼儿健康管理
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管理
体重低下(中重度营养不良)管理
儿童单纯肥胖症管理
中度及以上营养性缺铁性贫血管理
活动期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管理
新天性心血管畸形的管理
活动期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管理
儿童保健项目信息管理
婴幼儿喂养指导儿童意外伤害预防指导
附件
新生儿家庭访视
一、目的
对新生儿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早期发现异常和疾病,及时给予干预治疗。
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降低新生儿发病率和死亡率,促进新生儿健康成长。
二、内容与方法
㈠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产后访视1次。
根据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
㈡了解出生史、预防接种、新生儿疾病(听力)筛查等情况,对早产儿要特别了解视网膜病变筛查情况。
若未接受新生儿系列筛查者,应告知家长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
㈢观察家居环境,询问喂养、睡眠、大小便情况,记录其出生时体重、身长等。
㈣测量体温、体重,按《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内容进行体格检查。
接触新生儿前应清洁双手,检查时不过多暴露新生儿。
㈤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
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指导家长尽快补种。
建议从生后2周开始,婴儿每日应保证摄入维生素D400IU~800IU、维生素A1200IU~2400IU。
出生后未补充维生素K者,建议一次性肌肉注射维生素K11mg,以预防晚发性维生素K依赖性出血。
㈥访视发现异常时,应向家长说明情况,并提出转诊、治疗及其他医学措施的意见。
发现新生儿呼吸急促(>60次/分钟)或严重胸凹陷、嗜睡或昏迷、惊厥、囟门凸起、母乳喂养差、大便带血等危险征时,或黄疸出现过早、程度严重(如手掌、脚底发黄等)、消退过晚时,应立即转上级医疗机构治疗。
三、新生儿访视用具
体温计、体重秤、听诊器、腕表、皮尺、手电筒、消毒压舌板、75%酒精、消毒棉棍,《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笔。
婴幼儿健康管理
一、目的
对儿童体格发育及健康状况进行评价,动态的观察儿童生长发育趋势,早期发现并消除不利因素,早期进行干预,指导科学育儿及疾病防治,以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
二、内容及方法
㈠时间:
1、满月1次;2、满月后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进行随访共8次。
㈡问诊:
1、喂养情况(母乳喂养或人工喂养或混合喂养)、半固体食物(辅食)添加情况、断奶时间;2、户外活动活动时间、服用维生素D情况、有无佝偻病早期症状;3、两次随访间患病情况及预防接种完成情况。
㈢儿童体格发育测量及评价
1、测量项目:
体重、身高/长、头围
2、测量方法
(1)体重
①量具要求:
1岁以内称体重用盘式杠杆秤,最大载重为10~15公斤(kg),精确度0.01(kg)。
1-3岁称重应用坐式杠杆式秤,最大载重为20至30kg,精确度0.05(kg),3-7岁称重应用立式杠杆式秤,精确度0.1(kg)。
②测量方法:
要求定期检查准确度,采用标准重量的砝码检查(3kg,5kg,10kg,20kg),要求误差不超过0.05kg。
使用前校正磅秤零点。
被测者要脱去外衣、鞋、帽,尽量排空大小便。
冬季注意保持室内温暖,最好让小儿脱成单衣、裤或正确估计并扣去衣服重量。
