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R 85379婴儿车安全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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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85379婴儿车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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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ignation:
SOR/85-379
Version:
2009
DocumentNo.:
SOR/85-379
HAZARDOUSPRODUCTSACT
危險產品條例
注冊時間﹕1985年4月25日
嬰兒車安全規范
P.C.1985-13871985年4月25日
根據危險產品條例第7部分﹐加拿大消費者及公司事務部在理事會上確立針對廣告﹐銷售和進口嬰童手推車的條例。
有關嬰童手推車的廣告,銷售和進口規則
短標題
1.這些規定可能引用了臥式與坐式嬰兒車推車的條例。
說明
2.在這些規定中,
"條例"是指危險產品條例;
"convertiblecarriage-stroller"指的是設計有轉換為臥式或坐式功能的﹑有輪子的嬰兒車。
"product"指的是item39所陳述的臥式或坐式嬰兒車(如1985年4月25日理事會P.C.1985-1386所頒布命令,並注冊為SOR/85-378﹐在1989年12月31日加拿大法令活頁並裝中編號為item38。
"stroller"指的是設計用於運送正常在一坐位中的一個嬰兒或多個嬰幼兒﹐或者運送一個或多個小孩的有輪子的嬰兒車﹐包括一可轉換的臥式-坐式車在坐式推車位置。
SOR/91-350,s.2.
概括
3.只有符合這些條例的產品才能在加拿大做廣告,銷售或進口到加拿大.
標示和說明
4.
(1)每個產品必須印刷或永久性附貼以下信息﹐字母和數字清晰明顯﹐高度不能小于2.5MM。
(a)產品制造者與產品客戶之商業名稱及地址均用兩種官方語言﹔
(b)產品型號名稱與編號均用兩種官方語言﹔
(c)產品生產年月.
(2)售賣或待賣產品的每一個紙箱均應以兩種官方語言永久印刷或附貼
(1)(a)與(b)所要求資訊。
(3)產品必須印刷或永久性附貼以下兩種官方語言的警語﹐字母和數字必須清晰明顯﹐字體高度不能小于2.5MM.
(a)嬰兒或兒童必須在成人看護下使用此產品。
(b)有安全帶的產品﹐使用者要使用安全帶﹔
(c)如果使用了非制造商建議的包裹袋﹐產品也許會變得不穩定。
(4)每件產品應有清晰易讀的兩種官方語言陳述的說明書﹐需要的地方以線圖或圖解步驟順序陳述。
(a)如果售賣或待賣產品不是完整組裝的﹐則要說明如何組裝產品﹐並建議一個或多個安裝位置。
(b)產品如何保養與清潔;
(c)如果產品能收合的話﹐則說明如何合起來和如何打開產品﹔
(d)如何操作與調整剎車裝置﹔
(e)如果產品有安全帶系統﹐說明如何使用安全帶﹔
(f)產品設計承載小孩的最大體重與高度﹔
(g)如果產品有包裹袋或行李架或有相關包裹袋或包裹架之規定﹐說明包裹袋或行李架的最大負荷;
(h)如果超出了制造商建議的荷重﹐產品會變得不穩定的警語﹔
(i)當沒有對包裹袋或行李架作出規定時﹐如果使用了包裹袋或行李架﹐應有產品會變得不穩定的警語。
(j)當收合或打開產品時﹐要有注意防止夾手間隙的警語。
一般及性能要求
5.
(1)當依照ScheduleI進行測試時,每件產品應保持在制造商建議的一個或多個使用位置:
(a)產品為雙輪或多輪組﹐至少有一個輪子接觸測試平面。
(b)在其它情況中﹐所有輪子都要接觸到測試平面上。
.
(2)當按ScheduleII測試時﹐每臺推車應保持在制造商建議使用位置﹐所
有輪子接觸
(a)在推車輪是兩個或兩個以上輪子組合情形中﹐每個輪組至少有一個輪子接觸測試平面。
(b)在其它情形中﹐所有輪子都要接觸測試平面。
6.
(1)每臺產品應配備剎車裝置。
(2)產品剎車裝置作用於產品輪胎處﹐剎車裝置應可自行調整或能簡單調整﹐防止產品輪胎磨損。
(3)剎車裝置要設計在坐在車中小孩夠不著的地方。
(4)每臺推車的設計構造﹐在按ScheduleIII測試時﹐產品剎車裝置會
(a)保持鎖合﹔
(b)防止剎住的輪子或輪子繞旋轉橫軸旋轉超過90°。
(c)防止產品移動﹐除了在(b)中所設定的限制範圍內。
7.
(1)推車每個座位應配備永久附接於車架或襯里的安全帶系統。
(2)推車安全帶系統由安全腰帶與附加縛帶做成﹐以防止使用者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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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當根據附錄IV測試時每個安全體系的腰帶按扣松開不能超過15毫米或破裂,並且安全體系的固定點都不能碎裂及與連接點分離.
