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财务管理手册 精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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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财务管理手册精品
目录
目录………………………………………………………………1
第一章、财务基本制度…………………………………………2
第一节、基础工作规范……………………………………………………………2
第二节、赠送购物券(现金券)的要求和帐务处理……………………………6
第三节、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7
第四节、报表统计上报时间规定……………………………9
第二章、资金管理类制度…………………………………………………………9
第一节、资金管理规定……………………………………………………………9
第二节、银行账户管理规定………………………………………………………10
第三节、规范银票数据录入………………………………………………………10
第三章、现金管理制度…………………………………………10
第一节、建立内部现金管理要性…………………………………………………11
第二节、内部现金管理制度内容…………………………………………………11
第四章、费用类管理制度………………………………………14
第五章、财产类管理制度………………………………………15
第一节、财产财务管理制度…………^^^^^^^^…………………………………15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折旧规定………^^^^^^^^…………………………17
第六章、工商税务类制度………………………………………19
第一节、领购发票规程……………………………………………………………19
第二节、发票查验缴销手续规程………………………………………………19
第七章、档案管理类制度………………………………………19
附表……………………………………………………………………………23
财务管理手册
第一章;财务基本制度
弟一节: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各分公司领导对本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二条各分公司财务经理要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通过引导、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本公司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第三条各分公司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岗位分工要形成一定的内部牵制制度,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第四条主管、财务经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三)主管、财务经理的财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
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商业连锁财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四)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第五条各分公司应当根据实际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应收款项的凭证填制工作。
第六条各分公司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第七条各分公司财务经理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的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
第八条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
除法律规定和本公司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会计信息。
第九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十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各项内容,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第十一条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目,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十二条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主管人员负责监交,财务主管交接由分管经理负责监交,财务副经理交接有财务经理负责监交,财务经理交接由财务管理中心派人会同监交。
第十三条出纳人员交接必须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同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清查。
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清查。
第十四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
移交清册上注明:
公司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各分公司应当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对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十六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单位。
第十七条各分公司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不得设置帐外帐、不得向公司总部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第十八条各分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设专人妥善保管。
第十九条各分公司在会计核算时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要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确保原始凭证的真实、正确,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
第二十条记帐凭证可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帐凭证。
对于每月不超过100张凭证的独立法人单位可以使用通用记帐凭证。
第二十一条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第二十二条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张原始凭证或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凭证上。
第二十三条现金、银行存款科目在填制记帐凭证时必须根据每一张现金、银行存款原始单据填制收款、付款凭证。
第二十四条记帐凭证的摘要应用简明扼要,正确运用会计科目,记帐凭证同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相符、金额一致。
并注明附件张数。
第二十五条各分公司应设专人加强对记帐凭证的审核,以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做到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记帐凭证当月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第二十六条已结帐如发现记帐凭证错误,应先用负数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帐凭证,在摘要栏内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
同时再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帐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
如果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可以将正确的金额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帐凭证。
调增用正数,调减用负数。
第二十七条记帐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月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盖章。
第二十八条次年3月底前必须将前年的会计帐薄打印,帐薄包括总帐、明细帐、现金、银行日记帐。
打印的帐薄必须连继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财务经理签字或盖章。
第二十九条打印的记帐凭证的内容、金额应同明细帐的记录一致。
第三十条各分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每月定期结帐,结帐前必须将本月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填制好记帐凭证,审核记帐。
第三十一条各分公司对外财务报表应按会计制度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内部使用的财务报表按财务管理中心的规定,各类财务报表按规定日期上报。
第三十二条各分公司上报的各类报表必须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财务经理对上报的各类报表负责。
第三十三条各分公司财务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全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
第三十四条各分公司应当对会计凭证进行审核、监督。
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
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
对手续不齐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三十五条对违反法律、法规、会计制度的财务收支不予以制止和纠正的,又不向财务管理中心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本规范从二○一一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第二节:
赠送购物券(现金券)的要求和帐务处理
企业采用“赠送购物券”销售行为,也是为了招来消费人群,刺激消费者大额购买商品,增加商家的销售额和盈利额。
“赠送购物券”也是促销中“满送”方式之一,消费者凡在本商家一次性购物满100元即送50元现金券(是现金券而非现金),零头不可累计使用,特定的名牌商品,如黄金、数码、烟酒除外,而且,现金券在促销期使用。
又如,买“200送100”的活动等此类促销方式。
这种方式不会增加企业额外的税金,也是商家常见的一种促销手段。
但“赠送购物券”的发生、回收或未使用比较频繁,业务量大,定期应核对“预计负债”等科目就很有必要
赠送购物券发出的帐务处理:
借:
营业费用
贷:
预计负债
赠送购物券收回的帐务处理:
借:
预计负债
贷:
营业收入
应交税金---营业税
赠送购物券未收回的帐务处理:
借:
预计负债
贷:
营业费用
第三节:
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
银行、单位和个人填写的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和现金收付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支付结算的准确、及时和安全。
票据和结算凭证是银行、单位和个人凭以记载账务的会计凭证,是记载经济业务和明确经济责任的一种书面证明。
因此,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必须做到标准化、规范化,要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
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念、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
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得写"整"(或"正")字。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
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4、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举例如下:
(1)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字。
如¥1,409.50,应写成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
(2)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
如¥6,007.14,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3)阿拉伯金额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
如¥1,680.32,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又如¥107,000.53,应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
(4)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字。
如¥16,409.02,应写成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又如¥325.04,应写成人民币叁佰贰拾伍元零肆分。
5、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入民币符号"¥"(或草写:
)。
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要认真填写,不得连写分辨不清。
6、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禀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抬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抬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
如1月15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
再如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7、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
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入自行承担。
第四节:
报表统计上报时间规定
1、各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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