称重时婴儿取卧位,l~3岁小儿可坐位,3岁以上站立,两手自然下垂,家长不可扶着小孩,小孩也不能接触其它物体,避免影响准确性;使用杆秤时注意不要离床或地面过高,秤砣不要扎伤儿童。
称重量时放置砝码的数量应接近与小儿年龄相当的体重,并迅速调整游锤至杠杆正中水平,将砝码及游锤所示读数相加,以公斤为单位,记录至小数点后2位。
如果有以往记录,要注意比较,发现可疑时,应重新测量。
(2)身高
①量具要求:
3岁前用身长卧式量床,3岁后用身高测量计。
②测量方法:
要求定期检查量床上刻度是否准确,用标准钢尺(2m长、有精确到毫米刻度)检查量床上的刻度,若全长(2m)和标准尺相差0.5cm以上则不能使用。
每次使用前检查量床头板是否与底板成直角,足板是否倾斜,
3岁前小儿身长卧式测量时,应脱去帽、鞋、袜,穿单衣裤,仰卧于量床中央,助手将头扶正头顶接触头板,小儿面向上,两耳在同一水平。
测量者立于小儿右侧;左手握住小儿两膝使腿伸直.右手移动足板使其接触双脚跟部,注意量床两侧的读数应该一致,然后读刻度,记录到O.1cm。
3岁以上小儿立位身高测量时,应取立正姿势,两眼直视正前方,胸部挺起,两臂自然下垂,脚跟并拢,脚尖分开约60度,脚跟、臀部与两肩胛间三个点同时靠着立柱,头部保持正中位置,使测量板与头顶点接触,同时观察被测者姿势是否符合要求,再读测量板垂直交于立柱上刻度的数字,记录至0.1cm。
(3)头围:
被测量者取坐位、立位或仰卧位,测量者位于儿童右侧或前方,用左手拇指将软尺零点固定于头部右侧眉弓上缘处,经枕骨粗隆及左侧眉弓上缘回至零点,读至0.1cm。
长发者应先将头发在软尺经过处向上下分开,使软尺紧贴头皮,以免影响准确性。
3、体格发育评价方法
(1)离差法(标准差法)评价:
用偏离标准差程度反映生长情况,可在不同人群间进行生长状况的比较。
采用中国九市儿童2005年体格发育参考值为标准,按年龄别体重、按年龄别身高/身长、按身高/身长别体重和年龄别头围等指标进行全面评价,判断儿童体格发育水平。
年龄别体重(W/A):
体重变化反映短期的营养状况,体重低下:
其体重<同年龄、同性别参照人群值的均数-2个标准差,但≥-3个标准差为中度;<均数-3个标准差为重度。
此项指标主要反映患儿有慢性或急性营养不良。
年龄别身高(H/A):
身高变化反映长期营养状况,生长迟缓:
其身长(高)<同年龄、同性别参照人群值的均数-2个标准差,但≥-3个标准差为中度;<均数-3个标准差为重度。
此项指标主要反映过去或长期慢性营养不良。
身高别体重(W/H):
即每cm身高的标准体重。
是判断近期营养状况的常用参数,避免年龄别体重、年龄别身高中矮胖、瘦高体型的误导因素。
消瘦:
其体重<同性别、同身高参照人群值的均数-2个标准差,但≥-3个标准差为中度;<均数-3个标准差为重度。
此项指标主要反映近期、急性营养不良。
(2)生长监测图(曲线法)评价
①儿童生长监测图绘制方法:
在小儿生长发育图中画小儿的体重曲线。
每次测量小儿体重后,先在横座标上找出当时该小儿的月龄,再从纵坐标上找出该次的体重测量值,在月龄的上方与本次体重测量数字相交的空格里画出较大的园点,再画一条线将本次画的园点和前次画的园点连接起来,这样在小儿生长发育图中就出现了一条该小儿的体重曲线。
每次测量体重后,要在图中的测量日期和测量数值的空格里如实填写。
在儿童生长过程中,依照一定的频率将每一年龄段的体重值标注于监测图上并连成线,可动态观察儿童营养状况的发展变化趋势。
②评价:
随年龄增长,儿童的体重曲线在正常范围内呈上升趋势,表示儿童营养状况良好;若体重曲线在正常范围以下,或体重曲线持平或下降,表示儿童存在营养不良或有潜在营养不良的危险因素;若体重曲线持续在正常范围以上,表示可能有营养过剩的趋势。
㈣体格检查:
按社区《儿童保健管理登记表》内容,五官保健检查方法按“广州市五官保健常规”。
㈤血常规检测:
在儿童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
㈥发育评估:
按照“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的运动发育指标进行评估。
每项发育指标至箭头右侧月龄通过的,为通过。
否则为不通过。