8.
(1)可收合的產品都要有鎖定系統,那樣使用者施加力於鎖定系統上就可收合產品。
.
(2)每件可收合產品的鎖定系統應有
(a)當將產品至於製造商所建議的使用位置時防止產品意外收合的鎖定裝置或其他類似設置。
(b)至少有一個自動嚙合的鎖定裝置。
(3)當按附錄5第1項測試時﹐產品應鎖在造商建議使用位置上。
(4)每件可收合的產品﹐除了分段
(1)與
(2)要求外﹐應有一自動嚙合的安全裝置﹐那樣使用者用力於此部分便可以打開此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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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件可收合及有鎖定裝置的產品的安全裝置設計應
(a)當按附錄5第2項測試時﹐防止產品合起來或打開超過其完整合起來或完整打開的三分之一。
或
.(b)防止鎖定裝置意外松開。
(6)收合產品的安全裝置﹐除了參考第(5)段之外﹐設計要符合(5)(a)中的要求。
9.當按ScheduleVI測試時﹐產品不能有任何明顯的損壞。
10.當按ScheduleVII測試時﹐每個產品之輪子不應與產品分離或失去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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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在可轉換的臥式-坐式車情形中﹐測試參考ScheduleI,III,V,VI以及VII,應以臥式-坐式車在制造商建議的臥式與坐式車位置做此測試。
12.產品中每個小得可以放進ScheduleVIII中所述圓筒中的零件﹐當沿任何方向施力90牛頓力時﹐這些小零件不應與產品分離。
13.每個產品的設計構造應排除剪切或捏夾之傷害。
14.
(1)產品每個金屬零件應無毛邊﹑尖邊﹑尖點﹑尖角或突出現象。
(2)易接近使用者的產品金屬管切口都必須用一個管蓋做保護﹐當沿任何方向施力90N時管蓋都不動。
(3)產品木制零件或塑膠零件要光滑﹐排除粗糙﹐尖邊﹑尖角或尖點﹐以及沒有裂縫﹑破裂或其它缺陷。
(4)易接近使用者的產品的每個螺杆螺紋端應以蓋帽式螺帽或其它裝置保護。
15.易接近使用者的金屬﹑塑膠或木制零件或其它類似材料中的開孔﹐其尺寸與形狀應能插入直徑5mm或5mm以下或者直徑10mm或10mm以上的棒。
16.
(1)每件產品都需符合危險產品(玩具)規范section10的要求。
(2)產品不應含有ScheduleIPartI之item8或9中的任何物質。
SCHEDULEI附錄1
(ss5and11)
傾斜面穩定性測試
1.在斜面上測試產品穩定性的方法如下﹕
(a)將產品置於制造商建議使用位置﹐不應用剎車﹐所有輪子接觸與水平傾斜12°的19mm合板﹐產品所有輪子距任何邊緣至少50mm﹔
(b)如果產品有一可調整的靠背﹐將產品靠背置於最直立使用位置﹔
(c)將附錄IX所述假人置於座位中央並用安全帶固牢﹔
(d)確定產品方位﹐以便任何兩個鄰近輪子在一平行於水平面的直線中﹔
(e)使包裹架空出﹐使用制造商建議的包裹袋﹐將制造商建議荷重置於袋中﹔
(f)擋塊置於平面上﹐靠著輪子﹐防止產品在平面上移動﹐但不防止其翻倒﹔
(g)注意產品是否仍在制造商建議位置﹐是否所有輪子接觸測試平面﹔
(h)產品順時針轉動90°﹔
(i)重復步驟(a)到(g)﹔
(j)重復步驟(h)與(i)兩次﹔
(k)在有多個座位的車臺中﹐以附錄IX中所述假人在每個座位中進行測試﹐一個假人在一個座位中測試一次﹐然後﹐每個座位中放一個假人同時測試。
附錄II
(s.5)
水平面穩定性測試
1.推車水平面上穩定性測試方法如下﹕
(a)將推車置於制造商建議的用作推車的位置﹐所有輪子在水平面上﹔
(b)座位中不加重物﹐將每個腳踏置於最低的建議使用位置﹔
(c)將5cm木頭立方塊置於每個腳踏中央﹔
(d)垂直向下施力200N於木塊上﹔
(e)注意推車是否仍在制造商建議位置﹐是否所有輪子接觸測試平面﹔
(f)在有多個座位的車臺中﹐先每個腳踏單獨測試一次﹐然後每個腳踏同時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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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III
(ss.6and11)
剎車裝置測試
1.測試產品剎車裝置方法如下﹕
(a)將產品置於制造商建議使用位置﹐應用剎車﹐置於覆有120粗砂紙或類似物的﹑與水平傾斜12°的19mm合板上﹐所有輪子距任何邊緣至少50mm﹔
(b)將ScheduleIX中所述假人置於產品每個座位中﹔
(c)装载制造商建議的最大荷重﹐有或規定有.
