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XXX中学安全管理规范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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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XXX中学安全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中学安全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主题词:
安全管理
总则
为使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建立健全全员目标、全员责任、全程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局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xx中学《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健全制度、立足防范、强化监督、整治隐患。
二、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要求:
为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从源头上杜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安全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健全、措施落实、责任到人。
三、学校安全工作十六字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第二章安全工作四大体系
一、安全工作领导管理体系
1、校长(xxx)为组长、由分管安全副校长(xxx)、书记办、校长办公室、安全办、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信息办、科教室等负责。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配齐专职保安,其工作人员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学校安全工作形成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具体抓,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落实的分层管理体系。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xxx
副组长:
. ..................................
成员:
xxx......................................... 校长负学校安全总责,是第一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具体执行者是直接责任人。
校长xxx、书记赵德良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副书记尹乾坤负责学校食堂安全;副书记孙武负责党务活动安全;副书记李志新负责实验室、图书室师生安全;副校长王宏负责学校教务活动安全;副校长李红负责学生日常生活安全;副校长邹俊负责教研活动安全;副校长尹林军负责卫生打扫、卫生室、体育课安全;办公室主任张达坤负责办公室安全、集会安全;安全办主任张成龙、副主任唐卓、曹思负责学校日常安全;教务主任董俊峰、教务副主任施有胜负责教学安全;总务主任雷兴祥、总务副主任侯家旺负责学校建筑、用电、用火、用水、财产安全;政教主任李燕邦、政教副主任刘景负责卫生打扫、卫生室、体育课安全;教研室主任侯兴智、教研室副主任董建雄负责教研活动安全;信息办主任高斌负责设备、网络、信息技术课、微机室安全;团委书记杜丽华负责团队活动安全和集会安全。
二、安全工作监管体系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努力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科学化的监督管理网络和切实有效的制度,形成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交叉、立体覆盖的管理体系;重点建立安全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制度、隐患排查与处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教育培训制度。
三、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校长、各办公室负责人、年级组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校长对安全工作负第一位责任,对安全实行全面管理;副校长、办公室、安全办、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信息办、科教室、年级组长对安全工作负分管责任,在所管理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实行分级管理。
学期初,学校与各处室之间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目标网络责任体系。
切实使安全责任落实到学校各管理层,落实到各处室,落实到具体的人头上;形成安全工作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保卫人员带头抓,学校教职员工全员抓落实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四、安全工作应急救援体系
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救援救护小组、善后处理小组、事故调查小组等组织机构;做到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有统一指挥的组织领导机构,有足够排险的救援人员、物质和资金,能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故;定期开展包括地震、消防演习在内的应急救援演练;制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和险情的救援方案与应急措施。
第三章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安全职责制度
1、学校法定代表(校长)是本校安全事故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学校安全办依法组织教职工参加本校安全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在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
3、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
4、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是抓防火、防盗、防校舍倒塌、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内外意外伤害的教育防范工作。
5、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是:
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抓好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制定必要的安全应急预案、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学校安全网络体系,定期召开学校的安全工作专项会议,对学校门卫、财务室、教学楼、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图书馆、档案室等教学重地和用电、用水设施提出安全防范要求,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要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6、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7、学校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实施,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8、学校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应严格管理,规范使用。
9、学校将容易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10、教职工下班时,必须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11、学校必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顺利畅通,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
12、学校安全分管领导和分管学生食堂的领导定期组织食品卫生检查,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倡导学生建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不洁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13、按照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点,建立和健全保障学生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14、学校组织师生参加校外活动,如:
教师外出学习、培训。
读职中学生的分流等。
必须租用有资质的客运公司的车辆,中速行驶,严禁超载。
15、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按照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6、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17、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以及文具或者其他物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做到卫生、安全。
18、学校组织安排的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不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对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必要照顾。
19、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0、教职员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不擅离工作岗位。
教师将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学生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学生家长。
21、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
22、学校每天安排人员对校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周汇总一次检查情况并报学校领导。
每周将检查情况上报中心学校。
23、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具体负责人。
学校安全负责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学校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及时疏散人员,迅速扑救火灾。
24、学校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重大险情事故或治安事件后,学校负责人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5、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管理的各种制度。
如:
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防控、应急、处置机制,做到经常教育、管理严密、防控到位、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应急处置及时妥善,责任具体落实到人。
26、每周不定时的组织人员对学校各部位、学生学习、活动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五查五到位”即查认识、查责任、查隐患、查措施、查落实,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值日领导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随时处理,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27、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保证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学校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若中途人员调换必须补签安全责任书,大型活动要与负责该项活动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28、学校大型活动必须制定安全预案,安全预案要提交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可行后方可实施,必要时组织师生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防范能力。
29、严格监管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
30、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
对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31、加强学校安全监督工作,要通过明查暗访形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学校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做到督查检查到位,不断提高检查的质量和效果。
32、深入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积极构建学校现代化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增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水平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安全教育制度
1、学校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游泳安全、使用燃气安全、用电、用水安全、校内外活动安全、假期安全、学习处人处事、防范传染病等安全,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
2、学校重视学生的心理卫生教育,通过各种方式使学生保持健康开朗的心理状态。
关心有心理疾病的学生,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
3、根据不同季节特点,明确学校安全教育的重点。
春季安全教育的重点:
传染病的预防教育、外出等社会实践活动中的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夏季安全教育的重点:
洪水、暴雨、雷击、台风等灾害天气预防教育、溺水预防教育、食物中毒预防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性侵犯预防和应对教育、用电安全教育,秋季安全教育的重点:
运动受伤预防教育、建筑安全教育、消化道疾病预防教育,冬季安全教育的重点:
防寒保暖教育、煤气中毒预防教育、户外冰雪体育运动安全教育和冰面溺水预防教育、火灾预防教育、雪雾天气交通安全教育。
4、开展安全教育的同时,不能只停留在口号和说教上,一定要进行实际演练。
通过安全演练,增强教育效果。