㈦根据婴幼儿具体情况,进行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㈥早期发现生长发育偏离,运动功能及神经系统障碍,对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中重度营养不良、单纯性肥胖、中重度贫血、活动期佝偻病、先心病等高危儿童进行专案管理,对于无法确诊病例及疑难病症,应及时转诊上级医疗保健机构,以免形成永久性损害。
并追踪治疗结局和将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转回的儿童重新纳入保健管理,做好记录。
㈦协助新生儿系列筛查工作的开展:
协助新生儿疾病(听力)筛查及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等系列筛查的追踪,并做好记录。
早产、低出生体重儿管理
一、筛查标准
1、胎龄未满37周,出生体重低于2500g的早产儿。
2、出生体重低于2500g的足月新生儿。
二、干预
㈠进行喂养,护理指导、疾病预防指导。
㈡预防用药
1、出生后即应补充VitD800-1000U/d,3个月后改为400U/d。
2、纯人乳喂养者从2-4周龄开始补铁,1-2mg/kg.d元素铁,直至1周岁。
采用铁强化配方乳一般无需额外补铁。
㈢酌情进行血红蛋白、佝偻病的生化及X线检查,以及智能筛查,并给予各方面的指导。
㈣随访时间:
每月1次,连续三次随访结果无好转,转诊至上一级医疗保健。
三、结案标准
按年龄性别体重(或按身高、性别体重)达到中位数减一个标准差以上持续两个月无变化或连续三次随访,生长曲线与正常参考曲线平行或上升。
体重低下(中重度营养不良)管理
一、筛查标准:
参考2005年中国九市儿童体格发育参照值标准,按年龄别体重低于同性别中位数减2个标准差或第三百分位数以下。
二、治疗干预
㈠祛除病因,积极治疗原发病
㈡饮食调理:
在患儿原摄食量基础上,增加食物的摄入。
首先以补充热量为主,保证主食,在食欲调整不理想情况下,可适当增加一定植物油或含脂肪较多的食物,1岁以上儿童脂肪供能占总热能30-35%;热能的提供从每日每千克60千卡(60kcal/kg/d)逐渐增至120-170千卡(120-170kcal/kg/d),在体重正常后,应降到正常水平,即占推荐摄入量的90-100%。
㈢药物及其他药物治疗:
酌情给予助消化药或营养补充剂。
㈣推拿、捏脊、中药等。
㈤随访时间:
每月随访1次。
连续三次随访结果无好转,转诊至上一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治。
三、结案标准
经常规治疗后,“按年龄测体重”数值大于等于均值减去两个标准差(P3),或连续三次随访,生长曲线与正常参考曲线平行或上升。
儿童单纯肥胖症管理
一、筛查标准
采用中国九市儿童体格发育2005年生长发育参照值标准中身高(身长)别体重或BMI标准。
1、2岁以下,体重达到身高(身长)别体重中位数加2个标准差或以上为肥胖。
2、2岁以上,体重达到或超过同年龄同性别BMI(体重指数bodymassindex)参照值第95百分位数为肥胖。
3、对可疑为病理性肥胖的儿童应进行相应的检查进一步确诊。
二、干预
㈠婴儿肥胖
1、提倡6个月以内纯母乳喂养,继续母乳喂养至2岁或以上。
2、6个月内的单纯性肥胖儿童无需任何干预,至6个月时合理添加辅食。
3、6-12个月的单纯性肥胖儿童无需减重措施,合理添加辅食,避免过度喂养。
㈡幼儿肥胖干预方法
1、不宜使用任何减重措施,定期监测体格发育情况,适当控制体重增长速度。
2、避免过度喂养和过度进食,采用行为疗法改变不良的饮食行为,培养健康的饮食习惯。
3、养成良好的运动习惯和生活方式,多进行户外活动,减少看电视的时间。
㈢学龄前儿童肥胖干预方法
1、进行饮食状况和生活方式分析,改变不良的饮食习惯、合理营养、均衡膳食,避免过度进食,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
2、评估健康风险
对筛查为肥胖状态的儿童,在排除病理性肥胖之后,需进行健康风险评估。
有下列任何一项指标阳性者为高风险肥胖儿童,需进一步进行相应检查。
①饮食史:
过度喂养或过度进食史。
②家族史:
包括肥胖、过度进食、糖尿病、冠心病、高脂血症、高血压等。
③BMI快速增加:
BMI在过去一年中增加超过2.0。
④上述各项均为阴性的儿童,则定期监测体重,一年后重新筛查。