(i)一個包裹袋﹐荷重置於制造商建議的包裹袋中﹔
(ii)一個包裹架﹐荷重置於制造商建議的包裹架中﹔
(iii)一個包裹袋及一個包裹架﹐荷重置於制造商建議的包裹袋與包裹架中。
(d)確定產品方位﹐以便其面向上﹔
(e)注意剎車裝置是否是合上的﹐剎住的輪子是否旋轉﹐以及產品是否移動﹔
(f)確定產品方位以便其面向下﹔
(g)注意是否剎車裝置合上﹐剎住的輪子是否旋轉﹐以及產品是否移動。
附錄IV
(s.7)
安全帶系統測試
1.測試推車安全帶系統的方法如下﹕
(a)固牢推車以使其不能移動;
(b)用手推車的安全腰帶固定滾筒夾具(圖A);
(C)以任何方式標示可觀察到安全腰帶鬆動的地方。
(d)顺着帶子方向施加200N(圖B),允許滾筒自由旋轉﹐在1秒內施力並維持10秒;
(e)注意安全腰帶扣件的任何松動或斷裂;
(f)重復步驟(d)到(e)九次以上﹐測試時間間隔為1秒;
(g)在兩秒內施力450N﹐重復步驟(d);
(h)注意接裝點任何的斷裂或分離;
(i)使用任何可以的方法﹐沿將張力置於一接裝附接點的方向﹐在兩秒內施力225N於安全系统﹐維持10秒﹔
(j)注意接裝點任何的斷裂與分離﹔
(k)對其余的每個接裝附接點重復步驟(i)與(j)。
’
附錄V
(ss.8and11)
鎖定系統測試
1.測試可收合的產品的方法如下﹕
(a)直立產品於制造商建議使用位置;
(b)產品每個座位中央放置2kg重的沙袋;
(c)以不阻礙正常收合動作的方式固牢產品於水平表面;
(d)施力200N於
(i)與收合動作正常相關的位置﹐此位置有鎖合裝置﹐但不直接施力於鎖合裝置本身﹔
(ii)制造商建議的正常收合方向。
(e)注意產品是否還是鎖合在制造商建議的位置上﹔
(f)在兩分鐘內重復步驟(d)與(e)四次﹔
(g)收合產品100次並重復步驟(a)到(e)测试。
2.用於測試可收合的產品的安全裝置之方法如下﹕
(a)直立產品於制造商建議使用位置﹐如果有鎖合裝置﹐將其松開﹔
(b)沿正常收合產品的方向施力200N於此位置(鎖合裝置)﹔
(c)注意收合移動量。
(d)把ScheduleIX所述之假人置於產品每個座位中﹐重復步驟(a)到(c)测试。
附錄VI
(ss.9and11)
結構完整測試
1.測試產品結構整體性的方法如下:
(a)直立產品於制造商建議使用位置﹐所有輪子在水平表面﹐每個腳踏在建議使用中的最低位置﹔
(b)臥式車使用40kg測試重物﹐坐式車使用60kg測試重物﹐將測試重物置於產品中每個正常坐的位置上﹔
(c)維持重物测试2分鐘﹔
(d)注意產品的任何損壞﹔
(e)如果有一個或多個腳踏﹐將70×150×25mm木塊置於每個腳踏中央﹔
(f)將20kg測試重物置於每個木塊上兩分鐘﹔
(g)注意產品的任何損壞。
附錄VII
(ss.10and11)
WHEELINTEGRITYTESTING
輪子完整性測試
1.測試產品輪子配件的方法如下﹕
(a)安裝一輪子與輪軸於如圖C所示的測試仪上﹔
(b)施力450N於輪軸﹐如圖C所示﹐負荷速率不能超過450N/分钟;
(c)此力維持2分鐘﹔
(d)以不超過450N/min的速率減少荷重至0﹔
(e)檢查輪子確定輪子是否分離或失去功能﹔
(f)產品其它輪子重復步驟(a)到(e)测试。
附錄VIII
(s.12)
小物件測試圓筒
1.圖D所示的設計與尺寸的圓柱用於量測參考section12.1的零件。
备注
没有刻度
所有尺寸单位为MM
附錄IX
(Sch.I,IIIandV)
用于测试的假人
1.依照此法規用于測試的假人應由以下材料制成﹕
(a)沙的密度大約是1600kg/m3﹔
(b)防縮加工過的13盎司航海帆布。
2.依照此法規用于測試的假人應按以下方法制成﹕
(a)帆布尺寸为500×650mm﹔
(b)折疊與縫合側面與底部接縫﹐形成一個475×300mm的袋﹔
(c)毛邊折入內側。
(d)裝20kg干沙。
(e)縫合頂部邊緣﹐最後形成的袋子尺寸為450×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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