5、开展安全教育的同时还要提高学生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
比如学校对学生进行溺水预防的安全教育时,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
一是教育学生不要到不安全的水域去游玩,二是教会学生游泳,提高学生游泳技能。
6、安全教育要明确教员,列入课程,确定时间,编写教案,纳入考核,防止安全教育走过场。
7、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要以学校常规安全知识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为重点,结合季节特点和学校实际开展防安全事故方面的知识教育,特别要加强防交通、防溺水、防火灾、防拥挤踩踏等事故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表现保护能力,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列入课表,在地方课程中开设安全专题教育,通过安全教育日、专题报告、安全知识讲座和学科教学、班团队活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安全会议制度
为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本单位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安全工作,学校应建立安全会议制度。
1、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下个月的安全工作任务。
2、按照会议要求,学校主要领导不缺席上级召开的安全会议,及时传达和部署重要安全会议精神。
3、召开安全会议布置落实签订安全责任制、安全月活动等重要安全事项。
4、在教代会上,报告学校本年度安全事故、安全工作情况,以及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5、定期召开家长会,提高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学校、家长、共同参与,抓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处理校内事务,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校办或有关部门通报,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重大情况及时向校长汇报。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上下两班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班人员不得离岗。
3、值班人员当班巡视校园不得少于3次,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岗、脱岗,不得在值班时间内饮酒。
4、值班人员督促门卫等人员做好相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5、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位的,应事先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顶班,并到学校有关部门部门备案。
6、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学校消防、防盗等设施、设备,会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7、安全使用电器等设备,用后及时关闭电源,保持值班室整洁。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防止因火灾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学校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1、学校将容易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如:
(1)体育馆、报告厅、学生活动中心、食堂等公众聚集场所。
(2)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档案室。
(3)重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仓库。
(4)变(配)电间。
(5)网络管理中心、计算机管理中心。
(6)其他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2、学校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管理。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明火作业应当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准火证,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
动用明火应当落实消防措施。
3、员工下班后,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学校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安全部门审核批准。
4、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喷淋等设施完好有效。
严禁长时间占用疏通道及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5、学校应当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义务消防员,配置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能力。
6、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拴,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7、学校可根据建筑场所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扑救难易等因素,足量配置相应类别的灭火器材。
8、举办大型活动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9、学校根据学生不同年龄层次和特点,安排消防知识教育的内容和课时;结合“安全月”活动和季节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0、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等人员,按规定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岗位培训。
11、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季节特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12、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不同季节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日常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4)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13、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根据《消防法》的要求,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14、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凡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尽快落实整改。
15、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档案,把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与奖惩管理结合起来。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
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
(5)体育场馆及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6)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7)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8、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
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
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
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10、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
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
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
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学校应将制度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学校应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的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或因组织活动需要调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家长。
4、学校某处的确有安全隐患的,应向相关部位书面告示,并由教师教育学生不得擅入危险区域。
5、学生未正常到校上课的,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的联系,了解未到校原因。
6、学校需建立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了解学生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其活动量。
7、班主任在新年开始时应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人应如实说明情况,并附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个人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老师。
8、各科老师组织教学中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学生的活动量。
9、学生在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时,所有现场活知情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进行紧急救护和报告学校的责任。
10、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老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校保健室医疗,
情况严重者须立即送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班主任、教务处报告,情况严重应立即报告校长。
11、班主任、教务处、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该首先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和通知监护人,然后调查事发的经过和主要原因。
教务处负责学生一般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事故校长参与处理。
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该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
12、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学校饮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领导要把饮食安全卫生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范围,明确饮食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督查其认真履行职责。
2、每学期初,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员都必须对饮食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体检,同时对其进行学生营养、饮食卫生法律知识培训一次。
3、管理员要每周到校食堂进行食品质量检查,对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其是否依照国家部门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工作,指导、指令其不违法经营,并将情况按时反馈给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小组。
4、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督查小组要经常性开展工作,如发现有不良情况要向管理小组反馈,保证师生利益和健康。
5、主管领导要定期深入查看从业人员经营情况,加强动态管理,严控其学生食品原料采购关、消毒关,加工烹调关、储存关等,跟踪督查,限令整改,并要有整改记录。
6、饮食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有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和营业执照。
层层落实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合同书,要求负责人将《学校食堂卫生基本要求》落实情况作为管理重点。
7、政教处配合管理小组对学生餐厅和食堂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卫生检查监督。
包含卫生设施、从业人员卫生、食品卫生管理等方面。
餐厅、食堂场所等环境要组织人员每天打扫并注意保洁、通风。
8、实行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事物中毒或疑似事物中毒应及时报告教育局和启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救治工作。
9、实行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对违反有关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0、炊事人员从事饮菜加工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工作服,佩带上岗证。
寄宿学生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学生“自尊、自重、自律、自信”的精神,树立以宿舍为家的思想,特制订寄宿学生管理办法。
由学校总务处牵头,政教处、保卫处(科)、团委、学生会负责全校学生宿舍的指导管理,宿舍管理员直接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并定期检查评比。
(一)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发生。
2、在宿舍区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科室,并要机智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在本宿舍内过夜。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济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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