3、高风险肥胖儿童的干预:
对肥胖高风险儿童,需进一步检查以明确是否有下列并发症。
无条件的机构应转诊上一级医疗保健机构。
①高血压:
收缩压≥120mmHg,或舒张压≥80mmHg
②脂肪肝:
可通过B超检查确定
③睡眠呼吸暂停:
可通过症状和相应检查确定
④胰岛素抵抗:
可通过观察是否有黑色棘皮症或相应实验室检查确定
⑤糖耐量异常:
可通过空腹血糖和糖耐量试验判定
无上述并发症的肥胖儿童,可通过行为矫正和饮食调整进行干预,以保持体重不增或缓慢增加,直至身高别体重恢复正常,并需长期保持健康的饮食习惯和生活方式。
有上述任何一项并发症的肥胖儿童,需通过行为矫正和饮食调整减轻体重,减重幅度应控制在每月0.5公斤以内。
㈣随访时间:
婴儿每月1次,1岁以上每3个月1次。
对有并发症且干预效果不佳的肥胖儿童应转诊上一级医疗保健机构。
三、结案标准:
身高(身长)别体重恢复正常范围(中位数加减2个标准差以内)。
中度及以上营养性缺铁性贫血管理
一、诊断
㈠Hb降低:
血红蛋白<90g/L。
㈡外周血红细胞呈小细胞低色素性改变:
MCV<80fl,MCH<27pg,MCHC<310g/L
㈢具有明确缺铁原因:
如铁供应不足、吸收障碍、需求增多或慢性失血等。
㈣铁剂治疗有效:
铁剂治疗4周后Hb上升20g/L以上。
㈤铁代谢检查指标符合缺铁性贫血诊断:
下述4项至少满足2项。
1、血清铁蛋白降低(SF)<15ug/L,建议最好同时检验血清CRP,尽可能排除感染和炎症对血清铁蛋白水平的影响。
2、血清铁(SI)<60ug/dl(10.7umol/L)。
3、总铁结合力(TIBC)>350ug/dl(62.7umol/L)。
4、转铁蛋白饱和度(TS)<15%。
㈥骨髓穿刺涂片和铁染色:
骨髓可染色铁显著减少甚至消失、骨髓细胞外铁明显减少(0~±)(正常值:
+~+++)、铁幼粒细胞比例<15%仍被认为是诊断缺铁性贫血的金标准。
㈦排除其他小细胞低色素性贫血:
尤其应与轻型地中海贫血鉴别,注意鉴别慢性病贫血、肺含铁血黄素沉着症。
凡符合诊断标准中的的第1和第2项,即存在小细胞低色素性贫血者,结合病史和相关检查排除其他小细胞低色素性贫血,可拟诊。
如铁代谢检查指标同时符合缺铁性贫血诊断标准可以确诊为IDA。
基层单位如无相关实验室检查条件可直接开始诊断性治疗,铁剂治疗有效可诊断为缺铁性贫血。
二、治疗干预
㈠一般治疗:
加强护理,避免感染,合理喂养,给予富铁食物,注意休息。
㈡病因治疗:
尽可能查找导致缺铁的原因和基础疾病,并采取相应措施去除病因,如纠正喂食和偏食等不良饮食行为习惯、治疗慢性失血疾病等。
㈢铁剂治疗:
尽量口服铁剂治疗。
1、不能进行铁代谢检测基层单位,如患儿符合诊断标准,红细胞形态呈典型小细胞低色素性改变,并具有引起缺铁性贫血的明确原因,可拟诊缺铁性贫血,开始诊断性补铁治疗。
有条件的尽可能开展铁代谢指标检查明确诊断。
2、口服铁剂治疗:
采用亚铁剂口服补铁,利于铁的吸收。
每日补充元素铁2-6mg/kg,餐间服用,每日2-3次。
应在Hb正常后继续补铁2个月,恢复机体储存铁水平。
同时口服维生素C促进铁吸收。
必要时可同时补充其他维生素和微量元素,如叶酸、维生素B12。
循证医学资料表明,间断补充元素铁1~2mg/kg.d,每周1~2次或每日1次亦可达到补铁效果,疗程2~3个月。
㈣疗效标准
补铁3-4日后网织红细胞开始升高,7-10日达高峰,2-3周后降至正常。
补铁2周后血红蛋白开始上升,4周后Hb应上升20g/L以上。
补铁后如未出现预期的治疗反应,应考虑诊断是否正确,患儿是否按医嘱服药,是否存在影响铁吸收或导致铁继续丢失的原因,应进一步检查或转上一级医院专科诊治。
㈤随访时间:
每月1次,干预治疗效果不好应进一步检查或转上一级医院专科诊治。
三、结案标准:
1、6个月以上血红蛋白升至110g/L以上,6个月以下小儿血红蛋白升至100g/L以上,并维持8周不下降。
2、贫血症状体征消失。
活动期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管理
一、诊断
㈠VITD缺乏的高危因素
1、胎儿期储存不足母孕期VITD缺乏的婴儿、早产或双胎婴儿出生早期体内VITD。
2、缺少日光照射。
3、摄入不足。
㈡临床表现
1、早期多见6个月内,可有易激惹、多汗、夜惊等非特异性神经精神症状。
此期常无骨骼病变,血钙、磷正常或稍低,碱性磷酸酶正常或稍高,血25-(OH)D降低,1,25(OH)2D正常或稍高。
骨X线片长骨干骺端无异常或见临时钙化带模糊变薄、干骺端稍增厚
2、活动期骨骼体征:
<6个月婴儿,颅骨软化;>6个月,方颅、手(足)镯、肋串珠、肋软骨沟、鸡胸、O或X型腿等体征。
血钙正常或降低,血磷明显降低,血AKP增高,血25-(OH)D、1,25-(OH)2D显著降低。
骨X线:
长骨干骺端临时钙化带消失,干骺端增宽,毛刷状或杯口状,骨骺软骨盘加宽>2mm。
3、恢复期早期或活动期婴儿经日光照射或治疗后症状消失,体征减轻或恢复,血钙、血磷、血AKP、血25-(OH)D、1,25-(OH)2D逐渐恢复正常,骨X线片长骨干骺端临时钙化带重现、增宽、密度增加,骨骺软骨盘<2mm。
4、后遗症期多见于3岁以后,因婴幼儿期严重佝偻病,残留不同程度骨骼畸形。
无任何临床症状,骨X线和血生化正常。
VITD缺乏除骨骼病变外,还可影响其他组织器官,使运动发育延迟,如肌肉松弛、肌张力低下;免疫功能下降反复感染。
儿童期维生素D缺乏可能与成人期慢性疾病有关,如糖尿病、哮喘、多发性硬化等。
VITD缺乏高危因素、临床症状与体征有助于诊断,确诊需血生化、骨X线摄片。
血清25-(OH)D是VITD营养状况的最佳指标。
㈢鉴别诊断
VITD缺乏性佝偻病需与其他非维生素D缺乏佝偻病(肾性骨营养障碍、肾小管性酸中毒、低血磷抗VitD性佝偻病、范科尼综合症),内分泌、骨代谢性疾病(甲状腺功能降低、软骨发育不全、黏多糖病)等鉴别。
儿童慢性腹泻,肝胆胰疾病,服用抗癫痫药物可影响VitD在体内的吸收、代谢、羟化,导致继发性VITD缺乏,亦需鉴别。
二、治疗干预
㈠维生素D治疗
治疗目的为防止骨骼畸形,治疗原则以口服为主,VitD制剂选择、剂量大小、疗程长短、单次或多次、途径(口服或肌注)应根据患儿具体情况而定,强调个体化给药
剂量为2000-4000U/d(50-100μg/d),1个月后改为400U/d(10μg/d)。
口服困难或腹泻等影响吸收时,可采用大剂量突击疗法,VitD15万-30万U/次(3.75-7.5mg/次),肌注,1-3个月后,再以400U/d(10μg/d)维持。
用药1个月后注意随访,如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均无改善时应考虑其他疾病、注意鉴别诊断,同时应避免高钙血症、高钙尿征及VITD过量。
㈡其他治疗
1、钙剂补充乳类是婴儿钙营养的优质来源,一般佝偻病治疗可不补钙。
2、微量营养素补充应注意其他多种维生素的摄入
3、外科手术严重骨骼畸形可外科手术矫正预防措施
㈢随访时间:
每月1次,干预治疗效果不好应进一步检查或转上级医院专科诊治。
三、结案标准
1、症状消失,体征减轻或消失;2、血生化恢复正常;3、X线检查正常或仅有临时钙化带增厚及密度加深。
先天性心血管畸形管理
一、诊断
1、症状:
新生儿和婴儿如有下列表现,就应考虑到先天性心血管畸形的可能性:
①出生后持续有心脏、呼吸功能不良的症状;②持续青紫或反复出现神智不清;③喂奶困难,体重不增,激惹不安;④肺部反复出现肺炎样体征;⑤发现心脏外其他先天畸形。
2、体征及相关检查:
青紫、心脏杂音等;X线、心电图、心脏B超检查,必要时作心导管或心血管造影,明确诊断。
无条件的应转诊上一级医疗保健机构。
二、管理
㈠指导护理营养、避免呼吸道感染,适当进行体格锻炼,增强体质。
㈡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监测心脏功能。
㈢根据以下原则,提供手术治疗和手术年龄建议,督促到上一级医疗保健机构诊治,并追踪治疗效果。
1、房间隔缺损:
小型房间隔缺损不一定需要手术;有明显左向右分流者,应争取在2-4岁时行手术修补治疗或蘑菇伞装置堵闭缺损;少数患儿症状明显或并发心力衰竭者可提前手术治疗。
2、室间隔缺损:
缺损小者不一定需要手术,中型缺损并有症状者,宜在学龄前手术(体外循环心内直视下修补手术)。
3、动脉导管未闭:
手术理想的年龄是3-6岁,由于心脏外科的发展,手术年龄可提早,任何年龄均可手术。
可采取手术结扎或切断,也可用蘑菇伞或微型弹簧圈堵塞动脉导管的治疗方法,避免了开胸手术。
㈢随访时间:
根据患儿情况,每1-3个月1次。
三、结案标准
1、经上一级医疗保健机构诊治,需手术治疗者,定期追踪其上级医院就诊情况,手术或其他治疗痊愈后,社区随访3次心功能正常者。
2、经上一级医疗保健机构诊治为小型缺损不需要手术者,社区随访3次心功能正常者。
儿童保健项目健康教育
一、目的:
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
二、内容
1、定期为辖区儿童家长举办护理、营养、预防疾病、心理行为卫生指导、生活习惯和安全等内容保健讲座,派发宣传资料;参与“社区家长学校”科学育儿知识健康宣教,每年2次。
2、参与所负责的托幼机构“家长学校”卫生保健知识健康宣教,每学期1次,每年两次。
3、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估(班前班后问卷)。
4、整理收集健康讲座资料(通知、讲义、签到表、讲座活动图片、儿童家长科学育儿知识知晓率调查资料等)。
儿童保健项目信息管理
一、目的
㈠全面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保健相关信息。
㈡掌握本地区儿童保健各项指标动态变化趋势,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儿童保健服务项目、管理内容、考核评估指标提供依据。
二、统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
㈠常住人口:
本乡户籍非本乡户籍居住满一年及以上
㈡流动人口:
非本乡户籍居住不满一年
三、统计时限:
本统计年度前一年的10月1日起至本统计年度9月30日止
四、信息要求
㈠设立7岁以下儿童保健工作基本台帐、个案登记表和报表。
信息管理表单目录按台盘乡规定的有关妇幼保健表册、报表要求
㈡指导所负责的托幼机构规范设立儿童保健工作基本台账、个案登记和报表,收集辖区所有托幼机构儿童保健情况。
㈢按《台江县妇幼保健调查制度》要求整理上报儿童保健报表,统计报告途径:
省妇幼保健院
↑
市妇幼保健院 →卫生局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
↑
区(县级市)妇幼保健院→ 区(县级市)卫生局
↑
承担妇幼保健一级网职能的医疗机构(以街镇为单位)
㈣社区妇幼报表填报基本要求
1、严格按统一的表册和项目填写汇总上报,不得自行修改
2、统计表应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计算机输出,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晰。
3、表格各项数据应如实填写,不允许编造或涂改数据。
4、报表内不允许有空项、漏项。
“0”为有效数据,应如实填写。
若某项工作已开展,但得不到统计数据记为“-1”,某项工作未开展记为“-2”。
5、报表上报前应按要求进行质量控制,确保表中各项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6、制表人及单位负责人应按要求对报表签全名,以示对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负责,并加盖制表单位公章。
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为不合格报表。
㈤出生、死亡漏报数据处理
1、发生在前2个统计年度内的出生漏报,何时发现计为何时的出生数,同时补填“孕产妇保健管理情况登记册”,注明漏报及其原因,并进行发现当年(季)度活产数与产妇数的统计,同时纳入相应年龄组进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和统计。
2、发生已超过2个统计年度的出生漏报,发现后需登记但不作为当年活产数统计,注明漏报及其原因,同时纳入相应年龄组进行儿童保健管理和统计。
统计对象:
在本地区居住的本地户籍及非户籍人口及其所监护的7岁以下儿童。
3、儿童若在统计时限未到下一年龄段体检时限时,该儿童生长发育统计资料、管理资料填报在统计时年龄段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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